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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浙江奉化市2008年5月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更新:2023年06月13日 14:31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奉化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浙江奉化市2008年5月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奉化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浙江奉化市2008年5月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浙江奉化市2008年5月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奉化市2008年5月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满足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因退休和工作量的增加,以及新建机构对专业人才的急切需求,经研究,并报市*同意,拟向社会公开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考指标

全市共招42名,具体职位(专业)要求、指标见附表。

二、报考范围和对象

1、奉化市生源的200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 具有奉化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户籍在2008年5月16日前已落户奉化);

3、全国范围内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研究生(2008年5月16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征得主管部门同意。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培单位同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毕业生须在2008年5月16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符合事业单位聘用资格条件。

2、身体健康,符合有关体检标准。

3、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附表中另有要求的除外)。

4、符合招考职位(专业)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表)。

5、在招考的职位(专业)中规定需 “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是指2007年12月31日前从事该职位工作;“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是指2006年12月31日前从事该职位工作。

6、必须具有诚信敬业、勤勉廉洁、克己奉公、依法行政的理念。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报考程序和方法

全市统一按职位招考。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时间:2008年5月14日0:00—5月16日24:00。

报名网址:奉化市人事人才网( www.fhhr.com.cn )。
报考者登陆奉化市人事人才网 “2008年奉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单位所设条件选择单位报名,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2005年以后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20×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考者报名后同时获取报名序号。报考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报名期间,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单位,不作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

时间:2008年5月17日00:00-5月19日24:00

人事部门对报考者选定的职位(专业)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网络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时间:2008年5月20日0:00-5月21日24:00

已报名人员上网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初审者,在此期间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第二次资格初审在考生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22日17:00。

4.缴费确认

时间:2008年5月23日0:00-5月24日24:00

通过资格初审者进行网上缴费(每人缴纳考务费40元)并查询缴费是否成功。凡持有网上支付功能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
逾期不办理缴费确认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08年5月28日0:00-2008年5月30日24:00

已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登录奉化市人事人才网考试录用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6.注意事项

(1)报考职位(专业)中若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或资格证书的,请报考者于网上报名期间(5月14日-16日)携带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证明(可在附件中下载)或资格证书到奉化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318室)确认,未作确认者将无法通过审核。

(2)有关报考政策,请查询奉化市人事人才网;技术方面的问题,请查询奉化人事人才网考试录用系统,*:88588318。

(3)报考人员必须在5月14日-5月16日期间内报名;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专业)为准。

(4)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6)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7)报名人数不足招考指标数3倍的职位(专业),可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并在人事人才网上公布,已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专业)。

(二)笔试

笔试时间定为5月31日上午。笔试地点和具体时间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申论合成一门,各占50分。参考用书为《选拔录用考试指导用书》(*中央党校出版社)。笔试采用百分制,不足50分者直接淘汰。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于6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在奉化人才市场对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社会人员须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须到所在地户证中心开具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书等证件;200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原户口簿、学生证、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证件;如报考职位中有相关工作年限、资格证书要求的请另外携带工作年限证明、资格证书接受资格复审。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以及报名填报信息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由上述两种情况而空缺的面试名额将依笔试名次递补。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将于6月12日上午在奉化市人事局的318办公室进行。

(四)面试

笔试以后按各单位招考职位(专业)指标的3倍(不足3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考生可于2008年6月9日开始,登陆奉化市人事人才网,点击成绩查询,选择考试科目,输入本人准考证号码查询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2008年6月10日在奉化市人事人才网上公布,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待资格复审后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

(五)体检、考核、聘用

面试以后,按照报考者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考职位(专业)指标1:2比例确定体检、考核政审对象。

体检严格参照浙江省人事厅和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由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统一实施,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核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考核办法执行,由人事部门委托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考核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考职位(专业)指标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因故放弃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在聘用通知签发前书面提出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可在报考该单位的考核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不再递补。本次招考工作由市监察局负责监督。监督*:88588425。

五、本简章由奉化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1、奉化市2008年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2、工作年限证明

3、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奉化市人事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六日

附件1:
奉化市2008年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职位(专业) 拟招聘人数 职位要求
市* 外经贸局 外资工作 1 1、本科及以上
2、专业不限
3、从事外资、外贸、外经相关工作经历二年及以上
广电中心 记者编导 2 1、本科及以上
2、文科类专业
3、从事新闻工作经历一年及以上
水利局 水利管理服务站 水利技术 2 1、 大专及以上
2、 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农业水利工程
3、 从事水利工作经历二年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需工作经历)
建设局 房地产管理中心 财务 1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2、财会、会计、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理财学、会计电算化、会计与审计专业
3、有会计上岗资格证书
交通局 公路管理段 道路桥梁 1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2、道路桥梁专业
劳动局 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培训教师 1 1、大专及以上
2、机械电子工程、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专业
3、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
4、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规划局 规划管理中心 规划管理 3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2、城市规划、建筑学及城市规划、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环境艺术设计专业
人事局 人才交流中心 文秘 1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2、文秘、文秘与办公自动化、秘书、秘书学、汉语言文学、汉语言、中国语言文化、应用语言学、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传播学专业
农林局 农技总站 农业化学 1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2、农业化学、植物营养专业
海洋渔业局 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 船舶驾驶 1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2、船舶驾驶专业
3、男性
环保局 环境监测站 环境监测 2 1、本科及以上
2、环保、环境工程、环境监测、环境科学专业
统计局 社会经济调查中心 统计员 2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2、统计学、会计学、财政学、财务管理、金融学、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业经济专业
统计员 1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2、法律类、法学类专业
溪口镇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综治 1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2、法律类、法学类专业
村镇建设 1 1、大专及以上
2、城市规划、城乡资源规划、建筑学、建筑工程、城镇建设、土木工程、工民建、建筑施工管理专业
3、从事相关工作经历二年及以上
5、具有中高级职称年龄放宽至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农村经营管理 1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2、专业不限

莼湖镇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村镇建设 1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2、城市规划、城乡资源规划、建筑学、建筑工程、城镇建设、土木工程、工民建、建筑施工管理专业
法律 1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2、法律类、法学类专业
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经济管理 1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2、经济学、金融学、国民经济管理、贸易经济、工业经济、农业经济、劳动经济、国际经济与贸易、环境资源与经济发展学专业
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农业技术
1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2、农学、经济作物栽培、现代农作物生产、农业生物实用技术、植物保护、植物科学与技术、种子科学与工程、植物营养学、植物营养与农业化学、植物病理学、植物化工、畜牧兽医、动物医学、动物科技、动物科学专业
水水产(渔业)
1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2、水产养殖学、水产养殖技术、水产科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专业
松岙镇* 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工业经济管理 1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2、专业不限
3、具有高级经营师资格并具有二年及以上的相关工作经历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村镇建设 1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2、城市规划、城乡资源规划、建筑学、建筑工程、城镇建设、土木工程、工民建、建筑施工管理专业
裘村镇* 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法律 1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2、法律类、法学类专业
营销 1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2、营销学、市场营销及相关专业
3、需省级优秀毕业生
4、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农业技术 1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2、农学、经济作物栽培、现代农作物生产、农业生物实用技术、植物保护、植物科学与技术、种子科学与工程、植物营养学、植物营养与农业化学、植物病理学、植物化工、林学、森林资源与保护游憩、森林培育、林业种苗、水果园艺、经济林专业
尚田镇* 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农业技术 1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2、农学、经济作物栽培、现代农作物生产、农业生物实用技术、植物保护、植物科学与技术、种子科学与工程、植物营养学、植物营养与农业化学、植物病理学、植物化工、畜牧兽医、动物医学、动物科技、动物科学专业
萧王庙街道 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农业技术 1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2、农学、经济作物栽培、现代农作物生产、农业生物实用技术、植物保护、植物科学与技术、种子科学与工程、植物营养学、植物营养与农业化学、植物病理学、植物化工、畜牧兽医、动物医学、动物科技、动物科学、林学、森林资源与保护游憩、森林培育、林业种苗、水果园艺、经济林、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专业专业
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法律 1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2、法律类、法学类专业
岳林街道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文秘 1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2、文秘、文秘与办公自动化、秘书、秘书学、汉语言文学、汉语言、中国语言文化、应用语言学、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传播学专业
江口街道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法律 1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2、法律类、法学类专业
计生服务员 1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2、卫技、计生及相关专业
3、女性
村镇建设 1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2、城市规划、城乡资源规划、建筑学、建筑工程、城镇建设、土木工程、工民建、建筑施工管理专业
西坞街道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村镇建设 1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2、城市规划、城乡资源规划、建筑学、建筑工程、城镇建设、土木工程、工民建、建筑施工管理专业
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文秘 1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2、文秘、文秘与办公自动化、秘书、秘书学、汉语言文学、汉语言、中国语言文化、应用语言学、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传播学专业
农业技术 1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2、畜牧兽医、动物医学、动物科技、动物科学专业

附件2:

从事 工作年限证明

兹有我单位 同志,已累计从事 工作共 年,其主要工作经历如下:
起 止 年 月 在何单位 从事何种
专业工作 任何职务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该同志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特此证明,并对本证明的真实性负责。
(注:由报考人最后所在的单位出具此份证明)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0一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OO—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O.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2021浙江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奉化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浙江奉化市2008年5月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 #教师招聘# 导语】2021浙江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日9时—2021年11月3日16时。 考 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批准,在原宁波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基础上组建的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为宁波市属高校,学校性质为全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学校现是浙江省“双高”建设学校,浙江省课堂教学创新校,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国家和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校,教育部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院校,浙江省高校示范性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校,浙江省示范性职教集团牵头单位、全国示范性职教集团培育单位,浙江省高职院校教师信息化教学发展中心校等。学校本部校区地处宁波鄞州高教园南区,新建奉化校区位于奉化城西文化教育园区。学校下设商学院、信息与智能工程学院、旅游学院、艺术学院、景观生态学院、财会金融学院、国际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及基础课教学部。学校现有教职工540余名,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万余名。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可凭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但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2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留学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毕业,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程序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21年11月1日9时—2021年11月3日16时。

网址: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https://bm.nbrc.com.cn/ ),报考者在上述报名时间内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http://bm.nbrc.com.cn/ ),选择进入“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11月4日9时—2021年11月7日16时。

学校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再对报考人员开放,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1年11月8日9时至16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4.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11月9日9时—2021年11月11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https://bm.nbrc.com.cn/ ),选择进入“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除实际缴费报考人数不足导致岗位取消可申请退费外,其他情况均不能退费)。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人(浙价费[2018]21号)。

5.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具体时间将在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www.nbcc.cn )通知公告栏另行公告,请予关注。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http://bm.nbrc.com.cn/ ),选择进入“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

6.其他

若报考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须不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命题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会计财务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的综合知识和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

辅导员、教育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教师伦 理学、大学心理学和高等教育法规基础等专业知识。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在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www.nbcc.cn )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前,将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应聘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属于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属于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和中外文课程成绩单,其他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和中外文课程成绩单)、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提供材料视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而定)。若因疫情需要,则还需提供健康申报表等疫情防控的相关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的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

3.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

(1)辅导员和教育管理岗位为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2)会计财务管理岗位为先技能测试后面试。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相关的实际操作能力,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总分为100分。“技能测试+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3)面试或技能测试参加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视作放弃。空缺的入围名额不递补。

4.成绩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和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学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www.nbcc.cn );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nbhrss.gov.cn/ ,“公告查询/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学院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纪委):0574—87415031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学校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学府路9号邮编:315100。

咨询*:0574-88122236(联系人:陈老师)。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0月21日

2022浙江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11...


奉化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浙江奉化市2008年5月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 #教师招聘# 导语】2022浙江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11月3日起至2022年11月15日止。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教育局同意,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1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批准,在原宁波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基础上组建的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为宁波市属高校,学校性质为全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学校现是浙江省“双高”建设学校,浙江省课堂教学创新校,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国家和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校,教育部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院校,浙江省高校示范性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校,浙江省示范性职教集团牵头单位、全国示范性职教集团培育单位,浙江省高职院校教师信息化教学发展中心校等。学校本部校区地处宁波鄞州高教园区南区,新建奉化校区位于奉化城西文化教育园区。学校下设商学院、信息与智能工程学院、旅游学院、艺术学院、景观生态学院、财会金融学院、国际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及基础课教学部。学校现有教职工590余人,全日制专科在校生1万余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统一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资格条件(见附件)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3日起至2022年11月15日止。

2.应聘方法: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请将应聘所需提交材料的扫描件发送E--mail至rsc@nbcc.cn邮箱。投递简历或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专业”,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应聘所需提交材料:(1)《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英文课程成绩单;属于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可凭国境外院校学籍证明)等材料;(3)有职称和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的提供职称证书和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附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等清单);(4)有获奖的提供荣誉证书的荣誉证书。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院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4.同一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成功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5.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学院通知资格复审和考试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试讲+面试”的办法。面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资格复审

试讲前,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英文课程成绩单;属于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可凭国境外院校学籍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有获奖证书或比赛成绩证明的也可提供相应材料。若因疫情需要,则还需提供健康申报表等疫情防控的相关材料。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2.试讲

试讲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和实践技能。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试讲后按考生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4.成绩

考生总成绩为试讲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我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www.nbcc.cn );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nbhrss.gov.cn/ ,“公告查询/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学院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纪委):0574—87415031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学校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学府路9号邮编:315100。

咨询*:0574-88122236(联系人:卢老师)。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10月25日

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资格条件

原文标题: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 http://rsj.ningbo.gov.cn/art/2022/10/25/art_1229676740_4110684.html

2022浙江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1...


奉化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浙江奉化市2008年5月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批准,在原宁波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基础上组建的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为宁波市属高校,学校性质为全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学校现是浙江省“双高”建设学校,浙江省课堂教学创新校,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国家和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校,教育部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院校,浙江省高校示范性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校,浙江省示范性职教集团牵头单位、全国示范性职教集团培育单位,浙江省高职院校教师信息化教学发展中心校等。学校本部校区地处宁波鄞州高教园区南区,新建奉化校区位于奉化城西文化教育园区。学校下设商学院、信息与智能工程学院、旅游学院、艺术学院、景观生态学院、财会金融学院、国际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及基础课教学部。学校现有教职工550余人,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万余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统一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资格条件(见附件)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7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止。

2.应聘方法: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请将应聘所需提交材料的扫描件发送E--mail至rsc@nbcc.cn邮箱。投递简历或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专业”,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应聘所需提交材料:(1)《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外文课程成绩单)等材料;(3)有职称和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的提供职称证书和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附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等清单);(4)有获奖的提供荣誉证书的荣誉证书;(5)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作经历证明;(6)雅思或托福等其他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院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4.同一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成功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5.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学院通知资格复审和考试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试讲+面试”的办法。面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资格复审

试讲前,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提供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党员(预备)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若因疫情需要,则还需提供健康申报表等疫情防控的相关材料。

2.试讲

试讲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和实践技能。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试讲后按考生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4.成绩

考生总成绩为试讲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我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www.nbcc.cn );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nbhrss.gov.cn/ ,“公告查询/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学院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纪委):0574—87415031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学校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学府路9号邮编:315100。

咨询*:0574-88122236(联系人:陈老师)。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7月18日

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资格条件

公开招聘报名表

2021浙江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教师)公告...

【 #教师招聘# 导语】2021浙江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教师)28人,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止。 无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批准,在原宁波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的基础上组建的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为宁波市属高校,学校性质为全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学校本部校区地处宁波鄞州高教园区,新建奉化校区位于奉化城西文化教育园区。学校下设商学院、信息与智能工程学院、艺术学院、旅游学院、国际学院/TAFE学院、景观生态学院、财会金融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8个二级学院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基础课教学部。学校现有教职工540余人,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近万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核、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学位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1:招聘具体岗位条件)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止。

2.报名方法: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应聘材料邮寄至我校人事处(地址: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学府路9号,邮编:315100)或将应聘所需提交材料的扫描件发送E--mail至rsc@nbcc.cn邮箱。投递简历或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专业+姓名”。

应聘所需提交材料:(1)《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研究生成绩单和职称证书等复印件;(3)有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的提供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附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等清单);(4)有获奖的提供荣誉证书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核资格。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4.根据往年招聘情况,认定本次所有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经主管部门宁波市教育局同意,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进入考核程序。

5.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学校通知考核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二)考核

根据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经考核、体检程序择优录用。

1.资格复审

考核前,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2.考核

学院组织考核组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专业知识水平、学术水平、教学能力、研发能力、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等的全面考核。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与考察人员由学院邮件或*告知。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考核。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我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学府路9号邮编:315100

网址: www.nbcc.cn

E--mail:rsc@nbcc.cn

联系*:0574-88122236

联系人:陈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0574—87415031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具体岗位条件.xls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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