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点小编带来了苏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 2023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 百...,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2021年江苏苏州太仓市公开招聘备案制幼儿园教师简章...
【 #教师招聘# 导语】2021年江苏苏州太仓市公开招聘备案制幼儿园教师60人,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8日—22日, 考 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太仓隶属江苏省苏州市,总面积823平方公里,东濒长江、南邻上海,是新兴现代化港口城市,交通便利,经济发达。太仓是江苏一个既沿江又临沪的县级市,太仓高铁站至上海虹桥站半小时可通达,“上海下一站,下一站上海”已成为太仓靓丽的城市名片。太仓综合实力位居全国百强县(市)第六位,连续9次位居中国幸福感县级城市首位。西北工业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相继落户太仓。太仓是世界物理学家吴健雄、诺贝尔奖获得者朱棣文的故乡,历来崇文尚教、人文荟萃,各级各类教育事业持续高水平、高质量发展,2013年被评为全国首批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2020年被评为首批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
为适应幼教事业发展需要,顺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与发展,经研究,2021年太仓市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幼儿园教师60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以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的人员须具有相应学位。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四)本次幼儿园备案制教师招聘岗位分A、B、C三类(岗位标识详见《2021年太仓市公开招聘备案制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其中:
1.报考A类岗位须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2.报考B类岗位须具有太仓市户籍或太仓生源的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18日,太仓市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太仓市户籍)。
3.报考C类岗位须具有太仓市户籍或太仓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18日,太仓市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太仓市户籍)。
符合政策性安置等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不受户籍或生源地的限制,可凭配偶或父母太仓市户籍报考C类岗位。
4.报考B类、C类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本科学历。
(五)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六)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暂无者可提供已经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的证明且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
(七)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2019年、2020年太仓市户籍(或太仓生源)专科、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按2021年应届毕业生资格条件报考。2020年1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
(八)《2021年太仓市公开招聘备案制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中对招聘岗位类别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3)2021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附件《2021年太仓市公开招聘备案制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时间:2020年12月18日—22日8:30—16:30。
2.方式:报考者登录“2021年太仓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太仓市教育信息网
http://www.tcedu.com.cn/
首页链接),按照要求注册本人基本信息,并如实填写报考情况。
3.有关要求:
(1)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并对照《岗位信息表》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报考者填写报名信息时,人员信息要与身份证、户口簿的基本信息一致,学习情况等信息要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信息一致。
(3)报考者应确保在信息采集时间截止前提交报考信息,因自身原因或个人网络问题未成功提交报考信息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现场资格审核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现场资格审核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省、市、区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并公告。
1.审核时间、地点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太仓教育信息网公告(
http://www.tcedu.com.cn/
col/col90001/index.html)。
2.审核程序:
(1)报名者信息确认: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自行打印报名表1份,并签字确认,在规定时间带至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2)报名资格审核:现场审核时,报名人员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原件,交复印件):
①2021年太仓市公开招聘备案制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
②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学生证、户口簿、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成绩单、招聘职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无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现场签订“限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书”(录用前须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③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还须提供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招聘职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和资格证书。
④获国(境)外学历者,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⑤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出示结婚证书、在太仓一方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出示父母双方在太仓的户籍证明。
(三)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详见《2021年太仓市公开招聘备案制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考生分别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匹配的专业条件和教师资格证。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考岗位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者必须按招聘职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五、招聘考试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省、市、区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并公告。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总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笔试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时以该平均分作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面试根据招聘计划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40%计)+面试(按占比60%计)。招聘考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形式为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招聘考试具体流程如下:
(一)打印笔试准考证
1.打印时间:2020年12月23日上午10点开始在招聘信息系统自行打印。
2.报名者经现场资格审核合格后,系统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加盖教育局钢印。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初定于2020年12月25日(周五),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主要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课程改革、学生管理等)和学前教育专业内容。
3.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成绩太仓市教育信息网(
http://www.tcedu.com.cn
)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初定于2020年12月27日(周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于12月25日下午15:30-16:30到太仓市教育惠民服务中心(扬州路99号)领取面试通知,逾期不予办理。
2.面试以考察拟任学科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为主,面试共分四个项目:绘画、钢琴弹唱、舞蹈、模拟上课。绘画、钢琴弹唱、舞蹈和模拟上课均现场公布绘画主题、弹唱曲目、舞蹈音乐和上课主题,除绘画外其余三项内容共准备30分钟。正式测试时绘画时间不超过30分钟、弹唱时间不超过2分钟、舞蹈时间不超过2分钟、模拟上课10分钟。四个项目总分各为100分,各项目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面试总分(100%)=绘画(按占比20%计)+钢琴弹唱(按占比20%计)+舞蹈(按占比20%计)+模拟上课(按占比40%计)。
面试分数以百分制计,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六、确定体检名单
进入体检的人选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七、体检和考察(政审)
1.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录取和聘用
拟录取人员名单,将在太仓市教育信息网公示(网址:
http://www.tcedu.com.cn/
col/col90001/index.html),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签约等相关手续,有关材料报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被录用的新教师见习期(试用期)一年。见习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自谋职业。凡正式录用的教师必须遵守我市中小学教职工流动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服务期不少于3年。
被录用教师采用备案制管理模式,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在职期间,薪资报酬参考同类事业编制人员执行。按照企业人员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企业年金。
九、纪律与监督
备案制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0512-53531142。
十、本《简章》由太仓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0512-53531169。
《2021年太仓市公开招聘备案制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
太仓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11日
苏州教师考编制的话要符合哪些条件
苏州市教师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2月31日至2000年12月30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三)以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人员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本科生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限苏州生源地或苏州户籍。
(四)2018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按2019届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名。
(五)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及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不受户籍或生源地的限制,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岗位。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七)应聘人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以上是苏州姑苏区的教师招聘公告限制条件,其他地区的限制条件大体相同,可以参考以上条件进行教师招聘的报名考试哦!
2021江苏苏州工业园区第三实验小学语文、数学、英语...
一、招聘计划及性质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
为积极顺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改革,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采用以企业化管理员工身份性质招聘录用,实行合同聘任,岗位管理,继续保持具有竞争力的薪资待遇,统一参加园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公积金)乙类综合保障计划。企业化管理的教师与事业编教师同工同酬,专业标准、专业提升路径、行政晋升路径相同,年度考核要求、考核标准、考核程序相同。
优秀骨干教师根据具体进编方案,按事业编制性质引进。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应聘人员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关爱学生,忠诚教育事业,无违法犯罪记录。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需取得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心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任职资格条件。其中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985、211”或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暂无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可先应聘教师岗位,并入职后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一)应届毕业生
应聘人员须为2021届应届毕业生,其中本科应届生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应届生其本科学历(学位)须为全日制。报考小学教室岗位的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二)在职教师
1.学历条件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2.年龄及荣誉条件
一是有潜力的青年教师。具有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类竞赛奖项或综合荣誉,班主任或毕业班授课经验丰富的,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是成熟骨干教师。具有区县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类竞赛奖项或综合荣誉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区县级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年龄要求在3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是高层次、紧缺型人才。根据园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人才引进办法,通过事业编引进专场考核,以事业编引进。其中:
(1)高层次人才
A类:国家万人计划教学、省级教育名家称号获得者或省级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B类:正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大市级教育名家称号获得者,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C类:大市级名教师、长,姑苏教育青年拔尖人才称号获得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D类:大市级学科带头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紧缺型人才
A类:双一流高校以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等高校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含应届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B类:教学能力强,教学业绩丰,具有学科教学类区级骨干教师称号,并荣获省级教师基本功大赛或省级评优课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层次专业奖项,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特别优秀的高层次、紧缺型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的方法,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具体细则见《2021年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系统师资招聘公告》)
备注:
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依据:2017年9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
2.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三、奖励政策:
具有国家万人计划教学、省级教育名家、省级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正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大市级教育名家、大市级名教师、长、姑苏教育青年拔尖人才、大市级学科带头人等称号的教育人才,相关奖励政策依据《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教育人才计划实施意见》执行。
四、招聘流程
学校根据园区组织部、园区教育局下达的招聘计划组织联合招聘。
1.学校发布招聘公告,收取并审核应聘资料、组织校内考核后,择优推荐至园区教育局参加集中组织的业务考核及面试,根据集中考核的成绩择优确定录用人员。(限定1个考生只能限报1所学校1个专业)
2.园区教育局汇总各类招聘考核成绩后,择优报送拟录用人员名单,根据招聘流程进行审批与录用。
3.在招考过程及录用流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应聘办法:
注意:所有应聘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应聘资格。经初审合格者*通知面试。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0512-83981007
学校网址:
http://ssx.sipedu.org/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夷浜路95号 邮政编码:215122
2021年第三实验小学应聘信息表
2021年第三实验小学应聘信息登记表
2023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 百...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18名。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面向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其中以本科学历报考者本科所学专业须为师范类专业。
户籍、生源地均不限。
《2023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4日至2005年3月7日期间出生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4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3月4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面向2023年毕业生”的岗位:
1.2023年毕业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其中,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取得毕业证书(即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其他2023年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2023年和2022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的。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在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报名截止前)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截止2023年8月31日)的。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是指经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省聘大学生村官及纳入苏州市大学生村官工程的大学生村官。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7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9月7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23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人员关注“吴江教育”微信公众号,从底部菜单栏“教育服务-教师招聘”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按时提交报名信息及照片(照片要求:近期2寸电子免冠证件照,130×170像素,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同时上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1)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
(2)研究生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2年及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
(3)本科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2年及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提供)。
(4)2023年毕业生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3年、2022年往届毕业生还须提供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和成绩单;
(5)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以本科学历报考者,本科毕业证书或《推荐表》中无“师范”标识的,需提供本科所学专业为师范专业的证明材料。
(7)留学回国人员另须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2.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4日9:00—3月7日16:00。
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3.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3月4日9:00—3月9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照片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报名成功者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可改报其他岗位。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4.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3月4日9:00—3月9日17:00。
5.吴江区教育主管部门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3月4日9:00—3月10日12:00。
6.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和补报名
本次招聘岗位设定开考比例详见附件。
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由区教育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将由区教育主管部门通知,选择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9:00—14:00。
7.笔试准考证打印:报名成功的人员于2023年3月16日自行到原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报名注意事项
为了保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
招聘主管单位资格初审时只对报名者网上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进行审查,面试前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在网络报名过程中,报名者对于自身资格条件与所填报的岗位条件如有疑问请及时进行*咨询。
除公告中有明确规定外,所有报考资格条件须在2023年3月7日前符合。
四、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以百分制折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以该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
考生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
1.笔试时间:初定3月18日(如有变化另行公告),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苏州市吴江区人民*网(/
www.wujiang.gov.cn
)”“公告公示”栏目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考察、公示
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参加体检的2023年毕业生须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未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者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吴江区教育局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政审)。
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网()”“公告公示”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
八、录取聘用及管理
经公示合格的,发放《聘用通知书》。
在体检、考察、选岗、公示等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代码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聘用通知书》开出后,不再递补。
新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聘用通知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在职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人事关系,如逾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原单位解约的,取消录用资格,如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对录用条件另有政策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考生在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
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
九、其他说明
(一)除本《公告》明确规定国内毕业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人员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时间可以放宽的情形外,其他国内毕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他国(境)外毕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
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的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者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参照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63981968,工作举报*:63950942,政策
本公告由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
2023年2月28日
附件:2023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职位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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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招聘小学教师启事 -...
根据2013年相城区教师招聘计划,近期将补充招聘小学语文教师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
2013年相城区公开招聘小学语文教师工作,由相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纪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1.苏州市区生源或户籍(户籍以户口本为准,迁入本地时间截止至2012年12月31日)、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师范本科语文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2.35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学历、中级及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语文教师户籍不限(获得县区级以上教育教学荣誉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
四、报名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16日(星期四)9:00——15: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相城人力资源市场(庆元路168号,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二)报名程序
凡参加2013年相城区教师招聘笔试(语文学科)的考生,报名时只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未参加2013年相城区教师招聘笔试人员的报名程序如下:
1.资格初审。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填写《2013年相城区公开招聘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2份(加贴照片),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由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本人身份证及户籍证明、②学生证、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④“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⑤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单。
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往届毕业生须出示(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本人身份证、②户籍证明、③学历(学位)证书、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⑥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⑦教师资格证书。
在职人员须出示(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③学历(学位)证书、④已就业的相关证明(如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社保手册等)⑤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各类荣誉证书。
2.现场验证。经初审合格,报名者持《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到设在招聘现场的“验证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进行验证并留存一份。
3.图像信息采集、登记备案。经验证合格,报名者将《登记表》及材料复印件一份交至“信息采集处”,并进行现场信息采集(拍照)。
《登记表》可自行至相城教育信息网(
http://www.szxcedu.gov.cn
)、相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www.xcldbz.gov.cn
)(下同)下载。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需应聘材料和证件均为原件,相关复印件(一式两份)由报名者自行准备。
2.应聘者本人必须到现场报名,不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名。
4.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要求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设定1:2的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人社部门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数。
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或核减后岗位人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
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40%计)+面试(按占比60%计)。
(一)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现场验证”的应聘人员,于2013年5月24日(周五)9:00——11:00携带身份证,到区教育局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日期:2013年5月25日(周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语文学科相关专业知识。
3.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面试
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从2013年5月28日起登录相城教育信息网、相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阅成绩及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以说课为主,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进行说课。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关于考试费用
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分别在笔试、面试前向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收取笔试费和面试费各100元/人,考生在领取笔试准考证及进行面试报名时缴纳费用。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减免考试费。
六、体检
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或核减后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总分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相城教育信息网、相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考核和资格复核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按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
八、录取和聘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相城教育信息网、相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报区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签约、纳编等相关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已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办理与原单位的合同解除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签约、鉴证等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取人员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的期限为1年,并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者,合同解除。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监督举报*:85181506、85182252。
十、本简章由相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0512-85182102。
附件: 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招聘25名小学教师报名表
二○一三年五月三日
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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