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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022年衡阳市事业单位招聘

更新:2023年06月15日 13:21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衡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022年衡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衡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022年衡阳市事业单位招聘

2022年衡阳市事业单位招聘

事业单位招聘

事业单位招聘一般会在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网或*官网等网站上面公布招聘公告,大家要找到自己报考地区的事业单位的官网,密切关注动态,事业单位的招聘公告会介绍很多招聘的相关内容,大家需要仔细阅读,如果还是有疑问可以*咨询招聘单位。

事业单位考试资料领取

事业单位招聘要求

1、考生需要拥有我国的国籍;

2、考生需要遵守我国的宪法和法律;

3、考生需要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考生需要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

5、考生需要拥有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考生需要满足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并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纪律的行为,并且在禁考期间;

6、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存在回避关系的人员;

9、试用期或服务期未满的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2年衡阳市事业单位招聘

2014年湖南衡阳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6人公告 -...


衡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022年衡阳市事业单位招聘

2014年衡阳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衡阳市体育局拟定在编制限额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市体育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本次招聘计划人数为16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4年衡阳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一)。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术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衡阳市体育局网站(以下简称相关网站)发布招聘方案,发布时间为2014年8月26 日至9月2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9月3日至9月5日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市体育局4楼(衡阳市先锋路124号)

联系*:0734-8225830 13875661632 (刘主任)

13575270106 (吴主任)

2、报名要求

①报考者须填写《衡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二)一式二份,提供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②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多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③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严格按照专业要求报名,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个人信息与报考专业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④报考人员的年龄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⑤报考者提供的联系*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须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个别职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①笔试内容: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②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③笔试成绩将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2、面试

①按照招聘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前,招聘办将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②面试形式。教师、教练岗位面试采取说教方式进行,其它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③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参加面试。

3、考试综合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五)体检

按招聘计划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在三级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1次。

(六)考察、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在相关网站公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核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拟聘用资格。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享受现有工作人员同等待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考生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若该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市纪委等有关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实行回避制度: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2、市体育局及相关的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

六、监督*

*衡阳市纪委纠风室 0734-8866605

衡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34-2896686

衡阳市体育局纪委 0734-8267302

衡阳市体育局办公室 0734-8225830

本公告由衡阳市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一:2014年衡阳市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二:衡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点击下载: 附件表格.doc

衡阳市体育局

2014年8月26日

2015湖南衡阳石鼓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共发布时...


衡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022年衡阳市事业单位招聘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5湖南衡阳石鼓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共发布时间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引进各类人才,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在编制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数

实行面向社会的公开招聘方式,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人。其中信息化工作办公室1人,区委区*接待处1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1人,园林局2人,文化馆2人,纪委财务监察所4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心1人,电子计算站1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人,农林站3人,蔬菜畜牧水产站3人,重点项目工作办公室2人,禁毒办1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读全日制非2015届毕业生;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如吸毒人员、违反计划生育人员等)。

(六)注意事项: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以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的结果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晚报、衡阳党政门户网、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石鼓党建网、石鼓区党政门户网等报纸和网络媒体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委托他人报名者,被委托人代报名时必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委托人有效身份证。

2、报名时间:2015年8月17日至8月21日,报名截止到8月21日下午6: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地点:石鼓区机关政务中心(衡阳市石鼓路66号石鼓区机关大院内)。

4、联系*:0734-8177499、 0734-8177162。

5、报名要求:

(1)报考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提供近期正面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4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201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文凭者,凭加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公章的就业推荐函,先办理报名手续,并参加考试,考察时必须提供证书原件,不能按期提供者,取消录取资格。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

注意事项:

报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ƒ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须携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缴费票据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统一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5年8月26日至27日(截止8月27日下午6:00),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三)资格复审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石鼓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岗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复审,通过后发放准考证。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如低于1:3,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上报上级部门批准后,适当降低比例开考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为一套试卷,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第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对不限专业的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对有专业要求的岗位,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内容各占50%。(详见附件一)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以答辩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笔试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达不到1:2的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参加面试)。如果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时,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综合成绩

各拟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五)体检考察

按体检对象与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规定执行。体检地点待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对体检合格定为考察对象的人员,石鼓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组到考察对象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就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进行全面考察。

凡不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1次。

(六)公示、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石鼓区党政门户网( http://www.hysgq.gov.cn/main/ )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拟录用人员经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实行回避制度: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2、单位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

六、有关事项说明

(一)此次公开招聘实行聘用制,考察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前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单位负责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工龄。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石鼓区党政门户网( http://www.hysgq.gov.cn/main/ ),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者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如因通讯方式不通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由石鼓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监督*

石鼓区纪委:0734-8177928

石鼓区人社局:0734-8177162

点击下载>>>

1:石鼓区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xls

2:衡阳市石鼓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更多湖南省事业单位考试信息及备考资料见: 湖南事业单位考试网 ( http://www.zgsydw.com/hunan/?wt.mc_id=bd11862 )

石鼓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8月4日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22年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衡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022年衡阳市事业单位招聘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年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9月28日9:00至10月2日17:00止,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一、公开选调的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

本次选调计划人数为15名,具体选调单位、选调岗位、人数、年龄、资格条件等详见《蒸湘区2022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选调范围

全省具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干部身份或具有公务员(参公)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除外)。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调动条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5、报考人员年龄在35岁及以下(1986年9月及以后出生);

6、报考人员工作经历计算到2022年9月止;

7、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专业或技术资格证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

8、身体健康,具备适应职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开选调中因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在编在岗人员;

6、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到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选调岗位;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选调单位负责人和参与选调工作的人员在选调工作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选调简章通过人事招聘服务平台网( www.jobgov.com )、衡阳市蒸湘区党政门户网( www.zhengxiang.gov.cn/ )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9月19日至9月27日。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衡阳市蒸湘区党政门户网( www.zhengxiang.gov.cn/ ),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畅通。如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信息通讯方式不畅通或者本人未能及时关注网站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人事招聘服务平台网( www.jobgov.com )报名系统,在衡阳市蒸湘区2022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页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非选调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28日9:00至10月2日17:00止,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程序及要求: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9月28日至10月2日期间登录人事招聘服务平台网( www.jobgov.com )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得使用电子身份证)。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2)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并网上缴纳报名费,未在10月2日17:00前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10月8日9:00至10月13日17:00期间登录人事招聘服务平台网( www.jobgov.com )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4)本次选调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蒸湘区2022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和《蒸湘区2022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选报的报考岗位以及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选调岗位的专业、学历、资格证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可拨打蒸湘区人社局咨询*(0734-8827356)。

(三)笔试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可作为有效身份证明,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有效身份证明),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开考比例:选调岗位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比例为1:3,如低于此比例,相应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选调计划,并于笔试前在衡阳市蒸湘区党政门户网进行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笔试时间:2022年10月15日9:00-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明确的地点为准。

3、笔试内容:本次选调笔试按照岗位分类的原则进行命题制卷,岗位编码为A类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写作一科,岗位编码为B类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写作和专业知识(财会审计相关的专业知识)两科,岗位编码为C类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写作和专业知识(畜牧水产相关的专业知识)两科,岗位编码为D类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写作和专业知识(信息技术相关的专业知识)两科,岗位编码为E类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写作和专业知识(经济统计相关的专业知识)两科,岗位编码为F类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写作和专业知识(林业林学相关的专业知识)两科,上述岗位编码为A类的岗位写作一科满分为100分,岗位编码为B类、C类、D类、E类、F类的岗位写作和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

3、笔试成绩构成。岗位编码为A类的考生:笔试成绩=写作得分;岗位编码为B类、C类、D类、E类、F类的考生:笔试成绩=写作*50%+专业知识*50%。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4、笔试成绩得分低于65分的不进入面试。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另行公告,考生可在衡阳市蒸湘区党政门户网上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在笔试成绩公布查询之日起三天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向衡阳市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提出书面查分申请,查分结果将集中反馈给考生。查分范围仅限于有无漏评、漏登,统分、登分是否准确等。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时间、地点另行公示)。

1、资格审查对象。按照选调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因报考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审查而造成选调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选调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资格审查内容。

①登录人事招聘服务平台网( www.jobgov.com )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职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③报考人员现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由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4);④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公务员(或参公人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取得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登记表或其他能证明合法取得身份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本条所列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⑤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提供编制证明材料;⑥本人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2张。

3、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长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在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中,按选调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选(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参加面试)。

2、选调职位面试对象未达招录计划1:2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选调职位只招1人的,不再核减计划数。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组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选调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否则取消体检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成绩合成和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第四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写作、专业知识进行排名。

(七)体检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体检人员名单将在衡阳市蒸湘区党政门户网公示。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规定执行,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衡阳市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5、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选调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即确定为考察对象,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衡阳市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工作要突出政治标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选调资格,由此造成岗位选调计划出现空缺时,则从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九)公示

衡阳市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按照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经区人社部门组织对考察合格人员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在衡阳市蒸湘区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十)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

(十一)服务年限

通过本次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录用的工作人员在蒸湘区所属行政及事业单位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六、选调纪律

(一)本次选调工作接受社会和区纪委监委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选调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七、疫情防控

在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有关事项说明

(一)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衡阳市蒸湘区党政门户网,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者密切关注。报名者应提供准确无误的联系*,并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本次选调专业条件按照《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进行审核认定。

(三)选调报名费收取100元/人,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四)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衡阳市蒸湘区党政门户网,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畅通。如因通讯不畅通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承担。

(五)本次方案由衡阳市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衡阳市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监督*:*蒸湘区纪委监委0734-12388。

附件2: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附件3:蒸湘区2022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原文标题:2022年湖南衡阳市蒸湘区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 http://www.job.mohrss.gov.cn/sydwgg/138049.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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