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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事业单位招聘2016 2017第一季度重庆长寿区事业单位招(选)聘228人公告 ...

更新:2023年06月18日 16:56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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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事业单位招聘2016 2017第一季度重庆长寿区事业单位招(选)聘228人公告 ...

2022年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遴选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名,具体岗位详见《2022年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及公共科目网上报名系统。

三、报名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岗位具体范围参见附件1遴选条件要求。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报名前已满规定的最低服务期或与原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期。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备该岗位所需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执业)资格条件。

5.具有遴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身体素质及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遴选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籍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拟录(聘)用公示环节的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国家规定或单位约定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工作经历计算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

(五)年龄计算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即1986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六)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并在面试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学科(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附件3)、《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附件4)进行。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但包含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联系资格审查的单位确认报名资格,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可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查。

(七)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含工作经历满3年;职员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公共科目笔试网上报名截止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遴选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应仔细对照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含电子登记照,jpg格式,20kb以下)。遴选单位对照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遴选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公共科目笔试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考生通过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lsbj.cq.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通道开放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9:00至4月20日9:00。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对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生可在网上报名2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主管部门或遴选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1)。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及时下载报名序号等信息,方便后续查询;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2年4月22日9:00前修改相关信息,重新提交资格初审。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应在2022年4月23日9:00前在网上缴纳考务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遴选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或取消该遴选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的,经市级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商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遴选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退还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考务费的考生,可于2022年5月9日9:00—5月14日10:30登录重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下文简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原则上专业科目笔试通用),并在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准考证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公共科目笔试时间需要调整的,准考证打印时间则相应调整。

(二)专业科目笔试报名

专业科目笔试报名原则上以公共科目笔试网上报名为准,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科目笔试。无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或准考证指定时间地点有调整的,以遴选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五、考试考核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部分岗位设考)、专业科目(部分岗位设考);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部分岗位设考)、综合面试。具体考试考核形式详见附件1。

考生应自觉配合落实考务机构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遴选单位或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考试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笔试

1.公共科目

分值100分,考试大纲以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为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时间定于2022年5月14日(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若有调整将另行通知)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网上自助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2.专业科目

分值10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各遴选岗位是否组织专业科目笔试以及笔试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1。

职员岗位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管理基础知识》,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网上自助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管理基础知识》科目笔试成绩。

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的,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专业科目笔试具体内容、时间及地点未明确的,由遴选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持准考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考试组织方要求的其他佐证资料,到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规定科目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根据本公告附件1中遴选岗位“成绩构成类型”标注不同,分别执行以下规则:

A类岗位进入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B类岗位进入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C类岗位进入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D类岗位同时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20%与专业科目笔试成绩的30%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若最后一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遴选名额无法递减的,经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研究决定是否继续后续流程。

(4)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公示。

(二)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应按遴选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遴选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文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报名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安排在面试人选名单公示期内或公示结束后10日内。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遴选单位报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是否递补由遴选单位报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考生须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向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书》(附件5);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书》(附件5)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指导监督。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由遴选方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关注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站。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因面试考生主动放弃或迟到等因素导致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不足3:1的,按计划继续组织实施面试。

面试中,专业技能测试包括实操、案例答辩等,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综合面试包括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各岗位开展面试的具体方式详见本公告附件1。各面试方式分值均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结构化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各科成绩(含综合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各项成绩)未达到60分的,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研究确定是否进入体检环节,并报市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其中,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不足3:1的,或达不到开考比例作为紧缺岗位开考的,考生任意一科面试成绩未达到75分,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根据附件1中遴选岗位“考试类型”标注不同,分别执行以下规则:

A类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B类岗位考试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C类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D类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30%。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相关事宜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后当场宣布,或在遴选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遴选岗位人数,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从高到低1:1确定。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层次、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顺序,高者优先确定;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遴选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按体检规定和程序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拟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察组应查阅考察人选的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在编在岗聘用、工作经历及最低服务期等情况,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并将有关材料作为考察结论的重要附件。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

考察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

考察完成后,考察组应当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给遴选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

考察人选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考察人选以非正当理由放弃后续拟聘资格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登记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是否从参加面试人员中递补及递补次数,由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研究决定。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选的面试得分应符合本公告第五条的相关规定。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过程有关事宜,在遴选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遴选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试岗、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遴选的,作为拟聘人选。对拟聘人选,可设最长不超过3个月的试岗期。试岗期间,试岗人员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待遇不变。试岗期满考核合格的,或不设试岗期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岗期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凡遴选岗位约定了最低服务期(详见本公告附件1“备注”栏信息)的,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存疑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遴选流程或聘用。经核实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取消报名资格或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完成遴选办理调动的,人事关系应按规定返回原单位。

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遴选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书》(附件5)等材料,严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遴选)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给予处分。

十、其他

遴选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公告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会同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问题,请按附件1中的联系*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

2.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遴选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报名网站、遴选单位或主管部门公众信息网等及时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3.公共科目网上报名技术咨询*:023-86868838、86868837。

4.公共科目考试考务咨询*:023-86868820。

5.遴选相关事宜咨询*:市委网信办,凌老师,023-63151823;市劳动人民文化宫,关老师,023-63622956;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于老师,023-88152006;市社保卡服务中心,肖老师,023-86230185;市人力社保信息中心,李xx,023-88152958;重庆五一技师学院,涂老师,023-68587552;渝中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基层所,李xx,023-63709397;涪陵中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基层所,蔡老师,023-72279304;长寿区矿产资源管理所,彭老师,023-40245270;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陈老师,02363654200;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陈老师,023-63533229;重庆图书馆,谭老师:023-65210181;重庆市万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张老师023-60353683,李xx023-60353674。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1.2021年下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3.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

4.《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报考书(2022年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

2022年重庆市长寿区面向全市选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长寿事业单位招聘2016 2017第一季度重庆长寿区事业单位招(选)聘228人公告 ...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重庆市长寿区面向全市选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47人】已发布。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长寿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试行)》(长寿委办发〔2022〕11号)等规定,重庆市长寿区决定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考 网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7名,具体选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重庆市长寿区2022年上半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

重庆市范围内各级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职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工勤人员身份聘用在管理、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

重庆市范围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行政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即“参公人员”,下同)也可报考,但在办理调动手续前本人须书面申明放弃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自愿调整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4.符合在现区县(自治县)、部门或单位最低服务年限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须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

5.符合法律法规和我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选聘范围

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曾受过党纪、政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人员;不符合最低服务期相关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现单位工作年限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6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有不连续工作经历的累计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五)年龄计算

本简章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5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6月6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六)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查。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查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2年;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且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选聘各环节时间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长寿区人民*网站( http://www.cqcs.gov.cn )首页“人事考试”栏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考生在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若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无法参加考试考核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选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简章》中要求的“选聘对象和条件”,以及选聘中各个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附件1),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会同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

(一)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于2022年6月6日上午9:00至6月8日下午18:00期间,登录重庆市长寿区人民*网站( http://www.cqcs.gov.cn )首页“人事考试”栏,点击“长寿区2022年上半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聘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流程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后,请及时上传近期标准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考申请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及时下载《报名信息表》等,方便后续工作。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2022年6月9日中午12:00时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三)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22年6月9日下午18:00时以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按每人50元收取),确认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

缴费确认人数与选聘名额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选聘名额;选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选聘;其中属急需紧缺的医疗卫生选聘岗位,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商选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是否继续进行选聘。

因选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考务费。

(五)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人员,可于2022年6月16上午9:00至6月18日晚上24: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各选聘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资格初审情况、缴费情况一览表在缴费结束3个工作日内,通过重庆市长寿区人民*网站首页“人事考试”栏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五、考试考核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1.笔试科目

报考医疗卫生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

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重点考察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笔试不提供考试复习资料,不划定考试具体范围。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6月19日(星期天),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注意事项见准考证。

3.笔试后进入面试规则

(1)按照面试人选与选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2)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竞争比例不低于2:1,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选聘;其中属急需紧缺的医疗卫生选聘岗位,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商选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是否继续进行选聘。

4.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复审通知等相关信息,在笔试结束后7日内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网站首页“人事考试”栏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长寿区委组织部、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会同选聘单位主管部门现场确认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复审重点对人员身份、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详见重庆市长寿区人民*网站首页“人事考试”栏公布笔试成绩等事项内容,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现场资格复审地点: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长寿区桃花文苑西路2号区委党校综合楼2楼)。

2.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完整填写《重庆市长寿区2022年上半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表》(附件3);加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简章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签注“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系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的,须提供能证明本人身份的公务员录用文件或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系事业人员的,须提供能证明本人身份的聘用文件、聘用审批表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

(4)职务职级(岗位等级)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签注“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系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的,须提供任现职务职级任免文件复印件1份;系事业人员的,须提供现聘岗位等级聘用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5)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长寿区委组织部、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会同选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由长寿区委组织部、长寿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结构化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选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选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结构化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及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后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研究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选聘单位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察组应查阅考察人选的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在编在岗聘用、工作经历及最低服务期等情况,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并将有关材料作为考察结论的重要附件。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

考察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

考察完成后,考察组应当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意见,报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审核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送长寿区委组织部、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并通知被考察人员。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是否从参加面试人员中递补及递补次数,由长寿区委组织部、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商选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考生其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及人岗位相适度研究后决定。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之后出现的缺额均不再递补。

七、公示

拟选聘人员名单等信息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官方网站( http://www.cqcs.gov.cn )进行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选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送长寿区委组织部、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办理调动手续,完善人事关系。

九、纪律要求

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选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本简章由*重庆市长寿区委组织部、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考条件咨询*:见附件1

报名政策咨询*:(023)40661621

网上报名、考试考务咨询*:(023)40469077

1.重庆市长寿区2022年上半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3.重庆市长寿区2022年上半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表

4.疫情防控须知

2022年重庆市长寿生态旅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用工作...


长寿事业单位招聘2016 2017第一季度重庆长寿区事业单位招(选)聘228人公告 ...
【 #招聘# 导语】2022年重庆市长寿生态旅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用工作人员简章已发布。为充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队伍,推动长寿文旅建设开发,根据《重庆市长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管国有企业招用人员管理的通知》(长国资发〔2021〕49号)等文件规定,重庆市长寿生态旅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工作人员。 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一、招用企业简介

重庆市长寿生态旅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旅发集团)成立于2003年12月,是长寿区“公益类”国有重点企业,主要负责长寿文旅资源的建设开发和运营,已建成投用长寿湖景区、菩提山文化旅游景区、滨江长寿谷景区(定慧寺、三倒拐示范段)。集团公司总资产120亿元人民币,主体信用等级AA,下设重庆市长寿湖旅游景区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市长寿区浩湖渔业有限公司、重庆市长寿湖山庄酒店有限公司等7家全资子公司和4家控股公司,产业涉及景区旅游经营与管理、渔业养殖、酒店、旅行社、智慧旅游等。

二、招用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用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工作人员8名,具体招用岗位详见附件1。

四、招用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此次招用面向社会,报考者须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用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因不诚信参加重庆市长寿区国有企业公开招用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公开招用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执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第27条的回避关系的工作岗位。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

2017第一季度重庆长寿区事业单位招(选)聘228人公告 ...


长寿事业单位招聘2016 2017第一季度重庆长寿区事业单位招(选)聘228人公告 ...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的考生,根据相同招聘类别同一招聘岗位的考试考核总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单位。


二、招(选)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8名,其中考核招聘40名(详见附件1),考试招聘186名(详见附件2),选聘 2名(详见附件3)。


三、招(选)聘范围和对象


(一)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选)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2、3);


6.自愿在长寿区服务5年及以上(其中报考长寿区万顺镇白鹤林小学英语、云集镇玛瑙小学英语岗位的须服务6年及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解除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二)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选)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录)已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长寿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以及长寿区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未满5年服务期的在职在编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7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服务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


(三) 工作经历有关事项


招(选)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级和相当于团级及以下单位工作过的,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应聘的,其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


(四)年龄计算有关事项


1.报考长寿区人民医院、长寿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考试考核招聘岗位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7日。


2.报考长寿区其他事业单位考试考核招聘岗位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


(五)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参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以及《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审核报考专业。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全部采用现场报名,不接受*报名和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考长寿区人民医院、长寿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考试考核招聘岗位的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8日上午9:00-12:00时,报名地点:重庆医科大学就业服务大厅(袁家岗校区图书馆)。


2.报考长寿区其他事业单位考试考核招聘岗位的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4月1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报名地点: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地址:长寿区桃花新城文苑西路2号长寿区委党校综合楼2楼)。


(三)报名所需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类资格、等级证书;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暂不出具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但需提供毕业院校签章的《长寿区2017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5)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及要求工作经历的岗位,还需提供现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及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附件6)。报名时,交验原件的同时收取复印件1份。委托报名须出示委托书、相关资料及代办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 资格审查


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招(选)聘的考生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


(五) 领取《准考证》


1.在重庆医科大学报名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当场发给《准考证》。


2.在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报名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17年4月7日下午14:00-17:00时,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委托领取须出具委托书、报考人和代办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费收据。


(六)开考比例


拟招(选)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拟招(选)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选)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选)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选)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笔试考务费。


五、笔试


参加考试招(选)聘的考生按下列要求参加笔试:


(一) 笔试科目及分值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其中教育类岗位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70%,《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占30%),卫生类(含重庆市医药学校)岗位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70%,《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科目测试内容详见附件2、3。每科分值100分,总分为200分。


(二) 笔试时间及地点


1.长寿区人民医院、长寿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考试招聘岗位的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长寿区其他考试招(选)聘岗位的笔试时间:2017年4月8日上午,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术科测试


(一)术科测试对象


报考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考试招聘网络管理岗位、艺体[含音乐、音乐(钢琴方向)、舞蹈、美术、体育、足球、乒乓球、艺术体操、铁人三项、柔道、拳击]岗位的考生,专业科目测试为术科测试。


(二)术科测试人选确定方式


招聘人数与参加公共科目笔试人数小于1:5的,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的人员全部进入术科测试;招聘人数与参加公共科目笔试人数大于1:5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术科测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考生进入术科测试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术科测试。


(三)术科测试时间


术科测试时间为2017年4月13日上午。参加术科测试的考生,须于当天上午8:00时前到指定地点集中,超过规定时间按自动弃权处理。


(四)术科测试注意事项


1.考生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进入术科测试人员名单及术科测试地点,于2017年4月11日上午10:00时前长寿区*门户网和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并*通知考生。


2.术科测试所需的道具除画架、纸张、钢琴、篮球、足球外,其余所需的画板、画笔、颜料、音乐光盘(U盘)、乐器、运动鞋、运动服等,均由考生自备。


七、面试


报名参加考核招聘岗位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报名参加考试招(选)聘岗位的考生按下列要求进入面试:


(一)面试比例及面试人员确定


长寿区教育、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面试比例按1:2确定面试人员,长寿区其他事业单位招(选)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比例为1:3的岗位,若因考生弃考达不到1:3的,则面试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2。凡面试比例低于1:2的,相应递减招(选)聘名额[递减后的招(选)聘岗位名额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或取消招(选)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无法递减的,考生进入面试的成绩需达到同一考试科目其他岗位进入面试考生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 面试相关事项公布


1.报考长寿区人民医院、长寿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招聘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在报名处公布。


2.报考长寿区其他事业单位考试招(选)聘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于2017年4月11日上午10:00时前在长寿区*门户网和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三) 面试方式和分值


1.报考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采用讲课加黑板板书的方式进行面试,其中讲课占80%,黑板板书占20%。


2.报考长寿日报社、长寿区广播电视台招聘岗位,采用实作加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实作占面试成绩的80%,答辩占面试成绩的20%。


3.报考长寿区其他事业单位招(选)聘岗位,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


面试总成绩100分。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面试候考室报到,逾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或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注明原因。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90分以上或60分以下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材料送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八、考试总成绩的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并保留两位小数)


(一)考核招聘


总成绩=面试成绩


(二)考试招(选)聘


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处当场公布,并在面试结束后2日内在长寿区*门户网和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九、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选)聘岗位人数,根据同一招(选)聘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分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精神,结合行业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招(选)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长寿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在同一招(选)聘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其中,非应届毕业生的学历一般应由招(选)聘单位主管部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认证查实等行之有效的方式予以确认。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进入面试且合格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长寿区*门户网、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拟聘单位等。


十二、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送主管部门审核,并报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


2017年应届毕业生,2017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十三、纪律要求


公开招(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选)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选)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选)聘政策咨询:长寿区人力社保局*:023-40661621


招(选)聘条件咨询:招(选)聘单位联系人及*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报名及考试考务咨询: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023-40892765、023-40469077。


原标题:长寿区2017年第一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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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寿区2017年第一季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


2.长寿区2017年第一季度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


3.长寿区2017年第一季度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


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5.长寿区2017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6.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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