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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聘计划报告 2023年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百度...

更新:2023年06月12日 15:55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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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聘计划报告 2023年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百度...

2017年河北衡水深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234人) ...

深州市201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衡水市人社局批准的2017年度深州市事业单位增人计划,经市*研究决定,面向社会统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统一招聘岗位涉及35个事业单位增人计划234人。其中:教体系统22个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178人;卫计系统11个乡镇卫生院招聘工作人员54人;市属2个事业单位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2人。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详见《深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日至1999年11月 30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条件;

6、“服务基层项目计划”岗位条件:符合岗位要求、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定向招聘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人员范围:按照2014年*衡水市委组织部等五部门下发的《衡水市大学生退役士兵优先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意见》文件(衡征【2014】2号)精神,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生,限于2012年从衡水市辖区应征入伍且入学前户籍在我市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2013年及2013年以后从我市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以及当年被高校录取的新生,招聘当年需取得相应的普通高校学历证书。服役期满且服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网上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招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报名。

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以下证明材料:(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就业报到证;(3)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往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以下证明材料:(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3)就业报到证;(4)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持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往届已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以下证明材料:(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3)就业报到证;(4)报考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及同意报考的意见;(5)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持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大学生退役士兵持以下证明材料:(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3)就业报到证;(4)退役士兵证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4张。

报名时间:12月19日— 12月22日

报名地点:深州市教师进修学校

地 址:审计路(强生超市永盛店东行100米路北)

人社局、教体局、卫计局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初审,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初审表》,签订诚信承诺书,初审合格后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所留联系*务必保持联络畅通。请考生在填报本人信息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各个环节保持*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的,责任自负。

诚信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报考人员必须遵守诚信原则。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存在填报信息不真实、相关材料内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即取消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务于12月27日到报名点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如服务基层项目岗位报名人数不足,剩余指标合并到原岗位计划使用。

五、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一)笔试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为2018年1月6日上午09:00-11:00,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教育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理论知识。满分100分。

医护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乡镇卫生院会计、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负责出题、阅卷。教育类、医护类、会计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的笔试成绩分岗位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分职位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人数如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二)网上资格审核

对进入面试的人员学历和相关资格进行网上审查,对资格审查有问题人员,如不能按要求和规定的时间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依据笔试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面试人选。

(三)面试

教育类岗位面试内容包括仪表、说课等方法。仪表是对应试者着装、仪表、举止、谈吐等方面的综合评定,说课为拟任教学科相关课本,抽签决定说课题目,当场背课后进行说课,当场打分;医护和其他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理论素养、专业技能、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内容,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根据考生人数、面试时限合理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电脑自动生成顺序排列),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综合考试成绩按照面试小组顺序,并按面试分组的招聘计划确定。

考生须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未到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现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和面试成绩。

4、面试及格分数线以上考生计算综合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分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教师体检的标准按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进行,其他岗位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参检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参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复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出具考察报告。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要求拟聘人员提供档案等资料进行资格复查。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考察不合格者,由主管部门及相关事业单位提出取消聘用资格的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在*网站、人社局、教体局、卫计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按审批的增人计划提出岗位聘用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参加或不合格的,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档案及有关材料的,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请考生及时关注“市*网站”(www.shenzhou.gov.cn)、“深州教育”“深州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有关信息的发布。

如对报考岗位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由于报名和咨询较多,特别提示:请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教体局咨询*:0318-6172012

卫计局咨询*:0318-3266261

人社局咨询*:0318-3325096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不实、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即取消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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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深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017年12月11日

2021年陕西宝鸡市市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计划报告 2023年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百度...
【 #事业单位# 导语】2021年陕西宝鸡市市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61人】已发布,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7日至13日。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印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51号)和《关于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宝人社发〔2017〕116号)相关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6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国(境)外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7日至2003年7月6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应聘者不超过45周岁。具体岗位年龄要求以招聘计划表(附件1)为准;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附件3)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rsj.baoji.gov.cn )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指定地点进行报名,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2021年7月7日至13日(不含双休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详见《2021年宝鸡市市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1)。

报名材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寸彩色照片3张、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初审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请考生将报名表和复印件按所需报名材料顺序装订成册(2份)。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及资料送市人社局进行确认并确定面试人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方式和其他事项另行通知。部分岗位将视报名情况,增加笔试环节,并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须进行加试。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重点从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环节中若出现职位空缺,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岗位空缺依次递补,公示期满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结果的人员,则正式确定为聘用对象,签发《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凭此通知书到用人单位报到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环节和要求事项均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rsj.baoji.gov.cn )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信息。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和干部群众的监督。

3.请遵照当地防疫要求,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觉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健康二维码查验。

4.政策咨询*:0917-3260185。

2021年宝鸡市市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xlsx

2021年宝鸡市市级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doc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专业参考目录.doc

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请示报告怎么写?


事业单位招聘计划报告 2023年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百度...

先写单位现实情况。为什么需要招聘,比如,近几年退休人员较多,离职人员较多等等!现在都有什么岗位,需要招聘什么样的人,比如学历要求,年龄要求,工作经历,需要的人数,已补充现在所需岗位!

请示是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在公文往来中经常用到的重要评议体之一。主要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请示批准某一事项。

一是时间性较强。请示的事项一般都是急需明确和解决的,否则会影响正常工作,因此时间性强。

二是要一事一请示。三是通常主送一个机关,不多头主送,如需同时送其他机关,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在请示的同时又抄送下级机关。四是应按隶属关系逐级请示,一般情况不得越级请示,如确需越级请示,应同时抄报直接主管部门。

2023年天津市宁河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


事业单位招聘计划报告 2023年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百度...
为满足我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补充专业技术人员的需要,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有关规定,根据区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编制空缺和人员需求情况,经各部门审准,组织实施宁河区卫健系统2023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
本年度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3年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2月2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7年2月20日及以后出生);如有特殊要求以计划表为准;
3.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一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需于报到前取得,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对于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且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
4.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5.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资格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现为宁河区卫健系统在编人员的;
5.在此前公开招聘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6.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7.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8.被辞退未满5年或开除公职的公务员;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待遇
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宁河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兑现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各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宁河区卫健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四、招聘办法
(一)招聘信息发布
2023年2月13日在天津卫生人才网(/ www.tjnh.gov.cn )发布招聘公告。
(二)招聘时间安排
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均在天津卫生人才网(科。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
报名后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23年2月20日至2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到天津市宁河区卫健委(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震新路增2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及报考系统中的考生状态,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等招聘环节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笔试
专技岗(卫生专技岗)考试科目:《医学综合知识》,主要测试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水平。
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不设置及格线。
专技岗(会计岗)、管理岗考试科目:《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试与医疗卫生工作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交流理解能力、判断推理能力、信息处理能力和医学常识等部分。
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不设置及格线。
笔试时间: 2023年3月26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3月22日9:00-2023年3月26日9: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23年4月4日9:00,考生可登录天津卫生人才网(/ www.tjwsrc.com )发布。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份。
2.身份证(二代)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非2023届毕业生提供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学位认证报告一份。
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学位认证报告一份。
2023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盖章)、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岗位要求为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需提供培训成绩合格证明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符合年龄放宽条件的人员需携带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中级以上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资料A4纸复印按顺序装订(复印件留档,原件审阅后退回)。
资格复审合格者,请注意查看报名网站的面试缴费及下载面试准考证通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材料不合格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出现进入面试人选空缺时,从报考本职位通过笔试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职位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面试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时间等相关事宜于笔试成绩发布当天在报名网站天津卫生人才网( www.tjwsrc.com )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面试主要考察应考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
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原件(面试前详见报名网站发布的有关通知),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及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作为进入体检的最终人选,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一周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等信息。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考生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者由于非组织原因不按照招聘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七)考察
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卫生人才网(/ www.tjnh.gov.cn )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与备案
应聘者不能按照招聘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考察、聘用、报到等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填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十)递补
当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自动放弃或不合格人员情形形成岗位空缺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环节每个职位递补只进行一次)。
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递补人数超出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五、相关说明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给予相应处理。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及考生现居住地相关防疫管理规定,参加考试相关环节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依据相关防疫要求执行。
如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调整通知在天津卫生人才网(/ www.tjnh.gov.cn )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报名网站及考务咨询:022-58077819
招聘条件及政策
监 督 举 报 电 话:022-69116297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天津市宁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2月13日
附件:天津市宁河区卫健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https://www.87dh.com/xl/

2023年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百度...

为适应我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4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0日至2005年3月20日期间出生),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年龄条件遵照本公告附件1招聘计划表所列岗位资格条件的规定。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3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3月2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本公告及招聘计划表所提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2022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含试用期);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二)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六)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和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方可报考。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3月2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通过贺州市人民*门户网站(xxgk/jcxxgk/rsxx/klzp/)
查阅招聘公告及《招聘计划表》等相关招考信息。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至3月26日17:00。
2.报名方式。
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通过贺州市人民*门户网站(xxgk/jcxxgk/rsxx/klzp/)访问“2023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3.填报要求。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的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4.相似专业符合要求举证。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此类考生须在报名时向所报考单位的审核机关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2),并须于拟聘用考核时自行举证,提供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3)。
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5.港澳台居民报名:取得祖国大陆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
报考人员报考时,先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4),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直接到相应资格审查单位报名,并附标准证件照片2张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招聘资格审查单位应当天完成资格审查,并将审查通过的考生情况报送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由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准考证并通知报考人员领取。
(三)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至3月28日17︰00。
2.资格审查方式。
各资格审查单位进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公告》和《2023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并通过报名系统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3.特别提示。
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考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
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如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责任自负。
(四)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至3月29日17:00。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缴交考试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交考试费。
考试费每科50元,两科共100元。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岗位所涉及的考生,如改报不成功或放弃改报的,退还其考试费。
需减免笔试考试费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须于3月29日12:00前在报名系统中提交考试费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可直接免交考试费,具体减免政策和办理流程请在贺州市人民*门户网站查询。
(五)开考比例及改报工作
1.开考比例。
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
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
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须按要求向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开考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考。
无人报考或未获核准开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或减少招聘人数,有关信息在贺州市人民*门户网站公布,时间为2023年4月5日前。
2.改报及相关工作。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成功缴费,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可于2023年4月7日8︰30至17︰00期间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岗位。
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报考。
改报岗位的人员不需重新缴费。
未在规定时间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人员,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将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其考试费。
(六)打印笔试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
打印时间:2023年5月1日8:30—5月7日8:30。
报考人员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分值满分150分。
笔试实行分类考试。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的考试类别分为四类,即: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
其中医疗卫生类(E类)的《综合应用能力》科目考试类别又细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六个小类。
各类别的考试内容参见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22年版)。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5月7日(星期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考点设在贺州市城区,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到直尺(应是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考生自行准备。
(三)考试方式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
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
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
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所有的发放资料。
(四)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在贺州市人民*门户网站公布。
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成绩查询时间:2023年7月上旬。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23年7月上旬。
四、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需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实操测试人选1:5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实操测试人选。
实操测试前,实操测试实施机关在贺州市人民*门户网站发布实操测试公告。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实操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实操测试资格。
因报考人员放弃实操测试或者实操测试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实操测试结果当天公布。
实操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实操测试时间:2023年7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实操测试实施机关另行发布。
五、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为7月底前,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将在贺州市人民*门户网站另行公布。
(一)公布面试拟入围人选
1.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告时间:2023年7月中下旬。
2.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招聘单位在笔试合格人选(需实操测试岗位在实操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照顾加分。
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拟入围人选。
3.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面试比例。
若无法通过核减招聘计划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单位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县区招聘岗位主管部门为县区的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二)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核
1.拟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7月中下旬。
具体时间以资格审核公告为准。
2.资格审核单位: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核单位。
3.资格审核材料:面试拟入围人选须提供以下报名申请材料的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审核(资格复审时要求出具原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
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 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
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证件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逾期未提供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2023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4)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及申请少数民族加分的人员须提供);
(5)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审批表(报考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的人员须提供);
(6)《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
面试资格复审时未提供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主管单位盖章),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7)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
材料提交方式和时间:面试拟入围人选可采取送达或邮寄的方式,将有关材料提交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并及时联系确认。
邮寄材料的报考人员请使用快递方式邮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并在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字样。
材料提交时间以资格审核公告为准。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面试入围人选递补。
2023年7月下旬。
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核,或是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是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递补由招聘单位或其人事主管部门*或短信通知报考人员。
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有误或是资格审核期间关机导致无法联系上其本人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备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然后取消该报考人员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
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
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期间向资格审查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四)发布面试公告和面试资格复审
1.发布面试公告。
经对面试拟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并在贺州市人民*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公告一般距面试前7天发布,暂定2023年7月下旬。
2.对面试入围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招聘单位要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
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一般在面试前3-5天内进行。
(五)实施面试
1.面试工作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组织开展工作以面试公告为准),同级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
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等程序。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1.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成绩
2.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级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左右完成。
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结果报告。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
经批准后进行复检。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三)考核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
成立2人以上的考核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核后,出具书面考核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招聘单位提出递补申请并通过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七、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招聘单位从综合成绩、体检、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贺州市人民*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规定管理。
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初任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相关政策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3分(其身份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九、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候聘库
将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合格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按岗位类别纳入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候聘库,自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若有我市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招聘,按管理权限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发布招聘公告,可直接接受候聘库人员的报名,免笔试直接面试。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不少于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审批,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十、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供招聘单位聘用考核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被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本公告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
(咨询*详见《2023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联系方式”栏)。
招考政策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附件1:2023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附件2: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doc
3.附件3:核心课程证明.doc
4.附件4:2023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港澳台报考人员).docx
5.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6.附件6: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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