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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2020事业单位招聘 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支教需要教师资格证么

更新:2023年06月15日 15:46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衡水2020事业单位招聘 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支教需要教师资格证么,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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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事业单位考试是什么时候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4年河北事业单位考试公告预计于4月份发布公告并报名,5月份考试2013年河北省事业单位考试重要时间节点供你参考

公告发布时间4月13日

报名时间4月15日9:00至4月21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4月15日9:00至4月22日17:00

打印准考证时间5月6日9:00至5月9日17:00

笔试时间2013年5月11日(周六)上午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5月25日证件审核时间以通知为准面试时间以各单位通知为准

详情可以参考: 2014年河北事业单位考试时间安排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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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制定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持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工作,全面推进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以下是我带来的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总体要求

落实“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改革要求,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改革原则,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和中西医并重”的改革方向,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机遇和衡水市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发展契机,全面实施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对原已纳入改革的县级综合医院要巩固以往试点改革成效,继续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对尚未改革的县级综合医院和全部县级公立中医医院要全面推开改革,重点在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药品采购、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保制度、监管机制等方面深化改革,逐步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二、改革任务与责任部门

(一)改革管理体制。

1.明确功能定位。明确县级公立医院作为“县域内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龙头、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纽带和*向县域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的职能定位,落实公益性质,落实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承担好县域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指导以及部分公共卫生服务、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多个部门负责的,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多个部门分别负责的,为多个部门分头牵头,下同)

2.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我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事业单位去行政化试点工作要求,积极探索管办分开,合理界定*、相关部门和公立医院在人事、资产、财务等方面的责权关系,主要模式是以理事会为决策层及其领导下的管理层为主要架构的治理模式,也可探索董事会等组织形式。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落实县级公立医院法人主体地位,充分享有自主经营管理权、分配权和招聘权,落实好《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医院的行政级别,到20**年底,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再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市卫生局、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负责)

3.合理配置资源。20**年底前,制定出台我市区域卫生规划与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继续推进县级医院建设,每个县(市)要办好1所县级公立综合医院和1所县级公立中医医院,至少有一所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鼓励县级公立医院使用国产设备和器械。适当提高中医药资源所占比例,加强县中医医院及县综合医院中医科基本条件和能力建设。合理控制县级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和建设标准,严禁举债建设和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对超规模、超标准、举债建设的地方和机构,严肃追究*和医疗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责任。研究制定国有企业所办医院的改革政策措施。(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负责)

(二)改革补偿机制。

1.改革以药补医机制。破除以药补医,取消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加成政策,县级公立医院因此减少的合理收入原则上按照“6:3: 1” 分担机制进行补偿,即: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60%左右,财政补偿30%左右,医院通过加强内部管理、节约运行成本等自身消化控制在10%左右。各县市*要调整支出结构,加大财政投入,增加的*投入要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按季(月)预拨,年终结算。充分发挥医疗保险补偿作用,医保基金通过购*服务对医院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予以及时补偿。建立县级公立医院可持续运行的补偿机制。(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物价局分别负责)

2.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市*及冀州市、安平县*价格管理部门牵头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综合考虑取消药品加成、医保支付能力、群众就医负担以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具体制定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办法,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在不增加患者实际医药费用负担的前提下,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合理提高诊疗、手术、护理和中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高值医用耗材及药品价格,鼓励医院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收入。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和中医等医疗服务项目要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下同)支付范围。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价格调整政策与医保支付政策要同步到位、相互衔接。已贷款或集资购*的大型医用设备原则上由*回购,回购有困难的20**年底前限期降低检查价格,具体回购办法由县级*制定。(市物价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局负责)

3.落实*责任。落实县级*举办县级公立医院的主体责任,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全面落实*对县级公立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边、支农等公共服务的*投入政策,分项列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落实对中医药的财政支持倾斜政策,加大县级公立中医医院建设力度。县市*对所办医院履行出资人责任,完善补偿机制,明确补助范围,落实公立医院补助政策。各级财政将对改革县(市)给予适当补助,建立稳定、可持续的财政补偿机制。(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分别负责)

4.积极解决医院债务。按照“锁定旧债、控制新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的要求,县市*要将县级公立医院债务纳入*性债务,采取措施,筹措资金,积极解决。(各县市*)

(三)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

1.稳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机制。全面贯彻《河北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冀政办函〔2011〕15号)精神,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全面落实网上集中采购制度,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对独家品种和少数基层必需但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的,按照省卫计委相关规定和办法统筹管理。积极推进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县级公立医院和高值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必须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进行网上交易。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优先采购国产高值医用耗材。(市卫生局负责)

2.保障基本药物资金支付。严格执行采购付款制度,制定具体付款流程和办法,确保药品货款严格按照购销合同及时支付。(市卫生局负责)

3.严格执行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提高采购透明度,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采购数据通过省集中采购平台实现部门和区域共享。医疗机构要加强药品、耗材采购环节的管理,建立供应商诚信记录。对在采购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蓄意抬高价格或恶意竞价、不按照合同规定及时配送或供应质量不达标药品以及向采购机构、医疗机构或个人进行贿赂或变相贿赂的企业,由市卫生行政部门上报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市卫生局负责)

(四)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1.创新编制管理。省公立医院机构编制标准出台后,根据县域地理位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县级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服务人口、现有编制、实际在岗人数以及发展需要等因素,重新核定县级公立医院的编制总量,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市编办负责,市卫生局配合)

2.改革人事制度。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用人自*,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落实好《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优化人员结构,专业技术人员在县级公立医院所占比例不得低于80%。按标准合理配置医师、护士、药师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后勤保障人员。结合实际,妥善安置未聘人员。依法完善县级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及时解决其后顾之忧,为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创造条件。(市人社局负责,市卫生局配合)

3.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深化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研究制定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县级公立医院医务人员薪酬制度,合理核定医疗卫生行业人员绩效工资水平,完善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贡献突出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逐步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总支出比例。医院收支结余部分可按规定用于改善职工福利待遇。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医院的药品、检查、治疗等收入挂钩。允许县级公立医院医生通过多点执业获取合规报酬。(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负责)

4.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将医院的公益性质、疾病预防、服务能力、运行效率、群众满意度等作为重要指标,研究制定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与医保支付、财政补助、工资水平等挂钩,并向社会公开。健全以工作数量、服务质量、技术难度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内部考核分配机制,建立以社会效益、工作效率为核心的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负责)

(五)建立合理控费机制。

1.明确控制费用目标。合理确定县级医院门急诊和住院次均医药费用管理目标,并纳入公立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核范围。县级医院门急诊和住院次均医药费用增幅不得超过当地GDP的增长幅度。(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负责)

2.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在开展医保付费总额控制的同时,加快推进按病种、按人头付费等为主的付费方式改革。建立完善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的谈判协商机制与利益风险分担机制,逐步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公立医院通过谈判方式确定服务范围、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和服务质量要求,医保经办机构要根据协议约定按时足额结算并拨付资金。(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分别负责)

3.推进收费机制改革。积极探索有利于控制费用、公开透明、方便操作的医疗服务收费方式。加大临床路径管理和临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推行力度,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县级公立医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病种数达到50个以上,并逐步扩大病种,细化内容,提高入组率和完成率。积极开展单病种收费改革试点工作,县级综合医院单病种数量要达到8个以上。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工作。临床路径管理工作要与绩效考核制度挂钩,促进收费和支付方式改革。(市卫生局、市人社局负责)

4.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完善鼓励提供和使用中医药服务的政策。提高中医药服务的医保报销比例。适当降低患者在中医医院就医报销起付线标准。中药饮片执行不超过25%的加成率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院内中药制剂品种列入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用药范围,并按乙类药品支付。积极引导医疗机构开展成本相对较低、疗效相对较好的中医药诊疗服务。(市卫生局、市人社局负责)

5.发挥医保控费作用。充分发挥各类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利用信息化手段,逐步健全医保对医务人员用药、检查等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督。制定对基本医保目录外药品和诊疗费用比率、药占比、次均费用考核指标,加强对参保人员负担水平、住院率、平均住院日、复诊率、人次人头比、转诊转院率、手术和择期手术率等指标的监控。县级医院要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相适应的适宜技术服务,控制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外的医药服务,缩小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的差距。落实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建立医保对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增长的控制机制,将医疗机构次均(病种)医疗费用增长控制和个人负担定额控制情况列入分级评价体系。(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分别负责)

(六)强化医院内部管理。

1.落实院长负责制。明确院长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完善公立医院院长选拔任用制度,强化院长任期目标管理,建立目标考核问责机制。推进院长职业化、专业化。严禁将院长收入与医院的经济收入直接挂钩。(市卫生局负责)

2.优化医院内部运行机制。健全医院内部决策执行机制。不断完善以医疗安全、医疗质量和运行效率为核心的医院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成本责任制度,加强成本核算。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探索实行总会计师制。健全财务分析和报告制度,加强经济运行分析与监测、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医院财务审计和医院院长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实行院务公开,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市卫生局负责)

3.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完善公立医院用药管理、处方审核制度,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安全、经济、有效。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县级公立医院按照规定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低价药品,提高基本药物和低价药品使用率。鼓励探索多种形式的医药分开。支持患者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加强临床路径和诊疗规范管理,严格控制高值医用耗材不合理使用,加大对异常、高额医疗费用的预警和分析。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市卫生局负责)

(七)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20**年,全面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2020年,基本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所有新进入县级公立医院医生必须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强县级公立医院骨干医师培训,积极申请国家专科特设岗位计划,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引导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生到县级医院就业,并为其在县级医院长期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和工作环境。(市卫生局负责)

2.强化重点专科建设。县级公立综合医院加快建设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全市每年建设1至2个以上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每个县级中医院建设不少于1个省级重点中医专科和1至2个市级重点中医专科。近期重点加强急诊科、重症监护、血液透析、新生儿、病理、传染、职业病防治和精神卫生以及近3年县外转诊率排名前5位的病种所在临床专业科室建设。开展宫颈癌、乳腺癌、终末期肾病血液透析等重大疾病的救治和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复杂疑难疾病的筛查转诊工作。(市卫生局负责)

3.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县级医药卫生信息资源整合,逐步实现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和综合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加快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重点的县级医院信息化建设,着重规范医院诊疗行为和提高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管理能力。大力开展远程医疗系统建设试点,推进远程医疗服务。强化信息系统运行安全,保护群众隐私。(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负责)

4.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将县级公立中医医院纳入院前急救体系,发挥中医药在危急重症、慢性病、传染病和中医“治未病”方面的优势和特色。县级综合医院应设中医科、中药房,开设不低于医院总床位数5%的中医病床,并建立中医师会诊查房制度。(市卫生局负责)

5.拓展便民惠民服务。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模式,开展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开辟急诊抢救“绿色通道”,改善门急诊设施和条件,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实行基本医疗保障费用即时结算。继续加强“患者回访中心”标准化建设,完善患者投诉机制,认真解决患者反映的问题,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市卫生局负责)

6.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坚持“固本强基”原则,充分发挥京津医疗卫生人才和技术优势,采取联合办院、机构托管、人才培养和技术协作等多种形式,引进优秀人才,创新管理理念,主动对接,借势发展,有效承接北京地区医疗卫生功能疏解,带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负责)

7.落实社会资本办医政策。落实河北省社会办医鼓励政策,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支持社会资本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放宽社会资本办医准入范围,清理、取消不合理规定,加快落实在市场准入、社会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医院评审、技术准入等方面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同等对待的政策。支持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提升服务能力。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研究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县(市)推进公立医院改制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多种方式引进社会资本。(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负责)

(八)强化上下联动。

1.促进资源纵向流动。建立长期稳定的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城市医院分工协作机制。县级公立医院要发挥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和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龙头作用,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帮扶指导和人员培训,健全向乡(镇)卫生院轮换派驻骨干医师制度。通过开展纵向技术合作、人才流动、管理支持等形式,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整体效率,形成优质医疗资源流动的长效机制。采取推荐优秀管理人才参加乡(镇)卫生院选聘等形式,提升乡(镇)卫生院管理水平。加大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力度,建立对口支援和巡回医疗制度,提高县级医院技术和管理水平。严格执行城市医院医师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在基层累计服务1年的政策。采取政策支持、激励等措施,引导城市大医院在职学科带头人、医疗骨干全职或*到县级公立医院工作,并为其长期在县级公立医院工作创造条件。鼓励已退休的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到县级公立医院服务。(市卫生局、市人社局负责)

2.探索分级诊疗模式。研究探索分级诊疗的标准和办法,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等手段,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制度。建立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便捷转诊通道,县级公立医院要为基层转诊患者提供优先就诊、检查、住院等便利。充分发挥医保的杠杆作用,支付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倾斜,明确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实行医保差别支付政策,合理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的报销比例差距。完善县外转诊和备案制度,力争20**年使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市)的目标。(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分别负责)

(九)加强医疗服务监管。

1.严格行业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要完善医疗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升监管能力,加大依法监管力度。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强对高额医疗费用、抗菌药物、贵重药品以及高值医用耗材等使用监管,及时查处趋利性不合理用药、用材和检查检验等行为。(市卫生局负责)

2.发挥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推进医院信息公开,定期公开财务状况、绩效考核、质量安全等信息。建立完善医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和考核档案,记录医务人员各项基本信息、年度考核结果以及违规情况等。建立社会监督评价体系。改革完善医疗质量、技术、安全和服务评估认证制度。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市卫生局负责)

3.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继续深入开展“修医德、强医能、铸医魂”活动,进一步加强医德医能医风建设,强化医务人员素质和职业精神教育。积极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完善第三方调解机制,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健全完善县级医院安全防范系统,严厉打击“医闹”和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积极探索和开展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意外保险工作,逐步建立医疗风险共担机制。到20**年底,二级医疗机构加入医疗责任保险的比例要达到60%以上。建立健全综治、公安、司法、卫生计生等部门协同参加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工作机制,积极构建以人民调解为主体,院内调解、司法调解、医疗风险分担相互衔接的制度框架,为维护医患双方权益提供制度保障。(市卫生局、保险行业协会负责)

三、进度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年8月-9月)。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实施意见》要求,准确把握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各级*、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医院广大干部职工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他们认知改革、支持改革、主动参与改革,营造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 年 10 月 1 日 - 11 月30 日 )。各县(市)统筹安排,在改革管理体制、建立科学补偿机制、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合理控费机制、强化医院内部管理、提升医院服务能力、强化上下联动、加强医疗服务监管等重点领域,进行多方调查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借鉴其他试点市、县的成功经验,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思路和模式,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基线调查,准确测算药品减收、价格调整、财政补偿等相关数据,为启动综合改革提供有力的基础保障。及时召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启动大会,明确改革任务,落实部门责任,对全面推进改革作出安排和部署。所有县级公立医院要在20**年11月30前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前期已实施综合改革的县级医院要结合这次改革的任务和要求,认真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提升,真正起到标杆和表率作用。

(三)调整总结阶段( 20** 年 12 月 1 日 - 20** 年6 月30 日 )。各县(市)制定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督导方案和评估方案,定期组织督导检查,认真开展分析评估,全面掌握改革的整体进程,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加强调研,有针对性地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顺利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医改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指导协调。各县市*要根据县级公立医院操作手册调整充实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到 20** 年 11 月 30 日 ,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要覆盖所有县(市)。各县(市)*和有关部门要将其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要将医改工作任务目标纳入考核体系,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要制定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任务具体分工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具体部门、责任人员和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落实相关责任。市、县(市)医改办以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医改领导小组要建立督促检查、考核问责机制,考核结果要与财政补助资金挂钩,确保综合改革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县级*是改革实施主体,要严格落实投入政策,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所需*投入纳入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各级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严格落实各项投入,确保各项投入及时足额到位。

(三)做好培训宣传。加强医改政策的培训宣传,切实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大力宣传医改取得的成效和典型经验,及时解答热点问题,回应社会关切,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限所属专业=1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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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秋季高层次人才选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唐山市委组织部 *唐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的通知》(唐人社字[2021]51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2]38号)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单位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拟采取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6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采取选聘方式。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资格条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人员毕业时间截止到2022年11月3日之前。

(二)岗位资格条件说明

岗位条件详见《唐山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秋季选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应聘人员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学位),本科专业须与研究生专业相关相近。2022年选聘按应聘人员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载明的具体专业(二级学科)名称进行,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二级学科)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具体专业(二级学科)名称为毕业院校自设的,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1月3日之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3日之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1月3日之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党籍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4.2022年11月4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

5.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名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22年11月3日-11月15日,在唐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栏目( https://rsj.tangshan.gov.cn/

ecdomain/framework/tsrsw/loilinendfaebbolkgphjjlbamloaief.jsp)和唐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http://www.tsvtc.edu.cn )等相关网站发布选聘信息,包括选聘单位、选聘数额、岗位条件、单位信息(地址、网址、联系人、联系*等相关信息)。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1月3日-11月15日。

2.网上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rsc@tsvtc.edu.cn,报名材料打包上传,以“姓名+专业+报考岗位”命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一专业按限报条件进行报名,具体要求见《岗位信息表》。

3.网上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扫描件;

(2)高等教育各阶段所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高等教育各阶段成绩单扫描件;留学回国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翻译件扫描件;

(3)报名表一份(需有电子版近期蓝底2寸免冠照片);

(4)资格证等其他能证明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4.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初审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

(三)面试

1.专技1-13岗位面试包括适岗性评价和试讲。

(1)适岗性评价: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试讲环节。每个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数与该岗位招聘数量比例大于5:1时,按适岗性评价分数由高到低取5:1进入试讲环节。适岗性评价主要是对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与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资历经验、心理测评、仪态风貌等方面进行测评。适岗性评价将于评价前10-15日在学院官网发布。

(2)试讲: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试讲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试讲采用板书教学方式,专技1-12岗位的试讲内容为应聘专业高职通用教材,由评委指定章节,试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评委按试讲测评标准评分;专技13岗位的试讲内容为主题班会设计,阐述主题班会的设计思路及流程等,主要围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域及突发事件的处置,时间为8-10分钟。

面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适岗性评价占50%,试讲占50%),当场赋分。

2.专技14-15岗位为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结构化面试由评审专家提问,应聘者回答,时间不超过8分钟。结构化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面试信息将于评价前10-15日在学院官网发布。

按体检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面试合格未参加体检人选,取消选聘资格。

面试时间将在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www.tsvtc.edu.cn )“通知公告”栏发布,请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及时关注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由于疫情防控情况引起的变化,则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按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人员,由学院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人选,取消拟聘资格。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核。考察内容、程序、方式在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处指导下按照《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方法》(冀办发[2014]40号)、《唐山市人民检察院 唐山市公安局 唐山市民政局 唐山市卫建委 唐山市教育局 唐山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唐检会[2021]8号)文件有关考察的要求执行。考核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报到证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考察完成后,将考察结果和拟聘用人员信息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在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www.tsvtc.edu.cn )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同岗位内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公示结束后拟聘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七)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学院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与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报市人社局办理审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选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选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成立高层次人才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高层次人才选聘的组织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选聘的具体实施工作。

五、疫情防控有关事项

1.面试时根据属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按要求出示“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及相关健康证明,经现场测温正常后扫场所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招聘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根据招聘当时防控政策实时调整。

2.“河北健康码”绿码,经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考试现场。

3.携带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4.因疫情防控原因导致时间变化的,学院在官网( www.tsvtc.edu.cn )“通知公告栏”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单位地址:唐山市丰南区正泰街29号

报名联系人:高老师、刘老师

联系*:0315-2368627 0315-2368623

附件:1.2022年秋季选聘岗位信息表

2.2022年秋季选聘报名表

详情登录

https://rsj.tangshan.gov.cn/ ecdomain/framework/tsrsw/loilinendfaebbolkgphjjlbamloaief.jsp

景县关于公开招聘事业人员的公告

根据2022年度事业单位招聘计划,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人员。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8名,其中:教师岗位160名,卫生岗位48名。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景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核减相应岗位招聘人数直到符合比例要求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转为相应普通岗位。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岗位任职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31日后出生,含10月31日)。

5、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户籍条件

1.符合上述“高校毕业生”条件的人员不限户籍;

2.其余人员仅限衡水市户籍(含衡水市所属各县、市、区)。

3.以下人员视为具有衡水市户籍:(1)就业报到证或户口迁移证派往衡水市的;(2)配偶或父母为衡水户籍的;(3)外地户籍参加本市服务基层项目的。以上相关证明的日期以2022年10月31日之前(含10月31日)有效。

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详见《2022年景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其他条件

1、“服务基层项目计划”岗位条件:符合岗位要求,本市服务基层项目(含本市户籍外地服务基层项目、外地户籍本市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人员。享受过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招聘已就业的人员除外。期满合格日以2022年12月31日(含)之前有效。

2、“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岗位条件:(1)符合岗位要求及符合衡征[2014]2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即: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生,限于2012年从衡水市应征入伍且入学前户籍在衡水市的全日制本科生,2013年及2013年以后从衡水市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以及当年被高校录取的新生,招聘报名截止日前需取得相应的普通高校学历证书。服役期满且服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2)户籍地或退役安置地为衡水市。

3.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考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四)以下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2.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含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舞弊行为或不良记录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其中的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把关。

(一)网上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网址:121.17.162.199:81

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报名时间:2022年11月7日9:00—11月11日17:00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报名时间。第一阶段缴费时间:11月7日09:00至11月12日12:00。对于有效报名人数不满足开考比例的岗位转为普通岗位进行第二阶段报名。

第二阶段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1日9:00—11月25日17:00为高校毕业生岗位、普通岗位报名时间。第二阶段缴费时间:11月21日09:00至 11月26日12:00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将在报名结束后立即进行资格复审(11月12日9:00—11月16日17:00),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

特别提醒:1、报名开始和结束时容易出现网络拥堵,我们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高峰期报名、缴费。2、多名考生使用同一台计算机报名时,每位考生报名后一定要点击“退出系统”按钮,关闭所有显示本人信息的填报页面,禁止同时打开两个或两个以上填报页面,以免发生错误。3、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在报名结束前时刻关注审核情况,部分考生会因提交信息不完善等原因退回,请按要求完善信息后再次提交并在报名结束前时刻关注审核结果,以免错过报名。

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支教需要教师资格证么


衡水2020事业单位招聘 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支教需要教师资格证么

如果是社会公益组织的支教,他们对教师资格证没作严格要求的。 如果是*组织的支教,对教师资格证有较严格的要求。

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人员教师的许可证。在我国,师范类大学毕业生须在学期期末考试中通过学校开设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并且要在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话考试中成绩达到二级乙等(中文专业为二级甲等)以上,方可在毕业时领取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和其他社会人员需要在社会上参加认证考试等一系列测试后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西部计划招募选拔工作的通知》2015年西部计划招募选拔标准为: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名单》所列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岗之前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通过西部计划体检。有志愿服务经历、西部地区生源、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的优先考虑。

2022年河北省衡水园林中心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 百度...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河北省衡水园林中心选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2日09:00至10月20日16:00。(以收到报名邮件时间为准)。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资源配置,按照市*批准的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增人计划,衡水市园林中心(以下简称园林中心)拟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择优聘用。

二、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3日至2004年10月13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应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资质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本次选聘岗位“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条件。详见《衡水市园林中心公开选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在选聘范围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2、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含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党籍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舞弊行为或不良记录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2日09:00至10月20日16:00。(以收到报名邮件时间为准)。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在报名期限内登录衡水市园林中心网站( http://www.hengshuiyuanlin.com/ )点击选聘信息,下载附件并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认真阅读《防疫须知》(见附件4)。

2.报名提交材料:

(1)报考人员要按规范填写《2022年衡水市园林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诚信书》《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书》(书本人签名处必须为手签)(附件3、附件5)。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籍和学历认证报告、就业报到证。

(4)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照片为蓝色的纯色背景,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以上所有材料以一个压缩包(.rar)的形式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hssylzxrsk@126.com。压缩包须以“姓名+联系*”命名,邮件主题须标明为“专业+姓名+联系*”,未标明者视为无效报名。

3.报考人员发送邮件后,审核员会用邮件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邮件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重新发送报名邮件;“审核通过”的,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园林中心负责受理报名和对应聘者进行初审,确定符合条件人选,根据疫情情况在园林中心网站公布参加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核时间。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证件审核,审核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

1.岗位报考人员为3人及以下,采用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如岗位报考人数大于3人时,增加笔试环节,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笔试、面试和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和面试单项总分均为100分。

2.有关事项。

(1)笔试。

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准考证》会发送至考生报名邮箱,并*通知,考生自行进入邮箱下载。

(2)面试。

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考生须佩戴医用口罩,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出示“河北健康绿码”、行程码以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量体温正常后,方能进入考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结束未到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负担。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则按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递补,递补原则同由面试环节进入体检、考察政审环节递补原则。

(五)考察

考察方式为档案审核、座谈了解、同考察对象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合格人员作为聘用人选进行公示;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聘用人选在衡水市园林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四、其他事项

(一)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参加测评考核的人员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自觉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考生进入考点后,需全程佩戴符合防护要求的医用外科口罩,仅在入场核验身份时可以暂时摘下口罩。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场,进出考场、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衡水市园林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0318-2195961

查询网站: http://www.hengshuiyuanlin.com/
附件
附件1:公开选聘一览表.xlsx

附件2:公开选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应聘衡水市园林中心工作人员诚信书.docx

附件4:衡水市园林中心防疫须知.docx

附件5: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书.docx

原文标题:衡水市园林中心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hehs.hrss.gov.cn/art/2022/10/13/art_2385_4445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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