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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事业单位招聘表 绵阳市2008年下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

更新:2023年06月11日 11:32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绵阳事业单位招聘表 绵阳市2008年下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绵阳事业单位招聘表 绵阳市2008年下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

2021年上半年四川绵阳市安州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

【 #教师招聘# 导语】2021年上半年四川绵阳市安州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61人,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2日,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因工作需要,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1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绵阳市安州区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确认等手续;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未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证明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专业”一栏为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类);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含试用期)。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报名时我区各类学校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8.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2日17:00。

2.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3日17:00。

3.网上确认缴费: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4日17:00。

4.准考证打印: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28日。

5.笔试时间:2021年5月29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站:绵阳人事考试网( www.myrsks.com.cn )或考生之家报名网( http://bm.e21cn.com )。

(三)报名程序

1.报名要求。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本公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咨询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816—4336326。

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报考者于2021年5月6日-2021年5月12日17:00期间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 www.myrsks.com.cn )或考生之家报名网( http://bm.e21cn.com ),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已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如实、准确填写《绵阳市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报考者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在填报信息前须签订诚信书,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

提示: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完全一致。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各项内容后应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本次考试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阶段不对报考者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由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安州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报考者请于2021年5月6日—2021年5月13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即2021年5月12日17:00前)改报其他岗位。

提示:请报考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

4.确认缴费。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1年5月6日—2021年5月14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于笔试前5个工作日内到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B幢5楼)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退予报考者本次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本次考务费减免手续。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务费减免。

5.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照片质量合格且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的报考者,请于: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28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考者须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提示:报考者在网络报名、确认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如出现网络不畅,请避开网络高峰期或拨打网络技术咨询*0816-2264825。

四、岗位调整

岗位招聘名额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低于笔试开考比例的,由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安州区教育和体育局对该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将于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1年5月29日(星期六),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满分100分。考试大纲请报考者自行登陆绵阳人事考试网在“考试大纲”栏目查阅。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

3.政策性加分。截止2021年5月6日在四川省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2年及以上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川人社发〔2016〕34号)、川人社发〔2018〕16号规定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不超过6分。已通过加分、定向招聘、考核招聘、*安置等政策,招录(聘)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招聘,不再享受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1年5月25日(9:00—12:00、13:30—17:00)将以下材料送交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中医街3号316室,联系*:0816-4336326,联系人:欧俊骁)进行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及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如组织部、人社局、团委等)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本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

(4)本人签字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证明》(附件2)、《2021年上半年绵阳市安州区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附件3)。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21年5月28日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

4.成绩查询。笔试总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请报考者于2021年6月15日前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绵阳市安州区本次公招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2.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因岗位招聘人数与笔试参考人数之比低于1:3或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或因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手续的办理:资格复审由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安州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带上本人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

(2)有效身份证。

(3)有效毕业证、学位证(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学位条件)。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包括学习类型、学习形式、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本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本人书。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为准,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不含临时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打印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已通过教师资格证考试,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而被取消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正式认证材料。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一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三)面试

1.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

2.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需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3.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4.资格复审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未参加面试、面试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

6.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按《教育公共基础》《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排序;以上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结构化面试进行筛选。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肝炎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其他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该招聘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行递补。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不合格或放弃补检的报考者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制定考察方案并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安州区教育和体育局研究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察。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或反映问题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公开选岗

公示期满后,组织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进行选岗。选岗的具体时间和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不再*通知。选岗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在2021年8月31日前)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相关材料送交招聘单位,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交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其聘用合同。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招有关调整、补充、提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等有关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各科目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网络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二、招聘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本次公招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绵阳市安州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咨询*:0816-4338020。

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0816—4336326。

笔试考务及网络技术咨询*:0816—2264825。

监督*:0816-4336115(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1.绵阳市安州区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绵阳市安州区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证明

3.绵阳市安州区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

2014下半年四川绵阳市属事业单位招聘招考时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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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4下半年四川绵阳市属事业单位招聘招考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8日至2014年11月14日上午12。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本公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事业单位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1)。

2、填报信息。报考者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绵阳市2014年下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照片为JPG格式,大小在10K至30K之间,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均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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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绵阳市招才引智第一批招聘公告? - 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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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绵阳市2023年上半年招才引智活动安排,现就第一批招聘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高等院校、重点企业人才引进
(一)引进计划
绵阳市高等院校、重点企业本批次拟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464名(详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往届本硕博毕业生。
具体以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为准。
(三)招聘会时间及地点
2023年3月3日(星期五)14:30-17:00,西南财经大学(柳林校区)弘远楼外广场。
(四)招聘方式
由招聘单位自主选择招聘方式组织实施。
二、事业编制人才引进
(一)引进计划
本批次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才28名(详见附件2)。
(二)引进资格条件
1.具有以下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5周岁,具体以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为准;
(3)往届毕业生须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取消考生引进资格;
(4)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愿意服从组织调剂安排;
(5)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引进后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服务协议。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纳入引进范围: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中国*党籍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
(2)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通过绵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已公示或在公示期的、通过考察的;
(6)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绵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辞职未满一年或被机关、企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两年的;
(7)现已在绵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中工作且有正式编制人员(含试用期人员);现役军人;
(8)定向、委托培养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3年3月3日(星期五)14:30-17:00西南财经大学(柳林校区)弘远楼外广场报名点;3月4日(星期六)9:00-12:00成都费尔顿大酒店(温江区文化路111号)一楼大厅报名点。
2.报名方式及材料
现场报名时须扫码填写报名信息,填写完成生成《报名审核表》后打印并签字。
现场报名须提交《报名审核表》及以下相关材料,未递交纸质材料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1)《报名审核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证件照片1张;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及学信网查询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等:
①往届国内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往届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②2023年国内应届生须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书面承诺书;
③与国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以及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书面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认证的,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书面承诺书;
(4)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校期间的成绩单,并需加盖学校公章;往届生须提供近期档案管理部门处复印的学籍表(成绩单)1份(成绩单有多页的,需加盖公章〈骑缝章〉和签字方为有效),签字时间应为本公告发出之后;
(5)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获得国、省、市、校级奖励和表彰等奖项荣誉的佐证材料;
(7)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的主管部门或本单位同意,并于报名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材料显示必须清晰、完整。
3.资格审查
由考核组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结果将以公告形式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
资格审查中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和在引才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将取消考生引进资格。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核
1.考核时间及地点
预计3月5日-3月7日在成都费尔顿大酒店(温江区文化路111号)开展,具体安排将以公告形式通知。
2.考核流程及方式
本次考核不设开考比例,根据岗位需求和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由考核组采取以下方式组织实施,考核情况将实时公告。
(1)综合初评。
根据考生学历、专业优势、实习实践经历、学术科研水平、获得奖项荣誉等情况,考核组对考生进行综合初评,初评总分设定满分100分,初评得分在70分以上的,确定进入下一轮招聘环节。
(2)心理测试。
由考核组现场组织心理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健康状态和综合素质能力,测试结果将纳入综合测评,作为考核参考指标。
(3)综合测评。
重点考察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
综合测评成绩在考核结束后宣布。
综合测评总分设定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
若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排名;若主评委分数相同,则按3-5名副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排名。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可与考核合格人员签订《2023年绵阳市招才引智活动就业意向协议书》。
(六)体检、政审考察
1.体检。
根据综合测评成绩降序排名,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具体时间及要求等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弃权。
2.政审考察。
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体检、政审考察等结果达不到事业单位要求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因以上情况出现的职位缺额,是否递补由相关单位协商确定。
(七)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将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事业编制合并岗位根据考核分数排序后选岗。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合同。
公示发布后,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告、公示发布平台
本批次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才有关公告、公示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科技城人才”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因考生未及时查看有关公告信息造成未按时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待遇及管理
1.岗位待遇。
引进的事业编制人才,具体岗位按照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统筹安排,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同等的薪酬福利待遇。
2.职称评定。
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硕士研究生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首次申报评定时可不受岗位职数的限制。
3.岗位定级。
引进到事业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岗位定级事项按国、省统一政策规定执行。
4.安居补助。
对全职引进且符合条件的高校优秀毕业生、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以及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给予每人最高50万元安居补助。
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给予配套支持。
5.住房保障。
引进人才在绵阳市主城区无自住房的,可纳入绵阳市人才公寓优先保障范畴。
符合条件的,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最高可贷款100万元。
6.其他支持。
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本人及家属就医、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由相关部门予以保障。
7.事业编制人才管理培养。
受聘人员的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由*绵阳市委组织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宏观管理,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
表现优秀且符合条件的可按相关规定调任为行政机关公务员。
四、纪律与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人才引进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人才引进信息、过程、结果公开。
招聘单位公开监督举报*,接受社会监督。
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此次人才引进考核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凡有假借绵阳市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兜售的有关资料,或承诺“内部指标”“考试包过”等情况,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绵阳市委组织部、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
绵阳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16-2540372

绵阳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0816-6981360、2985203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6-2267561
附件:1.四川省绵阳市2023年高等院校、重点企业第一批公开引进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四川省绵阳市2023年第一批公开引进事业编制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绵阳市委组织部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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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2008年下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


绵阳事业单位招聘表 绵阳市2008年下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
绵阳市2008年下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改善和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按照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6号令)和《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绵人发〔2007〕18号),经市委、市*同意,我市7个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 www.mypta.gov.cn 、绵阳市委组织部网站zzb.my.gov.cn、绵阳市人事局网站rsj.my.gov.cn发布)。
一、招聘对象、范围
符合招聘范围和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三)愿意在招聘单位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5年);
(四)非在职人员28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职人员、研究生学历人员35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单位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技能;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在处分期内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条件、名额见《绵阳市2008年下半年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招聘。考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公共科目考试由指定机构负责,专业科目考试和考核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负责。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公招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不进行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包括现场报名时的资格审核、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资格审核由市人事局、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负责,资格确认按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现场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22日—12月26日(每日9:00—12:00、13:00—17:00),报名地点为报考的招聘单位(联系*、具体地址见附表)。报名程序如下:
(一)现场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 www.mypta.gov.cn 以及其他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对象、范围、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下载《绵阳市2008年下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如实、准确填写表中各项内容,并张贴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
3.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由市人事局、招聘单位共同负责。报考人员报名时携带已贴上照片的《绵阳市2008年下半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2009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聘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如有相关专业工作经验限制的,应提供原工作单位关于本人从事工作及年限的证明;本公告同意相关专业可报考,以相关专业条件报考的,应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设置表)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在职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其报考的书面证明,中、小学教师还应提供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证明。
(2)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二)缴费和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于2008年12月31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 www.mypta.gov.cn 公布,届时不再*通知。
资格审核合格考生,须于2009年1月4日—1月5日在市人事考试中心(南河路26号市人事局院内)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公共科目考试考务费每科50元)并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缴费和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公共科目考试考务费:
1.原籍在北川羌族自治县、平武县、安县极重灾区且受灾严重的报考人员;
2.《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
3.《*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5.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第1项情形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证明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受灾证明;符合上述第2项情形的特困考生凭区县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3、4项情况的特困考生凭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5项情况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办理减免手续。
五、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含加分)×4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60%。
(一)公共科目考试
1.公共科目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
2.公共科目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在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中各按50%折合计算。
《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参考资料在绵阳市天龙晟筑职业培训学校(南河路26号南苑酒店一楼)有售,由报考者自愿购*。
3.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报考相同专业的可按管理权限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在征得报考者同意的前提下适当调剂;经调剂,仍达不到要求的,原则上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情况在绵阳人事考试网 www.mypta.gov.cn 公告栏公布。个别紧缺专业按管理权限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批准后可放宽到1:2。
4.公共科目考试时间为2009年1月11日(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公共科目考试资格。因公共科目考试人选缺考使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3的,原则上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情况在绵阳人事考试网 www.mypta.gov.cn 公布。个别紧缺专业按管理权限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批准后可放宽到1:2。
5.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在2008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享受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公共科目成绩(指按比例折合后的公共科目成绩)加2分的政策性加分。加分不超过6分。凡已享受过加分政策,并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志愿者,不再享受上述加分优惠条件。凡符合上述加分优惠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领取准考证时将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团委、人事局、教育局出具的关于其服务年限、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的证明和考核材料送交市人事考试中心。”
在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可享受公共科目考试加分优惠: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人员,公共科目成绩(指按比例折合后的公共科目成绩)加2分,受到省委、省*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公共科目成绩(指按比例折合后的公共科目成绩)加3分。凡符合上述加分优惠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领取准考证时将所受表彰材料送交市人事考试中心。
符合上述多项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
6.公共科目成绩(含加分)于2009年1月20日在市人事局大门口(涪城区南河路26号)张榜公布,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 www.mypta.gov.cn 公告栏公布。
(二)专业科目考试
1.公共科目考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参加专业科目考试人员,专业科目考试人员比例为1:2—1:4(个别职位招聘人数和报考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1:20以上的比例为1:5)。拟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名单于2009年1月20日在市人事局大门口张榜公布,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 www.mypta.gov.cn 公告栏公布。
2.拟参加专业科目考试人员由招聘单位发给《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领取《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时间、方式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领取《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者视为自动放弃,按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 www.mypta.gov.cn 公告栏进行公布。因拟参加专业科目考试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空缺而产生专业科目考试开考比例低于1:2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个别紧缺专业按管理权限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批准后可开考,但参考者专业科目成绩必须达到规定分数)。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进入专业科目考试者,收取专业科目考试费80元。
3.考试时间、地点见《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到《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指定的考点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科目考试资格。因参加专业科目考试人员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专业科目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个别紧缺专业按管理权限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批准后可开考,但参考者专业科目成绩必须达到规定分数)。
4.专业科目考试成绩由招聘单位在本单位指定地点张榜公布,并报市人事局。
5.考试总成绩于2009年2月20日在市人事局大门口张榜公布,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 www.mypta.gov.cn 、绵阳市委组织部网站zzb.my.gov.cn、绵阳市人事局网站rsj.my.gov.cn公告栏公布。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排序,招聘单位另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管理权限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批准后,按照参加该岗位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三)体检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核
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综合考核。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确定。如需递补,按管理权限审批后,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核。
八、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 www.mypta.gov.cn 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拟聘岗位等,并公布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市纪委、市人事局的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5天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和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市人事局共同协商确定。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招聘单位应在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到市人事局办理审批手续。市人事局在办理审批手续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确认。在资格复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招聘单位凭市人事局的审批通知,为拟聘人员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等手续,并由招聘单位通知被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受聘人员为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3个月;受聘人员为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首次订立聘用合同,不再约定试用期。聘用合同期间包括试用期),为其办理人事代理和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
市人事局审批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
十、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我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应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参考者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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