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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年陕西省招教考试公告

更新:2023年06月11日 15:14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杨陵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年陕西省招教考试公告,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杨陵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年陕西省招教考试公告

2014年陕西省招教考试公告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4陕西公务员考试公告预计是3月份出来的,因为考试预计在4月12进行笔试的。所以您可以多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上面会有最新的招考信息的。您可以参照去年的公告: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4日至1995年6月4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人民警察须符合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和体检特殊标准;

6.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上述第2、6项所列条件,如与职位资格条件不一致时,以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为准。

(二)招考的范围对象

招考范围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1.常住户口在陕西省(2013年5月28日之前已正式落户,下同);

2.陕西生源;

3.陕西区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上述三种情形之外在陕西省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符合服务期等有关规定报考特设职位的人员。

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受户口、生源、毕业院校所在地限制,可报考相关职位:

1.2013年应届(含2012年毕业未就业)毕业生报考省委组织部选调生职位的;2011年毕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人员报考选调生职位中法院系统职位的;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研究生,报考以研究生学历为起点职位的;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法医学、临床医学专业的毕业生,报考法医职位的。

(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凡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可报考特设职位,也可选择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报考者除应符合招考范围和报考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职位资格条件。

(四)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曾因个人重大过失被辞退或取消录用资格的、未经批准自行离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在试用期内的;曾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中作弊被终身禁考的,或自2008年以来参加各级机关公务员考试被认定填报虚假信息等仍属取消报名资格期限内的不准许报名。

2.在近年来参加公务员考试录用中,公告中明确规定对在面试资格复审合格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人员,在禁考期限内的;全省统一招录的服务期未满的基层政法干警定向培养人员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不准许报名。

3.现役军人不准许报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准许报名。同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中本科或研究生人员也不准许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用人单位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职位。

5.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其它情形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考的基本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不准许报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陕西省201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陕西省人民*门户网( http://www.shaanxi.gov.cn )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http://www.shaanxihrss.gov.cn )

陕西党建网( http://www.sx-dj.gov.cn/ )

陕西省公务员局网( http://www.sxgwy.gov.cn )

陕西人事考试网( http://www.sxrsks.cn )

报考人员对《职位表》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等需要咨询时,可直接通过《职位表》所附资格审查单位联系*进行咨询。

(二)网上报名

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网络报名平台设在陕西人事考试网,网址: http://www.sxrsks.cn /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6月5日0:00至2013年6月9日18:00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 http://www.sxrsks.cn /)注册报名。

为了确保报名数据安全和及时审结,本次报名期间,6月8日23:00至6月9日7:00之间将关闭报名注册系统。在此期间考生可以浏览选择职位,但不能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各资格审查单位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6月5日8:00至2013年6月11日18:00。在此期间,报考人员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

6月5日0:00至6月9日18:00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职位,审查通过后的报考职位不得更改。

6月9日18:00至6月11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三)报名确认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应及时在陕西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缴费确认。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批准的每人按每科50元的收费标准,本次考试两科共需缴费10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11日24时。未按期进行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可申请减免考务费用。

(四)不足开考比例职位人员的改报

除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职位和法医等特殊职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2外,其他职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职位缩减招考计划或不予开考。因报名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不予开考的职位,将于2013年6月13日上午9:00在省*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上公告。已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原报考不足开考比例不予开考职位的考生,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职位,但不得改报不予开考的职位。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时间为2013年6月13日9:00至16:00。放弃改报的考生,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退还报名费。

为指导报考人员合理报名,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将于6月6日和6月8日两次在省*门户网、省公务员局网公布各职位的报名情况。

(五)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报考者应在6月25日至6月28日24时从陕西人事考试网( http://www.sxrsks.cn /)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报到(或后期空缺职位调剂)等程序的必须凭证,请予妥善保存。

三、考试科目、时间、地点及有关政策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满分均为150分。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与《职位表》同时公布。

2.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3年6月29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本次考试笔试在11个市区*所在地设立考区。报考省委组织部选调生职位和省垂直系统职位的考生,统一在西安考区参加笔试;报考各市职位的考生在该市*所在地考区参加笔试;报考杨凌示范区职位的考生在杨陵区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将于2013年7月中旬统一公布,考生可以登录省*门户网或省公务员局网查询。

对我省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职位和法医等特殊职位,在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时予以适度倾斜。

(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有关加分政策

2012年11月9日发布的《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令第163号)规定,对全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时予以加分。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务员考试,符合加分的范围和条件的退役士兵,须在2013年6月30日至2013年7月2日,按本人所报考职位归属系统(分党群、行政),向本人退役地的市委组织部或市公务员局申请加分。

(三)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1.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省委组织部和省公务员局按职位,对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考生人数不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以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录用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对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考生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按职位排序出现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单科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情况在省*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统一公告。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须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在省*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上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体能测评。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时,须参加体能测评。凡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人员递补。在规定时间内,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放弃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职位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人民警察录用计划较多的职位,体能测评后出现的缺额,等额递补一次进行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进行资格复审或体能测评人员递补。

(四)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省考录办统一安排全省面试工作,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分别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面试全程摄像录音。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对报考职位因录用计划较多而无法在单个考场单场次完成面试的考生的原始面试成绩,采取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形成考生的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为:用本职位考生有效原始面试成绩的总平均分,分别除以该职位各考场考生面试原始成绩的平均分,求得各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用各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分别乘以本考场考生的原始面试成绩,所得结果即为该考生加权后的面试成绩。

(五)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6]﹢面试成绩/2

公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和考察

省、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按与职位招录计划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后如出现并列,拟进入体检人员超过招录计划的,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笔试总成绩高者为进入体检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时,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为进入体检人员。

凡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如下办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1)面试人数多于录用计划数但又未达到规定比例数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确定。

(2)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录用计划数时,考生的面试成绩等于或高于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面试成绩的进入体检,低于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面试成绩的不能进入体检。

体检由省、市区按有关规定分工组织实施。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项目不进行复检。其他体检项目,考生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疑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可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由体检组织单位安排复检。必要时,省、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要求体检对象复检。

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考生放弃体检。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级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期间,出现考察对象放弃考察等情形,从该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依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递补不超过两次。对体检合格者再行考察。各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级各有关部门考察工作整体结束后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对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因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以及因报考资格条件有纠纷一时难以核实清楚的考察对象,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终止对该考察对象的录用程序。由此形成的缺额不予递补。

本次招考对一些紧缺专业的职位按市县作了合并。凡职位表中涉及两个及以上不同用人单位的职位,在考察结束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由考生选择确定具体用人单位,再行公示。

五、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各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级有关部门归口上报,省委组织部和省公务员局统一在省*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形成的职位空缺不予递补。

六、录用

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发载有考生报考时所提交照片的《录用通知书》。考生一经录用,必须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并报到上班。报到时,新录用公务员的身份证、准考证、录用通知书所载照片必须和本人一致。新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办理行政、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

凡户籍或生源已作报考限定或职位表备注有服务期职位的录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垂直系统主管部门)签订为期5年的服务合同。服务期内不能调离、不能报考公务员、不能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七、纪律要求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各考务机构,以及所有参与考试录用工作的人员,在考录的各个环节,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务员考试录用纪律,严格程序,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凡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问题的人员,一经查实,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为了维护公务员考试录用秩序,对于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关资格,且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在笔试开考前宣布考试纪律时,将在各笔试考点随机确定考场摄像(照相),留存考生影像资料,核查替考等违纪行为,对有组织作弊、冒名顶替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同时,本次考试录用各个环节中和试用期内,凡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基本条件或职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录用,并作出相应处理;在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束后,省考录办将发布违纪违规人员情况公告。另外,对在面试资格复审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资格的人员,将作三年内不得报考陕西省公务员的处理,以确保录用工作的公平公正和效率。

重要提示

一、本次招考的公告、通知等重要信息,将在省*门户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陕西党建网、省公务员局网、陕西人事考试网刊发,各市人民*或市人社局网予以转载。未经许可,其他网站不得链接、转载、复制,以免误导考生。对有关侵权行为,省考录办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二、考生报名时须提交能及时联系到本人的*号码,以便在面试、体检等出现递补情形时,*联系本人,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考试安排以陕西省人民*门户网、省公务员局网公告为准。

三、在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束后,将视本次公务员招考中空缺职位数量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实施对空缺职位的调剂工作。如果实施调剂,将发布调剂公告。调剂时,学历、专业、性别等职位资格条件不作变更,对户籍、生源地、特设职位等报考条件可适当调整放宽。请未进入公示环节的有关人员留意相关公告。

四、本次考试只指定考试大纲,不指定也不出版发行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考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省考录办已发表有关声明,请考生勿轻信有关出版物和培训广告的宣传,以免被误导或上当受骗。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林...


杨陵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年陕西省招教考试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引进力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不断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延安市引进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林业综合类校园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校园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延安市事业单位林业综合类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校园招聘19名,其中:延安市林业局直属国有林管理局5名、延川县相关部门6名、黄龙县相关部门8名。
二、校园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0日至2005年2月19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
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林业综合类校园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学历报名的;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特岗教师、特岗全科医生、“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5.失信被执行人员;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校园招聘程序
本次校园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签约、体检、考察、资格复查、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校园招聘在延安党建网()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延安市林业局网站()和相关院校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由延安市林业局和延川县、黄龙县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春季双选会)
时间:2023年3月18日
地点: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南校区(咸阳市杨陵区邰城路3号)
2.西北大学(春季就业洽谈会)
时间:2023年3月25日
地点:长安区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区学府大道1号
3.中国农业大学(春季校园招聘人才洽谈会)
时间:2023年3月31日
地点:东校区(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
4.延安大学(综合类)
时间:2023年4月7日
地点:延安大学新城校区(延安市宝塔区公学北路)
5.华中农业大学(春季校园招聘研究生专场)
时间:2023年4月21日
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
(三)考试与签约
考试和签约由延安市林业局和延川县、黄龙县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
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大于1:3的岗位先笔试再面试;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小于等于1:3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安排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最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人员须签订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将记入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参加延安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延安市林业局和延川县、黄龙县组织、人社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延安市林业局和延川县、黄龙县组织、人社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必要时可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
(六)资格复审与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按照归口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延安市林业局官网和延川县、黄龙县*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社局统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年,签订3年聘用合同(含试用期1年)。
新招聘到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基层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其他单位招(选)聘(考)。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人才待遇
1.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2.聘用到县乡事业单位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签订至少5年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硕士研究生按年度给予2万元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按年度给予3万元生活补贴;
3.聘用到市级事业单位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签订至少3年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硕士研究生按年度给予2万元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按年度给予3万元生活补贴;
4.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和聘期内年度考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和聘期内年度考核合格的予以兑现相关待遇;
5.聘用人员在申报和聘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5年内不受空缺岗位限制;
6.聘用人员配偶在机关事业单位且符合调配政策的,可在我市进行对口安置;配偶在非机关事业单位且本人愿意到我市工作的,优先推荐就业岗位;
7.聘用人员在聘期内不得申请解聘或调离,不得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确因特殊原因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必须退还相关补贴。
五、工作纪律
为确保本次校园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校园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面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现场报名时的审查,也包括考察、资格复审、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2.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次公开招聘体检、考察和公示等后续规定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将在延安市林业局官网和延川县、黄龙县*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随时关注招聘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
4.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有效的*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
因应聘人员所留*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联系方式:
延安市林业局:0911-7090583
联系人:高乙博 18091111234
延川县人社局:0911-8112060
联系人:郭东勋 13892186465
*黄龙县委组织部:0911-5621330
联系人:刁青青 18809118631
黄龙县人社局:0911-5621003
联系人:贺佳宇 18091134326
附件:
1.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林业综合类校园招聘岗位表
2.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校园招聘报名表
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
林业综合类校园招聘小组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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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陕西公务员考试报名流程是什么?


杨陵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年陕西省招教考试公告
你好,

2016陕西公务员考试公告暂未发布,预计明年5月份左右发布,所以给您看下今年陕西公务员考试报名流程做以参考!
2015陕西公务员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陕西省2015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陕西省人民*门户网( http://www.shaanxi.gov.cn )
陕西党建网( http://www.sx-dj.gov.cn/ )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http://www.shaanxihrss.gov.cn )
陕西省公务员局网( http://www.sxgwy.gov.cn )
陕西人事考试网( http://www.sxrsks.cn )
陕西公共招聘网( http://www.sbjob.gov.cn )
报考人员对《职位表》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等需要咨询时,可直接通过职位咨询*进行咨询。
(二)网上报名
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网络报名平台设在陕西人事考试网,网址: http://www.sxrsks.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5年3月30日0:00至2015年4月3日24:00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 http://www.sxrsks.cn )注册报名。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考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甚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各资格审查单位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8:00至2015年4月4日24:00。在此期间,报考人员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
3月30日0:00至4月3日24:00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职位,审查通过后的报考职位不得更改。
4月4日0:00至4月4日24:00期间,报考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为指导报考人员合理报名,报名期间,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录办”)将于3月30日至4月2 日每天21:00在省*门户网公布截止当日20:00各职位报名人数情况。4月3日不再公布各职位报名情况。
考生应仔细查阅职位资格条件说明,谨慎选择报考职位,对于因考生误报、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报考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录用审批、试用期管理等监督,贯穿于考试录用工作全过程。
(三)报名确认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应及时在陕西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批准的每人按每科50元的收费标准,本次考试两科共需缴费10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4日24时。未按期进行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可在4月4日18时前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西安市建设东路3号陕西省人社厅1号办公楼,*:029-89530805)或就近到报考职位所在市区的人事考试机构申请减免考务费用。
(四)不足开考比例职位人员的改报
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职位、法医职位、公安特警职位,以及设置城乡规划类专业合并的职位,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低于2:1;对其他职位,报名确认人数与录用计划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予开考。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职位缩减招考计划或不予开考。因报名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不予开考的职位,将于2015年4月7日上午9:00在省*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上公告。已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原报考不足开考比例不予开考职位的考生,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职位,但不得改报不予开考和缩减计划的职位。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时间为2015年4月7日9:00至16:00。放弃改报的考生,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退还报名费。
(五)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报考者应在4月21日零时至4月24日24时从陕西人事考试网( http://www.sxrsks.cn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报到(或后期空缺职位调剂)等程序的必须凭证,请妥善保存。
三、考试科目、时间、地点及有关政策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与《职位表》同时公布。
2.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5年4月25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7:00申论
本次考试在11个市区*所在地设立考区。报考各市职位的考生在该市*所在地考区参加笔试;报考杨凌示范区职位的考生在杨陵区参加笔试;报考选调生职位、省级机关和省垂直系统职位的考生,统一在西安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2015年5月19日统一公布,考生可以登录省*门户网或省公务员局网查询。
省考录办在公布笔试成绩的同时,专门发布对违纪违规考生处理的公告。
根据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考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答题信息须经专业机构甄别鉴定雷同试卷。在公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同时,公布雷同试卷甄别的处理结果。对雷同试卷甄别处理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日内,由本人向省考录办当面提交对雷同试卷甄别处理结果的复核申请。
考生对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日内,由考生本人向省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阅卷结果的申请。公共科目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除缺考、违纪和0分情形之外,不受理考生复查原始试卷的申请。省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考生复核申请,并将复核结果及时告知相关考生。
对以上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期间,不中止考录程序。省考录办或省人事考试中心对复核结果无误的考生,通过*或短信告知结果;对复核后确属有误的,书面通知考生本人。凡属涉及面试资格的,将另行发布公告对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等情况予以变更确认。
(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
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令第163号)规定,对全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时予以加分。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务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退役士兵,应在2015年4月27日至4月29日,按本人所报考职位归属系统(分党群、行政),向本人退役地的市委组织部或市公务员局申请加分。加分计入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三)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1.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省考录办按职位,对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且考生人数不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以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录用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对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考生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按职位排序出现末位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单科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情况在省*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统一公告。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须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在省*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上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所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体能测评。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时,须参加体能测评。凡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人员递补。在规定时限内,对于录用计划数少于10名的职位,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不超过录用计划总数5倍的人员中,按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录用计划数多于10名(不含10名)的职位,面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合格人数多于录用计划数2倍时,不予递补;合格人数少于录用计划数2倍时,递补一次,按不超过录用计划数2倍确定递补差额。
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进行资格复审或体能测评人员递补。
(四)专业科目考试
设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与录用计划数1:5的比例,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面试资格复审有不合格人员时不再递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专业科目考试。
专业科目考试在面试前统一在西安进行,满分为100分。专业科目考试不收费。
专业科目考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由考试机构和省级相关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法院、检察院系统设置法律类的审判职位和地税、养老保险经办系统设置财政类专业职位专业科目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长150分钟;考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公告。法律类专业考试内容为法学基础知识、专业理论和相关知识的运用能力;财政类专业考试内容为财政、会计、税务等学科基础知识、专业理论和相关知识运用能力。
省委政策研究室、省网信办、省外事办、省文物局有关职位的专业科目考试安排由相关部门在面试资格复审时通知考生。
专业科目考试后,按不大于录用计划3倍的数量,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按一定比例合成后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专业科目职位的合成成绩计算公式为:
合成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5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20%
(五)面试
省考录办统一安排全省面试工作,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分别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面试全程摄像录音。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六)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1(无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3]×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2(有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3]×50%+(专业科目成绩)]×20%﹢面试成绩×30%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含退役士兵加分。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后如出现并列,拟进入体检人员超过招录计划的,综合成绩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则先按烈士子女、退役士兵,再按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的顺序,确定综合成绩排序。
面试结束次日,由省考录办在省*门户网发布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
四、体检
省、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按与职位录用计划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的次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招录职位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如下办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1.对于面试人数多于录用计划数的,以综合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对于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录用计划数的,有1人参加面试的,如考生面试成绩高于或等于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则进入体检;有2人(含)以上参加面试的,除综合成绩排名末位考生外,该职位其他面试人员进入体检。对于该职位末位考生,若高于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面试成绩,则进入体检,低于平均面试成绩不能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前如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调整体检标准和项目,则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由省、市区按有关规定分工组织实施。
体检公告另行发布。
未按规定时限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视为考生放弃体检。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参加递补体检的,视同放弃。
因需要进行入警培训等原因,人民警察职位不受理考生暂缓体检的申请;对因公负伤等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时体检的,暂缓体检不超过6个月。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级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开始前,出现考察对象放弃考察等情形,从该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行考察。
以市区为单位,考察工作开始之后(包括考察、公示、录用环节)所形成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对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因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一时难以核实清楚的考察对象,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暂缓90日作出考察结论。
对于考察前或考察期间有举报反映考生报名资格等问题,各市区人社局、公务员局要认真组织调查,及时答复举报人。对一时难以核实清楚的须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暂缓30日作出考察结论。
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在暂缓作出考察结论期满仍未终结的,终止对该考察对象的录用程序。
本次招考对一些紧缺专业、基层偏远乡镇的职位按县(区)作了合并。凡职位表中涉及两个及以上不同用人单位的职位,在考察结束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由考生选择确定具体用人单位,再行公示。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各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级有关部门归口上报,省委组织部和省公务员局统一在省*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七、录用
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发载有考生报考时所提交照片的《录用通知书》。考生一经录用,必须按规定时限办理报到手续并报到上班。报到时,新录用公务员的身份证、准考证、录用通知书所载照片必须和本人一致。新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办理行政、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
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5年服务期限内,不得调入上级机关或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不得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同时,职位表中有具体服务期限和处所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上信息希望能帮到您,祝您考试成功!

杨凌美畅为什么整天招人


杨陵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年陕西省招教考试公告
杨凌美畅整天招人是因为车间操作工人流量大。杨凌美畅作为生产型企业,需要大量一线操作类岗位日夜倒班工作,包括生产工人、设备维修人员、 质检员 、电工等。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是一家主要从事电镀 金刚石 线及其他金刚石超硬工具研发、生产、*的高科技创新型企业,金刚石线年产能达7200万公里,是目前全球生产规模最大、 市场份额 领先的金刚石线生产企业。

2014陕西杨陵区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报名流程是什么...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报名,不设其它形式报名。

预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3日-10月29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0月24日-10月30日。

现场确认地点:杨陵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杨陵区常乐路中段18号)。

应聘人员在区*网站下载《杨陵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表》,填写后将报名表于2014年10月23日至10月29日18:00期间,发至本次公开招聘专用邮箱(yljszp@126.com)。

报名注意事项:

1、各位应聘人员报名须在公告下方下载报名表,须用Excel的2003或更高版本打开。

2、在编辑之前,在Excel中,点击“工具”--“宏”--“安全性”,将“安全级”设置为“低”,再点击“确定”后关闭重新打Excel。

3、照片须按报名表上要求的规格插入,照片插入后若规格尺寸超出的,请重新下载报名表。“承诺人签名”栏请留空,不得打印姓名。否则不予资格确认。

4、报名表文件名一律按“姓名”+“身份证号”的形式保存,如张三,就保存为“张三610403199102031234.xls”。

5、确认各项内容无误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发送到报名专用邮箱。

6、网上预报名收到资格审核通过的邮件后,应聘人员在公告规定的日期内,持相关资料到杨陵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进行现场确认并缴费,同时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系。因应聘人员个人无法联系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7、应聘杨陵区事业单位的人员请对照《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修订),自行检查所学专业的类别,以便对报考岗位的条件做出正确判断。

10月24日-10月3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一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现场确认地点统一打印报名表并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现场缴纳考试费,未进行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报名。考试收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每人收取公共科目笔试费5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考试费,报名结束后持相关证明到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进行申报,经核实后退费。

应聘同一岗位的要形成竞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1:3的比例,未达到比例的,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不再进行补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考试费予以退还。

经资格审查合格且按规定缴纳了考试费的人员,须按区*网站公布的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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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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