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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精简事业单位招聘 贵州省修文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

更新:2023年06月12日 14:08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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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精简事业单位招聘 贵州省修文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

2015贵州省黔南州事业单位招考公告 招考简章 - 百度...

2015年贵州省黔南州事业单位招聘2255名工作人员简章

贵州事业单位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05月05日-05月08日

招考人数2255 人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5-05-26

笔试时间05月30日

考试

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全州按14个考区设置笔试考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各职位的笔试科目详见《2015年贵州省黔南州事业单位考试大纲》

笔试只考一科,总分为150分。

其中:医疗卫生专业技术类职位考《医学基础知识》

教师类职位考《教育基础知识》

其余职位考《公共基础知识》;

部分职位如有特殊要求的,由考区考务机构确定。

笔试时间为2015年5月30日上午 9:00—11:30 。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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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事业单位招聘信息2023


贵州精简事业单位招聘 贵州省修文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

贵州省 事业单位 招聘信息2023暂未发布,预计3月发布招聘公告。贵州省参加事业单位联考,上半年考试时间一般是5月下旬,下半年考试时间是8-10月份,具体以公告为准。

一、贵州省 事业单位招聘 信息2023

贵州省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参加联考,上半年考试时间是5月下旬,下半年考试时间是8-10月份。2023年贵州事业单位考试信息暂未发布,预计还是参加联考,大概在3月左右发布招聘公告。

除了联考,贵州省事业单位还会展开省内统考和自主招考,招考时间不固定,基本全年都有。贵州事业单位按照地区可以划分为省直、贵阳、遵义、安顺、铜仁、毕节、六盘水、黔南州、黔东南与黔西南地区,其中省直、贵阳、遵义、安顺、铜仁、黔南招聘时间都比较规律,而毕节、六盘水、黔东南与黔西南事业单位招聘时间不一致,大家可以在当地人事考试网查看招聘公告。

二、贵州省 事业单位考试内容

贵州事业单位考试分为联考和非联考,联考考试科目是《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非联考考试科目有《公共基础知识》《综合知识》等,具体以公告为准。

贵州事业单位考试题型差别不大,只是着重点可能不同,常识,言语理解,数量关系,逻辑判断,资料分析等,公基会考到法律政治等等,更注重常识方面考题。

贵州省事业单位招聘信息2023

贵州省修文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


贵州精简事业单位招聘 贵州省修文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
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结合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修文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的原则。

2、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试教)、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3、招聘工作由修文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4名,详见《修文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外省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2012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2.本省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3.贵阳市户籍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报考幼师的需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

4、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人员,简称“五项目”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6月29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29日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具备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2年6月29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人员;2010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定向到贵阳市以外其他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有关条件要求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12年6月29日——7月1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2、报名地点: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修文县龙场镇人民南路32号)。

3、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诚信书》,如实填写《修文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试教)时因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2年7月19日-20日。领取地点详见《准考证领取凭条》。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领取凭条》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从笔试至办理聘用手续整个过程)的必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因两证不全而取消进入下一考试环节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

1、考试时间为2012年7月21日,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综合知识与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综合知识与专业测试》为上午9:00至11:30,《专业测试》为下午2:00至4: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试教)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公布

公布时间为2012年7月30日,《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综合知识与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在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gzxiuwen.lss.gov.cn )上公布。

(五)查分

考生在成绩公布后,若对成绩有较大疑问,请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2年7月31日上午9:00-下午5:00到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任免与人才开发科办理查对申请手续,逾期不再办理。查分只查主观题,查询考试的卷面合分是否正确,试题是否有漏评、漏改现象,不查评卷宽严度,不重新阅评试卷。查分申请受理后,由县招聘办公室按照《贵州省人事考试查卷暂行规定》组织进行,查分在纪检监察人员的全程监督下,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负责查阅。如有因漏改、合分错误等造成考分有误的,经相关程序核准后书面通知考生。对纠正的考生成绩,在考生成绩信息库中更正,并在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六)公布成绩排名

在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各考生在报考岗位的排名成绩。

五、报名方式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由县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具体报名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收费为每人100元。按照*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黔党发〔2009〕6号)中有关对应届高校特困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到所在学校学生资助机构申请,由所在学校或学生资助机构出具有关特困生的书面证明,经报名现场确认(过时不予办理减免手续)符合条件的免收报名费。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三天,若有不符合免收条件者,经核实后须补交报名费。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须提交毕业证(2012年全日制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职人员须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还需持*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招聘各环节发布的信息均通过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gzxiuwen.lss.gov.cn )及时向社会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如考生本人未能及时在网站上获取招聘各环节公布的信息,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考生在报名时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在招聘的各个环节中随时确保*畅通,以便招聘办核对考生个人信息。

六、考试

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到1:3比例的方能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将减少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的计划数。如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数后,仍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

考试按管理岗位(A类)、专业技术岗位(B类)、教师岗位(C类)三个类别分类进行。

(一)测试

报考A类岗位的人员参加《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和面试。

报考B类岗位的人员参加《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专业测试》和面试。

报考C类岗位的人员参加《综合知识与专业测试》和试教。

报考人员须参加简章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考试《考场规则》的规定,违反者,取消考试资格。

考生参加笔试时,须在考前30分钟入场,开始考试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笔试开始后直到结束,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离开考场。参加面试(试教)时,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候考室报到,未按时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

《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专业测试》,《综合知识与专业测试》为闭卷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持其他任何证件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时需要携带的何种类别答题笔,详见《准考证》要求。

B类、C类专业测试内容为该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二)面试

报考A类岗位的,根据《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报考B类岗位的,根据《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和《专业测试》两科成绩之和,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三)试教

报考C类岗位的,根据《综合知识与专业测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1∶3,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不高于1∶6的比例确定参加试教人选。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聘用。

(四)总成绩计算

考生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合后与面试(试教)成绩一同按以下比例计算总成绩:

报考A类岗位的,总成绩按《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报考B类岗位的,总成绩按《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占40%、面试占30%计算。

报考C类岗位的,总成绩按《综合知识与专业测试》成绩占40%、试教占60%计算。

《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专业测试》、《综合知识与专业测试》、面试(试教)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其他

1、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试教)环节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试教)。

2、如A、B、C类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进入面试(试教)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是否进行面试(试教),由县招聘办公室报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3、如遇某一岗位面试(试教)当天只有一名考生参加,则A类、B类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成绩的平均分(含平均分)以上,C类考生需达到试教合格分数和本考场平均分(含平均分)以上方能进入体检。

4、在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时,同时减少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七、资格复审

面试(试教)前将对拟参加面试(试教)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县招聘办公室负责,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名单由县招聘办公室进行公示。

复审工作人员根据《招聘简章》要求和考生报考时提供的材料及《报名信息表》内容,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试教),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试教)资格,并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的,是否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数,由县招聘办公室报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八、体检

各招聘岗位参加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A类岗位以面试成绩、B类岗位以《专业测试》成绩、C类岗位以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不列为考察政审对象,则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必须在县招聘办公室指定的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由现场工作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体检结果公示3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县招聘办公室研究确定。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县招聘办公室另行通知。

九、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县招聘办公室负责。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工作组,工作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工作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在职考生考察政审内容主要为遵纪守法及工作表现;其它考生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县招聘办公室审定后,取消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由县招聘领导小组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是否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人员。2010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定向到贵阳市以外其他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的应届毕业生。

4、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11、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的。

12、经县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十、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专业测试》、《综合知识与专业测试》、面试(试教)、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办公室在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考试成绩和考察政审结果等。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并将招聘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依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聘用文件,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和五年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签订一年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并报原鉴证机关备案。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招聘和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各考试环节,由纪检监察人员对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0851-2329814(县招聘办公室)

监督*:0851-2326910(县纪委监察局)

(二)招聘各环节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在招聘过程中,县招聘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考生成绩、面试等内容)都将在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媒体及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六)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生查询,请登陆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gzxiuwen.lss.gov.cn )。

附件:修文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修文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6月20日

2014年贵州省黔西南州册亨县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 ...


贵州精简事业单位招聘 贵州省修文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
2014 年册亨县县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为加强册亨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的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的素质,根据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文件精神,针对我县县直事业单位人员紧缺的实际,经县委、县*研究决定,2014年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名充实到县直事业单位。为确保本次县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2014年册亨县县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职位一览表》(附件一)。

三、公开招聘的原则

1、坚持控编补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6年4月13日前、1979年4月13日后出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为册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精神;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3、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2014年册亨县县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招聘职位一览表》)。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的;

2、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员;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组织工作

报名组织工作由县招聘办负责。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对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按比例减少或取消。笔试前在册亨县人民*网站公示( http://www.gzch.gov.cn/ )进行公示。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11 日至1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册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报考费:每人100元。

4、准考证发放时间:2014年4月15日

5、准考证发放地点:册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

(三)资格审查

1、报名时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参加报名),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照3张。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报名时须出具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填写《2014年册亨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二)。《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5、考生从报名到聘用期间须保持*畅通(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写的为准),若由于考生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考试形式、内容和总成绩计算

(一)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笔试形式进行。

(二)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制卷、评卷。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14年4月16日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三)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设最低分数线60分,考生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公示三天:2014年4月17日至19日。

七、体检

体检时间:2014年4月20日

笔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方能进入体检,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体检。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需进行加试后体检。体检在县招聘办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为期三天公示(2014年4月22日至24日),在册亨县人民*可查询,网址:( http://www.gzch.gov.cn/ )。

八、考察

考察时间:2014年4月25日-27日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没有考核依据(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2、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员(合格人员附户口所在地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证明);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合格人员附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遵纪守法情况证明);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6、截止到2014年4月27日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明材料的人员,应届毕业生7月30日前未能提交毕业证及档案材料取消聘用资格;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及聘用待遇

经笔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办进行为期七天(2014年4月28日至5月4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聘用。被聘用人员在册亨县的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未满服务年限按违约处理。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考生与招聘工作人员有厉害关系的,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法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3年内不得参加招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次招聘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0859-4212355(册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0859-4216886(册亨县监察局)

附件一 : 《2014年册亨县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招聘职位一览表》.xls

附件二: 《2014年册亨县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册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日

2017年贵州毕节金沙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 百度...

金沙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县委、县人民*同意,由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申报、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岗,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毕人社复〔2017〕410号),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金沙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金沙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2)。招聘专业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9年8月2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25日及以后出生);


(四)学历、学位、专业、资格等要求详见《职位表》(2017年应届毕业生2017年12月31日前需提交应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二)定向到具体行业和单位的定向生;


(三)截止2017年7月28日仍在岗的“特岗教师”;


(四)截止2017年7月28日仍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后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五)截止2017年7月28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


(六)截止2017年7月28日仍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七)截止2017年7月28日,金沙县机关、财政全额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八)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九)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


(十)截止2017年7月28日,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人员;


(十一)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人员;


(十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十三)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十四)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17年7月28日在金沙县人民*网(http://www.gzjinsha.gov.cn/)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4日至8月26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3.报名地点:金沙县第二小学(长安校区)。


4.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自行下载《金沙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3),根据《简章》及《职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用A4纸打印后(《报名表》只收打印表)在“应聘人员签名”或“代报人员签名”处亲笔签名,贴上应聘人员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


(2)应聘人员必须认真阅读《简章》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职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如报名信息出现错误或与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环节出示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如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5.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只收打印表;


(2)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有学位要求的职位);


(3)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


(4)县外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市外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在职在编人员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简章》及《职位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须出示原件审核)。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表》及其他材料,按照规定的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对有关信息不规范或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告知应聘人员重新提交。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要说明理由。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资格审查有关人员的责任;应聘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简章》及《职位表》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缴纳考务费100元/人。


职位报名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达3∶1比例的,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不符合改报条件的,及时办理退费手续。提交书面改报申请的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9:00至17:00。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笔试类别及分值:《公共基础知识》(100分)。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7年9月21日至9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应聘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收据到报名处领取。


笔试时间:2017年9月23日上午9∶00 - 11∶30 。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金沙县人民*网上公布。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1.面试对象为参加笔试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或面试成绩无效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分值100分)。


3.进入面试应聘人员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应聘人员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考察政审工作应成立考察政审组,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采取查阅个人人事档案资料、实地考察、个别谈话、函调相关材料等方式进行。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简章》“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或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应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或任职资格文件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沙县人民*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人社局审批并报市人社局备案,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在整个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同级人事部门进行合同鉴证;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三年,三年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有参加其他单位招聘、工作调动、辞职、解除聘用关系等离开工作职位的行为。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 0857-7252760 (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股)


监督*: 0857-7221874 (*金沙县委组织部)


0857-7229441 (金沙县纪委)


(二)在招聘各环节工作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在招聘过程中,各项招聘信息(如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金沙县人民*网(http://www.gzjinsha.gov.cn)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公布的信息,因应聘人员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成立金沙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1.金沙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金沙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金沙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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