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点小编带来了平原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年荆州洪湖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2023年荆州洪湖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留荆来荆就业创业,满足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为加快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部分事业单位采取统一笔试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8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洪湖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条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洪湖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
四、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注册: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
2.报名: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
注册成功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
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月24日至3月1日,省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参考。
3月2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3.资格审查: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3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4.缴费确认:2023年3月4日9:00至3月6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
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3月4日9:00至3月5日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要求申请减免。
5.打印准考证:2023年3月28日12:00至4月2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详见《荆州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2日(星期日)上午
2.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类别和内容
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
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D1)和中学教师岗位(D2)两个子类。
2.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4)。
3.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缴费人数不低于1:3开考。
报名缴费结束后,对报名缴费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官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
(四)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于4月下旬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资格复审
(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经核准备案允许降低比例的岗位按降低后的比例),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范围。
考生可通过洪湖市人民*网站、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查询资格复审入围情况。
(二)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洪湖市人民*网站、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对于无人递补,造成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1:3(经核准备案允许降低比例的岗位按降低后的比例)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一并在洪湖市人民*网站、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七、面试
(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在洪湖市人民*网站、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布调整情况。
(二)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三)在面试开考前由洪湖市人民*网站、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没有达到既定入围比例以及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控制,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面试公告中公布,达不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八、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
(二)计分方法。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三)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截至2023年7月31日)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
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后,由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
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或报考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符合相关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荆州市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申请表》(附件5),于2023年3月7日至3月10日报送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的表格至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沙市区太岳东路8号1号楼207室),期间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九、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
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2.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十、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审定后,在洪湖市人民*网站、洪湖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归口报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
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十一、聘用
(一)经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2023年度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报到时间在7月之后),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二、纪律要求
各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负主体责任,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做好公开招聘各环节工作,确保公开招聘稳妥有序;市纪委监委派驻相关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公开招聘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咨询*:0716-2216865(洪湖市人社局)。
附件:
1、《洪湖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洪湖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
3、《荆州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5、《荆州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报考加分申请表》
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2日
附件1:洪湖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洪湖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xlsx
附件3 荆州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
附件4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5 荆州市2023年度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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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滨海县事业单位待遇如何?
盐城的事业单位待遇和具体的单位有关系,一般来讲,招聘公告出来以后,上面会写明薪资待遇。
如果有疑问的话,可以拨打咨询*。如果说是没有招聘公告,只是想了解一下。编制内的岗位一般来讲工资不低,福利比较好,
五险一金
交的比较多。
滨海县
,江苏省盐城市下辖县,位于盐城市东北部,东濒
黄海
,面积1949.60
平方千米
。滨海县属暖温带向亚热带过渡的湿季风气候区,冬冷夏热,四季分明,境域属黄淮冲积平原,地势平坦。截至2020年6月,滨海县下辖3个街道、11个镇、2个场、3个园区,县人民*驻坎南街道。根据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滨海县常住人口820084人 。
因濒临黄海而得名。滨海县一名始于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5月,由潮南县更名而来 。1949年11月,阜东县和滨海县合并为新的滨海县。1966年3月,又析为滨海和
响水
两县。
1983年3月,实行市管县体制,滨海县隶属盐城市。2020年1月22日,滨海县被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命名为国家园林县城。2020年7月29日,滨海县入选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命名名单 。
2022河南省新乡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选聘公告【10人】...
【 #事业单位# 导语】2022河南省新乡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选聘公告【10人】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7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为尽快充实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执法队伍,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根据市委编委会议精神,新乡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城市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新乡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拟从新乡市市直全供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和范围
面向市直全供事业单位选聘10名管理岗九级职员。
二、选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对党忠诚、敢于担当、勤奋敬业、清正廉洁、遵规守纪;
(二)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四)年龄原则上4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一线执法工作要求;
(六)干部档案材料齐全、信息准确、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不存在弄虚作假问题和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情况。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一)受到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试用期内的;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四)调入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符合选聘条件的情形。
三、选聘程序及相关事宜
(一)发布信息
本次公开选聘公告、笔试及面试通知、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等相关信息在新乡市城市管理局网站(
http://cgj.xinxiang.gov.cn
)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选聘实行现场报名
1.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7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431号市城市管理局人事科1128房间。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供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毕业证原件、学历认证报告、有效身份证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新乡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2份。
2.岗位及人员调整
选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经本次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降低比例为2:1,降低后仍不满足比例要求的,核减选聘人数。调整或核减相关情况将通过新乡市城市管理局网站(
http://cgj.xinxiang.gov.cn
)公告。
3.资格审查
本次选聘,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选聘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选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应试者应严格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有关规定请登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查看(
http://www.nhc.gov.cn
),不提供相关证明,瞒报、谎报人员责任自负。考生进入考场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含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等相关内容,满分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要及时查看网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笔试的后果自负。
2.面试
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须经面试资格审查,届时考生需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等进行资格审查。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报名时打印的《新乡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报考人员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与确认时间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要及时查看网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面试的后果自负。未进入面试确认范围的应试人员,也须保持报名时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免影响递补。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面试的后果自负。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本次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核减选聘名额。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具体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形不成竞争的,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核减选聘人数直至取消。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体检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体检工作由市城市管理局统一组织,费用由市城市管理局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际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选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由市城市管理局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递补须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六)聘用
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选聘人员确定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选聘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市城市管理局作出解聘意见。
四、组织领导及信息查询
本次选聘工作由市城市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聘公告在新乡市城市管理局网站(
http://cgj.xinxiang.gov.cn
)发布,有关考试选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以上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咨询*:0373-3079005
监督*:0373-3696586(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五、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选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请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选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选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选聘范围,改变选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选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等程序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本公告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新乡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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