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西省忻州市直招聘公告还未发布,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备考,山西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山西省忻州市直招聘考试信息,需要详细了解山西省忻州市直招聘考试信息的小伙伴,详见如下:
参考信息:2019山西省忻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65人)(2019年5月30日发布)
(二)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要求的学历是指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或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学历,《岗位表》要求的专业参考目录为《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附件2)。
报考人员为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19年9月1日之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的报考人员,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19年5月底之前取得。
6. 年龄要求:忻州市职工培训中心、忻州市幼儿园、忻州市实验幼儿园、忻州市市直机关幼儿园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30日至2001年 5月30日期间出生)。
其他单位均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5月30日至2001年 5月30日期间出生)。
应往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 30日以后出生)。
7. 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服务期满(含到2019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2. 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不能报考;
3. 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4. 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6. 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7.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 忻州市市直、县(市、区)中小学校在编在册教师不得报考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岗位(服务期满已特岗教师除外)。
报考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招聘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原标题:山西省忻州市2019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sxxzpta.com/html/2019/gonggao_0530/483.html
2022山西忻州市
事业单位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9日8:00至2023年1月2日24:00。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专栏(
http://rsj.sxxz.gov.cn/rsks
)。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9日8:00至2023年1月2日24:00。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初审结果由考生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至2023年1月3日12:00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报考信息,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
本次招聘要求报名人数应达到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若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要相应核减招聘名额,使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如招聘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1:3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报名结束后未达到规定比例被取消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可将其招聘名额转为原招聘单位资格条件相同的一般性岗位,如仍不达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名额。
所有因报名人数低于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聘名额的岗位,在河曲县人民*网站(
http://www.hequ.gov.cn/
)发布招聘名额及岗位变更公告,同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考生。
报考者所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具体改报时间和方式咨询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方式见后)。
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2022山西忻州市事业单位报名时间是
【 #事业单位# 导语】2021年山西忻州市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公告【131人】已发布,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3月15日8:00至2021年3月25日18:00。 考 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加大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力度,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吸引更多人才投身我市干事创业,经市委、市*研究决定,为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131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单位及名额
本次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单位11个(其中党群口1个、*口10个),名额共131名,具体单位、名额详见《忻州市2021年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引进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思想进步,品行优良,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符合岗位的其它要求。
四、资格条件
(一)学历、专业要求
专业要求详见《忻州市2021年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附件1)。毕业证书上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对应的学位证书,报名人员为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需在2021年9月1日前取得。
《岗位表》(附件1)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是根据教育部颁布的高校专业目录设置的,对报名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负责资格审查单位进行认定。
(二)年龄要求
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1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引进岗位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者,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11日以后出生)。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2.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不能报考;
3.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4.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引进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6.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7.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不能报考;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忻州市范围内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报考者在本次引进人才报名后至聘用之前,期间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引进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五、发布公告
1.本次引进公告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http://www.rst.shanxi.gov.cn
)、忻州组工网(
http://www.xzzgw.gov.cn/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专栏(
http://rsj.sxxz.gov.cn/rsks
)等媒体发布。
2.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在本级媒体及人才集聚地区或院校媒体发布。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采取网络邮箱报名方式进行,引进单位报名邮箱如下:
*忻州市委党校xzswdxrsk@163.com;忻州市杂粮产业发展中心xzszlzx@163.com;忻州职业技术学院xzzyrczp@163.com;忻州市原平农业学校271249117@*.com;忻州市工业学校491065596@*.com;忻州市高级技工学校674960102@*.com;忻州市人民医院xzsrmyyrsk@163.com;忻州市中医医院zyyrskkhb@163.com;忻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81301490@*.com;忻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xzfyrsk@163.com;忻州市第二人民医院837725014@*.com。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5日8:00至2021年3月25日18:00。
2.报名所需资料。应聘人员在忻州组工网(
http://www.xzzgw.gov.cn/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专栏(
http://rsj.sxxz.gov.cn/rsks
)引进公告下方链接处下载填写《忻州市2021年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含个人近期证件照)、《报名表》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2M以内;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二代身份证件。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其他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4.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引进人才资格的,或故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影响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引进单位负责解释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专业需求等方面的问题。引进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及时认真审查报名者的资格条件,在次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未通过审查的报考者,应准确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退回报考人员补充。资格审查结论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
七、开考比例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为1:1的,直接进入考核,考核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1,不达1:5的岗位,通过面试,按照岗位引进名额1:1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报名人数达到1:5增加笔试环节,引进单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引进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最后一名并列者共同列入面试人选,若最终入围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八、考核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可采用一般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技能水平评价或实地调研了解等方式进行。
九、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教师岗位为讲课,讲课内容为所报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具体见面试通知书),市委党校教师岗位自拟课题;考生独立备课1小时,讲课用时15分钟;其他岗位为综合素质测评或专业知识测试,面试用时10分钟。
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直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为考生的综合成绩。
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当日在考点公布,并在忻州组工网(
http://www.xzzgw.gov.cn/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专栏(
http://rsj.sxxz.gov.cn/rsks
)发布。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不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引进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十、笔试
报名人数达到引进名额1:5的岗位,需要增加笔试环节。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用时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
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前须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时间、地点及成绩查询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十一、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岗位引进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到指定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2021年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居)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引进单位可以*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居)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考生体检、考察环节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引进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十二、公示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经党组(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引进人才名单后,由忻州组工网(
http://www.xzzgw.gov.cn/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专栏(
http://rsj.sxxz.gov.cn/rsks
)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引进岗位、引进数量、专业要求、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学历(学位)、综合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
通过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并以正式文件批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引进单位法人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并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
十三、待遇
(一)经济待遇
博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 生活补助10万元,在忻州市内购*普通住房后给予安家补助10万元,每年发放5万元科研经费,享受期三年,根据科研课题、研究方向、发展前景等可申请专项经费,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生活补贴,享受期三年。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国家“双一流大学及学科”和世界排名前200所高校)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生活补贴,享受期三年。
(二)职称评聘
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国家“双一流大学及学科”和世界排名前200所高校),按照特设岗位政策规定,均不受聘用岗位限制,根据本人条件合同聘用,兑现相应的岗位工资。博士研究生直接享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7级待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国家“双一流大学及学科”和世界排名前200所高校)直接享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10级待遇。聘满3年后自然晋升岗位等级,兑现相应工资。
(三)生活待遇
博士研究生在忻州市内没有购*普通住房的,免费提供人才周转房一套。家属需要随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相关部门尽快办理调动手续;家属需要安置到企业工作的,协调市内企业提供就业岗位;家属无工作,有就业需求的,通过提供*购*服务的方式解决工作。子女需要上学的,按照本人意愿安排到公立学校就读。
硕士研究生提供为期3年的人才周转房一套。
(四)政治待遇
博士研究生按程序优先推荐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选。
(五)其它待遇
博士研究生参照“市委联系的优秀专家”待遇,优先享受健康体检和休假疗养,并由市四大班子领导直接联系;支持优先申报各类、省级、市级人才计划。
市直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研究生不受专业、时间限制,随时受理,待遇面议。
在上述待遇基础上,忻州市人民医院另外提供如下待遇:
1.对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专家30万元,省部级重点学科人才和创新型人才20万元,海外高层次人才15万元,博士生10万元。
2.对引进的博士生,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本人现实表现设立工作站,如属本专业学科人,享受副科或正科待遇。
3.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带有科研项目或科研课题,单位提供科研场所,配备科研助手,享受副科或正科待遇,在科研经费上给予足额支持。对科研项目和科研课题已经研究出成果的,优先对其实施奖励,给予与贡献大小相匹配的物质奖励,比如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等,同时给予政治荣誉和宣传表彰。
4.对各类引进人才提供廉租房一套或购*商品房一次性补助10万元并每年度给予生活补贴3万元,补助期3年。
咨询*见岗位表。
监督*:0350-3902086忻州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0350-3333625忻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1.2021年忻州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xlsx
2.2021年忻州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docx
*忻州市委组织部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