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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大学事业单位招聘 广西定向师范生2022新政策

更新:2023年05月23日 19:58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北部湾大学事业单位招聘 广西定向师范生2022新政策,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北部湾大学事业单位招聘 广西定向师范生2022新政策

请问北部湾大学自考本科文凭国家承认吗?

是承认的。自考本科文凭是国家颁发的,当然也是国家所承认的。
北部湾大学的自考本科,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主管部门和教育考试院指定的官方自考主考院校,北部湾大学是正规公办大学!
一、自考文凭国家承认吗?
自考本科是国家给颁发本科证书,是国家承认学历在学信网可以查到的,自考本科相对于成人高考、网络教育、电大教育等形式的含金量较高的一种。在社会上得到广泛认可,国外很多国家也都承认中国的高等教育自考本科的学历。
北部湾大学自考本科获得北部湾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无论对就业、工资、户籍管理还是对于考研、考证、考公务员、评职称等效力和普通高校同学历层次毕业生同等待遇。自考本科,宽进严出本身难度偏大,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坚持到最后,而其考取第二学位文凭,难度更是难上加难。
北部湾大学自考本科,大多是在职学生,想进修工作相近专业的文凭。不仅仅是对于考试内容的考核,更多的是对于考生的自我素养以及自我学习的能力一种锻炼,体现出考生非常强的自控能力和自学能力,而且其社会适应能力和时间经验远远超过统招生。
二、自考文凭社会认可吗?
成人自考本科文凭是学信网可查,国家和社会都认可的文凭。成人自考本科学历也是可以报名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的,并且享受和普通本科一样待遇。
但凡全日制本科生可以参加的项目,绝大多数也是自考本科生可以参加的,这其中就包括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以及参考事业单位。从国家的规定来说,北部湾大学自考本科学生完全可以进入事业单位,社会上的企业对北部湾大学成人自考本科学历是认可的。
三、自考本科的用处
1、在考资格证方面:自考本科的学历考资格证与统招全日制本科享受的待遇是一样的;
2、在考研方面:自考本科毕业生不论是否已取得学位,只要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就能按照大学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
3、在考公务员方面:一些没有要求全日制学历的职位都是可以报考的;
4、在升职加薪方面:自考本科学历是除统招全日制本科之外认可度最高的一个了,很多企业都开始承认这个学历了,所以在公司职位晋级等方面肯定是有用的。
5、在出国留学方面:目前多个国家都承认自考学历,所以如果经济允许的话,自考生可以选择留学。
另外,2023年北部湾大学自考预报名已经开启,有意向的朋友们也可以来点击底部官网报名咨询。我们招生老师坐标钦州市,是多所学校助学合作办学点,关于钦州市成人学历提升有想了解的欢迎提问,我们在线做出专业的解答,为你保驾护航,让你在提升学历的道路上少走弯路!北部湾大学自考咨询与预报名入口: https://www.87dh.com/xl/

广西定向师范生2022新政策


北部湾大学事业单位招聘 广西定向师范生2022新政策
一、招生计划
(一)招生数量。今年面向全区招收地方公费师范生3300名。分别是普通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小学教育专业839名、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430名、英语专业306名、物理学专业309名、生物科学专业212名、地理科学专业262名、化学专业175名、音乐学专业244名、美术学专业214名、体育教育专业196名;普通高中起点三年制专科学前教育专业(仅限招男生)113名。壮汉双语教师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另文通知。
(二)培养院校。实行分片区委托培养,今年培养院校为广西师范大学、南宁师范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北部湾大学、玉林师范学院、河池学院、百色学院、贺州学院、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梧州学院、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13所院校。
(三)招生专业为小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物理学、地理科学、生物科学、化学、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学前教育,具体招生学校、计划数、定向从教县(市、区)详见《2022年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培养计划表》。招生计划纳入学校总计划统筹安排,不单列下达,计划下达后,一律不再追加,不得调整招生计划。
(四)面向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边境县(市、区)的本科层次定向师范生培养,纳入地方优师计划。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报考对象仅限广西户籍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不限地域,允许跨市、县(市、区)报考。考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自愿报考定向培养师范专业,且保证毕业后服从协议县(市、区)安排,到定向县(市、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任教不少于6年。
(二)身体健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以及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要求进行体检,并且体检结果合格。
(三)报考定向培养考生应参加我区2022年普通高考统考,高考总分应达到2022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应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报考音乐、美术、体育类高中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统考对应科类考试或体育高考,且考生高考总分和艺术统考或体育高考成绩均达到2022年相应类别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招生录取程序
(一)发布定向培养需求计划。
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收集发布各有关县(市、区)的定向培养需求,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定向培养计划。
(二)报名和志愿填报。
符合报读四年制本科定向师范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在本科提前批其他类志愿栏中填报指定培养院校的地方公费师范生的专业。符合报读三年制定向师范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定向类志愿栏中填报指定培养院校的地方公费师范生专业。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录取。
由培养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定向招生计划,按照高考成绩和考生所填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报读公费定向培养专业的考生被录取后,不能退档,不能转学,不能转专业,否则取消当年录取资格。
(四)签订协议。
1.定向师范生入学前与培养院校和定向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协议。《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由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和自治区党委编办联合制订,培养院校印制。
2.培养院校将《协议书》随本校《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录取为定向师范生的考生。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协议书》,按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不签订该协议书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培养院校将录取简明登记表、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情况以及《协议书》,邮寄或送达定向县(市、区)教育局。
4.定向县(市、区)教育局收到《协议书》后,经当地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及时寄回培养院校的招生部门。
(五)复查备案。
培养院校将在定向师范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对其入学资格条件进行相关审核,并将复查合格的录取名单进行备案。如复查不合格,由培养院校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再作为定向师范生培养对象。
四、培养方式
(一)培养形式。学历分为本科和专科两个层次,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学制为4年,高中起点专科层次学制为3年。培养院校要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围绕培养目标,制订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加强教学管理,确保培养质量。
(二)学籍管理。高中起点定向师范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加强学籍动态管理,定向师范生第2学年结束,由培养院校对定向师范生进行中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定向师范专业就读资格。
五、相关政策
(一)定向师范毕业生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后,由定向县(市、区)组织专项招聘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组织体检,考核和体检合格后,由定向县(市、区)按协议安排就业。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定向师范毕业生,解除协议,退还给培养院校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重新择业。
(二)定向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其他脱产学历教育。毕业时不履行定向培养协议的,要按规定退还给培养院校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赔偿违约金,其违约行为应记入人事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并予以公布。各地对服务期满定向师范毕业生的学历深造、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倾斜。
(三)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自治区本级财政统筹安排。在安排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时,培养对象与同类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四)定向师范毕业生到教学岗位后,有关市、县(市、区)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招聘录用手续。
六、工作要求
(一)定向师范生招生是实施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的重要环节。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引导和支持优秀初中、高中毕业生报考定向师范生,鼓励优秀人才积极投身教育事业。
(二)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要积极协调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切实做好考生与本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协议书》的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县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的《协议书》寄送至培养院校。
(三)各有关培养院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时间,切实做好定向师范生的招生录取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对违规违纪招生录取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定向师范生录取资格,并视情节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工作人员和所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六条
部属师范大学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制定在校期间公费师范生进入、退出的具体办法。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2年内,可在教育部和学校核定的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内转入师范专业,签订协议并由所在学校按相关标准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公费师范生可按照所在学校规定的办法和程序,在师范专业范围内进行二次专业选择。录取后经考察不适合从教的公费师范生,在入学1年内,按照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补助,并由所在学校根据当年高考成绩将其调整到符合录取条件的非师范专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七条
公费师范生、部属师范大学和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明确三方权利和义务。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并承诺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6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公费师范生,应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至少1年。国家鼓励公费师范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广西公费师范生


北部湾大学事业单位招聘 广西定向师范生2022新政策

广西公费师范生招生对象及条件

报考对象仅限广西户籍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不限地域,允许跨市、县(市、区)报考。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自愿报考定向培养师范专业,且保证毕业后服从协议县(市、区)安排,到定向县(市、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任教不少于6年。

(二)身体健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以及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要求进行体检,并且体检结果合格。其中,化学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三)参加我区2022年普通高考统考,高考总分应达到2022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应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招生录取程序

(一)填报志愿。

符合报读条件的考生,必须在本科提前批其他类志愿栏中填报广西师范大学地方公费师范生的专业。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录取。

1、录取原则。对于投档到我校的定向师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遵循考生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未被所报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参考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特长及身体条件、综合素质评价表等综合考虑安排录取专业;未被所报志愿专业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2、考生被录取后,不能退档,不能转学,不能转专业,否则取消当年录取资格。

以上内容参考: 广西师范-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广西定向师范生2022新政策


北部湾大学事业单位招聘 广西定向师范生2022新政策
一、招生计划
(一)招生数量。今年面向全区招收地方公费师范生3300名。分别是普通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小学教育专业839名、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430名、英语专业306名、物理学专业309名、生物科学专业212名、地理科学专业262名、化学专业175名、音乐学专业244名、美术学专业214名、体育教育专业196名;普通高中起点三年制专科学前教育专业(仅限招男生)113名。壮汉双语教师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另文通知。
(二)培养院校。实行分片区委托培养,今年培养院校为广西师范大学、南宁师范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北部湾大学、玉林师范学院、河池学院、百色学院、贺州学院、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梧州学院、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13所院校。
(三)招生专业为小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物理学、地理科学、生物科学、化学、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学前教育,具体招生学校、计划数、定向从教县(市、区)详见《2022年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培养计划表》。招生计划纳入学校总计划统筹安排,不单列下达,计划下达后,一律不再追加,不得调整招生计划。
(四)面向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边境县(市、区)的本科层次定向师范生培养,纳入地方优师计划。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报考对象仅限广西户籍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不限地域,允许跨市、县(市、区)报考。考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自愿报考定向培养师范专业,且保证毕业后服从协议县(市、区)安排,到定向县(市、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任教不少于6年。
(二)身体健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以及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要求进行体检,并且体检结果合格。
(三)报考定向培养考生应参加我区2022年普通高考统考,高考总分应达到2022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应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报考音乐、美术、体育类高中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统考对应科类考试或体育高考,且考生高考总分和艺术统考或体育高考成绩均达到2022年相应类别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招生录取程序
(一)发布定向培养需求计划。
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收集发布各有关县(市、区)的定向培养需求,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定向培养计划。
(二)报名和志愿填报。
符合报读四年制本科定向师范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在本科提前批其他类志愿栏中填报指定培养院校的地方公费师范生的专业。符合报读三年制定向师范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定向类志愿栏中填报指定培养院校的地方公费师范生专业。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录取。
由培养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定向招生计划,按照高考成绩和考生所填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报读公费定向培养专业的考生被录取后,不能退档,不能转学,不能转专业,否则取消当年录取资格。
(四)签订协议。
1.定向师范生入学前与培养院校和定向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协议。《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由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和自治区党委编办联合制订,培养院校印制。
2.培养院校将《协议书》随本校《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录取为定向师范生的考生。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协议书》,按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不签订该协议书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培养院校将录取简明登记表、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情况以及《协议书》,邮寄或送达定向县(市、区)教育局。
4.定向县(市、区)教育局收到《协议书》后,经当地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及时寄回培养院校的招生部门。
(五)复查备案。
培养院校将在定向师范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对其入学资格条件进行相关审核,并将复查合格的录取名单进行备案。如复查不合格,由培养院校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再作为定向师范生培养对象。
四、培养方式
(一)培养形式。学历分为本科和专科两个层次,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学制为4年,高中起点专科层次学制为3年。培养院校要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围绕培养目标,制订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加强教学管理,确保培养质量。
(二)学籍管理。高中起点定向师范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加强学籍动态管理,定向师范生第2学年结束,由培养院校对定向师范生进行中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定向师范专业就读资格。
五、相关政策
(一)定向师范毕业生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后,由定向县(市、区)组织专项招聘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组织体检,考核和体检合格后,由定向县(市、区)按协议安排就业。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定向师范毕业生,解除协议,退还给培养院校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重新择业。
(二)定向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一般不得报考其他脱产学历教育。毕业时不履行定向培养协议的,要按规定退还给培养院校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赔偿违约金,其违约行为应记入人事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并予以公布。各地对服务期满定向师范毕业生的学历深造、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倾斜。
(三)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自治区本级财政统筹安排。在安排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奖助学金时,培养对象与同类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四)定向师范毕业生到教学岗位后,有关市、县(市、区)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招聘录用手续。
六、工作要求
(一)定向师范生招生是实施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的重要环节。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引导和支持优秀初中、高中毕业生报考定向师范生,鼓励优秀人才积极投身教育事业。
(二)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要积极协调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切实做好考生与本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协议书》的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县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的《协议书》寄送至培养院校。
(三)各有关培养院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时间,切实做好定向师范生的招生录取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对违规违纪招生录取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定向师范生录取资格,并视情节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工作人员和所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六条
部属师范大学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制定在校期间公费师范生进入、退出的具体办法。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2年内,可在教育部和学校核定的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内转入师范专业,签订协议并由所在学校按相关标准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公费师范生可按照所在学校规定的办法和程序,在师范专业范围内进行二次专业选择。录取后经考察不适合从教的公费师范生,在入学1年内,按照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补助,并由所在学校根据当年高考成绩将其调整到符合录取条件的非师范专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七条
公费师范生、部属师范大学和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明确三方权利和义务。公费师范生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并承诺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6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公费师范生,应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至少1年。国家鼓励公费师范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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