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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陵区事业单位招聘网 2023年第一季度​重庆市涪陵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更新:2023年06月22日 18:53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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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一季度​重庆市涪陵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召陵区事业单位招聘网 2023年第一季度​重庆市涪陵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3名。
其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1名(详见附件1),面向涪陵区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详见附件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7名(详见附件3)。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村(社区)干部报名条件
面向涪陵区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聘的岗位,还应符合以下条件:重庆市涪陵区行政区域内的现任优秀村(社区)专职干部和在村挂职本土人才。
即: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主任)、党组织副书记、综合服务专干、综合治理专干等专职干部和按照《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本土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渝委组〔2015〕72号)回引、管理的在村挂职本土人才(简称本土人才,下同)。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须在涪陵区行政区域内任书记、主任累计时间满3年以上,其他职务及本土人才任职时间累计须满5年以上,若曾任村(社区)干部1年以上,中间有间断,后又担任上述职务的,可以合并计算任职年限,但因违法乱纪被免职或撤职的除外。
其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之间任职时间可累计计算,其他职务及本土人才之间任职时间可累计计算;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未满3年可合并计算为其他村(社区)干部(含本土人才)的任职年限。
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以上人员和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纳入本次面向涪陵区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聘岗位的招聘范围:任职期间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机关(事业单位)下派(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未在职的村(社区)干部。
(四)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具体根据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认定。
(五)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2月2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六)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境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境外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4)、《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5)、《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3年)》(附件6)、《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附件7)进行。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所学学科专业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七)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职员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除明确规定外,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且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3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本次招聘所指“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之一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不含服务期满后申请延长服务年限,正在服务期的人员),以及2021、2022年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军人,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但已被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在2023年2月21日9:00-2月26日9:00期间,访问“exam-system-examinee/*z”报名网址,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20kb以下),招聘单位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
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将在后续现场资格复审环节进行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已报名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在2月26日12:00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须在2月26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人收取),确认参考。
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3.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
其中,属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医疗岗位的,经涪陵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备案,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4.打印准考证。
报名并缴纳了考务费的,于2023年3月1日9:00-3日24: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面试项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
其中基层卫生机构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附件3)根据《2021―2023年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渝人社〔2021〕303号)规定,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4: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未达到4:1的,不进行笔试,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参加面试考核。
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附件1、2、3。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3年3月4日(星期六),笔试地点和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其中,属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医疗岗位的,经涪陵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在报名系统查询。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通知等相关信息,将在重庆市涪陵区人民*网站首页“招聘信息”中“事业单位招聘”栏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进入面试的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由招聘方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
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研究确定。
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应聘人员若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8)。
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比例。
进入面试比例为3:1。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涪陵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2.面试组织实施。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综合面试方式或专业技能测试与综合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面试中各测试项目分值均为100分,综合面试与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均不低于10分钟。
其中,专业技能测试主要对报考人员的专业理论、专业实践进行测试。
综合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任何一项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
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可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甲类岗位。
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50%+综合面试×50%。
2.乙类岗位。
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50%+专业技能测试×30%+综合面试×20%。
3.丙类岗位。
组织笔试的: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50%+专业技能测试×30%+综合面试×20%。
未组织笔试的: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50%+综合面试×5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
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应聘人员属退役军人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应聘人员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如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
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日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本公告附件1中部分岗位未明确具体招聘单位的,由报考该招聘岗位的体检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招聘单位。
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参照确定体检人员的原则确定选择招聘单位顺序。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查”原则、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要求,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
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
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
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依据考生总成绩及其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及人岗相适度研究后确定。
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涪陵区人民*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区最低服务满3年,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公告由重庆市涪陵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2.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3.招聘政策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1.涪陵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2.涪陵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3.涪陵区2023年第一季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6.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3年)
7.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
8.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附件下载:
1.附件1:涪陵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
2.附件2:涪陵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x
3.附件3:涪陵区2023年第一季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
4.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docx
5.附件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pdf
6.附件6: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3年).docx
7.附件7: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docx
8.附件8: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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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河南漯河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80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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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招聘# 导语】2022年河南漯河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805名,报名时间:2022年7月5日8:00至7月8日17:00, 考 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管理办法》(漯编〔2014〕51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市委编委研究确定的补充人员计划,经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全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计划

根据人员编制空缺和工作需要,全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05名,其中漯河职业技术学院20名,漯河技师学院19名,市直教育系统285名,临颍县101名,舞阳县94名,郾城区158名,源汇区44名,召陵区84名(具体计划见附件1-8)。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

(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有教师资格证要求岗位的,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且需在聘用之日起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4.身心健康,热爱招聘岗位工作;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等条件,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聘)纪律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5.2014年以来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失信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或服务期未满人员(包括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事业单位招聘等有最低服务期限人员);

7.不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

8.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凡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31日。例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是指截止到2022年5月31日满2年。

三、考生应聘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一)健康码、场所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无异常的考生须提供第一场开考时间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二)健康码、场所码为绿码,但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考前14天到达或途径发生疫情城市的考生须提供开考前72小时内的两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次核酸检测时间间隔需超过24小时,纸质版、电子版均可)、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三)所有考生均需认真阅读《2022年漯河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应聘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及温馨提示》(附件9),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确保信息准确、属实,不得虚报、瞒报。

(四)所有考生均需提前下载打印、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管理信息书》(附件10)。

(五)在考试全程应当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

(六)考生进出考点、考场时,应保持1米以上间距,有序行进,不扎堆、不聚集。

(七)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四、招聘办法及工作程序

在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本次公开招聘教师按照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试讲、实操、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办法和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者于2022年7月5日8:00至7月8日17:00期间登陆漯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hrss.luohe.gov.cn/ ),在“考试信息”栏目,通过“2022年漯河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界面。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近三个月正面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红、蓝、白底皆可,宽度约为130像素,高度约为160像素,宽高比例为1.3:1.6,jpg格式)。报名资料提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22年7月8日17:00停止报名。

2.资格初审。对网上报名成功者的报名资料和照片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要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考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及时咨询反映(0395―3136601,正常办公时间使用),报名结束后未反映的,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及时打印《2022年漯河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并妥善保管,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应聘考生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笔试的,应在笔试前2日写出书面材料,并由考生本人递交并告知;笔试结束后进入试讲考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试讲的,应在试讲确认结束前写出书面材料,并由考生本人递交并告知。考生任一环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且不提前告知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列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失信人员名单,今后不得参加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考试。

3.调整报考岗位。网上报名结束后,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同时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可向符合资格条件且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调整。

(1)调整时间:2022年7月9日9:00―12:00,15:00―18:00。

(2)调整地点: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路511号101室)。

(3)调整方式: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调整。

(二)开考比例

本次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1;招聘资格条件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岗位和人才紧缺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考生可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登录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hrss.luohe.gov.cn/ )报名系统在线打印准考证(A4纸)(具体时间将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准考证要妥善保管,以备笔试、试讲确认、试讲、实操、体检时使用。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部分岗位增加实际操作,考生均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两码一卡”参加各个环节的考试,任意一场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主要测试教师职业能力倾向和综合应用能力,包括教育、法律、政治、经济、管理、人文历史、地理与科技等常识判断,以及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分析,策略选择等基础知识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教学教法、班级管理、教育法规等。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试讲

(1)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试讲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试讲人员。

参加试讲考生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2:1的岗位,考生试讲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试讲考生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2)试讲时间和地点:见试讲通知单。

(3)试讲确认

取得试讲资格的人员,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下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试讲确认:①有效身份证;②户口簿(户口未迁回的可提供岗位所需的能够证明属报考区域生源的高考准考证或县级以上招生办公室出具的参加高考证明等生源证明材料);③毕业证和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信网下载);⑤教师资格证(岗位资格条件中未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的除外);⑥笔试准考证;⑦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应工作经历证明;⑧在编人员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需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⑨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逾期不参加试讲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试讲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参加试讲资格。因考生资格审查不合格被取消试讲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试讲采取在现行教材中按同学段、同学科、同课题,备课30分钟后,讲一节15分钟的微型课,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

3.实操

(1)有实操要求的,参加试讲人员全部进入实操,实操满分为100分。

(2)实操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术和实践动手能力。

(3)实操时间、地点:在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hrss.luohe.gov.cn/ )通知。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有实操要求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实操成绩×30%

笔试成绩、试讲成绩、实操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入围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一并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及《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执行。

3.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六)考察

1.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末位并列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3.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对公示中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聘用

1.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

2.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并签订最低服务期协议,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有关事宜按协议执行。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又不签订最低服务期协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列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失信人员名单。

3.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4.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考生须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确保本次公开招聘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需认真对照岗位资格条件,如实填报个人资料,对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瞒报个人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列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失信人员名单,今后不得参加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

(三)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hrss.luohe.gov.cn/ )为本次招聘工作网站,有关信息均将通过此网站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四)报考人员在招聘各环节期间务必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告知,招聘期间因无法联系导致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六)严守工作纪律,自觉*不正之风。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

(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0395―3136601(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1.2022年漯河市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2.2022年漯河市临颍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3.2022年漯河市舞阳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4.2022年漯河市郾城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5.2022年漯河市源汇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6.2022年漯河市召陵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7.2022年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8.2022年漯河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9.2022年漯河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应聘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及温馨提示

10.考生健康管理信息书

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9日

2022年河南漯河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805名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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