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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招聘 2023年天津市档案馆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

更新:2023年06月21日 01:44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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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招聘 2023年天津市档案馆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

2023年天津市武清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为满足武清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相关规定,经武清区*研究决定,现组织实施2023年武清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拟为武清区部分区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和镇街事业单位招聘管理岗位和通用性较强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85名。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和本市退役士兵。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年毕业生(2023年、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3日至2005年3月13日期间出生)。
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的,出生时间为1992年3月13日至2005年3月13日。
要求具有本市户籍的岗位,须于报名前(2023年3月13日)取得天津市户口(含集体户)。
3、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中国*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现役军人;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23年3月6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武清公共就业服务网发布,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www.tjrc.com.cn
武清公共就业服务网:/ www.tjtalents.com.cn
网上报名时间:3月13日9:00至3月17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3月13日9:00至3月19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招聘全过程将严格审查,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后果自负。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由考试机构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于在改报期内未改报成功的,退还考生所缴考务费用。
不符合改报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退费。
改报时间:3月21日9:00至16:00。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可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审查结果,需要修改完善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提交。
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可改报其他职位,且应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确认后不能退费。
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笔试费用每科为45元。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3年3月13日-3月1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到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022-28013603)。
五、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两科,主要测评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试卷满分各为100分。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4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3月30日9:00至4月1日9: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详见笔试准考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月1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
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资格复审通知(请随时关注报名网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位网查询认证材料。
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即将核查毕业证、学位证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党员证明材料、相关资格证书等);
以上资料A4纸复印按顺序装订(原件审阅后退回)。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考生于4月20日9:00至4月21日17:00登录报名网址,缴纳面试考务费及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缴费及下载,同时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4月22日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详见面试准考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负。
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察坚持全面、客观、公正,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和聘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对拟聘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同时公布监督举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按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递补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九、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违纪情节严重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的公告及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试过程中有关防疫工作安排。
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将通过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网站咨询:022-28013603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监督*:022-82129992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附:1.2023年天津市武清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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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事业编制报考时间2022


天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招聘 2023年天津市档案馆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

天津事业编制报考时间2022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9:00至8月5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8月1日9:00至8月6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2年8月1日9:00至8月7日16:00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单位为滨海新区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和数量详见《天津市滨海新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和天津市退役军人。应届毕业生是指2022年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2020、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定向招聘退役军人的岗位为面向具有我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

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⑵热爱所报考岗位工作,有良好的品行;  ⑶年龄35周岁及以下,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以拓宽到40周岁(以具体岗位要求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第一天。  ⑷在2022年 8月1日前应具有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位证书。留学生所学专业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其所学专业经招聘单位认定为计划表中岗位要求的相近专业也可报考;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2023年天津市档案馆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


天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招聘 2023年天津市档案馆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
根据天津市档案馆所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依据*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文件规定,天津市档案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
招聘计划中所指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年当年毕业的人员,以及2023年、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天津市档案馆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即报考人员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以后出生);
8.应聘人员应当在入职报到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2023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时间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
9.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类别及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其中报考人员具有双学位的,其第二学位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持国境外院校毕业证书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一致;
10.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开除或辞退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本人与招聘单位担任领导成员的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公告发布
报考人员自2023年2月23日开始,可通过天津档案方志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北方人才网站查询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网址:
天津档案方志网: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www.tjrc.com.cn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资格审查以及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www.tjtalents.com.cn )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2023年4月4日,报考人员可到本人所报考单位或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
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员。
(二)资格复审
通过笔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需持有关材料于2023年4月6日至4月7日(函复审递补时间)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从同一岗位通过笔试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和素质,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023年4月13日9:00至4月14日17:00,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缴纳面试报名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
面试报名费为每人45元。
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面试。
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面试资格。
2023年4月19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成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
体检工作由天津市档案馆组织实施。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凡由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根据招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录用考察工作。
考察工作由天津市档案馆组织实施,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根据单位实际需要,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发布招聘公告网站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及备案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但暂未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有问题反映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因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该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递补,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公开招聘各阶段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天津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及天津市对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的,将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进行调整。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精神,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在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二)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三)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将另行通知。
有关信息将通过天津市档案方志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北方人才网站发布,请广大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在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九、报考咨询
网站报名技术
招聘岗位
天津市档案馆人事处:022-8743516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监督*:022-83552032
附件:2023年天津市档案馆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天津市档案馆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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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事业编制报考时间2023


天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招聘 2023年天津市档案馆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

天津事业编制报考时间2022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9:00至8月5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8月1日9:00至8月6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2年8月1日9:00至8月7日16:00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单位为滨海新区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和数量详见《天津市滨海新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和天津市退役军人。应届毕业生是指2022年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2020、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定向招聘退役军人的岗位为面向具有我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

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

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⑵热爱所报考岗位工作,有良好的品行;  ⑶年龄35周岁及以下,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以拓宽到40周岁(以具体岗位要求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第一天。  ⑷在2022年 8月1日前应具有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位证书。

留学生所学专业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其所学专业经招聘单位认定为计划表中岗位要求的相近专业也可报考;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2023年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为满足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精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
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应同时取得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一致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且所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需为国家教育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岗位所需专业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指导目录。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3年2月27日。
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的,应为1992年2月27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应为1987年2月27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的,应为1982年2月27日及以后出生。
9.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等)应在报名时取得。
10.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以往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4.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5.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辞退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除2023年应届毕业生外,全日制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非全日制在读的学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录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方可报考。
8.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公告发布
报考人员自2023年2月16日开始,可通过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查询招聘公告。
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www.tjrc.com.cn 。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www.tjtalents.com.cn )。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7日9:00至3月3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3年2月27日9:00至3月5日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笔试报名费每科45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笔试环节。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将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上述岗位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为:2023年3月7日9:00至16:00。
四、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两科,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等。
试卷满分各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9日。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023年3月16日9:00至2023年3月19日9:00,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www.tjtalents.com.cn )缴纳面试报名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
面试报名费为每人45元。
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面试资格。
2023年4月26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考试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过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如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的标准、项目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凡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监督。
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额的,根据该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如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方人才网(/ www.tjtalents.com.cn )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及备案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但暂未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有问题反映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因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根据该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递补一次,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如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精神,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在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二)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三)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将另行通知。
有关信息将通过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以及报名备注内容等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1.天津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022-88270100(政策咨询)、88270308(纪检监督);
2.天津市测绘地理信息研究中心:022-58780322(政策咨询)、58070318(纪检监督);
3.天津市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022- 23312326(政策咨询)、23112633(纪检监督);
4.天津市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整治中心(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022-83127322(政策咨询)、83127566(纪检监督);
5.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综合服务中心:022-23316187(政策咨询)、23295380(纪检监督);
6.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事务中心(天津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022-27796066(政策咨询)、27799898(纪检监督);
7.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022-26827196(政策咨询)、26816527(纪检监督);
8.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022-82100633(政策咨询)、82100995(纪检监督);
9.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022-29991962(政策咨询)、29993139(纪检监督)。
如有其他疑问,可根据问题类型拨打以下
网站技术咨询:022-28013603、28013570;
主管部门监督:022-23397075、23145219。
咨询时间:2023年2月16日至3月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附件: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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