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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聘指导手册 2023年上半年重庆市铜梁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更新:2023年06月12日 13:20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事业单位招聘指导手册 2023年上半年重庆市铜梁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事业单位招聘指导手册 2023年上半年重庆市铜梁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2023年崇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百度...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23〕4号)精神,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65人。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2.拥护中华人员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6.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7.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报考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以下五种情形之一:
1.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三)其他限定性条件: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岗位条件为面向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包含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23年、2022年处于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非限定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只要符合报考条件,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也可以报考。
报考人员如果是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2023年3月20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根据《关于在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通知》(桂人社函〔2014〕203号)文件精神,定向招聘对象为服务期满(以各项目规定的服务期满为准),且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称职)以上等次的我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即“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城市街道(社区)党建组织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通过定向招聘获聘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3年内不允许调离。
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的岗位必须为崇左驻军现役军人随军的配偶,享受定向招聘政策的消防救援人员随队家属与改革期间现役转改文职人员家属。
报考定向招聘脱贫户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的岗位,限崇左市的脱贫户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报名。
报考定向招聘村两委班子成员岗位的,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市、区)的岗位,不能跨县报考。
需要个人向所在乡镇(街道)党委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街道)党委审核推荐,县级党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
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军人岗位的,须为从中国人民*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或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基层工作经历,年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3月2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35周岁以下的为1987年3月20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的为198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因违法违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6.被开除中国*党籍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8.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脱产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基层事业单位降低门槛免笔试、定向招聘等方式招聘进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10.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1.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五)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以报考相应岗位。
其中,台湾居民暂时只能报考各级*直属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程序
招聘范围和对象,详见附件1: 2023年崇左市各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笔试),附件2:2023年崇左市各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免笔试),以下简称统称《岗位表》。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 、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资格审查与笔试
(一)笔试部分
1.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3年3月15日起,可登录崇左人才网()查阅《岗位表》,可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进行咨询(咨询*详见招聘计划表)。
考生所学专业、学历等与岗位表要求资格条件表述不符的,需征求招聘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专业设置参考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
2.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笔试使用全区统一网络报名平台,不接受现场报名(免笔试岗位除外)。
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请登录崇左人才网()进行报名(具体报名端口待定,届时开放),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具体程序如下:
(1)提交报考申请。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3月26日17:00。
报考人员登录全区统一网上报名平台,在网上平台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有关报考注意事项、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
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2)公共科目笔试开考比例。
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
对达不到1:3比例但确需在今年补缺的岗位,各招聘单位须向主管部门申请,经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或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后,方能开考。
无人报考或通过减少招聘计划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崇左人才网等媒体公布。
3.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
市级招聘单位的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县(市、区)级及以下单位的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资格审查由崇左军分区与招聘单位共同负责。
网上资格审查时,要严格依据公告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对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不需寄送纸质的报考申请材料)。
对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2)资格审查时间:从2023年3月20日8:30至3月28日17:00。
资格审查单位须在规定时限内在网上提出审查意见。
3月20日8:30至3月26日17:00期间,报名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因原岗位取消招聘,4月7日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单位应于当日17:00前完成资格审查。
4.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3月29日17:00。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平台上按时缴费。
考试费每科50元,考试科目为2门,共计100元每人,不收取报名费。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报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不予开考的岗位且改报未成功的人员,通过网上报名平台退还其考试费。
需减免笔试考试费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须于3月29日12:00前在报名系统中提交考试费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可直接免交考试费,具体减免政策和办理流程请在“广西人事考试网”(contents/405/6908.html)查询。
5.网上改报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的,接到通知后(注意关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可于2023年4月7日8:30至16: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无需重新缴费,资格审查时间同步进行。
6.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3年5月4日8:30-5月7日10:00。
特别提示:报名表一般在缴费完成后可下载,准考证一般在笔试前一周可下载,具体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因不及时打印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的,相关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7.笔试考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以闭卷方式进行。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
《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题本为合订本,中间不间断。
(2)笔试内容
详见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3)笔试时间:2023年5月7日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4)考试地点:崇左市(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
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讯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备用。
(5)笔试组织:笔试的考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6)笔试成绩查询:7月中上旬,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7)合格分数线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
合格分数线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
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免笔试部分
1.招聘对象:各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10级(中级)以上岗位人员、硕士学位人员;乡镇及驻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专业对口人员(此类聘用人员在所聘单位服务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持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志愿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3年以上(含试用期)的高校毕业生。
2.招聘方式:采取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核的方式招聘。
3.有关事项
(1)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详见附件2:《2023年崇左市各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免笔试)》。
(2)报名时间、地点
采取分散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和考试时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
认真填写附件5《报名登记表》并打印一式二份到现场报名或邮寄相关证明材料方式报名。
报考市直单位的请于2023年3月27日—28日到招聘单位报名或邮寄相关证明材料方式报名。
报考各县(市、区)单位的请于2023年3月27日—28日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或邮寄相关证明材料方式报名。
(3)提交的证件材料
报考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报名。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或发现不符合资格要求,一经查实,立即予以取消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资格。
以上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四、面试
笔试部分与免笔试部分考生同时参加面试。
(一)面试入围人选及资格审查
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岗位招聘人数4人(含4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末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并入围)。
免笔试部分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和筛选,按招聘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除了同意达不到1:3比例开考的岗位外,笔试成绩与免笔试岗位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实施机关通过规定网站发布资格审查通告,公布面试入围人选名单,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实行严格验证制度。
面试人员按本《招聘公告》规定携带全部应聘材料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方能进入面试。
验证时,招聘单位要认真核对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材料。
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准确。
报考人员因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明)、学位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及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等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不准确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原则上,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逾期将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实施机关在相关的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通知)。
各县(市、区)面试人员分别在崇左市江州区人民*网( www.czsjzq.gov.cn )、宁明县人民*网( www.ningming.gov.cn )、凭祥市人民*网( www.pxszf.gov.cn )、龙州县人民*网( www.longzhou.gov.cn )、天等县人民*网( www.tiandeng.gov.cn )、大新县人民*网( www.daxin.gov.cn )、扶绥县人民*网( www.fusui.gov.cn )公布;市直事业单位面试人员在广西崇左人才网( www.gxczrc.com )公布,并由各县(市、区)、市人力资源和会社保障局以书面形式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知招聘单位,然后由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或*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三)面试组织。
1. 面试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进行。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五、考核
(一)招聘单位从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中,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末一名出现成绩并列排名,未能确定考核人选的,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
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人选)。
考核工作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考核要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
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
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明确提出考核意见,提交单位领导班子讨论通过,报主管部门核准。
(二)考核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的考核方法执行。
考核时将全部考核内容加以量化,进行评分比较,考核分数达到60分以上和评价等次为合格以上方为考核合格。
如果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三)考核工作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分别报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体检
(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在报考同一职位面试、考核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
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
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三)体检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分别报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分别在崇左市江州区人民*网( www.czsjzq.gov.cn )、宁明县人民*网( www.ningming.gov.cn )、凭祥市人民*网( www.pxszf.gov.cn )、龙州县人民*网( www.longzhou.gov.cn )、天等县人民*网( www.tiandeng.gov.cn )、大新县人民*网( www.daxin.gov.cn )、扶绥县人民*网( www.fusui.gov.cn )、广西崇左人才网( www.gxczrc.com )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及时进行复查,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八、人员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拟聘人员填写《崇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核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本级*审批。
(二)经本级*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办理聘用、入编手续。
(三)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
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九、组织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实行公务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7、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在2年内禁止参加应聘事业单位考试。
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相关政策
(一)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生优先聘用。
(二)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601号),烈士子女符合事业单位聘用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根据退役军人保障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办法》(自治区人民*令第122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等规定,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予以政策倾斜。
(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桂文明委发〔2017〕4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十一、有关说明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咨询*详见岗位表“联系方式”栏)。
(三)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所留信箱真实有效。
应及时了解崇左人才网等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公招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公告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0771-8688626(宁明县人社局事业股)
0771- 8534695(凭祥市人社局专技股)
0771-8830015(龙州县人社局事业股)
0771-3530527(天等县人社局专技股)
0771-3632958(大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0771-7510969(扶绥县人社局专事股)
0771-7840659(江州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与工资福利股)
0771-7968356(崇左市人社局事业科)
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5日
附件1:2023崇左市各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笔试).xls
附件2:2023崇左市各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免笔试).xlsx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附件5:报名登记表(免笔试岗位).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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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重庆市铜梁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事业单位招聘指导手册 2023年上半年重庆市铜梁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2名。
其中,招聘属地化医学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在读期间的学习、生活费用,由市财政按照9250元/人/年的标准,分3年予以补助。
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具体根据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认定。
(四)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9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3月20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境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境外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所学学科专业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六)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和毕业成绩单。
比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同时提供毕业成绩单;若毕业证书已明确体现有数学方向,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七)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管理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管理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3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本次招聘所指“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之一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不含服务期满后申请延长服务年限,正在服务期的人员),以及2021、2022年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军人,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但已被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本公告所指属地化医学生,指为我市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区县和重点帮扶乡镇的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的重庆生源地(或户籍)或川渝两地高校毕业的国家统招相关医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铜梁区人民*网-其他招录栏(zkly/qtzkly/)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查询报考岗位。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中要求的“招聘范围和对象”,以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各个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特别提醒:本次报名,凡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含相近相似的专业)、但报考者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须由报考者提供学校签章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非中文版的应自行翻译为中文并经公证机关公证),书面报招聘机关(单位)审核认定,并经铜梁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后,方能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二)承诺诚信报考。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
本次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电子照片,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如因不符合条件或不诚信报考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于2023年3月20日9:00时至3月24日9:00时期间,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网址:wsbm/rccp/Webregister/)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标准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10-30k))。
电子照片由招聘方进行审核,因电子照片审核等原因未通过的,可在2023年3月24日12:00时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
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录系统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报考人员必须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信息表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通过审核的人员,应及时在报名网站下载留存并打印《报名信息表》,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四)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3月24日18:00时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
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招聘。
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五)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
其中,属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医疗岗位的,经铜梁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备案,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笔试考务费。
(六)打印准考证。
报名并缴纳了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4月10日9:00时至4月15日9:00时登录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网址:wsbm/rccp/Webregister/)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载明的考点参加考试。
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各招聘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缴费情况将在铜梁区人民*网-其他招录栏(zkly/qtzkly/)进行公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面试项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部分岗位设考)、综合面试。
其中,A类岗位考试科目(项目)为“公共科目笔试+综合面试”;B类岗位考试科目(项目)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
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岗位序号:89-98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急需紧缺岗位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4:1,未达4:1的,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1.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2.笔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4月15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铜梁区人民*网-其他招录栏(zkly/qtzkly/)发布的相关公告。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

2014年贵州事业单位招聘: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考...


事业单位招聘指导手册 2023年上半年重庆市铜梁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2014年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切实加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和单位的用人需求,决定开展2014年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贵阳市2014年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面试或试教、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7名,其中管理人员87名,专业技术人员180名。 具体招聘情况详见《 贵阳市2014年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

本次招聘设A、B、C三种岗位类别,其中,A类为管理人员岗位,B类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C类为教师岗位。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2014届及往届毕业生。

2.定向招聘“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的岗位限截止2014年5月23日,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阳市服务满一年及以上且仍在岗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五类人员报考。

3.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限截止2014年5月23日户籍在本市辖区内已办理退役手续的人员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6年5月2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23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5月23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的年龄要求,以《附件1》为准,年龄时间计算截止至2014年5月23日。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4年5月23日。

7.招聘岗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指的是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 2010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

3.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截止2014年5月23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4.截止2014年5月23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10.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1.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于2014年5月23日9:00至5月25日18:00期间登录“贵阳人事考试网”(http:// gyrsks.gygov.gov.cn/)网上报名入口提交报名申请, 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要求,填写《贵阳市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

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招聘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名期间,每日18:00后,将在“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和报考比例较高的岗位,供报名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将及时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必须在提交后24小时之内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核等环节时使用。如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市考试指导中心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各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4年5月23日9:00至5月26日18:00。

2.截止5月25日18: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信息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可于5月27日18:00前进行修改(不能改报其他单位其他岗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5月28日16: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向报考单位申请,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到市考试指导中心修改。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5月23日9:00至5月29日18:00在“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特困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应届毕业特困学生可免收报名费,上述人员在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农村特困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办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应届特困学生需填写《贵阳市2014年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4届特困毕业生免除报名费申请表》(附件2)。

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间:5月29日9:00-16:00,逾期不再受理。

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地点: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贵阳市南明区解放路117号)。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市考试指导中心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4年5月30日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贵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gzgy.lss.gov.cn)”和“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后,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6月23日9:00至6月26日16:00期间,登录“贵阳人事考试网”在线打印《笔试准考证》(在线打印的笔试准考证须具有条形码标识)。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或试教、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报考A类、B类、C类岗位的考生需参加闭卷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4年6月28日上午9:00至11:3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结束后,由市招聘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其中:报考A类岗位的考生,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不高于10: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报考C类岗位的考生,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不高于6: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根据《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相关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相关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招聘工作办公室核准后,在其网站进行公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毕业证书(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此外,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须提交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定向“基层项目服务人员”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市 “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服务证书。

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士兵退伍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七、专业测试

报考B类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测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专业测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八、试教及合格分数线

报考C类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试教。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试教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九、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报考A类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

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占30%)和专业测试成绩(占40%)两科成绩之和,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十、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分类进行计算:

1.A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2.B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计算。

3.C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试教成绩占60%计算。

笔试或专业测试、面试或试教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专业测试、面试或试教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专业测试、面试或试教。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十一、体检

体检在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监督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A类岗位以面试成绩、B类岗位以专业测试成绩、C类岗位以试教成绩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十二、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十三、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或试教、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其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四、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0851-7989520(市招聘工作办公室)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0851-5759150(市考试指导中心)

监督*:0851-8129018(*贵阳市纪委派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二)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贵阳人事考试网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五)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市招聘工作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六)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附件:1、 2014年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

2、 特困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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