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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020湖北黄冈罗田县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告【...

更新:2023年06月05日 14:19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罗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020湖北黄冈罗田县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告【...,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罗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020湖北黄冈罗田县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告【...

2021年湖北黄冈罗田县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告...

【 #教师招聘# 导语】2021年湖北黄冈罗田县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至10日,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1〕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拟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共66名。其中,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30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自主招聘教师(非新机制)16名,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20名。具体招聘单位、人数、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罗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招聘新机制教师岗位表》(附件1)、《2021年罗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自主招聘教师岗位表》(非新机制)(附件2)、《2021年罗田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3)。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具有相应的学历,其中新机制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自主招聘小学教师(非新机制)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自主招聘初中教师(非新机制)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历、学位);报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历、学位);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凭所在高校出具能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证明可以报考,但在2021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毕业(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考生上岗前应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教师岗位,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不能报考高学段教师岗位。

6、报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含新机制和非新机制)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0年6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报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在读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罗田县在职在编教师;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及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本人报名、全省统一笔试、县教育局组织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9:00至4月10日21: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缴费、笔试准考证打印均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 http://www.hbea.edu.cn/ )进行,报名费按照我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标准执行,笔试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合计100元/人,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符合享受减免报名费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减免手续。考生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环节不进行资格审核。信息填报完成后,考生可于4月6日9:00至4月10日21:00在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考生缴费成功后,信息将不能修改。

3.报名要求、笔试准考证打印及技术支持等请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发布的《湖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二)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1年5月9日,具体安排是:8∶30--10∶00教育教学专业知识;10∶30--12∶00综合知识。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及要求请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发布的公告。

4.笔试结束后,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阅卷评分,考生可于5月底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 http://www.hbea.edu.cn )查询个人的笔试成绩。

5.笔试成绩计算方法。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三支一扶”人员(含资教生、特岗生)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报名本次招聘考试且参加了统一笔试,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加5分。符合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应于4月6日9时至4月11日17时到报考岗位所在地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该类考生笔试计算公式为:考生笔试成绩=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5。

(三)面试

面试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组织,主要测试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水平。面试考官异地选派。

1.面试人员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每一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如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一并纳入面试。其中,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含新机制和非新机制)资格复审时面试入围比例达不到1:3的,经县教育局申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放宽至1:2。若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县教育局申请,报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不设开考比例,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资格复审时面试入围比例未达到1:3的,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

2.面试方式:面试工作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指导监管下,由县教育局组织,主要以说课的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去掉一个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考官有效评分平均分的方法计算。

4.面试资格审查。入围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和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现场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县教育局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重点审核拟入围面试人员提供的证件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交面试费50元/人,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入围面试人员有弃权者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备查,考生在外地提供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先将声明传真或扫描电子档发送至县教育局,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证实并记录在案,招聘单位确认并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备案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需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备案。

5.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发布面试公告。县教育局及时制定面试工作方案,面试工作方案包含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考官的抽选、题本*、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组织领导、纪律监督及责任分工等内容。面试初步人选确定后,提前7天发布面试公告和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6.面试工作。按照面试方案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去掉一个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考官有效评分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分数应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因此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因考生面试缺考、违纪或经批准保留岗位导致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核减或取消相应招聘岗位计划。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四)重要提示

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精神,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含资教生、特岗生),笔试成绩加5分,其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40%+面试成绩×60%。

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面试成绩相同,笔试《专业知识》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专业知识》成绩、《综合知识》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加试专业知识。

五、体检、考核

按考生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承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

(二)考核

1、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

2、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核,考核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核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核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

六、选岗

教师具体岗位采取从该岗位体检、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岗,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岗,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选岗。

七、公示及备案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必须在罗田县人民*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程序要求办理备案手续。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结果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备案。由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严格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2016〕23号)执行。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事关社会的公平正义,关乎党和*的形象,人民群众高度关注。要充分认识严肃招聘纪律、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极端重要性,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正。

(二)通力合作,各司其职。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要加强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县教育局和招聘单位要根据招聘工作方案,做好考生考务信息服务、报名资格审查、组织好面试、考核、体检等工作、确保考试安全和考生信息安全。

(三)严肃纪律、责任到人。建立问责机制。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关注舆情,及时处置。要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妥善处理舆情,及时关注和回应群众*诉求和媒体舆情。

(五)落实防疫防控,合理控制规模。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公开招聘工作,遵循《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防疫要求,以“尽量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病毒感染风险”为准则,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十、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2、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公告。

业务咨询*:0713—5052627;

监督举报*:0713—5065561。

1.《2021年罗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招聘新机制教师岗位表》

2.《2021年罗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自主招聘教师岗位表(非新机制)》

3.《2021年罗田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聘教师岗位表》

*罗田县委组织部

罗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罗田县教育局

2021年3月31日

2020湖北黄冈罗田县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告【...


罗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020湖北黄冈罗田县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完善省级统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充机制有关精神,经县*同意,我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3名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函〔2020〕3号)文件精神,现将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183名。其中,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45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自主招聘教师(非新机制)118名,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聘教师20名。具体单位、人数、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罗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招聘新机制教师岗位表》(附件1)、《2020年罗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自主招聘教师岗位表(非新机制)》(附件2)、《2020年罗田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3)。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具有相应的学历、学位。报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历、学位);报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自主招聘小学教师(非新机制)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自主招聘初中教师(非新机制)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历、学位);报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历、学位);

5、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报考低学段教师岗位。其中,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2021年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另外,将因疫情影响,社会在职人员已取得教师资格合格证明,目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纳入招聘范围。

6、报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含新机制和非新机制)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报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在读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罗田县在职在编教师;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及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统一网上报名、笔试全省统一组织、县教育局组织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2020年6月29日至7月3日)

1.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缴费、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均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进行,报名费按照我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标准执行,笔试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合计100元/人,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减免手续。

2.报名时间: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6月29日9:00至7月3日8:00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进入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3.2020年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实行“岗位计划编制到校,考生志愿填报到县”的方式进行,即:岗位计划和人员编制核定到学校,考生报名志愿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填报到县,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均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两寸、20KB以下)。

4.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情况在考生报名系统定期更新。

5.网上报名成功后,需笔试岗位报考人员应于笔试考前一周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备赴考。

(二)统一笔试(暂定2020年8月8日)

本次招聘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笔试。

1.笔试内容分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分别由省教育考试院和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命题。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分学段、分学科命题,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

综合知识科目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英语、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心理素质。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

2.笔试时间:暂定2020年8月8日上午8∶30--11∶5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9月初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主要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面试考官异地选派。

1.面试人员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每一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如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一并纳入面试。其中,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含新机制和非新机制)资格复审时面试入围比例达不到1:3的,经县教育局申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放宽至1:2。若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县教育局申请,报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不设开考比例,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面试费50元/人。

2.面试方式:面试工作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指导监管下,由县教育局组织,主要以说课的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去掉一个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考官有效评分平均分的方法计算。

4.面试资格审查。入围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不提供,因疫情影响,已取得教师资格合格证明,目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需提供体检合格、思想鉴定合格、普通话证、学历证等证明材料)和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现场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县教育局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重点审核拟入围面试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入围面试人员有弃权者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备查,考生在外地提供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先将声明传真或扫描电子档发送至县教育局,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证实并记录在案,招聘单位确认并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备案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需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备案。

5.面试报岗:凡报考罗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小学语文、新机制小学数学、非新机制小学语文、非新机制小学数学、非新机制小学体育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前须先进行面试报岗。

6.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发布面试公告。县教育局及时制定面试工作方案,面试工作方案包含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考官的抽选、题本*、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组织领导、纪律监督及责任分工等内容。面试初步人选确定后,提前7天发布面试公告和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7.面试工作。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去掉一个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考官有效评分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分数应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因此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因考生面试缺考、违纪或经批准保留岗位导致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取消相应招聘岗位计划。

8.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四)重要提示

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精神,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含资教生、特岗生),笔试成绩加5分,其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40%+面试成绩×60%。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面试成绩相同,笔试《专业知识》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专业知识》成绩、《综合知识》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加试专业知识。

五、考核、体检

1.考核

进入考核人员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考核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考核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核,考核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核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核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出现并列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2.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六、选岗

教师具体岗位采取从该岗位拟聘用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岗,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岗,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的专业知识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选岗。

七、公示及备案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必须在罗田*门户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程序要求办理备案手续。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结果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备案。由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严格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2016〕23号)执行。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先上岗的,不宜独立承担一门课的讲授任务。对不服从分配或聘用后不按时上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能在2021年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事关社会的公平正义,关乎党和*的形象,人民群众高度关注。要充分认识严肃招聘纪律、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极端重要性,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正。

(二)通力合作,各司其职。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要加强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县教育局和招聘单位要根据招聘工作方案,做好考生考务信息服务、报名资格审查、组织好面试、考核、体检等工作、确保考试安全和考生信息安全。

(三)严肃纪律、责任到人。建立问责机制。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关注舆情,及时处置。要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妥善处理舆情,及时关注和回应群众*诉求和媒体舆情。

(五)落实防疫防控,合理控制规模。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公开招聘工作,遵循《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防疫要求,以“尽量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病毒感染风险”为准则,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制订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防疫工作方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准备与实施工作。

十、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2、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业务咨询*:0713—5052627;

监督举报*:0713—5065561。

2020年罗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招聘新机制教师岗位表.xlsx

2020年罗田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自主招聘教师岗位表(非新机制).xlsx

2020年罗田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罗田县委组织部

罗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罗田县教育局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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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时间及要求

2022年湖北黄冈市罗田县事业单位报名时间为,所有考生都可在该时间段内登录罗田县人民*网进行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在该时间段,如果是没有通过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考生需要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考生还需要对于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果考生不符合岗位报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的,后果将由本人承担。

2准考证打印时间

报名成功之后,在就可以打印准考证了。笔试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面的信息为准。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根据报考岗位的不同,按照社会科学专技类、自然科学专技类、综合管理类、中小学教师类、医疗卫生类这五个类别分类设考。考试科目虽然相同,但考试的内容和题型有所不同,考生需要根据自己报考的科目来准备相应的考试。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缺考任意一门笔试科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在笔试结束后一个月内通过罗田县人民*网发布笔试成绩,届时可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

3面试形式介绍

面试主要是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主要是测试考生综合分析的能力、语言表达的能力、临场反应的能力、逻辑思维的能力。一般岗位是采取结构化面试,部分岗位会采取说课试讲、现场表演、技能测试、实际操作、试工等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来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60%。笔试成绩=(综合成绩+职测成绩)÷3。考试的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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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支一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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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下,条件不一定好,各省的期满优惠条件还不同。先附上总体的条件,然后再附上湖北的优惠条件。也可以问问前几批的同学,这样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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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新华网 ( 2009-05-26 09:56:21 ) 来源: 手册2009年第3期

据新华社4月30日报道,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等八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在招募、待遇等政策方面作出了较大调整:
一是在招募培训方面,严把关口,加强培训。要求各地在扎实统计岗位需求的基础上适当扩大规模,同时要确实将基本素质好、成绩优良、具有奉献精神,且所学专业为农村急需的高校毕业生招募进来。招募工作完成后,要认真开展岗前培训,让大学生们在派下去之前就能更多地掌握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农村等方面的方针政策。考虑到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比较严峻,今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截止时间比往年提前了近3个月,即6月30日。
二是要求各地按《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工作、生活方面的服务,提供更多的在岗培训和业务学习机会,形成管理培养的长效机制。
三是在待遇保障方面,提高标准,加强保障。《通知》专门强调,从今年起,“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工作补贴、生活补贴标准参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初任人员标准执行,并且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服务期满,四条就业渠道可供选择:
第一,报考公务员。各省(区、市)市(地)级以上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要坚持凡进必考,并明确录用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比例。乡镇党政机关招考方面,按相关规定执行。各地要认真解决报考过程中报考资格、录用比例等操作问题,保证政策落实。
第二,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通知》在这方面作出新规定:一是鼓励“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留在当地就业,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或有相对应的自然减员需补充人员时,要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二是各省(区、市)县以上相关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三支一扶”大学生。同时,今后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事业单位服务满1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
第三,自主择业。要在坚持市场就业机制的基础上,加大公共服务力度,对自主择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各级*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为其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他们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等;对服务期满后失业时间较长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要进行重点帮扶。
第四,自主创业。《通知》要求各地将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纳入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支持范围,为有自主创业愿望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等“一条龙”服务。按照有关政策,对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通过各种形式灵活就业的,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调整政策衔接,“三支一扶”大学生享受免试加分等优惠政策:
1.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的本科。
2.对服务期满报考研究生的,可享受加分等优惠政策。
3.对已落实就业岗位的大学生,各级“三支一扶”办公室按规定落实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工龄计算、服务年限视同社会保险缴纳年限等政策。其户籍、档案转移接续手续按《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2009年,我国要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继续招募约2万名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据介绍,自2006年实施以来,我国已招募8804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

***********************************湖北的***************************************
关于印发《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的通知

鄂人社发〔2010〕36号

各市、州、县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局)、扶贫开发办、团委,省直各有关部门,在鄂各普通高等院校:
现将《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地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财政、农业、卫生、人口计生、扶贫、团委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加强协调,狠抓政策落实,努力把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为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做出新贡献。

*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农业厅 湖北省卫生厅

湖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湖北省人民*扶贫开发办公室

共 青 团 湖 北 省 委

二○一○年六月四日

主题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三支一扶”政策 通知
抄送: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省委办公厅、省*办公厅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0年6月4日印发
共印1000份

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计划),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根据《省委办公厅、省*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06〕32号)、省委组织部等八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实施意见》(鄂人〔2006〕16号)精神,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39号)的要求,现就我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后的有关政策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服务期间的有关政策
实施“三支一扶”计划,选招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等阶段性的志愿服务工作,对于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缓解农村基层人才短缺矛盾,促进青年人才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提供生活补助等必要的生活待遇,并为其服务期满就业、升学以及创业给予相应的政策优惠,是实现“三支一扶”计划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各地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严格落实“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贴标准。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按政策核定生活补贴标准和有关社会保险缴费标准,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保障和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相关县级主管部门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提供必要的生活、工作条件。
1、关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贴标准问题
参与我省“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间生活补贴参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的标准执行。在参照确定生活补贴标准时,对到37个国定、省定扶贫开发重点县与国务院明确的比照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市),以及到其他乡镇基层工作的,可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高定薪级工资一至两级(37个享受高定薪级工资的县、市、区名单附后);对到实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地区工作的,相应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到实施绩效工资事业单位工作的,执行当地规定的绩效工资标准;到尚未实施绩效工资单位工作的,各种津贴补贴按当地现行规定执行。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单位报到的次月开始按规定发放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标准未按程序核定前,应由服务单位先行垫支必要的生活费用,实行多退少补。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按程序下拨前,生活补贴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先行支付。具体由县级“三支一扶”办会同财政局统一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办理银行卡,按月发放。
生活补贴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共同负担。除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外,省财政按人均每年1万元的标准补助(其中5000元用于年度考核合格奖金),不足部分由县(市、区)财政负担。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支教人员生活补助所需经费从中央财政下达的专项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县(市、区)负担。
2、关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交通补贴、大额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问题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每人每年发放交通补贴400元,按照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办理大额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经费,由所在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支付。
3、关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奖励问题
我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以上者,每人每年给予5000元的奖励。其中,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支教人员的年度考核奖励经费从中央财政专项经费中列支;其他“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年度考核奖励金由省财政列支。对借有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奖励款优先用于还贷。
4、关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问题
从2010年开始,我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从生活补贴发放之月起,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等部门,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办理养老、医疗、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按当地城镇职工参保办法规定执行,所需费用除个人应缴部分外,其余部分由县(市、区)财政承担。
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负责发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的部门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负责发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的部门在个人补贴中代扣代缴,具体手续由县(市、区)负责发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的部门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其中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待遇,由负责发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的部门发放。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被招录为公务员的,医疗保险关系按规定接续;中止办理其他各种保险,其社会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由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封存,待国家实行公务员相关社会保险制度后再进行转移和接续。“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被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中途解除聘用合同的、服务期满的,按相关规定接转其各种社会保险关系。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非因工负伤或患病的,其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办理;非因工意外死亡或病故后的抚恤费用按照当地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办理,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连本带息退还其法定或指定继承人。因工负伤或者死亡的,按照当地工伤保险政策规定享受待遇。暂未实行社会保险的地区,参照当地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现行的医疗和抚恤政策处理。
在血吸虫疫区服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应在到岗时和服务期满时分别到当地血防机构进行体检,在服务期间感染血吸虫病的,应按照工伤保险政策规定享受工伤待遇。
5、关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岗位的调整问题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由于特殊困难或工作需要,可以进行服务岗位的调整。在县(市、区)范围内调整,由县级主管部门批准,报县级“三支一扶”办备案;在市(州)范围内跨县(市、区)调整的,按程序申报,由市州“三支一扶”办批准,报省“三支一扶”办备案;省内跨市州、省直管市调整的,按程序申报,由省“三支一扶”办批准。具体操作程序是,每年4月底前,由“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本人书面申请,原服务单位和拟接收单位签署意见后,按上述权限审批并备案。各地每年6月底前将岗位调整情况报省“三支一扶”办备案,以便及时调整有关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的拨付。调出地和接收地的县级“三支一扶”办要及时做好有关档案交接和保险关系的接续。
服务岗位的调整,不得在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等不同服务类别间进行,也不得在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与非国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支教岗位间、“西部计划”恩施项目与非恩施项目岗位间进行。
6、关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户口档案管理问题
各级*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免费为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做好人事代理及相关服务工作。服务期间,其户口可以交由本人档案人事代理机构管理,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应按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人事档案原则上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党团组织关系转至用人单位。对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当地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档案管理机构及时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办理转正定级、职业资格评定等人事代理工作。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档案,由教育部门所属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凭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开具的选招派遣通知书,将户档关系用机要方式转至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所在地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严禁毕业生本人自带档案。
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和县级主管部门要将“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的工作情况专门建档并及时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内容包括:省“三支一扶”办发出的派遣通知、报到证、生活补贴标准核定表格以及正常晋级的表格、年度考核登记表、服务期满考核登记表、服务期间的奖惩记载。
二、关于服务期满后的有关政策
各地要认真贯彻《省*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9〕10号)精神,全力做好“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将其纳入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并考虑安排。
1、健全就业服务工作机制
各地“三支一扶”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服务期满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各级*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要设立“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并加强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沟通与服务衔接,为服务期满大学生提供全方位的公共服务。
2、加大事业单位吸纳“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力度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挖掘本系统就业岗位,积极吸纳“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进入本系统工作。各地基层社会公共服务岗位,也应积极吸纳“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原服务单位(以及所在县、市、区范围内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或有相对应的自然减员需补充人员时,要优先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县、乡各类事业单位,有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也应拿出一定岗位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考核直接聘用这部分毕业生。在事业单位服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满一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三年的聘用合同。
3、落实“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相关政策
允许服务期满两年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参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并享受政策优惠。考试录用公务员,将拿出部分职位定向招录“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专门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各地县以上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对“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专门项目服务满2年且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可采取定向招聘或笔试加分的办法予以政策倾斜。定向招聘的比例应不低于40%,综合科目笔试成绩总分增加5分。定向招聘和加分优惠措施不同时实行,具体采取何种优惠措施,由招考部门在招考公告中予以明确。
4、支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各地应将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纳入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支持范围,为有自主创业愿望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创业指导、跟踪辅导等“一条龙”服务。对从事个体经营的,税费减免政策按《省人民*关于进一步做好扶持创业和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9〕20号)执行;对公益性岗位安排困难家庭“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可按规定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对其他用人单位吸纳困难家庭“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可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对困难家庭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通过各种形式灵活就业的,可按规定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5、扶助“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自主择业
鼓励“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留在当地就业。对自主择业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各级“三支一扶”办公室要认真摸清底数,切实帮助落实就业岗位。各级*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为其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对服务期满而未实现就业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应到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进行失业登记,参加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的,按照《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09〕70号)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创业培训补贴。对服务期满后失业时间较长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要进行重点帮扶。
6、做好相关政策衔接
参与“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后,其服务年限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其服务期限可计算为相应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录取为研究生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3年。凡在恩施州、扶贫开发重点县与省里确定的贫困乡镇服务3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已落实就业岗位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各级“三支一扶”办公室要按规定落实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工龄计算、服务年限视同社会保险缴纳年限等政策。对服务期满并已落实工作单位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其户口、档案原则上随工作需要流动。当地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依据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开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和就业单位证明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暂未就业的,户口应转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应转至户籍所在地*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代理。
本意见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以往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我省参与基层计生服务的人员,视同“三支一扶”支医人员;参与农业系统有关部门(包括林业、畜牧、水产、农机、经管等)基层服务的,视同“三支一扶”支农的人员,按照本意见精神享受有关政策。

附件:

我省37个享受高定薪级工资的县(市、区)名单:

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恩施市、宣恩县、来凤县、
咸丰县、鹤峰县、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郧县、
房县、丹江口市、英山县、罗田县、麻城市、红安县、
蕲春县、长阳县、秭归县、孝昌县、大悟县、阳新县、
神农架林区、通山县、五峰县、保康县、团风县、远安县、
兴山县、当阳市、南漳县、监利县、洪湖市、浠水县、崇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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