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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医疗事业单位招聘 2023年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

更新:2023年06月15日 11:39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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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医疗事业单位招聘 2023年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

2023年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复兴南路388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
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月27日9∶00-3月5日16∶00;
2.资格初审:2月27日9∶00-3月6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27日-3月7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7日9∶00-3月7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3月14日-3月21日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徐医大附三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
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长期招聘岗位(2316胸外科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
岗位招满即止。
3.短期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考核为1︰2,(2306急诊科岗位未设开考比例,2317财务处岗位开考比例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3年3月8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①笔试;②面试;③实践技能操作。
(一)笔试
1.笔试考试内容为2317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
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成绩60%为合格。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
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
如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包括笔试成绩及其排名)将在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网站公布(网址: www.xyfsy.com )。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徐医大附三院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面试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第二代身份证;
2.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
3.非应届毕业生:已取得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证书;
4.留学回国人员: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5.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三)面试
面试按照我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
面试方式将在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网站上发布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的合格线为该项考试总成绩60%。
(四)实践技能测试
实践技能测试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实践能力。
实践技能测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测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实践技能成绩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
(五)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岗位编号为2301-2315的岗位,考试考核方式为:实践技能测试与面试,实践技能测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岗位编号为2317的岗位,考试考核方式为:笔试与面试,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岗位编号为2316的岗位,考试考核方式为:面试,面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
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312岗位招聘对象为:听力或肢体残疾3-4级的残疾人)。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徐医大附三院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及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医院决定依次递补。
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徐医大附三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医院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根据《关于加快急救医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卫医政〔2019〕70号文件,本次招聘急诊科岗位(岗位编码:2306)不设开考比,采取此优惠政策措施招聘的拟聘用急诊岗位人员须在院前急救岗位工作不少于5年,5年内不得调动或在院内交流到非急救岗位。
六、招聘政策咨询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七、招聘工作监督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纪检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0516-83638079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
2.报名技术支持*:025-52616712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2023年2月23日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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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市南开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


2023医疗事业单位招聘 2023年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
为加*健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南开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发展需求,按照国家和天津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南开区卫健系统拟面向社会开展2023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南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具体招聘的岗位、条件及人数详见《2023年天津市南开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其中面向南开区卫健委系统所属非事业编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招聘20人。
三、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以及天津籍退役士兵。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天津籍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卫生事业,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就业观念端正,服从分配;
3.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条件,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3年 3月4日。
例如:“25周岁以下”是指1997年3月4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3月4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3月4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3月4日及以后出生);
4.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一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
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资格条件;
6.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应学位(持有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毕业证人员,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一致,且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
7. 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入职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合格证明或培训合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
如届时不能提供原件,则取消聘用资格;
8.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及扎实的本专业理论知识,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正常履职;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0.具有各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公务员被辞退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被解聘的;
5.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6.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现役军人;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于2月27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南开区人民*网站发布。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北方人才网: www.tjrc.com.cn
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RLSBJ1783/index.html
南开区人民*网站:(NKQZF/ZWGK5712/zfxxgkqwbj/qwsjkwyh1/fdzdgknr10/qwsjkwyhwj10/)发布。
六、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与缴费网址: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 www.tjtalents.com.cn )查询笔试成绩及面试资格复审相关事宜。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
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四)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阶段的人选于2023年4月7日、4月10日至11日每日9:00至12:00,14:00至16:30到南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从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递补只进行一次。
递补考生需通过资格审查取得面试资格。
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网上报名登记表(A4纸正反面打印、背面本人签字)二份,须在备注栏注明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就业情况、是否符合应届毕业生条件并进行承诺;
2.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规培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加盖院系公章〕、复印件一份;2023年港澳台和国外院校毕业生进行书面承诺。
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与复印件于报到环节提供,如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
4.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
社会人员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网上报名登记表(A4纸正反面打印、背面本人签字)二份;
2.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学位认证、学历认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或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研究生需同时携带本科材料;(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具有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必要时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
)
4.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该段工作经历对应(聘用)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该段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及社保缴费明细;工作经历:①具有事业编制的人员,按管理权限人事综合部门开具介绍信后本人到单位正式报到之日界定为工作经历起始时间。
不具有事业编制人员,以养老保险缴纳(企业性质)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二者重合时间界定为工作经历起始时间。
②工作经历时间按月累计计算,截止到2023年3月相关工作累计满24个月、96个月(起止月均可按1个整月计算)即为满2年、满8年。
③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④*举办的纳入区域财政预算管理的医疗卫生、保育教育机构为公立基层医疗卫生、保育教育机构。
不含部队、武警、公安、民政、国企、教育等系统附属医疗保育机构。
5.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技术资格、执业证书等原件、复印件一份;
6.相关报考岗位要求的《新冠肺炎防控期间表现突出非事业编制一线医务人员应聘事业单位推荐信》原件、复印件;
7.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8.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佐证材料。
资格复审时,以上材料的复印件请按顺序叠放,上交存档备查,不再退回。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4月19日后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面试事宜,按通知要求进行面试缴费和打印面试准考证。
进入面试且资格复审合格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考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专业素养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成绩当场确认。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通知。
(六)综合成绩核定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笔试科目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等信息(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并按要求参加体检。
以综合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与进入体检人数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
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在体检、复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报考者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进行两次。
综合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
(二)考察
考察由区卫生健康委及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报考者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进行两次。
综合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考察人员。
八、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南开区人民*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职称情况、准考证号、拟聘用单位及岗位、综合成绩。
因考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报考者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进行两次。
综合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
九、报到、聘用、报批备案
应聘人员须按照通知统一办理报到手续,对于逾期不办理报到手续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区卫生健康委将《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报区人社局审核、备案。
十、考试要求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十一、有关事项说明
因不可抗力因素或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调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二、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要按规定实行回避。
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咨询、监督*
政策咨询、岗位条件咨询:022-27429905 (疾控中心招聘岗位: 022-87875506)
技术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监督*:022-87875315
天津市南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1.2023年天津市南开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2.新冠肺炎防控期间表现突出非事业编制一线医务人员应聘事业单位推荐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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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重庆市渝北区卫生事业单位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


2023医疗事业单位招聘 2023年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现面向2023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开招聘渝北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面向2023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开招聘渝北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其他条件。
《岗位一览表》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网上报名或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和毕业成绩单,如“内科学(呼吸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呼吸”方向,持有“内科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呼吸方向”的证明,同时提供毕业成绩单。
若毕业证书已明确体现有呼吸方向,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2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2月13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3年应届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否则不予聘用。
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根据考生所学专业等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
岗位等级上,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除此之外,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
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学金、优秀毕业生的认定,以在应届毕业学历阶段取得为准。
本公告正文和附件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等有调整的,将通过渝北区人民*网(http:// www.ybq.gov.cn/ )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及时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分重庆专场和市外专场,市外专场设在武汉,重庆专场未招满岗位纳入市外专场招聘。
重庆专场招聘后剩余岗位、市外专场报名方式、招聘时间等将于重庆专场结束后在渝北区人民*网(http:// www.ybq.gov.cn/ )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一)报名。
重庆专场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提交报考申请。
考生通过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网址:New_cqyubeirs/index.html#/index)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通道开放时间为2023年2月13日(周一)9:00至2月17日(周五)18:00。
考生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要求在网上如实填写、提交符合资格条件的学历(学位)、荣誉表彰(获奖)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每张文件大小不超过200kb,jpg格式,务必保证上传材料整洁、清晰、无扭曲),并将扫描件按《附件5》所列材料名称命名后逐一上传(如“1.报名登记表”)。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资格初审。
招聘方根据考生填报、上传的信息,对照岗位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3.查询报名结果。
考生请于网上报名1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3年2月18日(周六)18: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试。
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渝北区卫生健康委023-67802789、023-67828123)。
4.打印准考证。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准考证打印时间及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详见渝北区人民*网()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二)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考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超过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笔试大纲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6)。
笔试暂定于2023年3月18日(周六)举行。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准考证》。
2.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2)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若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渝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进一步降低比例。
(二)面试。
面试暂定于2023年3月19日(周日)举行。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值为100分,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时间10分钟。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签约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
组织笔试的: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50%
未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生各科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签约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在考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渝北区人民*网()人事招考专栏公布。
六、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拟招聘岗位和数量,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签约人选。
若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学历以及大学期间专业学科平均成绩(必修课)高者优先。
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签约人选。
签约人员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中须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
如有考生本人弃权,则在报考同一岗位范围内,在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后商区人力社保局决定。
已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考生毕业后持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于2023年7月31日前到渝北区卫生健康委人事科接受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体检。
未按期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履行违约责任。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在考生毕业后进行。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委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未按时到制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确认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有关报考资格的各类信息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
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
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生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前述规则递补,是否执行递补,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后确定。
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渝北区人民*网(http:// www.ybq.gov.cn/ )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1年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3年以上(不含规培期)方能交流、调动;未满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诚信应聘承诺》等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十一、其他事项
1.报名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2.本公告由渝北区人力社保局、渝北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3.报名、资格审查、签约
考务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渝北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
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4.报名登记表
5.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附件下载:
1.附件1:渝北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pdf
3.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docx
4.附件4:报名登记表.doc
5.附件5: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
6.附件6:事业单位招聘分类考试大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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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兴安岭塔河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


2023医疗事业单位招聘 2023年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
为促进县域医疗卫生事业向好发展,全面加强基层医疗人才队伍建设。
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

2023年天津市西青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百度...

为满足天津市西青医院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及《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实施天津市西青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二)招聘数量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人。
(三)招聘条件
1.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考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0日;
(3)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就业观念端正。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
报考人员以辅修专业或者第二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岗位要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需为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
(5)岗位要求具有相关证书的,如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成绩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合格证明或培训合格证书等,需于2023年2月20日前取得。
其中,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
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建议与文件要求保持一致。
(6)岗位要求为本市退役士兵的,需为具有我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7)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学历;
(8)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0)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计划表。
2.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开除中国*党籍或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查询
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西青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报考人员从2023年2月13日开始,可通过北方人才网( 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www.tjtalents.com.cn )、天津市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www.tjxq.gov.cn/zwgk/zfxxgk/zfgbm/wsjkwyh/fdzdgk/zkly/ )、天津市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www.tjxq.gov.cn/zwgk/zfxxgk/zfgbm/rlsbj/fdzdgk/zkly/ )查询。
三、报名与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缴费、笔试准考证打印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www.tjtalents.com.cn )。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9:00至2月24日12:00。
缴费时间:2023年2月20日9:00至2月26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须以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进行报名系统注册。
注册成功后,按照报名系统要求正确、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择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单位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注意查看审查结果,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缴费者,将视为弃考。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由招聘单位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由招聘单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请保持*通讯正常)。
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3年2月28日9:00—16:00。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45元/科,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审核通过后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3年2月20日至2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及报考系统中的考生状态,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等招聘环节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四、考试科目与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笔试时间、笔试成绩查询时间等相关事宜详见报名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生所报考岗位需参加的笔试科目详见招聘计划表。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的满分为100分,最终成绩作为笔试成绩。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医学综合知识》的满分分别为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评考生工作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交流理解能力、判断推理能力、信息处理能力和基本常识等;《医学综合知识》主要测评考生从事医学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 试。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二代)原件及防疫相关材料(笔试前详见报名网站发布的有关通知),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
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进入面试考生需先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相关事宜于笔试成绩发布当天在报名网站发布。
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材料:
1.网上报名登记表一份;
2.身份证(二代)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家庭户口的考生携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考生携带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户口存放单位或派出所盖章)和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报考岗位要求取得相关学位的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研究生需同时携带本科材料);
5.岗位要求相关资格证书的,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该段工作经历对应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岗位要求为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需提供培训成绩合格证明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岗位要求为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岗位要求为*党员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6.报考应届生岗位的2021届、2022届毕业生需现场签订《未就业且未缴纳社保承诺书》。
7.除以上材料外,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学校盖章)。
以上资料A4纸复印按顺序提交(原件审阅后退回)。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试应考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面试相关事宜于详见报名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与考察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成绩发布之日将体检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以*或短信形式告知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由天津市西青医院组织实施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天津市西青医院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在北方人才网( 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www.tjtalents.com.cn )、天津市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www.tjxq.gov.cn/zwgk/zfxxgk/zfgbm/wsjkwyh/fdzdgk/zkly/ )、天津市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www.tjxq.gov.cn/zwgk/zfxxgk/zfgbm/rlsbj/fdzdgk/zkly/ )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与备案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天津市西青医院按照有关规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天津市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天津市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天津市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八、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考生自动放弃、考生未按照招聘单位要求及时参加各招聘环节及不合格人员丧失报考资格的情况,按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递补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每个职位每个环节仅递补一次。
)
九、考试要求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请考生随时关注北方人才网( 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www.tjtalents.com.cn )、天津市西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www.tjxq.gov.cn/zwgk/zfxxgk/zfgbm/wsjkwyh/fdzdgk/zkly/ )、天津市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www.tjxq.gov.cn/zwgk/zfxxgk/zfgbm/rlsbj/fdzdgk/zkly/ )发布的公告,如受到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招聘工作时间安排进行调整的情况,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招聘单位将通过*或者短信的方式通知到每位报考人员,以新调整的安排为准,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招聘条件及政策咨询:022-27960418
报名网站
监督*:022-27925719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天津市西青医院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天津市西青医院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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