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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江苏苏州市吴中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网上报名:2014年2月25日12:00— 2月28日12:00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4年3月2日(星期日) 8:30—16:00。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市场(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塔韵路178号,吴中区人力资源大厦一楼招聘大厅),审核分招聘单位初审和人社局复审二步进行。
笔试时间为2014年4月6日
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主要内容分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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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2022年11月14日最近的一次苏州市事业单位招聘的公告讯息是
2022江苏苏州市昆山高新区招聘辅助性人员29人
公告。
本次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招聘人数为29人
,其中,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局
招聘20人;
社会事业局
招聘4人;
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招聘5人。
>详细阅读:苏州事业单位招聘2022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系统网址:昆山人力资源市场考试报名系统(网址:exam.kshr.cn)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4日09:00-2022年11月15日15:00
本次苏州事业单位招聘2022在今天就开始正式报名了!大家想要了解的小伙伴一定要抓住机会!
以上就是本期的苏州事业单位招聘2022的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敬请关注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苏州市姑苏区2023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2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1日至2005年3月3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户籍不限。
(三)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2023年)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2023年、2022年)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指经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省聘及我市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
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报名截止前)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截止2023年8月31日)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上述项目志愿者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岗位代码16-2),招聘对象为:在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者毕业后入伍的,在军队服现役满5年或2022年退役的苏州生源或苏州户籍(不含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五)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2023年3月3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2023年1月1日前毕业)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六)报考《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苏州市姑苏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其他资格条件注明“具有相应学位”的岗位,各类人员在上述对应时间前还须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七)附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
(八)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按实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的累计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证明可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前,以此类推。
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九)除本《公告》另有明确规定外,《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苏州市姑苏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中其他资格条件要求“职称”、“证书”等各类资格证书条件的,须于报名截止(2023年3月3日)前取得相关证书。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苏州市姑苏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的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网址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周三)9:00-2023年3月3日(周五)15:00
2.报名网址:“中国姑苏”网站(人,面试费100元/人。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缴费截止时间前(不要进行网上缴费),凭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联系姑苏区人社局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联系*:0512-65330737。
五、笔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初定为2023年4月1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
《准考证》由考生于3月29日9:00至3月31日24:00登录“中国姑苏”网站(/
www.gusu.gov.cn
)另行公告,请考生予以关注。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按招聘岗位类别区分,各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相同,但内容互不相同,各考相应试卷。
岗位的类别见岗位简介表中“岗位类别”。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本次招聘参加江苏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笔试。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二)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
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三)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初定于2023年5月中旬在“中国姑苏”网站(/
www.gusu.gov.cn
)另行公布。
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经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时到现场进行复审。
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
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主管部门(单位)可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中国姑苏”网站(/
www.gusu.gov.cn
)另行公布。
具体面试及面试通知书发放形式、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3.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中国姑苏”网站(/
www.gusu.gov.cn
)上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录取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
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均安排在各事业单位工作,按照工作需求、岗位匹配度等原则进行首次分配,聘用人员应服从分配、交流及相应值班安排。
九、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0512-65582305。
十、本《公告》由苏州市姑苏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详见《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苏州市姑苏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咨询时间:9:00-11:30、13:00-17:00。
苏州市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3日
附:1.《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苏州市姑苏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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