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业单位# 导语】2022浙江省宁波省工程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7月27日9:00时至7月29日16:00时。 无 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工程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的辅导员、职员、会计财务、实验员、体育教师岗位共3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工程学院是由教育部批准设立、宁波市*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创建于1983年,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61所实施院校之一,浙江省应用型建设示范试点高校,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高校。学校占地面积1900亩,建有翠柏校区、风华校区和杭州湾校区三个校区,现有14个二级学院,教职工1176人,全日制本科学生13800余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见附件)
注:1.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2.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可凭学生证、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报名,但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获取学历学位证书的(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2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
3.凡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合同、缴纳社保以及人事部门出具的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职责及内容的证明。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时间:2022年7月27日9:00时至7月29日16:00时。
报考者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https://bm.nbrc.com.cn/
),选择进入“宁波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7月30日9:00时至8月1日16:00时。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2年8月2日9:00时至8月2日16:00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4、缴费确认
时间:2022年8月3日9:00时至8月5日16:00时。
报考辅导员、职员、会计财务岗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https://bm.nbrc.com.cn/
),选择进入“宁波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辅导员、职员、会计财务岗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其他岗位无需缴费)。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教师(实验员)、体育教师岗位根据以往招聘情况,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认定本次招聘的排球教师岗位为紧缺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人数与招考岗位数比例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考生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准考证下载打印具体时间将在宁波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
http://rsc.nbut.edu.cn
)公告,请予关注。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https://bm.nbrc.com.cn/
),选择进入“宁波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中辅导员、职员、会计财务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其余岗位采取试讲+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其中笔试、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试讲和技能测试由学校命题。
1、笔试
笔试总分100分,辅导员、职员岗位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公共知识,包含大学心理学、高等教育学等相关知识,会计财务岗位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财会知识,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笔试成绩以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
http://rsc.nbut.edu.cn
/)招聘信息栏公布。
2、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者请携带附件《宁波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属于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学生证,属于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获取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其他港澳、国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障交费凭据)、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复审未通过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不得参加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因复审未通过或未参加而出现入围面试名额空缺时,根据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通知递补,依次通知最多2名报考人员。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因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4、试讲和技能测试
试讲主要对报考者的教学能力、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等进行考察,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实操能力。
需要进行试讲和技能测试的岗位首先进行技能测试,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试讲对象(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试讲和技能测试的内容和办法在宁波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
https://rsc.nbut.edu.cn/
)另行通知。试讲和技能测试分别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5、成绩
辅导员、职员、会计财务岗位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之和,教师(实验员)、体育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为试讲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50%之和。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分别按笔试、技能测试成绩排序。考生可在面试后3个工作日登录宁波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查看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符合《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要求。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工程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0574—87616030,联系方式: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201号,联系人:罗老师。
附件2:健康申报表.docx
【 #事业单位# 导语】浙江省宁波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广大考生在紧张的备考中,不要忘记报名时间,切不要因为记错打印准考证时间而耽误您正常考试, 无 恭祝各位取得佳绩。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宁波市*直属的全日制国有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925年的宁波华美高级护士学校。学院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占地面积近400亩。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6300余人,教职工近400人。学校设有护理、助产、护理(老年护理方向)、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医学美容技术、美容美体艺术、康复治疗技术、言语听觉康复技术、医学营养、健康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等16个专业。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人才引进待遇
学校按领军人才、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等引进要求,分别提供购房补贴20-150万以及科研启动费5-30万元,具体面议。
五、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学位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1:招聘具体岗位条件)
六、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0月31日止。
2、应聘方法: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应聘材料邮寄至我院人事处(地址: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学府路51号,邮编:315100)或将应聘所需提交材料的扫描件发送E--mail至rsc@nchs.edu.cn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岗位+姓名”。
应聘所需提交材料:(1)《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推荐表、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职称证书等复印件;(3)有教学、科研工作经历的提供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附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等清单);(4)有获奖的提供荣誉证书 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4、根据往年招聘情况,认定本次所有招聘岗位均为紧缺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5、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学院通知,*告知面试时间、地点。
(二)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定期、分阶段组织实施,面试形式包括“单独面试”或“试讲+面试”两种形式。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推荐表、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水平、教学能力、研发能力、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成绩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上下载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人才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我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学府路51号邮编:315100
网址:
www.nchs.edu.cn
E--mail:rsc@nchs.edu.cn
联系*:0574-88126410
传真:0574-88126410
联系人:孟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0574—88126425
附件:
1.招聘具体岗位条件.doc
2.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同意,宁波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中心是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下属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主要承担:人防通信设施设备、防空警报和指挥自动化系统、人防指挥所的日常维护、管理和使用。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注:1、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2、国外留学回国人员报考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1日9:00至11月20日16:00;
2、报名确认地点和联系方式:
宁波市海曙区文化路十号,*:0574--83895606,联系人:丁老师、杨老师。
3、报名办法:先从宁波市人防办网站www.nbrf.gov.cn或宁波市人事局网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1),在报名时间内发电子邮件至 nbyangy@163.com。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在宁波市人防网站另行通知)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确认报名。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5、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11月24日在宁波市人防办网站上公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所有命题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或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5年11月28日上午9时至11时,具体地点和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在宁波市人防网上公布。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替补。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人防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人防办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0574--83895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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