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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2023年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更新:2023年06月10日 16:21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美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2023年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美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2023年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3年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是自然资源部派出机构,驻地海口,下辖6家事业单位,为自然资源管理和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基础性、保障性和公益性测绘地理信息服务。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 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一)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
非招聘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二)近两年内(截至入职前)获得国家认可的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生。
(三)符合招聘条件的社会在职人员。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心理素质。
(五)应届毕业生于 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社会在职人员报考时需具备岗位对应的学历学位。
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需取得学历和学位,应聘人员以已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且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 应届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
留学人员需提供能够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留学经历的证明材料。
(六)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七)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 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
4. 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
四、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网址:)、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官方网站(网址:)发布。
(二)报名
请于2023年3月1日9时-3月31日12时登录自然资源部所属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平台(网址:),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按系统要求浏览招考岗位并选择报名。
(三)资格审查
单位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通过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公布。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 3:1的,经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
(四)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在海口市。
在笔试现场告知考生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划定规则。
(五)面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各招聘岗位1: 5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按照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和具体面试安排在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门户网站发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开展,着重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六)考察体检
招聘岗位实行等额考察,按照应聘人员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体检的人员名单。
考察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 分(满分为100分)。
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在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门户网站发布。
对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应聘或未通过考察以及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及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 个工作日。
拟聘人员公示后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应聘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予以转正。
六、其他事项
(一)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后请及时查看个人的网上审查状态,了解资格审查信息。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转报其他岗位。
(二)考生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及注册信息。
未认真填写,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考生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后,报名信息将不得再修改。
(三)请考生关注自然资源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平台及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门户网站,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四)请考生严格遵守海南新冠疫情防控要求, 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合理安排行程,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
如有相关情况请及时与用人单位联系。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致清
联系*:0898-65316290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和邦路5号测绘大厦
附件下载:
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2023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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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应届毕业生,想报考事业编,在哪可以看到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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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陵水黎族自治县面向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中...


美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2023年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需要,加大招才引智工作力度,陵水黎族自治县面向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162名中小学教师。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公告。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把关、宁缺毋滥、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工作待遇
具体岗位条件参见《陵水黎族自治县面向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同时可按有关规定享受陵水县人才优惠政策。
符合规定条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给予对应金额的人才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
全日制硕士毕业生人才住房租赁补贴2000 元/月,人才购房补贴2.4万元/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人才住房租赁补贴1500 元/月,人才购房补贴1.8万元/年;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最多累计发放36 个月(3 年)。
三、招聘对象、报考条件和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专业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素养。
4.身心健康、仪表端正、口齿清楚,经体检符合标准。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26日至2005年1月25日期间出生)。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7.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8.符合本公告和《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可以报考:
(1)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法律专业毕业的考生报考思品学科岗位均视为符合“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要求),持有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音乐与舞蹈学(音乐)、美术学(美术)、体育学(体育)专业,持有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3)教育类研究生学历毕业,专业学位,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持有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4)教育类研究生学历毕业,学术学位或部分专业学位,持有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5)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本科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持有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三)有关要求
1.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报考时如因尚未到毕业时间暂无法提供毕业证书的,须就本人毕业证书提交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在2023年7月31日前应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2.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对应专业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例如:高中英语教师资格证可报考要求初中英语教师资格证、小学英语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初中英语教师资格证不可以报考要求高中英语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格证提交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应取得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3.教育类研究生学科对应关系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精神执行,也可以该教育类研究生就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业时取得的师范类相应学科和教师资格证为准(即考生在就读研究生毕业或其就读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时的学科专业和教师资格证等报考条件符合相应招聘条件要求即可)。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因违法、违纪行为曾受到处分,且处分期未满或处分期满但未对相应处分做出撤销的;
3.失信被执行人;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的人员;
4.未完成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已被各级机关(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录用,已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相关单位不愿意解除协议的不接受报名;
6.有性侵等违法犯罪记录的;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网址:index.php/exam/?EXAMID=4894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月26日9:00至2023年1月31日17:00。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1月31日10:30-13:30。
现场报名地址:海南迎宾馆南海厅(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三路9号)。
请考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或携带下述报名材料到达现场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上传一寸免冠证件照、身份证、成绩单(须有院系或教务处公章)、教师资格证或考试合格证明、毕业生推荐表(函)、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师范类或教育类毕业生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硕士研究生同时提供其就读全日制本科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扫描件。
考生提交相关报名信息后,将由相关人员进行初审,通过报名初审的考生参加笔试,考生应及时关注报名审核结果。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
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所有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通讯不畅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名资格初审不通过者,不能参加笔试。
考生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查询报名审核结果。
报名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录用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先组织笔试,后组织面试。
考试时间和地址另行公告,考生需及时关注。
(一)笔试
1.时间:拟定于2月4日,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
2.地点:待定,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方式。
4.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教育教学综合能力。
5.其他要求:笔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
考试作弊者取消笔试成绩。
(二)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陵水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计划录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计划录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
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资格复审
参加笔试并入围面试考生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待定。
2.面试地点:待定,届时以公告为准。
请考生做好准备并随时关注。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4.面试要求: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由考生自行从报名网页上打印)参加面试。
5.其他要求: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综合成绩计算和公布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60%和40%的比重计入考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
各项成绩折算后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如报考同一岗位且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以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以学历层次排列,以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如学历层次相同,以陵水户籍、海南户籍优先。
如仍然相同,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考试结束公布考试综合成绩,即考生面试和笔试全部结束离场后,可以到指定地点查看考试综合成绩。
全部成绩于考试结束在招聘点及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网站或陵水教育公众号向社会公布;考试期间实行全封闭式管理,考生必须无条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不服从指挥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确定入围拟聘人选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考点该岗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选。
六、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或承诺书
综合成绩公布后1天之内,在招聘点和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网站或陵水教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告“确定入围人员及提交三方就业协议时间”。
拟聘人员须携带三方就业协议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并根据入围公告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提交相关材料。
未发放三方就业协议书的入围考生,也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署承诺书。
承诺三方协议发放之日起3日内(以协议寄出的时间为准)将本人签名的就业协议书和就业协议书发放证明(内容须含三方协议发放时间,加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或院系公章)寄送到陵水县教育局。
逾期没有完成上述要求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待入围考生三方就业协议全部收集完后,在返程后5天内完成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意见,陵水县教育局将三方就业协议书(学校联及个人联)寄送入围考生所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及考生个人。
逾期没有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以及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又自愿放弃的,均视为自行放弃录用资格。
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可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毕业报到、体检、选岗、考察及公示
(一)毕业报到
入围拟聘人员毕业后凭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完整的人事档案等有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陵水县教育局报到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材料不全者取消录用资格,三方就业协议同时终止,空缺岗位可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二)体检
入围拟聘人员毕业报到后,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资格)。
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未经同意不按时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选岗
除招聘岗位人数为1个,对招聘岗位人数为2个及以上的,通过组织考生选岗确定最终任教学校。
即根据考生各自报考的岗位,以各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按应聘人员的意愿选择任教学校。
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分高者优先填报;笔试成绩分仍然相同的,以当场抽签确定填报顺序。
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到场填报岗位的,将视为自愿最后填报。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
由拟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网站或陵水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
体检、选岗、考察和公示期间,如考生放弃,或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录用的,一律不予录用。
空缺岗位可由陵水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未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程序经县人社局、县委编办等部门核准并报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同意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未配合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聘用资格。
新招聘人员服务期5年。
5年服务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调离陵水黎族自治县。
九、其他
(一)本公告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三)拟聘用人员在签约后至报到之日,因违纪等原因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五)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
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作弊、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七)未被录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除原件外)不予返还,请报考者自行留存。
(八)招聘信息查询途径。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网站:

微信公众号:陵水教育
(九)本公告由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陵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陵水县纪委监委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新丰路39号陵水县教育局人事室。
邮编:572400

监督*:0898—83315659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898-32696800。
附件:1.陵水黎族自治县面向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2.陵水黎族自治县面向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3.承诺书
附件:
附件1:陵水黎族自治县面向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陵水黎族自治县面向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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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美兰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2023年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做好“聚四方之才”招才引智活动,根据《聚四方之才 共建自贸港——“百场万岗”2023 年校招活动总体方案》安排,在春节假期期间组织开展“回归家乡·投身自贸港”春节返乡人才对接会,并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规定,经县*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现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因工作需要,计划招聘陵水县委网信办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等21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招聘职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8)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9)失信被执行人;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岗位条件明细详见附件1。
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27日至2005年1月26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段以此类推。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2023年1月20日起通过陵水县人民*门户网站及有关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告期7天,自2023年1月20日至2023年1月26日。
(二)组织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1、网上报名
(1)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期间登录考试报名系统网址
(#/user/login/dw=5f3ebTIr6e7YoI%2FFRQ7zP7PQoWpNizGkPWdfQLd%2BkKA2Bku0pw),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
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
(2)报名时间:
2023年1月27日9:00至2023年1月31日17:00。
2、现场报名
活动主旨:“回归家乡·投身自贸港”春节返乡人才对接会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31日(10:40—14: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海南迎宾馆南海厅(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三路9号)。
3、报名要求
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网上、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提交以下材料(网上报名: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现场报名: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①《陵水黎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网上报名:需从网上下载附件2填写后本人亲笔签名,再拍照上传图片,原件备验;现场报名:需从网上下载附件2填写后打印(不接受手写报名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③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彩色照片;
④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页);
⑤毕业证、学位证。
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交毕业生推荐表和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3);
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证明,带有二维码标识);
⑦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出具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⑧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⑨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并按要求准备材料。
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3)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正确、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号码不正确或不畅通等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本次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
报考人员要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考试,经考试合格择优聘用。
应聘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3年1月31日17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
系统将于2023年1月31日17时准时关闭,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如果届时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2方可开考。
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
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笔试按60%、面试按40%计入考试总成绩。
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近期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为公共科目,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文史及公文写作等内容。
笔试实行百分制,并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
2、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和入围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出现末位同分者同时入围面试。
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资格条件复审的时间、地点和需提交的材料届时以公告为准。
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1)面试方式与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
(2)面试时间及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
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成绩在陵水县人民*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考察
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和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加试方式另行确定。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和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
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陵水县人民*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查处理。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
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招聘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新聘用人员为2023年毕业且未就业的,试用期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半年。
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考核,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经审批合格的,正式聘用,按规定办理任职等相关手续,不合格则解除聘用合同。
六、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资按聘用单位现有在职人员工资标准和拨付渠道执行。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同级纪委监委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八、有关问题说明
(一)遗失身份证或身份证正在办理当中尚未领取者,须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出具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的证明或凭领取身份证的回执(需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参加报名及考试。
(二)招聘专业条件参照附件3《海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由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三)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若在校期间取得辅修学位或第二学位学历证书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报考。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媒体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联系*:0898-83388471(陵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网上报名系统技术
附件:1.陵水黎族自治县2023年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陵水黎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
3.承诺书
4.海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20日
附件:
附件1:陵水黎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陵水黎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doc
附件3:承诺书.doc
附件4:海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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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社保局地址在哪里

海口市社保局地址在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怡心路9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行政单位,其下属机构编制为事业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由原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整合而成,为县级以上*下属部门,属于行政单位,但其下属机构则为事业编制。
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组织实施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健全就业援助制度。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毕业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统筹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完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执行国家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担博士后管理。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评价和培养的相关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组织实施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本市表彰奖励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推动业务整合、业务协同。规范和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第七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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