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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事业单位招聘考核表 2015重庆市铜梁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报名注意事...

更新:2023年06月21日 23:42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璧山事业单位招聘考核表 2015重庆市铜梁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报名注意事...,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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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的政务、党务运转,综合协调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承担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等综合性材料撰写工作;制定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督办工作;负责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保密、政务值班、综合统计、政务信息、印鉴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职工的奖惩、任免、考核、工资福利、机构编制等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系统干部培训计划,负责局机关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下属事业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计划生育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工作;承担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机关群团工作;承办上级目标责任制管理的有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公务员管理科
承担公务员的招录、交流调配、职务任免、考核奖励、惩戒、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核上报、人员登记工作;负责县*各部门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副主任科员及其以下非领导职务设置和职数管理及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荣誉和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奖励表彰工作;参与办理县*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的有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力资源开发科
负责人才计划的管理和指导协调;负责人力资源规划、开发、管理与利用;负责全县人才统计和分析;参与博士后工作站管理;负责国(境)外智力项目的引进、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县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管理、人才交流、引进、开发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事业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负责事业单位人事计划的综合管理和指导协调;负责事业单位人员的统计和分析,综合管理事业单位职员、事业单位工人队伍建设;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开招聘、调配、考核、任免、奖励、惩戒、聘用合同的签订和续聘、辞聘解聘、岗位设置管理等的组织实施;负责制定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承担科级及其以下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乡镇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综合管理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拟订并监督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承担职称、专家综合管理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选拔、评聘、培养工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执)业资格的考试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法规与监察科
依法行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权。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负责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员的培训和资格认证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牵头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督促指导并参与重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违法案件的查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咨询服务;推行企业守法诚信用工制度;负责管理企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工作;负责贯彻禁止使用童工政策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负责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拟订、监督和管理;拟订企业职工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组织实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总额的审批、监督和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假、探亲等各项福利政策;指导企业建立工资支付制度;协助办公室开展调研工作;审核规范性文件;承担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相关法制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收入分配、津补贴政策,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待遇及福利和统计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调资、正常晋升工资、工资统发和工资制度改革的实施工作;参与住房、医疗和社会保险制度等改革;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和连续工龄的确定;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综合管理和退休政策的组织实施;组织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军队干部转业安置科
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计划安置工作;负责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政策指导、就业培训、协助就业、退役金发放、档案接转与存放等管理服务工作;协调落实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的安置工作,负责*宣传和*调研工作;办理部队干部家属(干部)随军、随调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社会保险科
贯彻执行社会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政策;管理和指导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工作;负责征地过程中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措施落实情况的审核工作;执行养老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执行参保人员退休审批和管理政策、死亡职工遗属和非因工伤残职工的待遇政策;承担企业职工参加工作时间和连续工龄确定工作;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实施对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执行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管理规定;组织实施工伤预防、认定、康复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工作;组织实施工伤定点医疗、康复、残疾辅助器具安装协议机构的资格审定和监督管理;完善各类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基金预警制度;承担组织特殊工种的检测工作;组织实施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拟订劳动鉴定机构管理规则;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科
拟订全县就业事业发展规划和劳动者平等就业政策措施,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制定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措施;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措施;负责外国人(不含外国专家)和港澳台来璧就业许可服务;拟订全县城乡统筹劳动力培训、人才培养发展规划及政策(含激励)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职业技能等级考核工作;负责设立职业培训学校的审批工作,指导职业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指导管理职业技能的培训、鉴定和竞赛。
(九)财务与基金监督科
拟订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审计办法和内部审计制度;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政策,检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并实施监督审计;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基金使用单位执行社会保险政策和国家财务会计制度情况;负责局机关和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固定资产帐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人事劳动调解仲裁管理科
拟订人事、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完善人事、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及规则并组织实施;指导人事、劳动仲裁员队伍建设,负责组织仲裁员的培训、资格认证工作;根据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授权,负责设立人事、劳动仲裁庭,处理人事、劳动争议案件;提供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和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建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工会、企业代表及主管部门共同参与的集体性人事、劳动争议应急调解协调机制;指导乡镇(街道)、企业开展人事、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监察室
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承担局机关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承担局行业作风建设和纠风工作;负责下属事业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行业作风建设和纠风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协助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全系统干部职工的违纪行为;承担局纪检组的日常事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5四季度重庆市璧山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 百度...


璧山事业单位招聘考核表 2015重庆市铜梁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报名注意事...
为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璧山区*同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重庆市璧山区2015年四季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年满18周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在璧山区工作5年及以上;

(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专业要求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执行;

(四)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以及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前1日)。

(六)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七)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区教委(璧城街道双星大道369号二号楼417室),咨询*:(023)85284502。

(三)报名方法: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报考,按各报考岗位分别竞争、聘用。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相关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报名表》。

(四)开考比例

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五)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5年11月6日下午14:00-17:00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领取的,须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领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总分值各为100分。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该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占70%)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专业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

笔试资料推荐:2015年重庆市璧山区教师招聘考试专用特训题库!

笔试时间暂定为2015年11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成绩×50%+《专业科目》成绩×50%。

(二)面试

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出现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进入面试考生的笔试成绩不低于此次招聘岗位中按1:3比例人数进入面试的最低分,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说课、上课或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总分值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

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采取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人选。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教委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复检)。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作一次性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教委组织用人单位,对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工作)表现和其提供的基本情况,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做出考察结论。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或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不作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若未在璧山服务满5年,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十、信息发布

笔试成绩、面试通知、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通知、体检结果、考察、拟聘人员名单等信息,将在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网上发布,请各位考生注意及时查询。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严肃纪律,防止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聘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重庆市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重庆市璧山区2015年四季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2015重庆市铜梁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报名注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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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5重庆市铜梁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报名注意事项 可在 铜梁县事业单位考试网 查看。

(一)报名时间:2015年5月25日至6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地点:重庆市铜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城街道中兴东路989号,重庆市铜梁区劳动保障大厦2楼人力资源市场)。

(三)报名方式及手续: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表(附件4、A4纸打印)、毕业证、学位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凭毕业生推荐表等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贫困大学生需提供户口簿、贫困大学生证明(零就业家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出具就业部门发放的《零就业家庭卡》原件及复印件,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出具区县主管扶贫工作的相关部门盖章认定的书面证明,城乡低保家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出具民政部门发放的《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如需委托他人报名的,在出具上述证件、资料的同时,还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登记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科(贫困大学生免收考务费)。

重庆铜梁区事业单位考试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5年5月25日至6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6月17日至6月19日到报名点领取。

笔试时间: 2015年6月20日。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更多铜梁县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访问 http://www.zgsydw.com/city/107_1.html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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