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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应急管理局招考区属机关雇员...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应急管理局招考区属机关雇员公告已发布。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顺德区应急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佛山市顺德区区属机关雇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取。
二、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本科学历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即2022年7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愿意履行*雇员义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本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党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7.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雇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考试录用流程
(一)报名方式
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7月1日9:00至2022年7月5日16:00登录太亚人事考试报名系统(网址:
https://bm.gd-pa.cn/wsbm/index/notice/content?batchId=1537360359491911682
,选择“应急管理局2022年招考区属机关雇员”批次,注册并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请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情况,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为100KB以下),并提交招考岗位资格条件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每个岗位笔试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请留意佛山市顺德区应急管理局网站,逾期不打印准考证以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二)笔试
报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并依准考证所列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写作,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划定合格分数线,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职位按1:5比例在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面试对象确定后,将在佛山市顺德区应急管理局网站予以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
(三)资格复审
面试对象须携带报名表(双面打印)、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本单位在该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上交以上资料复印件,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并按职位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
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各职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以职位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确定体检对象后,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将在佛山市顺德区应急管理局网站予以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考察由本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名单在佛山市顺德区应急管理局网站公示。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录用的,可按报考人员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是否进行递补由本单位决定。
(六)办理相关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并实行3个月试用期,其他合同期限的试用期按照《顺德区*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顺办发〔2012〕13号)执行。
四、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区属机关单位*雇员收入分配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提供准确的*联络方式,确保随时可联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报考人员如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合同。
(三)已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录用资格。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五)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考将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开展,报考人员应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本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应急管理局网站发布公告。
“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
教师招聘:2020广东佛山市高明区招聘编制中学教师28...
为适应教育教学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令〔2009〕139号)、《关于修订<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明府字〔2011〕11号)等文件精神,佛山市高明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学教师28名(第二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职位
本次共招聘高明区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等7个学科共28名教师,属事业编制(公益一类)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报考对象资格条件由佛山市高明区2023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所有职位实行公开招考,经面谈、面试等环节并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录用。所有职位要求录用后在高明区教育系统工作满5年。本场未完成录用人数的职位,可在第三场(华南师范大学)继续招聘。
二、招聘地点
华中师范大学。
三、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2020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已办理暂缓就业的2018年、2019年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8年12月4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具备相应学科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承诺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本科学历的,在大学期间成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60%;
(2)各学科平均分在75分及以上,或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及以上。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23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中学教师职位表(第二场)》,招聘职位按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报名时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和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说明。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经面谈、面试后择优录用。
1.招聘流程:
(1)对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及面谈;
(2)根据面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纳入最终面试总分计算)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面试人员;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5分);
(4)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5)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2.报名及面谈
本次招聘在高校设点现场报名、收取资料并开展面谈。
(1)时间:2019年12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B111。
3.考试
(1)面试对象:经资格审核后按面谈成绩另行通知考生;
(2)面试时间:2019年12月5日,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另行通知;
(4)面试形式:采用授课形式。
六、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和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区教育局按照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录用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区教育局研究决定。
如违约不按期报到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办教师。
七、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区教育局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高明区人民*网站、高明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报批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区教育局将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
九、聘用和待遇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择优聘用并按所聘岗位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脱编手续。
本次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2023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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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东佛山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还未发布,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广东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2019广东佛山市直事业单位考试信息,需要详细了解广东佛山市直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的小伙伴,详见如下:
参考信息:
2019年上半年佛山市直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工作人员63名公告
(2019年5月24日发布)
(一)笔试时间为2019年6月29日上午9:00-11:00。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内容统一为公共科目《综合职业能力测验》,试题统一由市人事考评办负责命制。
(二)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得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及面试有关要求详见各招聘单位公告(附件2)。
(三)各招聘单位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详见各招聘单位公告(附件2)。最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文章原标题:2019年上半年佛山市直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工作人员63名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fshrss.gov.cn/zwgk/jgsydwzl/201905/t20190524_7493261.html?tdsourcetag=s_pc*_aiom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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