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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事业单位的招聘 2020年海南事业单位公告发布了吗?

更新:2023年06月05日 20:21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陵水事业单位的招聘 2020年海南事业单位公告发布了吗?,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陵水事业单位的招聘 2020年海南事业单位公告发布了吗?

2023年陵水黎族自治县考核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

为进一步加大引进优质教育师资力度,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招聘公告。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把关、宁缺毋滥、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2023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海南籍公费师范毕业生。
外省籍公费师范生拟来我县任教者应按教育部规定的公费师范生跨省就业有关要求履行程序。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详见岗位表(附件1)
四、报考条件和有关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素养。
4.身体健康、仪表端正、口齿清楚,经体检符合标准。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2月7日至2005年2月6日期间出生)。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等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7.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8.符合本公告和《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应聘考生在报考时如因尚未到毕业时间暂无法提供毕业证书的,须就本人毕业证书提交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在2023年7月31日前应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对应专业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格证提交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应取得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因违法、违纪行为曾受到处分,且处分期未满或处分期满但未对相应处分做出撤销的;
3.失信被执行人;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的人员;
4.未完成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已被各级机关(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录用,已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相关单位不愿意解除协议的不接受报名;
6.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时间和地点
招聘时间:2023年2月7-8日全天(9:00—12:00,14:30—17:30)。
招聘地点:海口市第四中学初中部(海口市白龙南路4号)。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网站:()、“陵水教育”微信公众号和招聘会现场发布。
(二)专场招聘会
由海南省教育厅举办海南省2023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供需见面招聘会,实行用人单位与公费师范生双向选择。
1.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应聘考生须在规定的招聘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报名。
2.资格审查
应聘考生资格审查在供需见面招聘会现场进行,须携带2张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并提交《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个人简历、报名表(详见附件2)等材料,用人单位依据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
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所有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通讯不畅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考试环节。
现场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录用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
(三)考核
1.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内容: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等内容。
3.面试要求: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4.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如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学历层次高低顺序排列;如学历层次相同,按教师资格证层次高低顺序排列;如仍然相同者,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方式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全部成绩在招聘点及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网站或“陵水教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四)确定入围拟聘人选
考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招聘岗位职数等额确定拟聘人选。
(五)签订协议
根据“双向选择”原则,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六)体检与考察
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承担。
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申请复检,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
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未经同意不按时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
由拟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网站或陵水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
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如考生放弃,或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录用的,一律不予录用。
空缺岗位可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程序经人社、编办等部门核准并报县人民*同意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由聘用学校和聘用人员签订《海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新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七、有关问题说明
(一)本公告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三)拟聘用人员在签约后至报到前,因违纪等原因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五)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
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作弊、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七)未被录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除原件外)不予返还,请报考者自行留存。
(八)招聘信息查询途径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网站:

微信公众号:陵水教育
(九)本公告由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工作纪律要求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陵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陵水县纪委监委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本次招聘会防疫工作将根据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考点所在市县最新防疫工作要求进行调整相关要求执行,请参会考生严格落实。
监督*:0898—83315659

附件:1.陵水黎族自治县2023年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表
2.陵水黎族自治县2023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供需见面招聘会报名登记表
3.承诺书
附件:
附件1:陵水黎族自治县2023年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表.xlsx
附件2:陵水黎族自治县2023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供需见面招聘会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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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陵水安居房建设 原则上售价不超8000元/平 - 百...


陵水事业单位的招聘 2020年海南事业单位公告发布了吗?
6月10日,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陵水黎族自治县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这是海南首个安居型商品房实施方案。

通知指出,为建立健全我县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妥善解决好本地居民、引进人才及基层教师医务人员住房问题。
项目选址上,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地点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本地居民、引进人才及基层教师医务人员的购房需求意愿情况,按“就近建设、稳定队伍”的原则,选择在县城主城区内交通便捷、生活便利和配套设施完善的区域。项目具体选址如下:(一)文黎安居型商品住房(一期、二期)项目: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东南片区,地块北临陵水中心大道;(二)老县委片区安居型商品住房项目:项目建设地址位于老县委经济适用房小区以北,中心大道以西,文化路以北,双拥路以东。
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时限上,2020年至2022年三年计划动工建设安居型商品住房2500套,其中2020年计划动工建设文黎安居型商品住房(一期)项目1000套,2021年计划动工建设老县委片区安居型商品住房项目700套,2022年计划动工建设文黎安居型商品住房(二期)项目800套。文黎安居型商品住房(一期、二期)项目的一部分房源用于分配我县基层教师医务人员。项目用地具体情况如下:(一)文黎安居型商品住房(一期、二期)项目。项目用地原为文黎限价商品房项目用地,规划用地面积77347平方米,拟建住宅楼22栋1800套;(二)老县委片区安居型商品住房项目。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1358.66平方米,拟建住宅楼7栋700套。
*对象上,安居型商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本县居民家庭、引进人才及基层教师医务人员供应。
在本县城镇从业的居民家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购*安居型商品住房:
1.2020年4月28日前已在本县城镇落户,其家庭成员(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本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
2.2020年4月28日后在本县城镇落户,其家庭成员在本县累计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540天及以上,且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本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
3.未在本县城镇落户,其家庭成员在本县累计缴纳60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900天及以上,且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在本县城镇从业的引进人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购*安居型商品住房:
1.已在本县城镇落户,本人在本县累计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360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本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
2.未在本县城镇落户的各类引进人才,本人在本县累计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540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3.由省外整体迁入海南的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的随迁员工,本人在本县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180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本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
4.经认定的综合型总部企业,符合我省规定的引进人才标准的员工,本人在本县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180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5.经认定的区域型总部、高成长型总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国际组织(机构)地区总部或重大招商项目单位,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员工,本人在本县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180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6.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以及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本县服务1年以上的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本人在本县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180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7.公开招录、公开选调、调任、转任到本县(含中央驻琼单位和省直单位)的公务员,以及通过公开招聘或组织调动等形式进入本县事业单位(含中央驻琼单位和省直单位)、法定机构的工作人员,本人在本县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180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购房条件上,(1)家庭成员(含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县城区域无住房且无购房记录的;(2)家庭成员在本县城区域内拥有1套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
本地居民家庭、引进人才、基层医务人员申请购*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请人须具备上述购房资格条件,其中,实际居住时间按应缴纳个税和社保时间的一半计算。本意见印发之日前,缴纳个税和社保时间已达到上述要求的,不再核实实际居住时间;未达到上述要求的,须核实本意见印发之日后缴纳个税和社保时间对应的实际居住时间。
上述住房,包括商品住房、自建住房、征收安置住房等,含二手房、已转让的住房。已购*政策性住房(含房改房、集资合作建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涉公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不得再申请购*安居型商品住房。
*价格上,安居型商品住房的*价格根据建设成本(包含土地成本、开发成本、管理费用、投资利息、税费等)、房价收入比及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在项目可运作、可持续前提下,*价格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平方米。
建设交易管理上,安居型商品住房采取县*统筹、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实施,由有开发资质的开发企业出资建设,根据报名需求情况制定选房条件和排序,统一安排;安居型商品住房原则上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实行全装修交房(标准装修),套型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00平方米,基层教师医务人员的安居型商品住房面积标准可适当放宽,最大不超过120平方米。
利用新出让的土地建设安居型商品住房的实行现房*制度,按《商品房*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88号)有关规定执行。
安居型商品住房在一定年限内实行封闭式流转制度,每个家庭只能购*1次且只能购*1套。达不到上市交易条件的安居型商品住房,封闭流转期间,确需转让的,*受人须符合安居型商品住房购房条件。购房人自购房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累计在本省缴纳15年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的(基层教师医务人员需履行承诺购房后服务5年期满),累计在本省缴纳个税和社保满15年,或达到法定退年龄且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满10年的(基层教师医务人员在购房合同网签备案之前已在本系统基层服务的年限,可以相应扣抵应缴个税和社保的年限,但扣抵年限最多不超过10年),可以上市交易。
上市交易的增值收益,由购房人与*按比例分成,*分成比例按照原购房价格优惠比例,以及符合上市交易条件后的住房持有年限扣减额度确定(每年按1%扣减)。原购房价格优惠比例按原购房价格与购房时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的比例确定。购房时商品住房市场价格参考同区域同类型商品住房市场均价确定,并在购房合同中具体明确。

2020年海南事业单位公告发布了吗?


陵水事业单位的招聘 2020年海南事业单位公告发布了吗?
2020年海南事业单位公告招聘公告目前仅发布了2020陵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下面我们来简单看看招聘信息:
招聘条件
(一)除招聘职位表(附件1)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2月3日至2002年2月2日期间出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7.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9.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所有证书、证件和资格条件,截止取得日期为2020年2月2日(含)。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现役军人、普通院校在读学生;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8.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9.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名日期更改为2020年2月9日至2020年2月15日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成绩为百分制,其中笔试占总分的60%,面试占总分的40%。各部分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总分相同者,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1.笔试
(1)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实行闭卷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2)笔试时间: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在陵水县人民*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2.面试
(1)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聘人数和入围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入围参加面试人员,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入围面试。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进入拟入围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报考人员信息填报不实、不全或者材料提供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面试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有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因取消考生面试资格产生的空额,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在陵水县人民*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4)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含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为体检、考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5)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和体检有关事项在陵水县人民*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2023海南省公务员考试常见报名资格17问!


陵水事业单位的招聘 2020年海南事业单位公告发布了吗?

2023年海南省公务员考试目前还没有发布考试公告,本文整理了一份关于海南省考的报名资格的常见问题,为了各位考生更好的报名2023年海南省公务员的考试,大家可以参考一下以下关于 海南省考报名资格的17问!

参考2022年海南省考考试公告: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条规定、《海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以及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录用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上述不得报考情形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报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需回避哪些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上述所列亲属关系,包括法律规定的拟制血亲关系。

直接隶属,是指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同一领导人员,包括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4.在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属于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吗?

属于。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辞职后还可以报考吗?

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提出辞职且得到批准的,可以报考。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提出辞职但未得到批准的,视为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6.2022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22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同意报考证明。

7.正在参加中央单位或其他省区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考试的人员,是否可以报考?

报考人员在参加海南省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中央单位或其他省区市单位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报考人员应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参加海南省公务员招考的行为,招录单位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人选。

8.在职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能否报考?

报考人员属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同意报考证明,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由各招录单位审查。在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内未能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9.哪些人员可以报考“面向残疾人”职位?

招考职位为“面向残疾人”的,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持有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生活能够自理,无全身性、进行性疾病,并符合招考职位的要求,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要求。其中:听力残疾的人员,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较好耳3米内应当能够听到谈话,且言语能清晰交流,并符合其他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报名时,请在报名页面备注栏中如实填写残疾类型级别、具体情况和情形等,可参考《残疾人残疾分类和等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2011年第2号公告,GB/T26341-2010)填写。

10.哪些人员可以报考“2022年应届毕业生”职位?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毕业后具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比如三年制专科的大三在校生、四年制本科的大四在校生、三年制研究生研三在校生等。

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网上身份确认时,需上传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院校系等公章的毕业证明(毕业证明应注明姓名、性别、学号、就读院校及专业、学历学位层次、将于2022年XX月毕业等内容,加盖院校系等公章并签署日期)。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毕业证明原件。未按期毕业者,取消其面试、体检、考察或录用资格。

(2)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以报考2022年应届毕业生职位。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2022年应届毕业生职位。

(4)2021年3月6日至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2022年应届毕业生职位。

11.报考年龄如何规定?

报考职位要求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的,即1996年2月21日至2004年2月20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即1993年2月21日至2004年2月20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的,即1991年2月21日至2004年2月20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即1986年2月21日至2004年2月20日期间出生,符合报考年龄规定。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招考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1年2月21日至2004年2月20日期间出生)。

考生年龄的确认以考生本人档案记载的原始材料为依据。

12.海南省及市县户籍(含海南省及市县生源)如何界定?

海南省户籍是指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海南省生源是指参加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

海南省市县户籍是指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该市县的人员;海南省市县生源是指参加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该市县的人员。

13.少数民族市县是指哪些市县?

少数民族市县包括:东方市、五指山市、乐东黎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

14.艰苦边远地区乡镇是指哪些乡镇?

根据《海南省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琼人社发〔2015〕177号),以下60个乡镇为艰苦边远地区乡镇:

(1)东方市:江边乡、天安乡、大田镇、东河镇、板桥镇;

(2)五指山市:毛阳镇、南圣镇、番阳镇、水满乡、畅好乡、毛道乡;

(3)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镇、万冲镇、尖峰镇、大安镇、千家镇;

(4)临高县:南宝镇、调楼镇、和舍镇、博厚镇、东英镇、皇桐镇;

(5)定安县:岭口镇、富文镇、龙湖镇、雷鸣镇;

(6)屯昌县:南坤镇、新兴镇、乌坡镇;

(7)陵水黎族自治县:隆广镇、本号镇;

(8)昌江黎族自治县:王下乡、七叉镇;

(9)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什岭镇、加茂镇、响水镇、新政镇、三道镇、六弓乡、南林乡、毛感乡;

(10)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吊罗山乡、上安乡、什运乡、和平镇、中平镇、红毛镇、黎母山镇、湾岭镇、长征镇;

(11)白沙黎族自治县:青松乡、南开乡、金波乡、荣邦乡、细水乡、阜龙乡、元门乡、打安镇、七坊镇、邦溪镇。

15.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考定向职位有何规定?

在军队服役满5年(含)以上的海南省户籍或入伍地为海南省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此类人员可报考限定的定向职位。

在资格复审时向招录机关提供国防部统一*的《中国人民*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并由安置地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16.当地事业编制人员和退役士兵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定向职位有何规定?

艰苦边远地区乡镇设置的定向职位,面向四项目人员及当地事业编制人员和退役士兵招考。当地事业编制人员限该定向职位所在乡镇的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士兵限户籍或入伍地为该定向职位所在市县,具体见公告职位表。

17.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定向职位的当地事业编制人员和退役士兵需提供什么材料?

当地事业编制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向招录机关提供《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审批表》)或者其他佐证材料。

退役士兵在资格复审时向招录机关提供国防部统一*的《中国人民*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士兵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兵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并由安置地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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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中关于债的发生原因有哪些?

在事业单位考试当中,有关债的发生原因的考查是比较常见的。对于这个知识点的考查,难度中等。这部分知识通常会以案例型选择题的形式来考查,需要深刻理解并记忆。根据《民法总则》规定,债的发生原因主要包括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那么,关于这一内容你是否已经掌握了呢?让我们通过以下几道题目来检验一下你对此知识点的掌握情况吧。

【题目展示】(单选)独生子甲常年外出打工,孤身一人在家的甲母突发疾病住院,邻居乙将甲母送到医院,并垫付了住院费。乙与甲之间由此形成的债权关系是( )

A.合同之债

B.不当得利之债

C.无因管理之债

D.侵权行为之债

【答案】C。解析:债,是指基于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根据《民法总则》规定,债的发生原因主要包括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侵权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侵害他人合法民事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自愿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本题中,邻居乙将甲母送到医院,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且是为了甲母的生命安全,自愿管理的行为,该种情形属于无因管理。故本题答案为C。

【题目展示】(单选)下列选项中属于无因管理的情形是:

A.某超市对于进入超市顾客的皮包进行保管

B.在加工合同中,承揽人管理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

C.甲拾得乙丢失的牛,在寻找失主的同时对该牛所进行的管理

D.*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方交付的货物,*方对该货物进行管理

【答案】C。解析:A选项中,超市对顾客的皮包进行保管,属于保管合同,有约定的义务,不属于无因管理行为。B选项中,承揽人管理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是基于加工合同附随的义务,也不属于无因管理行为。C选项中,甲拾得乙丢失的牛并寻找失主,在此期间的管理行为属于无因管理行为。D选项中,按照**合同一般规则,货物交付*方之前所有权仍然属于*方,因此*方对*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方交付的货物进行管理的行为,不属于管理他人事务。故本题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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