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点小编带来了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延期 2017年山西省宁武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2022年辽宁事业单位推迟到什么时候
01笔试延期
受到疫情的影响,为了落实防疫政策,对于辽宁省省直
事业单位考试
时间进行延期,推迟了原定于5月21日的招聘公开考试。目前部分省市已经恢复了考试时间,比如说江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将会在7月9日举行笔试,九江事业单位将会在7月2日进行笔试。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
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很可能会在7月份恢复笔试时间
,不过具体时间需要以官方通知为准。
02笔试科目
辽宁事业单位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根据报考的岗位不同,分为综合管理类、社会科学专技类、自然科学专技类和医疗卫生类,虽然考试的科目是相同的,但会根据岗位特点进行出题,题量和题型会有所不同,两科满分均为150分,总分为300分。
2022年辽宁事业单位推迟到什么时候
2023年上半年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 、《关于做好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5号)等规定,结合工作需要,2023年上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32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2023年上半年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技工院校毕业生,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招考对象为“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除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还包括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2023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报名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
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招聘专业”两栏分别相符;
(5)截至面试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出具书面同意;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党籍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现役军人和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8)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9)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相关事宜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8日至2023年3月22日18:00。
报名网站为“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点击“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招报名”入口。
若报考者填报时忘记账号、密码的请咨询技术支持*:0825—5801765。
为防止大量报考者集中在临近报名结束时报名,造成网络拥堵,请报考者审慎把握报名时间。
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报名须知
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无法把握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请报考人员根据自身的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审慎、酌情填报,否则责任自负。
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事业单位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 填报信息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完整填写《遂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审核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审核表》)的各项内容。
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审核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和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资格审查、聘用考察中的复核和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3. 上传相片、证书照片等报考资料
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相关信息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6—3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50—160K的证书原件照,上传相片、证书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均为不合格。
需上传的资料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
(2)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书面证明原件照(加盖学校公章)。
(3) 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因自动放弃以及未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因联系*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 进入面试人员公布。
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进入面试人员及相关事宜的公告,进入面试人员不再*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面试
1. 面试方式及范围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各岗位具体面试方式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
2. 面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 面试需知
(1)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之比为3:1。
如因缺考、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2)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的面试考场候考。
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
招聘岗位的面试结束后,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3个工作日内,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相同且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考官打分的有效分数最高分的高低确定名次)。
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缺考等原因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若低于60分,则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工作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的相关事宜将通过“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进入体检人员不再*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
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报考者凡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聘用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应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以及通过考察后报考者自愿放弃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公示
聘用考察合格人员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办(人事科)0825—5863196;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25—5808900〕。
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后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进入公示环节,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后的人员,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通知报送以下材料,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交以下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1. 在职人员应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
2.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资格证书原件。
3. 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填写《遂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花名册》、《遂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复审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以上证书、证明材料及表册统一报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通过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招聘单位凭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资格确认文件,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或通过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
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受聘人员中,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3个月;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相关文件明确的时间确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川人社发〔2020〕12号)规定,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无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聘用后5年内须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
九、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从事此次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必须一律实行回避。
(三)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和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通知、公告、提示。
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留下两个及以上联系方式(*、固定*、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考试组织部门。
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一、政策解释与咨询
本公告有关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报考条件、资格审查
具体*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
招聘政策、招聘程序咨询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网络报名技术
监督*:0825—5863196。
本公告同时在遂宁市人民*网站()、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遂宁公共招聘网高校毕业生城乡基层就业四川省岗位发布专区(app/article/list/3018.shtml)发布。
附件:2023年上半年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8日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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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招聘2022考试延期吗
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招聘2022考试延期。根据2022年下半年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延期公告显示,鉴于目前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确保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健康安全,确保平安考试,经研究,原定2022年11月26日开考的2022年下半年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延期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安排将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贵池区人民*网,感谢理解和支持。
2017年山西省宁武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
【 #事业单位# 导语】2017年山西省宁武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广大考生在紧张的备考中,不要忘记报名时间,切不要因为记错打印准考证时间而耽误您正常考试, 恭祝各位取得佳绩。 按照*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36号)和*忻州市委组织部,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意见的通知》(忻人社函【2017】5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研究决定,拟为宁武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宁武县*网(
www.ningwu.gov.cn
)、忻州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www.sxxzpta.com
)发布。
三、招聘单位、性质、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的单位有58个,招聘名额110名。具体单位、
性质、名额、岗位等详见《宁武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户籍要求: 2017年12月5日前的宁武县户籍。因上学原因毕业未迁回宁武县户籍的,需由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已婚夫妻有一方是宁武县户籍的另一方面可视为宁武县户籍。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服务所在地,视为户籍所在地。宁武县高级中学岗位户籍不限。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9年12月5日至1982年12月5日期间出生);
3、学历要求: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具体详见《宁武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4、资格证要求:幼儿教师岗位须有幼儿教师或小学教师资格证;高中教师具有所报岗位对应学科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医、技、护岗位须有相应资格证。
5、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此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7年服务满两年)现仍在职的人员。
征集地为宁武县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按照*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购*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和省*办公厅《关于*购*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精神。*购*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到2017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山西省委办公厅晋办发【2017】62号《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聘用到事业单位试用期不满的人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现在校就读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规定,拒服兵役的不予聘用。
以上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忻州市人事考试网(
www.sxxzpta.com
)。
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阶段
公告时间:2017年12月5日-2017年12月13日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4日8:00-2017年12月18日24:00;
查询时间:报名次日-2017年12月19日12:00;
缴费时间:初审合格-2017年12月19日17:00;
第二阶段为其他岗位报名阶段:
公告时间:2017年12月26日-2017年12月28日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9日-2018年1月3日;
查询时间:报名次日-2018年1月4日12:00;
缴费时间:初审合格-2018年1月4日17:00;
第一阶段“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结束,若出现报名人数少于岗位招聘名额1:3,将空余的招聘岗位或名额划归(增设)为原招聘单位、资格条件的其他(非服务基层项目)岗位,报市人社局备案。划归(增设)的岗位和名额,在宁武县人民*网、忻州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公告后,开始第二阶段报名,第二阶段报名结束,若出现报名人数少于招聘名额1:3的岗位,取消招聘岗位或名额,核减、取消招聘岗位名额情况,开考前在宁武县人民*网、忻州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告。
报考者所报告岗位被撤销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已缴费用将通过原报名渠道于2018年1月30日前退回。具体改报时间、方式咨询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0350-3303270,3022139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规定“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本次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信息
报考人员在以上报名时间内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实而出现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生需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网上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报名阶段的查询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两个报名阶段,通过资格初审的,均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也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考生综合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 分。不达60分合格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交费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下载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8年1月11日至1月13日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
www.sxxzpta.com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5、考务费用减免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第一阶段报名考生于2017年12月19日前、第二阶段报名考生于2018年1月4日前到宁武县人社局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岗位资格条件和专业需求等方面的问题,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报名软件方面的问题由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六、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内容:幼儿教师岗位为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知识(80分),幼儿、小学教育理论知识和时事政治(20分);高中教师岗位为报考岗位对应学科专业知识(80分),教育理论知识和时事政治(20分);其他岗位均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各5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及成绩查询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七、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面试资格人选的确定,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共同列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若最终入围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经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由本人携带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以及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已就业的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生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山西省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县(市、区)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定(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原签约学校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征集地为宁武县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购*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购*服务劳动合同》原件、期满考核表及《山西省*购*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因特殊原因延期至2017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且现仍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购*服务劳动合同》原件,须提供宁武县就业局出具的在职证明、连续两年的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名人员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审查领导组提出意见,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由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考生。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公示资格复审的人选现场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名额1︰3比例(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开始后,按照复审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八、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幼儿教师岗位面试分讲课和才艺展示两部分:1、讲课,讲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讲课内容为幼儿园大班语言和数学两个科目自选一科,具体版本教材见《面试通知书》,讲课题目现场抽取,考生独立备课1小时,面对评委讲课。讲课时间10分钟。2、才艺展示 才艺展示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讲课结束后,考生根据所学专业(舞蹈、唱歌、绘画)自选其中任意两项面对评委现场进行展示(器材自备),才艺展示时间10分钟;高中教师面试方式为面对评委讲课,讲课内容为所报岗位高中二年级教科书内容,具体版本教材见《面试通知书》,讲课题目现场抽取,考生独立备课1小时,面试用时20分钟;其他岗位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评或专业知识测试,面试用时10分钟。
面试时间、地点等见《面试通知书》。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当日在考点、宁武县人民*网公示。
考试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九、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到指定具有资格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2017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不合格和本人申请自动放弃而出现岗位空缺名额不递补。
十、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经县招聘领导组审核同意后,拟聘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聘岗位、学历、毕业院校等。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报县人社局审核盖章,县人社局以正式文件批复。主管部门凭批复文件办理聘用手续,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对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或在试用期内提出放弃的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考生,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方可进行借出或调动。
十一、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接受监委监督,并设立举报*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咨询*:0350-4723187 宁武县人社局
监督*:0350-4722048 宁武县纪委监委会
公告中公示的咨询*,在工作期间内有专人值班,保证考生能够及时就有关问题得到咨询和解答。解释权归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特别提醒:鉴于本次招聘人数较多,已尽可能地增加了报名的时间。希望应聘者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两天上网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附件:
1.《宁武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xls
2.《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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