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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事业单位招聘公示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

更新:2023年06月10日 10:11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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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事业单位招聘公示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医疗卫生队伍,优化卫生人才结构,根据市委办公厅、市*办公厅《关于转发 〈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要求,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江宁区卫生系统所属18家医疗卫生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6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经费渠道、基本职能、地址
1、南京市江宁医院: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
地址:东山街道鼓山路168号。
2、江宁区中医院: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中医院。
地址:东山街道上元大街415号。
3、江宁区第二人民医院: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一所集精神病防治、肿瘤治疗、康复医疗为特色的二级医院。
地址:东山街道上坊陈陵路50号。
4、江宁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1)东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基本医疗和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地址:东山街道宏运大道1886号。
(2)禄口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基本医疗和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地址:禄口街道茅亭路218号。
(3)禄口街道铜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基本医疗和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地址:禄口街道铜岭路145号。
(4)湖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基本医疗和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地址:湖熟镇灵顺南路120号。
(5)湖熟街道龙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基本医疗和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地址:湖熟街道龙都镇陵园路。
(6)江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基本医疗和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地址:江宁镇瑜桥街130号。
(7)江宁街道铜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基本医疗和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地址:铜井福兴街126号。
(8)江宁街道陆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基本医疗和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地址:陆郎集镇府东南路11号。
(9)横溪街道丹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基本医疗和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地址:丹阳社区秦城街48号。
(10)横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基本医疗和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地址:横溪街道新宁丹路东侧。
(11)淳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基本医疗和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地址:淳化街道临川街140号。
(12)谷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基本医疗和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地址:谷里街道邻里大道3号。
(13)麒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基本医疗和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地址:麒麟街道麒西路100号。
(14)汤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基本医疗和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地址:汤山街道汤泉东路87号。
(15)汤山街道上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基本医疗和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地址:汤山街道上峰镇600-50号。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6月2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2年江宁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5、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招聘程序
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www.njhrss.gov.cn )、江苏卫生人才网( www.jswsrc.com.cn )和江宁人才网( www.jnrc.gov.cn )等网站和媒体发布。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中国卫生人才网( www.21wecan.com )。报名时间:2012年6月21日至6月27日下午16:00。资格审核时间:2012年6月22日至7月2日。
考生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40KB以下)。
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查询有关信息:考生可于2012年 6 月22日至6 月27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报名系统,查询有关报名信息,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其他单位岗位。
2012年 6 月28日至7月2日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时间,考生可在此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3、报名确认缴费: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请于2012年 7月3日至 7月7日通过网银支付报名费用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笔试的开考比例为1:3。对已报名缴费,因招聘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考生,招聘单位将于7月8日-10日,以*通知的方式,根据考生条件确定改报我区卫生系统其他单位岗位,不同意或无法改报者退还报名费。
4、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12年7 月20日上午9:00至7月28日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护理岗位增加操作技能考评,均为百分制。
1、笔试
笔试委托江苏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组织。
(1)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相关专业知识(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
(3)笔试时间、地点: 2012年7月28日(周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笔试后半个月内,考生可登陆江苏卫生人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5)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2、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并在江宁人才网( www.jnrc.gov.cn )上公布。
(1)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护理岗位2012届考生须提供执业护士资格考试准考证)、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2)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宁人才网上公布。参加面试的考生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3)面试内容、方式。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知识和工作技能。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护理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操作技能考评相结合 的方式。结构化面试以岗位职责、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为基础,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专业知识等,操作技能考评主要测试 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技能和操作水平。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于面试前在江宁人才网( www.jnrc.gov.cn )上公布。
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并凭面试通知单领取面试考号。面试成绩于面试环节结束后当场告知考生并在江宁人才网上公布。
对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设定成绩合格线为60分。
3、总成绩计算
护理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30%、操作技能考评占30%计算总成绩。
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三)体检和考察
总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宁人才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011、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两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及专业技术资格的、护理岗位(2012届毕业生)试用期满未能取得执业护士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四、招聘咨询
江宁区卫生局:025-52137216
江宁区人社局:025-87187233

五、纪律与监督
江宁区纪委:025-52135594
本次招聘由江宁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 2012年江宁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局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岗位信息表

2015山东菏泽市经济开发区教师招聘公告


丹阳事业单位招聘公示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

为加快我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1人,其中中学教师岗位9人、小学教师岗位3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报考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高尚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条件及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素质和其他资格条件。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6月16日以后出生)。

3、已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及以上毕业生可以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已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可以报考中学教师岗位。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的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学科一致,报考其他学科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学科相近,具备教师岗位基本条件和要求。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反招聘纪律不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凡已被其他单位聘用及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或毕业后已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未经聘用、定向、委培单位或签订协议单位同意,不得报考。

5、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聘用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2012、2013年招募、选派和续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考录岗位,非服务基层人员不得报考该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6、岗位设置见附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5年6月16日9:00-6月19日17:00

查询时间:2015年6月17日9:00-6月21日17:00

初审时间:2015年6月16日9:00-6月20日17:00

缴费时间:2015年6月17日9:00-6月21日17:00

报名网址::www.hzrsks.gov.cn(菏泽人事考试网)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菏泽人事考试网,按照报名系统指示的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相关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

(2)资格初审。社会事业发展局(教育工作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选派专人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及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通过”)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 “缴费成功!报名完成!”)。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如考生已完成网上银行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6月21日17:00时前及时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0530-5331454)。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请妥善保存,以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时用),并于6月30日-7月4日9: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计划数3倍的学科,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该科招聘计划。定向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规定人数的,相应核减,核减的招聘计划增加到相应岗位。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开发区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招聘单位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照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考务费收取参照公务员考务费收取标准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证明材料,于6月18日—6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菏泽市广州路中学教育工作办公室203室(菏泽市广州路与丹阳东路交叉口北200米路西)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应携带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开发区纪委、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组织实施,并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和户口本(或户籍迁移证明)、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正常就业)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及已婚考生由县级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报考定向考录岗位者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大学生村官要出具招募合同,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要出具团省委认定的有关材料;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新课程基本理论、教学案例分析、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等)两部分。

2、考试时间为7月4日 上午 9:00—11:3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将在菏泽经济开发区网站公布,成绩计算方法为:公共基础知识成绩×30%+教学基础知识成绩×70%。参加面试的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说课范围:报考中学教师岗位的能力、仪态仪表、口头表达能力等几方面对其进行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按照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应试人员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及地点请及时查阅菏泽经济开发区网站。

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如不能按时到达面试地点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三)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一定比例计算出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

按以下公式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菏泽经济开发区网站公布。

同一个招聘计划如出现2名及以上考试总成绩同分者,采取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四、考察和体检

1、依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由社会事业发展局(教育工作办公室)组织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应聘资格和应回避情况进行复查。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察工作结束后,由社会事业发展局(教育工作办公室)写出考察报告,签署意见,报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审查备案。对考察合格的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2、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对体检合格人员档案材料及有关证件进行审核。

4、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五、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菏泽经济开发区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区劳动人事局批准,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区劳动人事局审核备案。符合招聘条件和程序规定的,由区劳动人事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在应聘岗位上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并按规定办理档案关系、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监督检查

开发区纪委对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本招考简章由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开发区劳动人事局负责解释。

咨询*:0530- 7155817 5961762

点击下载 >>>

2015年度菏泽市开发区教师招聘计划统计表.xls

开发区劳动人事局

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201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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