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点小编带来了事业单位职培中心招聘公告 广州市政协机关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广州市政协机关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令2009年第13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等有关规定,广州市政协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广州政协文史展示中心(广州市政协委员活动中心)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政协文史展示中心(广州市政协委员活动中心)是广州市政协机关下属财政核拨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征集、收藏、研究、展览广州政协和各*党派有关史料以及履职成果,举办主题展览和文化学术交流活动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岗位、对象
广州政协文史展示中心(广州市政协委员活动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详见《广州市政协机关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高,能够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4.热爱文史工作,具有相关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创新能力强、学术思想活跃,事业感和责任心强,愿意长期在本中心从事研究、展陈等工作。
5.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报考资格
1.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岗位需求表》。
2.招聘人员类型为不限(2021年毕业生是指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非2021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3.所有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4.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
5.相关年龄年限、工作经历(以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在校期间购*社保的除外)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
6.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交报名资料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公务员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报考必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提交报名资料时需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材料)。
8.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港澳居民可报考。
(三)不得报名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现工作岗位有服务期要求且未满服务期、不宜调整工作岗位的公务员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8.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上述所列的处分期限的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招聘公告,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照《报名材料清单》(附件3),向广州市政协办公厅人事处提交有关材料(11月15日上午9:00至11月17日下午6:00,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二沙岛烟雨楼48号,报考联系人及咨询*:蔡廷军,020-37595289;黄思明,020-37599625;监督*:020-37595290,020-37595710)。报考人员须对提交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二)资格审查。广州市政协办公厅人事处根据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各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三)面试。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考博士毕业生,可不设笔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直接按报名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专家提问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岗位适配性、专业素养、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考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环节,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现场加试,直至最终确定人选。面试时间定于12月2日,面试地点为广州市政协办公楼,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有面试合格人选的招聘岗位空缺。面试注意事项等将*通知面试对象,面试成绩于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四)体检。体检按照市委组织部等《转发*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52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五)考察。由广州市政协办公厅人事处组织干部考察组,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信用情况、是否存在回避情形、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再次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不按广州市政协办公厅规定的要求配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根据考生的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广州市政协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递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在同岗位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不合格的。
2.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
3.考察不合格的。
4.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
5.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公开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按有关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六、有关问题说明
(一)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或应聘后被发现有下列行为,或存在不符合此次报考条件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协议的,招聘单位据此解除该协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舞弊的;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未按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及本公告的要求报名或考试的;
6.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二)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及其附件,符合报考条件,并具有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后,方可选择相应岗位报考。
(三)报考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级高于应聘职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职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四)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五)2021年毕业生应承诺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单位有权作出进一步处理。
(六)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八)此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此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开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布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网络辅导教程等,均与此次考试组织方无关。
(九)报考人员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时间段内联系咨询相关事项。
七、防疫工作要求
按照《广东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操作指引》等相关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考生参加现场考试和资格审查等各环节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从考前14天起,考生每日在“粤康码”或“穗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健康码进行更新申报,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个人自行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附件4)。
(二)考生必须同时凭健康二维码绿码、有效身份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准考证、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经考生本人签名的《承诺书》,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可正常参加考试。
(三)考试前 14 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其他地区的考生、不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生应自备医用等级以上口罩,科学佩戴口罩。
(五)根据广州市的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我单位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并在广州市政协官网发布公告。
咨询*:020-37595289,020-37599625;监督*:020-37595290,020-3759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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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市南开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
为加*健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南开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发展需求,按照国家和天津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南开区卫健系统拟面向社会开展2023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南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具体招聘的岗位、条件及人数详见《2023年天津市南开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其中面向南开区卫健委系统所属非事业编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招聘20人。
三、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以及天津籍退役士兵。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天津籍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卫生事业,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就业观念端正,服从分配;
3.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条件,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3年 3月4日。
例如:“25周岁以下”是指1997年3月4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3月4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3月4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3月4日及以后出生);
4.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一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
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资格条件;
6.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应学位(持有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毕业证人员,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一致,且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
7. 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入职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合格证明或培训合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
如届时不能提供原件,则取消聘用资格;
8.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及扎实的本专业理论知识,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正常履职;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0.具有各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公务员被辞退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被解聘的;
5.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6.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现役军人;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于2月27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南开区人民*网站发布。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北方人才网:
www.tjrc.com.cn
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RLSBJ1783/index.html
南开区人民*网站:(NKQZF/ZWGK5712/zfxxgkqwbj/qwsjkwyh1/fdzdgknr10/qwsjkwyhwj10/)发布。
六、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与缴费网址: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
www.tjtalents.com.cn
)查询笔试成绩及面试资格复审相关事宜。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
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四)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阶段的人选于2023年4月7日、4月10日至11日每日9:00至12:00,14:00至16:30到南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从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递补只进行一次。
递补考生需通过资格审查取得面试资格。
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网上报名登记表(A4纸正反面打印、背面本人签字)二份,须在备注栏注明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就业情况、是否符合应届毕业生条件并进行承诺;
2.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医师规培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加盖院系公章〕、复印件一份;2023年港澳台和国外院校毕业生进行书面承诺。
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与复印件于报到环节提供,如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
4.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
社会人员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网上报名登记表(A4纸正反面打印、背面本人签字)二份;
2.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学位认证、学历认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或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研究生需同时携带本科材料;(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具有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必要时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
)
4.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该段工作经历对应(聘用)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该段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及社保缴费明细;工作经历:①具有事业编制的人员,按管理权限人事综合部门开具介绍信后本人到单位正式报到之日界定为工作经历起始时间。
不具有事业编制人员,以养老保险缴纳(企业性质)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二者重合时间界定为工作经历起始时间。
②工作经历时间按月累计计算,截止到2023年3月相关工作累计满24个月、96个月(起止月均可按1个整月计算)即为满2年、满8年。
③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④*举办的纳入区域财政预算管理的医疗卫生、保育教育机构为公立基层医疗卫生、保育教育机构。
不含部队、武警、公安、民政、国企、教育等系统附属医疗保育机构。
5.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技术资格、执业证书等原件、复印件一份;
6.相关报考岗位要求的《新冠肺炎防控期间表现突出非事业编制一线医务人员应聘事业单位推荐信》原件、复印件;
7.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8.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佐证材料。
资格复审时,以上材料的复印件请按顺序叠放,上交存档备查,不再退回。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4月19日后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面试事宜,按通知要求进行面试缴费和打印面试准考证。
进入面试且资格复审合格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考者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专业素养等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
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成绩当场确认。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通知。
(六)综合成绩核定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笔试科目成绩÷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等信息(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并按要求参加体检。
以综合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与进入体检人数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
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在体检、复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报考者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进行两次。
综合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
(二)考察
考察由区卫生健康委及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报考者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进行两次。
综合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考察人员。
八、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南开区人民*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职称情况、准考证号、拟聘用单位及岗位、综合成绩。
因考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报考者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进行两次。
综合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
九、报到、聘用、报批备案
应聘人员须按照通知统一办理报到手续,对于逾期不办理报到手续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区卫生健康委将《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报区人社局审核、备案。
十、考试要求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十一、有关事项说明
因不可抗力因素或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调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二、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要按规定实行回避。
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咨询、监督*
政策咨询、岗位条件咨询:022-27429905 (疾控中心招聘岗位: 022-87875506)
技术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监督*:022-87875315
天津市南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1.2023年天津市南开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2.新冠肺炎防控期间表现突出非事业编制一线医务人员应聘事业单位推荐信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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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一季度重庆市江北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紧缺高...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备案号:KHZP2023011JB),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工作人员17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四)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9日,如“40周岁以下”,指未满41周岁,在1982年3月10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
境内高校毕业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考生毕业证书上载明的专业名称应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4)、《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5)进行。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证(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上载明的专业;专业名称与上述目录中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依据考生所学课程及专业培养目的等认定后,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本公告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0周岁以下,均含40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专技10级以上,均含专技10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根据工作安排,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江北区人民*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电子邮箱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考核。
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
A类岗位(考核招聘岗位):2023年3月15日9:00-3月20日18:00。
B类岗位(“绿色通道”引才岗位):2023年3月15日9:00-6月30日18:00。
2.报名邮箱:详见《岗位一览表》。
3.报名所需材料:《江北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考核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同时上传居民身份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执)业资格及其他必备认证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投递至指定电子邮箱。
4.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A类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2:1。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有关情况经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B类岗位不受报名比例限制。
五、考试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A类岗位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考生进行笔试。
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未达到8:1的,不进行笔试,现场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参加面试。
B类岗位主要采取面谈考核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 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
笔试大纲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专业科目笔试满分100分,部分岗位设考,详见附件1。
笔试科目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详见岗位一览表。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江北区人民*网()通知公告栏目。
3. 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对开展笔试的岗位,按照面试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按“总成绩计算规则”折算后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综合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最低可降低至1:1开考。
(3)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等事项将在重庆市江北区人民*网站()进行公布。
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针对所有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期间进行。
面试人选应按重庆市江北区人民*网站()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江北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考核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文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江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研究确定。
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最低可降低至1:1开考。
考生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附件3);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江北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在重庆市江北区人民*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A类岗位面试项目为专业技能测试(部分岗位设考)和结构化面试,主要对考生的专业能力、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单科时间10分钟、分值均为100分。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各科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可放宽比例开考。
放宽比例开考的面试人员,其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B类岗位主要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分值为100分。
根据工作安排,考生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携带身份证等证件前往参加考核。
(四)考核总成绩计算。
A类岗位:
1. 未组织笔试的:
卫生类考核总成绩= 《结构化面试》成绩;
教育类考核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
2.组织笔试的:
卫生类考核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教育类考核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4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结构化面试》成绩×2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0%
B类岗位:
考核总成绩=面谈考核成绩。
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后在重庆市江北区人民*网站()及时公示。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
当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加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10分钟,分值为100分,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江北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江北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江北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查”原则,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要求,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
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
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一次性递补。
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及其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及人岗相适度研究后明确意见。
需递补的,按该岗位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或不低于同一面试小组中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将重庆市江北区人民*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县人力社保局审批。
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本次公招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全部岗位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区最低服务满3年。
凡聘用人员未达到约定的最低服务期,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
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
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1.本公告由江北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中的联系*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
2.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于工作日按下列联系方式咨询:
区教委:023-67854760;
区卫生健康委:023-67721924;
区人力社保局:023-67757315。
3.本次招聘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4.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江北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考核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情况一览表
2.江北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考核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附件下载:
1.附件1:江北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考核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情况一览表.xlsx
2.附件2:江北区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季度考核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docx
3.附件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4.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docx.docx
5.附件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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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职教师是什么岗位级别
教师在事业单位中属于专业技术岗位。
享受事业单位工作待遇,考试内容一般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普通的教师招聘一般都是招聘学科教学教师。事业单位的岗位分为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和工勤技能岗位。
1、人事部规定,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这一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
2、教师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3、教师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管理人员,实行教育职员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教学辅助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所以教师属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
扩展资料: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身份有三种岗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称“专技”)、管理人员(简称“管理”或“职员”)和工勤人员(简称“工勤”)。
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从事专业技术类的工作,如教师、医生、会计师、经济师、农艺师等。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一至七级,其中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
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由高到低分为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由高到低分为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根据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有关规定和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确定。
教师的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教师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专业技术岗位
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教...
为进一步加大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引进力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延安市引进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2023年延安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7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校园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延安市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校园招聘72名,其中:陕西延安中学20名、延安市实验中学20名、延安实验小学4名、延安枣园小学3名、延安开放大学4名、延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小学10名、延安职业技术学院中职教育中心6名、黄龙县中学5名。
二、校园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2023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0日至2005年2月19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教育类校园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学历报名的;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特岗教师、特岗全科医生、“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5.失信被执行人员;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校园招聘程序
本次校园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签约、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校园招聘在延安党建网(/rsj.yanan.gov.cn)、延安市教育局网站()和相关院校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由延安市教育局、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和黄龙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1.北京师范大学招聘会
时间:2023年3月8日
地点:北京师范大学海淀校区
2.陕西师范大学招聘会
时间:2023年3月11日
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3.华中师范大学招聘会
时间:2023年3月24日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主校区
4.延安大学招聘会
时间:2023年4月7日
地点:延安大学新城校区
(三)考试与签约
考试和签约由延安市教育局、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和黄龙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大于1:3的岗位先笔试再面试;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小于等于1:3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安排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最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人员须签订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将记入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参加延安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延安市教育局、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和黄龙县人社局分别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延安市教育局、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和黄龙县人社局分别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必要时可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
(六)资格复审与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报延安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延安市教育局、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和黄龙县*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延安市人社局统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西省实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细则》规定,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年,签订3年聘用合同(含试用期1年);公费师范生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新招聘到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基层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其他单位招(选)聘(考)。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人才待遇
1.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2.聘用到县乡事业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签订至少5年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硕士研究生按年度给予2万元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按年度给予3万元生活补贴。
3.聘用到市级事业单位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签订至少3年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硕士研究生按年度给予2万元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按年度给予3万元生活补贴。
4.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和聘期内年度考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和聘期内年度考核合格的给予兑现相关待遇。
5.聘用人员在申报和聘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5年内不受空缺岗位限制。
6.聘用人员配偶在机关事业单位且符合调配政策的,可在我市进行对口安置;配偶在非机关事业单位且本人意愿到我市工作的,优先推荐就业岗位。
7.聘用人员在聘期内不得申请解聘或调离,不得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确因特殊原因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必须退还相关补贴。
五、工作纪律
为确保本次校园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校园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面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现场报名时的资格审查,也有包括考察、资格复审、公示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2.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次公开招聘体检、考察和公示等后续规定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将在延安市教育局、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和黄龙县*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随时关注招聘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
4.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有效的*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
因应聘人员所留*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联系方式:
延安市教育局:0911-7090802 15667562651(周海峰)
陕西延安中学:13038445023(张老师)
延安市实验中学:13891139828(李老师)
延安实验小学:13992137263(景老师)
延安枣园小学:18992162876(张老师)
延安开放大学:15667587757(兰老师)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小学:18091101558(于老师)
延安职业技术学院中职教育中心:13038567718(沈老师)
黄龙县人社局:0911-5621003 18091134326(贺佳宇)
附件:
1.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教育类校园招聘岗位表
2.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校园招聘报名表
2023年延安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紧缺特殊专业人才
教育类校园招聘小组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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