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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事业单位招聘暂停招聘 2020徐州市、区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报考指南...

更新:2023年06月04日 15:46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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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事业单位招聘暂停招聘 2020徐州市、区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报考指南...

2011年江苏徐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百度...

2011年江苏徐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徐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事业单位的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8名。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 招聘范围、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
市直部分事业单位(详见职位简介表)。
(二)报考对象:
1.大专学历及以上毕业生;
2.具有一定年限工作经历的社会在职人员;
3.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 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06年以来在公务员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职位(参照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学历、年龄及户籍等条件:
(1)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本市户籍;
(2)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除2010年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限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外,其余人员限本市户籍或本市生源;
(3)研究生学历的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
(4)面向省聘大学生村官的职位,招考对象为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的2007年、2008年本市在职大学生村官,可不受户籍限制。
5.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职位的身体条件;
6.同时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具体见职位简介表)。
7.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至报名日期之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二、报名办法
(一)招考职位查询:
2011年我市各事业单位具体招考人数、职位简介、开考比例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徐州党建网( www.xzdj.cn )
徐州人事人才网( www.xzrsrc.gov.cn )
(二)报名方式:
1.考试报名采用现场集中方式进行,同时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98元。
2.报考者在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交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吋照片4张。
3.报名时间:2011年1月15日—16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4.报名地点:徐州市体育中心(湖北路)。
(三)报考资格审核:
报 考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未就业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籍证明、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可在体检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招聘职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委托他人报名者,需出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和委托人报名所需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不能开考的职位,将通知考生对照条件重新报考其他职位。
2. 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在报名时可申请办理考试笔试费用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享受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 本人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五)获取准考证时间:2月17日—18日,从徐州人事考试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考试科目:《公共基础和职业能力》。
公共科目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范围参照《江苏省2010年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可到江苏人事考试网站查阅。
(二)专业科目笔试
市 中院警务大队法官助理职位加试法律专业科目;市总工会职位加试工会知识专业科目;市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速录员职位在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任计划8倍的比例确定人选加试专业技能测试,形式为听打速录,具体要求参照《江苏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第十三条。
(三)考试时间和内容:
公共科目考试时间:2011年2月19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8:30-10:30 《公共基础和职业能力》
10:40-12:40 专业科目(加试)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笔试成绩于2011年3月5日前在徐州党建网、徐州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三)面试人选确定:
笔 试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该职位公共科目考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加试专业科目的职位,按《公共基础和职业能力》科目笔试成绩占 4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60%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其中市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警 务辅助人员职位按拟聘任计划8倍的比例确定人选先参加体能测评,再从体能测评合格者中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不予调剂。
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形成竞争的职位,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形不成竞争的职位,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告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 试结束后,市中院警务大队法官助理职位和市总工会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2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市检察院司法警察 大队速录员职位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其余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 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面向省聘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考生如符合下列条件,总成绩相应加分:受到省级组织人事部门表彰的,加5分;受到省辖市党委、*或组织人事部门表彰的,加3分;聘期考核优秀的,加2分。各类加分不累计,以分值为准。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职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市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警务辅助人员职位体检标准参照有关规定进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对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的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考察(政审)工作由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
从 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徐州党建网、徐州人事人才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拟聘用单位、职位、考试成绩以及监督举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审批
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填写《徐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一式三份),附考察(政审)材料、体检表、《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申报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党群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拟聘用人员报市委组织部审批,*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批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该职位考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考聘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发现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聘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要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监督*:0516-83732486
八、本简章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考政策咨询:
市委组织部*:0516-83733169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6-83732198
考务技术咨询:
市人事考试办公室*:0516-85798407

2020徐州市、区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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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23日至2001年9月26日期间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执行(计算方法同上)。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9月26日16:0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人社部发〔2014〕96号)文件规定,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参加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可按照全日制大专学历层次报考符合相关条件的岗位。

4.报考人员在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类别划分参照《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

5.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聘人员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9月26日16:00)之前为淮安市户籍。

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县、县管体制区或市辖区(县管体制区除外)的岗位。其中:“县”包括金湖县、盱眙县、涟水县;“县管体制区”包括淮安区、淮阴区、洪泽区;“市辖区”包括清江浦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苏淮安工业园区、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江苏省苏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

8.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的岗位,招聘对象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市、县(区)内聘期已满且考核合格,现仍在相关市、县(区)域村(居)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9.报考条件中涉及的专业技术职称,系指按国家和省规定程序和条件认定的专业技术职称,不含各市专为民营经济组织中专业技术人员放宽条件评审的职称。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2019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

2020年江苏徐州市丰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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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生招聘# 导语】2020年江苏徐州市丰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87人,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7月19日16:00,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以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为龙头,全县所有公立医疗机构纳入集团化管理,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依据《丰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8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良好的医德品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学历、年龄、户籍要求:

学历要求均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专科及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具有报考职位相应的执业资格或技术资格的医学类职位报考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护理岗位除外);具有报考职位相应中级及以上技术资格的医学类职位报考人员或具有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护理岗位除外)。不限户籍;

2020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证书。

4、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5、具备《2020年丰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中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专业参照《江苏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

6、具备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从事医疗卫生岗位工作情形的;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为丰县卫生事业单位在编的或已办理过编外聘用手续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2020年丰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丰县人民*网“人社局”专栏

( http://www.chinafx.gov.cn/Gov/index_zl.asp?id=88 )

丰县人民*网“卫健委”专栏

( http://www.chinafx.gov.cn/Gov/index_zl.asp?id=60 )

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 http://218.3.233.8:8181/Default )

(二)报名时间、方式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

( http://218.3.233.8:8181/Default )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7月19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7月20日16: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0年7月13日9:00-7月21日16:00

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0年7月13日9:00-7月22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7月23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报名方为有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与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办理减免报名笔试费手续)。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用的视为报名无效。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原版电子照片(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大于30k且不超过200k,像素≧300×215)。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报名信息中须提供真实有效的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在资格复审时,如考生提供信息和网上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则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考生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仅限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对报考人员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报考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

3、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2(对于紧缺急需的专业职位,根据报名情况,经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予以放宽)。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在公告发布网址上予以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申请退还报名费用或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0年7月24日14:00—17:00。

4、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报名人员需在报名备注栏注明相应执业资格或技术资格。

5、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须于2020年7月28日9:00时—7月30日16:00时在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 http://218.3.233.8:8181/Default )自行下载打印。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丰县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0516-89215108(上午9:00—12:00,下午:14:30—16:00)。

四、考试科目、方式、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护理(助产)职位为护理基础知识,医学类职位为各岗位考试类别相关基础知识,非医学类职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教材及辅导用书,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注明的时间为准。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请报考人员报名后即刻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形式在丰县人民*网“丰县人事考试板块”的“招考公告”栏及丰县人民*网“人社局”专栏、“卫健委”专栏公布。

(二)资格复审

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报考135岗位的人员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报考其它各岗位人员按不超过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并在丰县人民*网“丰县人事考试板块”的“招考公告”栏及丰县人民*网“人社局”专栏、“卫健委”专栏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

(1)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 http://www.chsi.com.cn );

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暂缓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但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有就业单位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在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个工作日内向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

因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资格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费每人100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及丰县人民*网“人社局”、“卫健委”专栏公布。

(三)面试

资格复审结束后,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报考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的考试时间、地点为准。

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面试实施单位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面试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若同一岗位出现两个以上面试考场的,采用加权值方法核算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加权后的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面试工作结束后,在丰县人民*网“丰县人事考试板块”的“招考公告”栏及丰县人民*网“人社局”专栏、“卫健委”专栏公布报考人员总成绩。

五、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并列,加试确定)。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对报考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由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告知报考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报考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对报考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报考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报考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主动放弃体检、考察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并列,加试确定)。

六、公示及选岗

1、公示

考察结束后,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丰县人民*网“丰县人事考试板块”的“招考公告”栏及丰县人民*网“人社局”专栏、“卫健委”专栏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2、选岗

公示期满,由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选择具体工作岗位。同一招聘岗位,公示无异议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择(总成绩并列的,同上)。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未按时到现场或未按要求选择录用岗位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相关待遇及管理办法

被录用人员为编制外聘用人员,经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后报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用人单位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起始时间从录用时间算起,期限五年,试用期6个月,严格按照劳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签劳动合同。被录用人员不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岗位安排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内,工资福利参照同等条件在编人员执行,社会保险缴纳等按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招聘录用的卫技人员全部纳入丰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和丰县中医医院医共体管理,在完成与单位签订的约定服务内容后,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医共体内合理流动。

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负责在合同签订前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或用工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八、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坚决按照本公告程序办理,把好招聘“进口”关。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录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均在丰县人民*网“丰县人事考试板块”的“招考公告”栏及丰县人民*网“人社局”专栏、“卫健委”专栏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本公告由2020年丰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政策咨询*:0516-80395598

丰县人事考试中心技术咨询*:0516—89215108(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密码遗失等技术保障问题)

招聘工作投诉举报*:0516—80395696(第十派驻纪检组)

1.2020年丰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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