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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局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为满足上海海事局事业发展需要,经交通运输部批准,上海海事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上海海事局后勤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后勤管理中心”)为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上海海事局后勤管理职责。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五)适应招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满18周岁,且年龄不超过职位要求的上限。具体为:35周岁以下的职位仅限1987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人员报考;40周岁以下的职位仅限1982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人员报考。
对于仅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年龄要求统一为:本科生1996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1992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1987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此次招聘,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被开除公职人员、被辞退公职未满5年人员;
6.目前在读的尚未毕业的非应届毕业生(指2022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详见《上海海事局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可登录“上海建交人才网”(jjrc.zjw.sh.gov.cn)—“考试认证”栏目—“房管类考试系统”入口报名。
2.每人仅限报考一个职位,请谨慎申报。
3. 报名时间:2022年3月9日9:00至3月20日16:00。不满足笔试开考比的职位改报名时间详见第10条。
4.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3月9日9:00至3月22日16:00。不满足笔试开考比的职位改报名资格审查时间详见第10条。
5.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详细了解报考职位条件,提前准备电子证件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照片格式为jpg,图片大小为100-200KB,高度等于480像素,宽度等于330像素)、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职位要求的如英语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上传,1M以内),按照《网上报名指南》(附件2)规定的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6.报名人员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主要资格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7.首次登录系统需注册账号,请按照系统要求注册个人账户并牢记密码。
8.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报名确认等操作,报名确认完成后方取得笔试资格。
9.报名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结果在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之后两个工作日之内反馈,报名人员可在2022年3月11日9:00至3月22日16:00期间登录“上海建交人才网”(jjrc.zjw.sh.gov.cn)—“考试认证”栏目—“房管类考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审核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报名时间(2022年3月9日9:00至3月20日16:00)内修改报考信息,选择职位重新报考;“审核通过”的,报考信息将不能再修改,也不能再申请改报其他职位。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名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名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10.本年度招聘职位设笔试开考比,即该招聘职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到开考比方可按计划进行笔试,如未达到比例的,该招聘职位取消。截止2022年3月22日16:00,达不到开考比的职位予以取消,并公布取消职位的情况。
对于职位已取消但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3月22日16:00至3月23日16:00,再次登录报名系统,重新选择职位进行报名,报名相关要求不变,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
如对审查结果有异议,请于2022年3月11日9:00至3月22日16:00与上海海事局联系。改报名考生对审查结果有异议,请于2022年3月23日9:00至3月24日16:00与上海海事局联系。
(三)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
1.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务必在2022年3月11日9:00至3月24日24:00期间登录“上海建交人才网”(jjrc.zjw.sh.gov.cn)—“考试认证”栏目—“房管类考试系统”确认参加笔试。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报名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2.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2年3月28日至笔试前。以“上海建交人才网”(jjrc.zjw.sh.gov.cn)公告的时间为准,敬请关注。
3.报名人员务必牢记网上报名时间、改报名时间、报名确认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招聘考试
(一)笔试。
1.时间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4月9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根据确认参加笔试人员的数量确定笔试场次,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安排于同一场次进行笔试。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提前7日在上海建交人才网(jjrc.zjw.sh.gov.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2.地点
笔试地点位于上海市内,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3.科目及时长
笔试主要考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综合知识能力和写作能力,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笔试总时长为3小时。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上海海事局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将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确定的面试比例,在各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在“上海建交人才网”(jjrc.zjw.sh.gov.cn)和上海海事局官网公布。
四、防疫要求
根据目前上海市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为保障考试安全顺利,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考生提前完成“随申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注册申请,备考期间请做好个人日常防护与健康监测。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口罩,按要求出示“随申码”绿码,自觉配合体温测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结合疫情防控形势,“上海建交人才网”(jjrc.zjw.sh.gov.cn)将于3月24日左右,发布考试实施具体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上海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五、体检和考察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满分200分)÷2×5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50%,面试结束后,按各职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为及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未及格者不予合成综合成绩,不得进入体检。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以《综合基础知识》分数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同时进入体检并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择优录取。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本人在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费用和体检费用由上海海事局按照有关标准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六、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上海海事局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上海建交人才网”(jjrc.zjw.sh.gov.cn)、上海海事局官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被聘用后,上海海事局不负责办理落户;若受聘人员符合落户条件,用人单位可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二)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严格自律,确认参加笔试后,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阶段,随意放弃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三)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请密切关注“上海建交人才网”(jjrc.zjw.sh.gov.cn)、上海海事局官网,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本次招聘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培训,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本单位无关。
八、职位要求说明
(一)招聘职位要求的条件中涉及有关资历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9日。
(二)仅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要求报考人员应是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不得报考应届生职位。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外(境外)全日制学历学位(以证书落款日期为准),且通过我国教育部门对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也可报考仅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职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之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在2020年3月9日以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以报考仅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三)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视同符合大学英语CET-4测试425分及以上的要求:
1.2005年以前获得大学英语四级(CET4)及以上合格证书;
2.2005年以后大学英语四级(CET4)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3.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及以上合格证书;
4.雅思(IELTS)考试6分及以上;
5.托福(TOEFL)考试80分(老托福550分)及以上;
6.取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合格证书或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7.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证书。
(四)职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为准,*经历不视作相关工作经历。
(五)以第二专业报考者需同时具备该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
九、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报名政策方面的问题,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向上海海事局咨询。联系*:021-66072671。
网上报名技术
附件:1.上海海事局事业单位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2.网上报名指南
上海海事局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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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重庆市渝北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现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渝北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0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1-3。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其他条件。
《岗位一览表》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网上报名或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和毕业成绩单,如“教育学(语文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语文”方向,持有“教育学类”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语文方向”的证明,同时提供毕业成绩单。
若毕业证书已明确体现有“语文”方向,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3日,如“30周岁以下”,指未满31周岁,在1992年2月4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3年应届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否则不予聘用。
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6)(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根据考生所学专业等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0周岁以下,均含30周岁。
岗位等级上,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学金、优秀毕业生的认定,以在应届毕业学历阶段取得为准。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
2023年应届毕业生,最迟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正文和附件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等有调整的,将通过渝北区人民*网()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及时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分重庆专场(具体岗位见附件1)和市外专场,市外专场分两站进行招聘,第一站在西安(具体岗位见附件2)、第二站在北京(具体岗位见附件3),前站未招聘满的岗位不延续到下一站。
市外专场报名方式、招聘时间等将于重庆专场结束后在渝北区人民*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一)报名。
重庆专场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提交报考申请。
考生通过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网址:New_cqyubeirs/index.html#/index)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通道开放时间为2023年2月4日(周六)9:00至2月9日(周四)18:00。
考生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要求在网上如实填写、提交符合资格条件的学历(学位)、荣誉表彰(获奖)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每张文件大小不超过200kb,jpg格式,务必保证上传材料整洁、清晰、无扭曲),并将扫描件按《附件8》所列材料名称命名后逐一上传(如“1.报名登记表”)。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资格初审。
招聘方根据考生填报、上传的信息,对照岗位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3.查询报名结果。
考生请于网上报名1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3年2月10日(周五)18: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试。
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渝北区教委:023—67813597)。
4.打印准考证。
报名并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于2023年2月15日上午9:00—2月18日上午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考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
(一)笔试。
1. 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岗位学科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暂定于2023年2月18日(周六)举行。
笔试分值100分,时间60分钟。
笔试均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准考证》。
2. 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渝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二)面试。
面试暂定于2023年2月19日(周日)举行。
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
1. 专业技能测试(分值100分)
采用试讲方式,试讲时间10分钟,根据应聘岗位,按指定教学内容,现场备课、上课,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处理教材、驾驭课堂的能力和专业素养。
具体测试要求以报名现场公布为准。
2. 综合面试(分值100分)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10分钟,重点考查考生职业道德和思想政治素质、语言表达、心理素质、思维能力、个性特长、职业素养等综合素质。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各科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签约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
1.组织笔试的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2.未组织笔试的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生各科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签约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在考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渝北区人民*网()人事招考专栏公布。
六、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拟招聘岗位和数量,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签约人选。
签约人选当场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中须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
若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如有考生本人弃权,可进行递补,在报考同一岗位范围内,按该岗位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成绩均不得低于70分。
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商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
已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考生毕业后持当地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部门发给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于2023年7月15日前到渝北区教育委员会人事科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体检。
未按期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履行违约责任。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在考生毕业后进行。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情况、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
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
www.ybq.gov.cn/
)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1年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渝北区最低服务满3年以上,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属公费师范生的,最低服务期等按公费师范生协议执行。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
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事项
本公告渝北区人力社保局、渝北区教委负责解释。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在“渝北区人民*网”()人事招考专栏上查询本次考试相关信息。
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请考生不要轻信*及网络上发布的“考试真题”、“面试保过”等骗取高额费用的诈骗信息。
报名、签约
考务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1.重庆市渝北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重庆专场)
2.重庆市渝北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市外专场西安站)
3.重庆市渝北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市外专场北京站)
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8月修订版)
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7.报名登记表
8.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市渝北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重庆专场).xlsx
2.附件2:重庆市渝北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市外专场西安站).xlsx
3.附件3:重庆市渝北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市外专场北京站).xlsx
4.附件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5.附件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pdf
6.附件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docx
7.附件7:重庆市渝北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8.附件8: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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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2020年江西医疗事业单位的年龄条件有具体要求吗...
2020年江西医疗卫生公告目前还没有出,这边可以参考一下去年的招考条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4.身体条件符合岗位体检要求(如无备注则统一为公务员体检标准),年龄符合岗位要求。
5.在我省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服务,且正式在编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五年(即2013年11月及以前参加工作),且由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复审的依据之一。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
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等各类项目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
7.一经聘用,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
8.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请登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
www.jxhrss.gov.cn
)、江西人事考试网(
http://www.jxpta.com/
)、江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
www.jxwst.gov.cn
)查询《江西省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涉及到专业问题,参照《专业目录》(见附件2)。
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对照所报岗位条件报考。
涉及专业和学历请参考附件2中的5个专业目录。如岗位要求“护理专业(620201),大专(及以上)学历”,那么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符合条件的除护理专业大专学历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护理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也符合岗位条件,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护理(620201)专业对应的原专业除护理(630201)外,还有涉外护理(630203),也可以报考。岗位中如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历学位,考生可以以大专阶段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学历报考,如要求“本科学历”,考生须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方可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除公告中另有注明的岗位,招聘对象含2019届毕业生。
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1月1日之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1日之后出生),25周岁及以下(1992年11月1日之后出生), 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或高层次人才招聘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的,计算为1977年11月1日之后出生。岗位中未注明年龄要求的,一律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计算,截止到2018年11月1日为止。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
考生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各市、县(区)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当地人社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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