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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事业单位法语招聘 2017浙江杭州余杭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

更新:2023年06月05日 19:44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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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事业单位法语招聘 2017浙江杭州余杭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

2017年辽宁铁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2017年铁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13名工作人员公告


经铁岭市*批准,铁岭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身体健康。


(二)年龄要求:应聘人员年龄须满18周岁。


(三)应聘人员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等的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限户籍的岗位应为获得该户籍6个月以上),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被确定为拟聘人员的考生,应按期毕业;2017年毕业生于2017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五)具体招聘条件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6日11:00,具体报名地点见招聘岗位信息表与联系人沟通。


(二)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1.有效居民身份证;2.户口本;3.毕业证书及相应的资格证书;4.其他证明材料;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6.《铁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信息登记表》(一式2份原件),2017年铁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准考证,考生自行下载填写并粘贴照片。


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按专业对口的原则参加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辅修的第二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的,不能以辅修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报考。具有高校、国家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征得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材料审核合格的人员可视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合格者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农村特困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携带户籍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免交考务费用。


(三)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达1:2开考。原则上报名人数低于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者的报名费如数退还。2人以上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按报名人数情况,原则上核减该岗位招聘数。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7月30日前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2部分,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卫生岗位、其他岗位。教师岗位笔试面试权重各占40%、60%,卫生岗位笔试面试各占60%、40%,其他岗位笔试面试各占权重50%。计算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笔试为100分,全部为客观题。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卫生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生物学及生物化学、生理学、人体解剖学、诊断学、药理学、病理学、医学伦理学;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学知识、职业道德、文学知识、历史知识、公文与论文写作知识、科技常识、事业单位概况、辽宁省情概况、实事政治。


笔试于8月13日9:00进行,具体考试地点、考生的准考证号、考场、座位号,请考生于8月1日后,登陆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下载2017年铁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准考证信息表,查询个人信息并登记在准考证上。考生可在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登陆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笔试总体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面试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1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同为面试人选。招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考察程序,如报名人数多于招聘数增设面试。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卫生岗位和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以现场答辩、技能测试等方式测试应试者对报考岗位的适应程度,主要考察专业素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面试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届时将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按人事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由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在职考生面试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在体检或考察时向招聘单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因考察、体检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考试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分者为递补人选。


五、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由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由人社部门通知招聘单位报送人员相关材料,经审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被聘用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


(一)报考铁岭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考生,可咨询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024-74847960。


(二)报考铁岭市直教师岗位的考生,可咨询铁岭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024-74997518。


(三)报考铁岭市直卫生岗位的考生,可咨询铁岭市卫生局政治处,联系*:024-72813733。


(四)报考铁岭市各县(市)区岗位的考生可咨询各地人社局。铁岭县联系*:024-78833476,昌图县联系*:024-75825454,西丰县联系*:024-77814621,调兵山市联系*:024-76882399银州区联系*:024-74829639,清河区联系*024-72215125


(五)咨询*开通时间为:报名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可随时咨询各招聘单位联系人。


附:1 2017年铁岭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 2017年铁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3 2017年昌图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4 2017年调兵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5 2017年铁岭市银州区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6 2017年清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7 2017年铁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信息登记表


8 2017年铁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准考证


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7日

2017年贵州册亨县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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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亨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及《关于抓好<*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贯彻落实切实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黔人社厅通〔2017〕221号)文件精神,结合册亨县事业发展需要,经县委、县*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册亨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此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相关事宜。


二、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考试(笔试、技能测试或说课)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技能测试或说课、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职位


具体招聘职位详见附件一《册亨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统一简称为《招聘职位表》。


四、招聘工作原则


1、坚持控编补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往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2017年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具体条件详见《招聘职位表》)。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7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截止到2017年7月30日在册亨县服务期满2年以上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支医、支农、扶贫)及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在岗或取得基层就业(服务)证书)的高校毕业生。


3、册亨县原任或现任满1届(连续3年)及以上的村(居、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者楼、纳福街道办事处所辖村<居>、社区除外)。


4、册亨县户籍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和现驻册亨部队服役的军人随军家属。


5、册亨县村卫生室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册亨县原任或现任满1届(连续3年)及以上的村(居、农村社区)委会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学历放宽到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及以上,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3、册亨县现在村(居、农村社区)卫生室人员学历放宽到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及以上,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5、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职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截止2017年7月30日服务期未满的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3、截止2017年7月30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已签订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聘用合同的人员。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和委培生。


5、现役军人和退役人员在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员(2016年1月1日以前的按当时计划生育政策执行)。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报名、准考证发放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统一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同时提交本人签字在册亨服务满五年以上的《承诺书》;报考单位代码1719职位代码050、053、054、055、056的报考者必须用布依语言进行交流报名。报名结束后,将各职位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加分情况在笔试前面向社会公示。


2.报名时间:2017年8月7日至8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册亨县人才服务局。


4.报名费(考务费):100.00元/人。


(二)准考证发放


发放时间:2017年8月24日至8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


发放地点:册亨县人才服务局。


《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因不能提供证件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所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及相关材料:


1、毕业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同底免冠蓝底彩色照片5张。


2、定向招聘在册亨县服务期满2年以上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支医、支农、扶贫)及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在岗或取得基层就业(服务)证书)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由县教育局、团县委、县引导办出具的服务证明;


3、定向招聘在册亨县原任或现任满1届(连续3年)及以上的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须分别提交乡(镇、街道)党委任职文件和县民政局颁发《当选证书》,以及乡(镇、街道)党委出具任职满1届及以上书面证明(证明须注明任职起止时间、地点,经办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以上任职文件和《当选证书》复印件分别由乡(镇、街道)党委、民政局签署“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4、册亨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须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县民政局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出具其属于册亨户籍的退役士兵的身份证明;


5、定向招聘的现驻册亨部队服役军人随军家属报考须持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手续的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驻册亨部队的同意报考证明。


6、册亨县村卫生室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人员,由县卫计局出具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7、凡符合册亨县户籍报名、加分等报考人员须提供户口簿。


8、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报考者根据所报职位,自行下载并填写附件二:《册亨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暨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考生自行在电脑上填写好信息并打印后到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该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考生从报名到聘用期间须保持*畅通(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写的为准),若由于考生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考试,乡镇事业单位职位不设置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县直事业单位职位要求招聘计划与报名人员达1:2比例开考,凡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职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职位招聘计划进行调整或取消。


(四)加分政策及确认


对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条件以上的,以最高加分条件予以加分,不累计加分),考生必须在《报名表》中填写申请加分的种类,并在报名时进行加分审查,不填写加分申请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册亨县户籍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3、册亨县户籍的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加5分;


4、册亨县户籍的退役士兵报考非定向岗位的加10分。


考生填写《报名表》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对其中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


七、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笔试和说课或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单位代码1705职位代码005、006、007采取笔试和说课;单位代码1715职位代码033、034、035、039采取笔试和技能测试;其它职位只进行笔试,笔试均为闭卷考试。


(二)考试内容及分值


单位代码1715职位代码033、034、035、039考《医学基础知识》;单位代码1705职位代码005、006、007考《教育综合知识》;其他职位考《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50分)。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县招聘领导小组或考试院(中心)统一组织命题、制卷、评卷,笔试成绩公示期为三天。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8月26日上午:8:30---11:00


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说课、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单位代码1705职位代码005、006、007;单位代码1715职位代码033、034、035、039职位的考生笔试后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确定说课或技能测试人员,若出现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说课或技能测试;说课或技能测试需要1:2的比例,达不到1:2的,考生说课或技能测试需达本说课或技能测试考场实考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总分(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加分)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未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1、报考单位代码1705职位代码005、006、007的报考者和单位代码1715职位代码033、034、035、039职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占60%,说课或技能测试占40%,综合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从高分到底分确定招聘人数。


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1.5+加分)×60%+面试分×40%


2、其它职位笔试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按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人数。


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考生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加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在册亨县人民*网站(网址:http://www.gzch.gov.cn/)公示。


八、体检


根据拟聘用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进入体检环节后不再进行递补。体检在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中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内提出复查申请,超过时限申请复查的不予受理。复查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上一级医院进行,复查所需的一切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在册亨县人民*网站(网址:http://www.gzch.gov.cn/)公示。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由用人单位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对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不再进行递补。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员(进入考察的人员填报册亨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生育审查表)。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五)截止2017年7月30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已签订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聘用合同的人员;服务期未满的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六)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和委培生。


(七)现役军人和退役人员在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人员。


(八)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九)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十)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十一)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供考核依据(档案)或报名时提供不实信息或虚假证明材料的。


(十二)因违法违纪被公安机关处罚或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未解除的。


(十三)隐瞒不能报考信息的。


(十四)应届毕业生在考察时未取得毕业证或相关证书的。


(十五)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不能聘用其他情形的。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聘用审批及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聘用。被聘用人员在册亨县的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不满服务年限的,视为违约,违约者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违约金等相关事宜在聘用合同内另行约定。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考生与招聘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的,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法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招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注意事项


(一)此次我县招聘工作信息均在“册亨县人民*”网站(http://www.gzch.gov.cn/)公示,请考生密切关注,相互转告,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另行*通知,因考生未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本次招聘工作解释权归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咨询*:0859-4210426(册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0859-4216886(册亨县监察局)


0859-4211123 (册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1.册亨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2.册亨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暨加分申请表


3.册亨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生育审查表


册亨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

2017年中国放宽事业单位考试招聘条件


2017事业单位法语招聘 2017浙江杭州余杭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
从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了促进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一线流动,为艰苦边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冀人社规〔2016〕1号),放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为解决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招人难”问题,采取“四放一选”的招聘措施:
放宽学历、专业限制,一般为大学专科以上,对技能工艺技术人才学历可放宽至中专、高中,乡镇事业单位通用岗位可不限专业;
放宽年龄、工作年限限制,事业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行确定应往届毕业生、工作年限等要求,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招聘中级、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放宽;
放宽开考比例限制,报考人数较少的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限开考比例;放宽分数线限制,可单独划定或降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加大选聘人才力度,县级可建立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定期进行更新,对于纳入目录的人才,或通过公开招聘无人报名的岗位,可通过选聘方式进行招聘。
为解决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留人难”问题,采取三项措施保持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稳定:为解决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留人难”问题,河北省采取三项措施保持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稳定:
增加招聘本地人才比例。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可拿出一定比例的计划招聘本县户籍(生源)人员,少数民族自治县可适当增加招聘少数民族人员计划。加大从本地“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专项招聘工作人员的比例。做好师范院校免费师范毕业生、免费医学毕业生招聘工作。可探索从优秀村干部等生产一线人员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适当设定服务年限。发布公开招聘公告时,对于招聘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设定最低服务年限,一般为3—5年(含试用期)。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及违约责任,期间不得参加各类公开招聘(招录)考试。组织人事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调动交流手续,其它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抽调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给予优惠待遇。各地要切实关心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落实六项优惠政策:抓好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工作补贴等各项政策落实;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高定1—2级;提高乡镇事业单位中级、高级职称岗位设置比例,在规定的比例上限内上浮2—3百分点;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在职称评聘时向长期坚守在乡镇工作的人员给予倾斜;乡镇事业单位按岗位结构比例设置不出专业技术7级岗位的,可以设置1个专业技术7级岗位,用于引进人才或聘任副高职称人员;加强新招聘人员的培训,加大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外出学习培训的力度,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基层能力。
此外,为了保证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招聘政策不被滥用,确保招聘工作科学公平,《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控制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招聘政策的适用范围,拟定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招聘地域范围等,要认真听取县乡事业单位的意见,坚持实事求是、科学规范、从严把握,科学制定招聘条件。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防止“因人设岗”、“” 萝卜招聘、人情招聘、暗箱操作等问题,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要严厉问责,坚决查处。

2017浙江杭州余杭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


2017事业单位法语招聘 2017浙江杭州余杭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

一、在杭州市区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杭州市区生源2017年应届毕业生户籍如何认定?


答: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户籍仍在院校的(院校地址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可视为杭州市区常住户籍,在符合其他招聘条件情况下,可以报考相关岗位。招聘户籍要求是“杭州市”、“浙江省”的,依此类推。


二、本次余杭区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对面向大学生“村官”,以及区人武部“征兵训练”招聘岗位有何要求?


答:(一)面向大学生“村官”岗位。符合招聘岗位户籍、年龄、学历等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余杭区行政区域内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目前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2)余杭区行政区域内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是指在聘任合同期内的大学生“村官”。已满2个聘期的留村任职人员不属于“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


大学生“村官”在村(社区)工作期间受过处分或对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以及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低于“称职”等次的,不能报考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


*杭州市余杭区委组织部咨询*:89182539。


(二)余杭区人武部“征兵训练”岗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户籍、年龄、学历、*党员的前提条件下,面向以下二类人员招聘:一是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二是有部队服役经历,且经余杭区接收安置的退役士兵。


体(技)能测评工作由区人武部组织实施。具体标准见下表。


余杭区人民武装部“征兵训练”岗位军事体(技)能测评项目合格标准




备注:1、以上标准参照《中国人民*军事训练大纲》和《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录用专职人武干部军事技能测评项目成绩标准(暂行)》等制定; 2、军事体(技)能测评成绩均达到标准即为合格,按规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入围体(技)能测评人员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技)能测评或体技能测评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杭州市余杭区人武部咨询*:86237285。


三、余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中心“检察事务”岗位要求“法律类”专业包括哪些?


答:法律类包括: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知识产权法学、法学、法律、法律硕士。


四、对报考人员的学历有何规定?


答:报考人员的学历须为国家承认,由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或成人教育机构负责发放。取得省级以上党校核发的函授学历人员,也可报名;持设区的市级党校核发的党校学历人员,须在报名前经当地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审查认定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后,方可报名。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如应聘单位对应聘人员学历存在疑问,可要求应聘人员提供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验证报告 (即:《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毕业证书颁发院校的学历学位等证明。如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具有较高学历人员报考学历要求较低的职位时,如何认定?


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以报考学历要求较低岗位,但须符合该岗位所需学历对应的专业要求。如考生甲具有法律专业的本科学历和哲学的硕研学历、学位,那么他可以报考要求法律专业和本科学历的岗位,也可以报考要求哲学专业和本科学历的岗位,但不能报考要求法律专业和硕士研究生的岗位。


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学历要求较低的职位时,应在2017年9月30日前向招聘机关同时提供较低、较高两个学历层次学历。应届毕业生不能正常毕业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考取全日制高校研究生的,且已办理入学报到手续,视为在校生,不得报考;如仅考取尚未办理入学手续的,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方可继续报考。一旦后期被聘用,需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放弃研究生学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如发现隐瞒个人身份报考的,招聘单位可在任何环节单方面中止其报考资格。


六、未在“注册及报名”环节报名的人员,能否在“查询并再次报名”环节再次报名?


答:不能。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七、已通过相关资格考试,但资格证书尚未领取的,是否可以报考?


答:2017年5月27日前已通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考试,但目前尚未领取资格证书的,可以凭此次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报名并参加资格复审。


八、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如何报名?


答: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址:www.cscse.edu.cn)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同时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在浙考生的学历、学位认证可以委托省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0571-88394819)代为办理。国外、境外留学人员即使在2017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的,也不能作为应届生。


九、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如何认定和处理?


答:参照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十、报名人员如何填写“报名表”?


答:填写报名表时,注意以下事项:


“报考单位”、“报考岗位” 以《招聘计划一览表》上规范名称进行选择。


“姓名” 注册时填写的姓名应与户籍登记及身份证所用的一致。


“民族” 按相应民族进行选择 (如汉族、少数民族等)。


“政治面貌” 相应身份进行选择(*党员、共青团员、*党派、群众等)


“现户口所在地” 填写至市、区(县)、镇(街道),如“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街道”。


“落户时间” 填写户口簿本人页面上公安机关的“登记日期”,用8位数字表示,如“20170501”。


“学历” 按目前学历进行选择。


“毕业院校、毕业时间” 如“XXX大学XXX学院”、“20170630”(填写学历毕业院校和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若岗位要求本科学历,而考生是硕研毕业的,填写方式为:硕研:XXX(本科:AAA),即前面“XXX”写研究生专业,括号内“AAA”注明本科专业。同样,如果岗位要求专科学历,而考生有专科、本科两个学历的,则两个专业都要填写,如:本科:BBB(专科:CCC)。


如考生拥有“双学历”,并以辅修专业报考(须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到),填写方式为:本科主修:XXX(本科辅修:AAA),即前面“XXX”写主修专业,括号内“AAA”为辅修专业。


“持有报考所需资格、执(职)业证书名称” 填写附件1《招聘计划一览表》中各招聘单位要求的各类资格证书。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资格证书已通过考试合格但尚未拿到证书的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明。


“职称等级” 按目前职称进行选择。


“生源地” 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填写至市、区(县),如“杭州市余杭区”。


“目前身份” 按目前身份进行选择。现为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编外人员”的,请选择“其他人员”,并在“现工作学习单位”栏注明“编外人员”。


“现工作学习单位” 以目前就职的单位如实填写,现为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的,需注明单位和个人身份性质。如“XX区XX服务中心(财政适当补助,在编人员),“XX区XX局(行政机关,编外人员),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则填写院校全称及地址并注明“应届毕业生”;待业的,则填写现户口所在地并注明“待业”。


“固定*、移动号码、电子邮件” 填写常用联系方式,便于各招聘单位联系。


“通讯地址” 填写详细地址。如XX市XX区XX镇(街道)XX村(社区)XX号。


“个人简历” 包括 教育经历 工作经历 从高中(或中专)写起,时间填写到月,简历前后要衔接,不得中断 (因病休学、休养、待业等都要如实填写),在大学期间要写明具体院校及所学专业和学历,要写全称。在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期间,要注明单位和人员身份。


例如:


XXXX.XX - XXXX.XX在XX市XX中学学习


XXXX.XX - XXXX.XX在XXX大学XXX学院XXX专业学习(请注明硕研、本科、专科学历)


XXXX.XX - XXXX.XX 待业


XXXX.XX – 至今在XX区XX局工作(行政机关,编外人员)


〔其中XXXX.XX - XXXX.XX在XXX学院XXX专业函授X科学习〕


十一、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和招聘政策问答以外的问题,如何咨询?


答: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各招聘单位咨询*公布在附件1《招聘计划一览表》的“咨询*”栏中。


2017上海事业单位招聘考哪些科目?

2017上海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科目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科目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一)《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查应试人员从事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部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50分。
(二)《综合应用能力》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综合运用相关知识和技能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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