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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时间
宁陵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时间是2023年5月13日,上午9∶00—11∶00。通过查询宁陵县人民*官网得知,宁陵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时间:2023年5月13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在宁陵县第三实验小学。笔试需要携带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已确认缴费的报名人员,于5月10日9∶00至5月13日7∶00期间,登录商丘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所以宁陵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时间是2023年5月13日,上午9∶00—11∶00。
2014年湖南省会同县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
会同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公告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规定,经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及管理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有序进行,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职位
此次招聘计划数为46名。具体职位如下:
1、县移民局所属事业单位移民工作站
①水利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位1名
②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职位1名
2、县农业局所属事业单位
①经济作物工作站专业技术人员职位1名
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技术员职位1名
3、县乡镇财政所财务会计人员职位2名
4、鹰嘴界保护区管理局乡镇管理站
①专技人员职位3名
②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职位1名
③园林、园艺专业技术人员职位1名
5、县审计局所属事业单位建设项目审计中心
①土建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位1名
②管理人员职位1名
6、县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创建生态县工作办公室
①专业技术人员职位2名
②管理人员职位2名
7、县电视台记者职位1名
8、县交通局所属事业单位农建办专业技术人员职位2名
9、县住建局所属事业单位污水处设施管理站园林专业技术职位1名
10、县规划局城市规划专业技术人员职位1名
11、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管理人员职位2名
12、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①预防医学专业技术人员职位2名
②临床医学专业技术人员(西医)职位1名
13、县妇保院
①内儿科临床医师(西医)职位1名
②检验职位1名
③护理职位1名
14、乡镇卫生院
①临床专业技术人员职位3名(其中西医2名,中医1名)
②护理专业技术人员职位10名
③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职位2名
④检验专业技术人员职位1名
二、招聘方式与待遇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其中乡镇卫生院16名、县环境保护局创建生态县工作办公室(管理人员)2名、县审计局建设项目审计中心2名,县妇保院3名,共23名被聘用人员使用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他职位的23名被聘用人员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报考人员必须具备职位所需的学历及其他条件。(见附表:2014年会同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考试招聘计划与职位表)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4年7月14日至18日17:30止。
(二)报名地点: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
(三)报名要求:
1、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国家和省认可的从业资格)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2、报名时,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须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照两张。
3、每一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3。报名后达不到开考比例职位,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录聘工作领导小组和市人社局同意,则相应调整招聘计划和开考比例。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定于2014年7月31日上午 8:30-11:00 ,采取闭卷答题的方式(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30%,专业知识70%,分值100分。
3、管理人员职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其中公共基础知识50%,申论50%,分值100分。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乡镇卫生院、妇保院的临床、护理、药学、检验职位按照报考职位进行相应专业的技能操作,分值100分。其他职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面试(技能操作)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技能操作)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技能操作)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如体检不合格的,则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得超过2次。
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间提出复检。复检原则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国公局[2011]3号)的规定执行。
八、公示和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的未尽事宜由会同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关政策由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8823453。
附件: 职位表
*会同县委组织部
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2日
2023年荆州洪湖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留荆来荆就业创业,满足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为加快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部分事业单位采取统一笔试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8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洪湖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条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洪湖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
四、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注册: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
2.报名: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
注册成功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
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月24日至3月1日,省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参考。
3月2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3.资格审查: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3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4.缴费确认:2023年3月4日9:00至3月6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
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3月4日9:00至3月5日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要求申请减免。
5.打印准考证:2023年3月28日12:00至4月2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详见《荆州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2日(星期日)上午
2.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类别和内容
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
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D1)和中学教师岗位(D2)两个子类。
2.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4)。
3.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缴费人数不低于1:3开考。
报名缴费结束后,对报名缴费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官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
(四)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于4月下旬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资格复审
(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经核准备案允许降低比例的岗位按降低后的比例),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范围。
考生可通过洪湖市人民*网站、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查询资格复审入围情况。
(二)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洪湖市人民*网站、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对于无人递补,造成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1:3(经核准备案允许降低比例的岗位按降低后的比例)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一并在洪湖市人民*网站、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七、面试
(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在洪湖市人民*网站、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布调整情况。
(二)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三)在面试开考前由洪湖市人民*网站、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没有达到既定入围比例以及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控制,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面试公告中公布,达不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八、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
(二)计分方法。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三)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截至2023年7月31日)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
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后,由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
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或报考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符合相关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荆州市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申请表》(附件5),于2023年3月7日至3月10日报送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的表格至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沙市区太岳东路8号1号楼207室),期间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九、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
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2.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十、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审定后,在洪湖市人民*网站、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归口报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
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十一、聘用
(一)经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2023年度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报到时间在7月之后),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二、纪律要求
各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负主体责任,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做好公开招聘各环节工作,确保公开招聘稳妥有序;市纪委监委派驻相关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公开招聘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咨询*:0716-2216865(洪湖市人社局)。
附件:
1、《洪湖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洪湖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
3、《荆州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5、《荆州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报考加分申请表》
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
附件1:洪湖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洪湖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xlsx
附件3 荆州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
附件4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5 荆州市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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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郴州安仁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8人)? - 百...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2022年安仁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8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22年安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相关招聘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
安仁县人民*门户网站
(三)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安仁县人民*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详见附件。35周岁以下的要求在1986年12月1日后出生;40周岁以下要求在1981年12月1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岗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专业参考《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
(5)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6)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2022年安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7.限定为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0届、2021届、2022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截至2022年12月1日,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2020届、2021届、2022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为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得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8.面向非政策性安置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岗位要求:
(1)截止资格审查前已从部队退役;
(2)属于非政策性安置退役士兵,即退役时没有携带《优待安置证》;
(3)学历为大专及以上;
(4)具有安仁县户籍。
9.面向安仁县村(社区)干部定向招聘岗位要求:
(1)截至资格审查前,通过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或届中补选产生连续任职满3年的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1年12月1日后出生;
(4)近三年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所在乡镇党委认定)。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安仁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安仁县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择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下载《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2.报名时间
2022年12月14日9:00时至12月16日17:00时。
3.报名网址
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
4.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295×413像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不按要求上传照片的,报名不成功。
5.打印准考证
经安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向市级报备同意后,提前14天在安仁县人民*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布,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准考证请保留到聘用之后。
6.报考注意事项
(1)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认真对照《岗位信息表》和《专业目录》,根据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合适岗位,准确填报本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安仁县人社局。
(4)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2。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
(5)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12月19日在安仁县人民*门户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于12月20日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本次招聘考试;12月21日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70%,《写作》占30%。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
经安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向市级报备同意后,提前14天在安仁县人民*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布。
3.笔试地点。安仁县城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在安仁县人民*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布。
(三)资格审查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安仁县人民*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1.资格审查对象
按招聘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名单。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如招聘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2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2.资格审查内容
(1)自行下载并填写《2022年安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3,一式两份)、《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4);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和相关证明等)、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红/蓝底彩色照片2张(背面注明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及姓名);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5)报考岗位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6)凡公告发布之日起为安仁县外在编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定向招聘非政策性安置退役士兵岗位的还需提供安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和军人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8)报考定向在职村(社区)干部岗位的还需提供所在乡镇党委和*安仁县委组织部出具的相关证明。
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资格审查对象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4.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定为不合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2.面试对象。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能力素质及与拟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7.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安仁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公告。
3.体检内容。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以及吸毒毛发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由安仁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七)择岗
需要择岗的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和择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安仁县人民*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安仁县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安仁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安仁县人民*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均不一一*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安仁县人社局。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公开招聘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面试后,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疫情防控
根据安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公开招聘工作。
1.报考人员须主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个人防护工作,科学安排工作生活和出行,确保个人符合安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2.所有考生在考试时须自行打印并签署《2022年安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5),承诺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证明义务和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六、招聘考试服务咨询*
安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5-5226901。
具体岗位政策咨询见《2022年安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安仁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0735-5223530。
2022年郴州安仁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8人)_事业单位招聘网
附件1:2022年安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附件3:2022年安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4: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附件5:2022年安仁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安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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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长沙市长沙县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经2023年1月13日长沙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第1次会议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7名,其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招聘*雇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编内聘用,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二)*雇员招聘岗位:编外聘用,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编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员管理按照县内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六)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我省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要求且不限专业的招聘岗位。
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由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意见予以确认。
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
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七)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及工作经历、最低服务年限等时间截止计算至2023年3月21日(2023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暂凭学校加盖公章的含学业成绩的毕业生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考,但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八)岗位表备注为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限2021、2022及2023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九)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等经历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长沙县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全额事业编制人员;
8.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9.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未取得原单位同意的;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参与此次公开招聘的单位36家,招聘岗位42个,招聘计划57名,其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招聘*雇员23名,详见《长沙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长沙县2023年公开招聘*雇员岗位表》(附件2)。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
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五、招聘程序
发布信息—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体检—考察与资格终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选岗—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通过长沙星沙人才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长沙星沙人才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二)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3月22日上午9:00-3月24日下午16:30。
2.报名网站:长沙星沙人才网()。
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网站完成实名认证,上传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因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而不能正常报考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岗位表,签署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
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选择符合全部要求的岗位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信息一经提交,即自动流转进入资格初审环节,其信息将无法进行修改。
3.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3月22日-3月24日。
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审核状态。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开考比例与计划核减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5:1(含5:1)方可开考。
*雇员招聘岗位: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
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不再改报。
(三)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4月8日(星期六),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4月6日9:00-4月8日9:30,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进入考场,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分为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3.笔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根据笔试成绩查询通知的要求按规定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查分结果统一向考生反馈。
4.同一岗位实际参加笔试的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该岗位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6.考生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资格复审
1.同一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笔试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
入围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复审的形式。
考生须提供本人的报名表(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招聘岗位的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资格复审人员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3比例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
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4.入围资格复审(含递补)线上遇并列名次,则均进入资格复审。
5.不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后续所有环节的资格。
(五)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2.报考*长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化管理招聘岗位的考生,将在面试前后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由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招聘单位共同组织。
3.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六)总成绩合成
1.*长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化管理招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合成。
2.其他招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
3.笔试成绩、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总成绩分阶段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
1.体检对象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报考*长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化管理招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者入围;报考其他招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笔试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长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化管理招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者入围;报考其他招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笔试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
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5.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后再进行体检(若后续程序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八)考察与资格终审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长沙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化管理招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者入围;报考其他招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笔试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
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九)公示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十)选岗
1.报考县属事业单位信息化管理招聘岗位、镇街所属事业单位文字综合招聘岗位及县属事业单位、镇街所属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招聘岗位的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后,同一岗位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确定工作单位,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因考生选岗后放弃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编内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签订最低五年服务期限(含试用期)协议。
3.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交个人档案或不到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拟聘用公示后放弃的人员,录入长沙县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选调)考试。
六、实施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单位配合,长沙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七、其他
(一)招聘单位咨询*
各招聘单位咨询*详见《长沙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长沙县2023年公开招聘*雇员岗位表》(附件2)。
(二)招聘政策咨询*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1-84011089(仅限上班时间)。
(三)报名网站技术支持*
长沙星沙人才网():0731-84062928(仅限上班时间)。
(四)监督*
0731-84024559(仅限上班时间)。
(五)其他
本公告由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长沙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长沙县2023年公开招聘*雇员岗位表
3.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4日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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