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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苏徐州市鼓楼区公开招聘初中骨干教师公告【...
【 #教师招聘# 导语】2022年江苏徐州市鼓楼区公开招聘初中骨干教师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8月4日,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鼓楼区位于徐州市主城区,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为加大教育优秀人才引进力度,不断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打造“基础教育高地”品牌。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骨干教师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岗位信息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hrss.xz.gov.cn/
)和徐州市鼓楼区人民*网(
http://www.xzgl.gov.cn
)发布。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徐州市鼓楼区公开招聘初中骨干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一)应聘人员另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小学副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7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教师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不包含通过定向评价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
5.获奖和荣誉称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县区级及以上*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综合奖励、名优教师称号。如:特级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
(2)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优质课、基本功大赛、教学成果一等奖,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优质课、基本功大赛、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
6.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7.应聘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2.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3.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4.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本次岗位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根据报名人数核减招聘计划。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4日(9:00-17:00)
2.报名地点:徐州市第26中学(中山桥北路西)
3.现场报名时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2022年徐州市鼓楼区公开招聘初中骨干教师报名表》;
(2)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2001年及以前取得的学历在学信网上不能查询的,需提供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学习成绩单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主要的荣誉称号和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徐州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8)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不得使用修图照片);
(9)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请单独按序装订。
现场审核合格者缴纳考试费100元。
资格审核合格的,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参加考试。
4.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低风险地区或无本土聚集性疫情县(市)区人员正常流动;入境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和密切接触者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等管理措施;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落实“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措施。其它防疫要求以报名考试所在地区最新发布的公告为准,应聘人员应提前了解并确保自己符合报名考试所在地防疫政策和要求。
报名当天入场时,应聘人员应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出示“苏康码”“行程卡”,提供本人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检测体温。期间,应聘人员应服从防疫管理,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规范佩戴,做好个人防护。独自进入报名现场,不带陪同人员。
(二)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考,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鼓楼区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由说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说课总分70分。(2)答辩总分30分。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各项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人员名单(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按说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说课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
面试结束后成绩在鼓楼区人民*网(
http://www.xzgl.gov.cn
)发布。
(四)选岗
鼓楼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选择具体工作岗位。同一招聘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总成绩并列的,同上)。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
(五)考察体检
选岗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体检。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鼓楼区教育局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的,同上)。
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前,将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及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鼓楼区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不合格处理决定的,*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六)公示
鼓楼区教育局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报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鼓楼区人民*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鼓楼区教育局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如拟聘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鼓楼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资格。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鼓楼区教育局审核后报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区教育局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无法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招聘至鼓楼区之前已获得的教师资格、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特级教师称号、劳动模范称号等,按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后予以确认保留,纳入鼓楼区同类人才管理,享受同等待遇。
四、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给予监督。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招聘工作只有招聘公告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鼓楼区人民*网上同时发布,招聘工作其余的进度信息均只在鼓楼区人民*网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并保持*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应聘人员应对收到的关于招聘的相关*通知、短信告知进行及时准确应答和回复。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鼓楼区教育局*:0516-87636727
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0516-87636323
鼓楼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监督*:0516-8588523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1.2022年徐州市鼓楼区公开招聘初中骨干教师岗位表
2.2022年徐州市鼓楼区公开招聘初中骨干教师报名表
3.应聘人员健康状况报告表
徐州市鼓楼区教育局
徐州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7日
徐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题型有哪些?有简答题后者论述...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事业单位考试由于一般由各地市或县区自行组织,所以考试科目也不一样。具体看当地招考公告。但一般情况下,事业单位考试笔试科目一般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也有部分职位考《申论》。《公共基础知识》一般为各地事业单位考试选用的笔试科目。分值一般都是满分100分。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23年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长期...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徐州市鼓楼区襄王南路1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岗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岗位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省“工匠”称号或省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称号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月27日9∶00-12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2月27日9∶00-12月29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27日-12月30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7日9∶00-12月30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
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
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考核前由学校组织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者不得参加心理测试和试讲(技能测试)。
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套):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优秀高技能人才称号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3.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4.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党员(*预备党员)证明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6.提供本人的教学与研究方向以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科研成果及奖励情况材料。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
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心理测试
应聘人员资格复通过后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形式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
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三)考试考核方式
A01-A20岗位考核方式为:试讲与面试
A21-A24岗位考核方式为:技能测试与面试
1.A01-A20岗位考核方式为:试讲与面试
考核时间、地点将在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告或通过*、短信、邮件告知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
试讲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
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按照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和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
2.A21-A24岗位考核方式为:技能测试与面试
考核时间、地点将在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告或通过*、短信、邮件告知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技能测试按照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在本专业领域的实际技能操作水平。
技能测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
在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按照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
3.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
A01-A20岗位最终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
A21-A24岗位最终成绩=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试讲(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试讲(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加试面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一次性递补。
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取消录用或聘用资格:
1.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者;
2.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出具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七、招聘工作监督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0516-85782200、19852082200,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
2.报名技术支持*:025-52616712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2月21日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长期公告 �C 岗位表.xlsx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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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徐州市丰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
【 #医生招聘# 导语】2020年江苏徐州市丰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87人,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7月19日16:00,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以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为龙头,全县所有公立医疗机构纳入集团化管理,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依据《丰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8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良好的医德品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学历、年龄、户籍要求:
学历要求均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专科及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具有报考职位相应的执业资格或技术资格的医学类职位报考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护理岗位除外);具有报考职位相应中级及以上技术资格的医学类职位报考人员或具有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护理岗位除外)。不限户籍;
2020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证书。
4、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5、具备《2020年丰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中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专业参照《江苏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
6、具备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从事医疗卫生岗位工作情形的;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为丰县卫生事业单位在编的或已办理过编外聘用手续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2020年丰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丰县人民*网“人社局”专栏
(
http://www.chinafx.gov.cn/Gov/index_zl.asp?id=88
)
丰县人民*网“卫健委”专栏
(
http://www.chinafx.gov.cn/Gov/index_zl.asp?id=60
)
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
http://218.3.233.8:8181/Default
)
(二)报名时间、方式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
(
http://218.3.233.8:8181/Default
)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7月19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7月20日16: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0年7月13日9:00-7月21日16:00
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0年7月13日9:00-7月22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7月23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报名方为有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与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办理减免报名笔试费手续)。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用的视为报名无效。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原版电子照片(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大于30k且不超过200k,像素�R300×215)。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报名信息中须提供真实有效的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在资格复审时,如考生提供信息和网上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则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考生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仅限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对报考人员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报考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
3、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2(对于紧缺急需的专业职位,根据报名情况,经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予以放宽)。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在公告发布网址上予以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申请退还报名费用或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0年7月24日14:00―17:00。
4、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报名人员需在报名备注栏注明相应执业资格或技术资格。
5、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须于2020年7月28日9:00时―7月30日16:00时在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
http://218.3.233.8:8181/Default
)自行下载打印。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丰县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0516-89215108(上午9:00―12:00,下午:14:30―16:00)。
四、考试科目、方式、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护理(助产)职位为护理基础知识,医学类职位为各岗位考试类别相关基础知识,非医学类职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教材及辅导用书,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注明的时间为准。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请报考人员报名后即刻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形式在丰县人民*网“丰县人事考试板块”的“招考公告”栏及丰县人民*网“人社局”专栏、“卫健委”专栏公布。
(二)资格复审
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报考135岗位的人员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报考其它各岗位人员按不超过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并在丰县人民*网“丰县人事考试板块”的“招考公告”栏及丰县人民*网“人社局”专栏、“卫健委”专栏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
(1)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
http://www.chsi.com.cn
);
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暂缓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但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有就业单位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在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个工作日内向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
因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资格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费每人100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及丰县人民*网“人社局”、“卫健委”专栏公布。
(三)面试
资格复审结束后,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报考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的考试时间、地点为准。
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面试实施单位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面试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若同一岗位出现两个以上面试考场的,采用加权值方法核算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加权后的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面试工作结束后,在丰县人民*网“丰县人事考试板块”的“招考公告”栏及丰县人民*网“人社局”专栏、“卫健委”专栏公布报考人员总成绩。
五、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并列,加试确定)。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对报考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由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告知报考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报考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对报考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报考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报考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主动放弃体检、考察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并列,加试确定)。
六、公示及选岗
1、公示
考察结束后,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丰县人民*网“丰县人事考试板块”的“招考公告”栏及丰县人民*网“人社局”专栏、“卫健委”专栏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2、选岗
公示期满,由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选择具体工作岗位。同一招聘岗位,公示无异议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择(总成绩并列的,同上)。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未按时到现场或未按要求选择录用岗位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相关待遇及管理办法
被录用人员为编制外聘用人员,经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后报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用人单位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起始时间从录用时间算起,期限五年,试用期6个月,严格按照劳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签劳动合同。被录用人员不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岗位安排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内,工资福利参照同等条件在编人员执行,社会保险缴纳等按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招聘录用的卫技人员全部纳入丰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和丰县中医医院医共体管理,在完成与单位签订的约定服务内容后,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医共体内合理流动。
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负责在合同签订前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或用工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八、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坚决按照本公告程序办理,把好招聘“进口”关。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录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均在丰县人民*网“丰县人事考试板块”的“招考公告”栏及丰县人民*网“人社局”专栏、“卫健委”专栏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本公告由2020年丰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政策咨询*:0516-80395598
丰县人事考试中心技术咨询*:0516―89215108(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密码遗失等技术保障问题)
招聘工作投诉举报*:0516―80395696(第十派驻纪检组)
1.2020年丰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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