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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事业单位招聘图片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更新:2023年05月23日 17:12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大连市事业单位招聘图片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大连市事业单位招聘图片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大连市检察官培训中心8名;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13名。(详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点此下载文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35周岁及以下,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10日9时至9月13日16时。报名网址是大连党建网(网址: http://www.dldj.gov.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2年9月10日9时至9月13日16时登录大连党建网,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0KB以下)。
2、照片审核。报名期间,市检察院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进行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意 见。报考人员可在2012年9月10日10时至9月14日10时登录大连党建网查询审核结果。通过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考生对审核需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进行咨询。
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1:3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未达到1:3的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量,并通知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对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3、缴费确认。报考人员通过审核后,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及自行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于2012年9月15日9时至9月16日17时到大连市人民检察院缴纳考务费,考试费用为50元。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网上打印准考证。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指定时间登录大连党建网,自行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务必保存好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以备后续环节使用。
(二)注意事项
1、报名实行诚信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资格审查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用新、旧《居民身份证》同时报名。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它符合招考条件且未被取消的岗位。工作人员将*通知相关考生现场办理调整改报手续,请考生务必保证填报的联系*畅通。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4、网上审核是审核考生提交的报名条件,并不是资格审查,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后将统一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职业能力测试占70分。试题全部为客观性题,笔试时限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3、报名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报考人员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得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4、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汇总分析划定合格分数线,在大连党建网公布成绩、合格分数线、拟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及参加资格审查的有关要求。
5、对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拟定 面试入围人员,按1:3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视为拟定面试入围人员,经资格审查后确定为正式面试入围人员。对笔试后未达到1:3比例 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并通过资格审查可进入面试。
(二)资格审查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对拟定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为:面试入围人员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规定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凡提供的有关证件和信息与 实际不符、以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由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5、面试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对笔试后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并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后,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不足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其权重为4:6,考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 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
五、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由指定机构进行体检。大连市检察官培训中心所有岗位、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网络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大 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司法警察辅助岗位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二)考核:由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对考核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将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招聘职位空缺或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 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订立聘用合同。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将重新进行一次递补,另行公示后聘用。2012年应届 毕业生需办理派遣手续后再办理聘用手续。在职报考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
七、咨询服务
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事项由大连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需要咨询的,可直接拨打0411-83889020。
八、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具体按《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中关于回避的相关规定。公开招聘由大连市纪委驻大连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全程监督。监督*:0411-83889006。
九、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请留意相关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报考人员除须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须符合《大连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大公办发[2011]56号)有关规定。已婚人员,其配偶也须符合前述文件规定的落户条件。
3、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2年8月31日,如年龄超出岗位规定的年龄条件不足一年的视为合格。
4、工作经历认定以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为准。
5、大连市检察官培训中心办公地点位于大连市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
6、大连市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办公地点位于大连市西岗区长红街50号。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二��一二年九月十日

http://www.dldj.gov.cn /show.aspx?id=61682&cid=365

事业单位改革


大连市事业单位招聘图片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场牵动三千万事业人利益的改革大戏,上演多年后,仍处于前奏与调整阶段。

在改革的胶着状态下,梳理多年的改革进程和追寻当前的动向,可以理出的讯息是: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日益回归“公共服务”的本色;而正是为了更有效的回归,其政策的推出才如此慎重。一旦时机成熟,便可推出。

《了望》文章:事业单位的基本社会功能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用“人”制度率先规范
事业单位改革 三千万“事业人”变阵

资料图片:辽宁省大连市公开招考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现场异常火爆。新华社发(吕文正 摄)

事业单位改革不仅要“破”其既有弊端,更要“立”其公共服务本职

据《了望》新闻周刊了解,由中编办、人事部等诸部门协作推进的事业单位改革整体战略仍在征求意见中,而某些单项,如其中的人事制度,则已有比较明确的思路,进入了法制化阶段。更为切近的是,有关部门在日前要求相关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速。

有待于回归公共服务属性

无论是称谓,还是性质,“事业单位”都是中国特有的产物。一些参加国际研讨会的专家常常为其译名而备感为难。

事业单位所涉极广。截至2005年底,全国事业单位总计125万个,涉及教科文卫、农林水、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多个领域,工作人员超过3035万人。

“事业单位”形成于计划经济时期,在1998年颁布实施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它被定义为“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设立的“社会服务组织”,“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专家们也就据此而将其译为“PublicServiceUnit”(公共服务机构)。

事实上,“公共服务机构”这个概念还不能容纳现在所有的事业单位,只是代表了设立的初衷。从实际运行看,事业单位大致有行政执法类、公共服务类、生产经营类。

如果按照公共服务的定位看,从事行政执法和经营服务俱是“站错了队”。事业单位与党政机关、国有企业的实际边界并不如法规上说的那么明确。“政事不分”、“事企不分”带来的管理混乱屡遭诟病。

一位学者比喻说,一些*附属的事业单位就是“二*”,自居企业和社会之上,脾气比一些*部门还大。而另一些事业单位实际已成为以盈利为目的的机构,与“社会公益”的目的渐行渐远。

事业单位要改什么?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李盛霖曾把事业单位的“毛病”概括为:机构臃肿,效率低下,已经难以适应目前中国市场经济的需要,严重制约了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不过,事业单位的主体还是那些典型的公共服务行业。据统计,教育、卫生和农技服务从业人员三项相加,占到事业单位人员的3/4,其中教育系统人员即达到一半左右。

而在全社会对公共服务要求提高的今天,这些单位的提供的服务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如近年来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行业榜单中,教育系统和医疗卫生系统位居前列。

资源来源影响基本属性

过去二十多年的事业单位改革,始终围绕财政来源而扩张、缩减。在财政补助(全额或差额)和经费自理的原则性区分下,单位内部的创收则往往与拨款混同一块。而“公共服务”这个基本属性的确定,也随着财源的不同而摇摆,并引起社会的不同观感。

事业单位长期消耗约三分之一的国家预算开支。据多项统计研究,这些资源被越来越多地用于三千万人员自身。

在上世纪80年代,科技、卫生等行业展开的事业单位改革中,扩大自*成为核心内容之一,其中包括收益权与分配权。这一趋势的另一面便是财政预算的削减。

上世纪90年代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三个重要文件中(1993年*中央印发的《关于党政机构改革的方案》和《关于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1996年中办、国办印发的《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事业单位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政事分开”的原则直接针对“政事不分”的弊端,但对日后越来越严重的“事企不分”则尚未过多防范。

这一时期的改革背景乃是*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路线后,事业单位也开始探索与之相适应的新的管理体制。

综合多年的历程,有研究者指出,过去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越来越不像*机关、越来越像企业,也就是所谓“推向市场”。

由于事业单位的事权在各级*,在各种形式的“包干责任制”下,*往往只按事先确定的数额给予定额拨款(以“人头费”为主),事业单位的节余或赤字全由自己解决。

当年为了更好地创收,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便向企业和向企业转制的事业单位看齐,屡试不爽的做法就是各种名目的“创收”。在疲软的预算制度下,这类“创收”所得基本都由内部“消化”。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葛延风认为,一些主要提供社会公益性服务的事业单位已经过度“市场化”,“放权过度、约束不足”。

而实质上,这样的“市场化”是一种“伪市场化”,是在资源垄断情况下的“市场化”,其主要内容,是资源的供给者由“国家”日益转向“社会”,并在这个过程中,越来越多地偏离了“公共服务”这个基本属性,因之引起种种异议。

事业单位“分类”归位

近几年来,在构建服务型*尤其是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国家在教育、医疗等行业的诸多“矫正”之举说明,事业单位“伪市场化”方向并不被认可。事业单位改革越来越回到它的本位:公共服务。

国家发改委综合体制改革司司长范恒山曾提出,应把事业单位重新定义为介于*和企业之间的、进行社会服务和公益性服务的组织,它们的基本特征是“非*(也非二*)、非企业(也非准企业)、非营利(也非变相营利)”。他建议事业单位应在“公共事务、公益性服务、社会互助和慈善援助”等领域内运作。

事实上,在分行业、分地方进行的同时,事业单位改革一开始就特别强调分类。如在上述上世纪90年代的三个重要文件中,都有分类指导。尽管不同时期、不同地方的分类有所区别,但有一个共同的核心概念是“公益性”。

去年年中,中编办制定的《关于事业单位分类及相关改革的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提出,根据现有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将其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从事公益服务的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三个大类。这一分类与浙江、深圳等地的实际做法差不多。

分类只是第一步,接下来便是以此定去留,承担行政职能的回归行政序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转为企业。而剩下的事业单位则只有一种:即从事公益服务。

《关于事业单位分类及相关改革的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还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则再划分为三个类别: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不得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收取服务费用;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所需经费由财政按照不同方式给予不同程度的投入,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可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实行经费自理,财政通过*购*服务方式给予相应的经费补助,具备条件的,应逐步转为企业,今后这类单位主要由社会力量举办。 还有研究者认为,面向*机关进行辅助性工作的事业单位与面向公众的事业单位尚不一样,应区别对待,分设直属事业单位和独立事业单位。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事业单位重回公共服务本职,意味着事业单位改革重点不是裁减人员,而是进行内部管理改革和对事业单位有效监督及绩效评价体系的改革,提高服务效率,而其间的*职责则是通过二次分配和*财政投入的导向,使社会上大多数人特别是社会困难群众能够享受到社会发展所带来的好处。 来自民办的竞争?

无论从设立初衷,还是改革方向,事业单位“专职”从事公共服务已成共识。但事业单位在公共服务体系中是否需要“独家”则仍有不同意见。

事实上,在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其运作的领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私营部门的竞争。事业单位在非国有部门的对应者被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或非营利组织,同样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区别在于一是公办,一是民办。

如教育领域,民办学校、独立学院等尽管增长缓慢,但已逐步获得政策、法律上的认可。而江苏宿迁医院民营化改革则于去年遭受以清华、北大两报告为代表的正反双方激辩。

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研究员高书生认为,公办和民办的公益性机构不平衡,是我国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他称,事业单位无论转为非营利机构还是营利机构,无论继续采取公办方式还是采取民办方式,发展是第一位的,其担负的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使命是不能改变的,以改革促发展的目标是不能动摇的。

正如有论者所指出的,此前教育、医疗“市场化”改革的失败并非真正的市场化之过。在公共服务提供方面,*主导与包括私营机构在内的多样化提供并不矛盾。

在深圳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有一条即改革*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凡是可以通过采购提供的公共服务,在不影响该项服务稳定供给的前提下,采取*“花钱*服务”、“养事不养人”的办法,用市场化的方式组织生产和供应,降低公共服务的单位成本,提高公共服务的效能和水平。而采购对象,并未全限于事业单位。

早在2000年,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思危领导的一个课题组曾建议,*应负担起管理和运作纯公益性非营利机构的主要责任,而准公益性的非营利机构应主要由民营机构运作。

成思危表示,要建立和完善现代公共财政体制。加大*对公共服务领域投入和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提高财政公共服务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改革社会领域投融资体制,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和允许社会资金投入,形成社会事业的多元化投资机制。

相形之下,分别出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科技部的两个课题组报告则对非营利机构(民营)持谨慎态度,不过也提出让其发挥“补充作用”。

改革难在人员

尽管竹立家教授认为,事业单位改革重点不是在裁减人员,但在改革过程的相当长时间里,冗员问题确是视线的焦点。与整体分类、给机构“正名定分”较易形成共识相比,“改到难处是人员”。

据高书生参与的一个课题组调查显示,以文化事业单位为例,人员分流首选的方式是提前退休和内部离岗(提前退养)。一般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或工龄30年以上的人员,都采取提前退休。而对不具备提前退休条件、但年龄又偏大的人员,则采取提前离岗的方式。其中提前退休在指导性文件*[2003]105号文中并无规定,但不少试点单位还是用足了这项政策。

此外,备受推崇的人员分流方式叫做身份置换。一为“了断式”,即“*断工龄”,脱离关系,“拿钱走人”,另一类叫做“管理式”,从无固定期变成有固定期,“走人领钱”,属用工制度改革。

高书生认为,身份换置换的成本巨大,单位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少则人均三五万,多则十几万。而被置换人员的风险突出表现在未来的社会保障上,要缴纳社会保险费,而事业单位人员此前未曾参与社会保险,以最重要的养老保险为例,“视同缴纳”的年限有可能会被从零算起,具体由哪级财政“*单”并无刚性规定。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目前尚无中央层面上的具体方案。主流意见是与企业养老保险接轨,但一来将增加养老保险既有的“历史欠账”,二来转制的“中人”和“新人”的养老待遇势必低于转制前。

此外,在“政事分开”的原则下,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更比普通员工更多一份难处,即行政级别的取消颇为不易。

看到了河对岸

鉴于事业单位的庞杂、人员之众且多为被视作中坚力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知识分子,事业单位改革进展之“慢”便在情理之中。再加上此前*机构改革和国企改革的若干经验教训,如“精简-膨胀”的怪圈、下岗人员引发的社会问题等,更使得这一改革颇为慎重。

在本世纪初的几个相关课题中,对这项改革进展的评价有“连河对岸在哪里都还不大清楚”、“没有总体目标”、“零敲碎打”等。2003年*中央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要求“继续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当时着重提到人事制度和养老制度。

不过,尽管一揽子方案尚未出台,相关工作尽管缓慢却一直在研究、试点之中,透过诸项配套改革的进展,大幕已在徐徐揭开之中。

据悉,2004年前后,中央有关部门即拟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社会保障、分配制度、机构编制、管理体*为一个整体而配套推进。

在机构编制方面,中编办出台《关于事业单位分类及相关改革的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前,浙江、江苏、辽宁、山东等地即已先期研究部署。在该方案草案中,中编办初步设想在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分别选择浙江、山西和重庆三省市作为试点地。

而人事部在去年推出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再加上今年拟报送国务院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及十几个配套文件在内的制度规定,将逐步形成健全的管理体制、完善的用人机制和完备的法规体系。

去年6月,中央批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方案,人事部、财政部先后印发事业单位的相关方案和实施办法,日前还要求加快进度,抓紧套改,争取春节前兑现改革。

此次改革并非单纯涨工资,在制度模式上旨在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合理拉开差距,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同时,将绩效工资总量与单位完成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及考核情况相联系,促进事业单位不断提高公益服务的能力和水平,避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

来自高层的信息可以令三千万事业人定心的是,在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事业单位改革不会当成“甩包袱”。随着公共服务体系的加强,事业单位的作用将更加突出。即便是利益的调整,也将在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的原则下进行。(文/《了望》新闻周刊记者 彭勇 汤耀国)

《了望》文章:事业单位的基本社会功能

我国的事业单位,广泛地分布在文教科卫、基础设施、社会管理等基本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领域,作为向全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单位,是实现和完成*公共政策的基本工具,肩负着实施法律、贯彻*政策的使命。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社会对公共产品和服务需求的增加,基本形成于计划经济时期的事业单位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新阶段的要求。

据资料显示,近年来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腐败现象最严重的五个行业中,教育系统和医疗系统榜上有名。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事业单位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否则,党和*的威信就要受到损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就很难实现。而如何在理论上正确认识事业单位的基本社会功能,则是我们在进行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必须首先解决的问题。 >>>详细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用“人”制度率先规范

下一步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在继续坚持试点先行、加大聘用制度推行力度的同时,大力加强制度建设

长期以来,我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一直沿用党政机关的管理模式。为了适应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要按照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不同特点,逐步建立健全分类管理的人事制度。按照十四大的精神,人事部启动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不断摸索路子、积累经验。2000年以后,随着聘用制的全面推行和公开招聘的正式开展,以及岗位管理的逐步实施,改革逐渐加速。

目前,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正在逐步深入,并将日益规范。 >>>详细

事业单位改革 三千万“事业人”变阵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而达到上述目标,拥有三千万专业技术人员和知识分子的事业单位,是主体力量。

追寻多年改革轨迹,按照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公共服务提出的新要求,有助于理清事业单位改革的主要脉络和指导原则:

事业单位改革的目的是坚持以人为本,调动广大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增强自身活力,提高公共服务的有效性,促进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的发展,而不是简单地减少人员,减轻财政负担。 >>>详细

全国半数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 59%人员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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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2月16日电(记者李亚杰)目前,全国51%的事业单位实行了人员聘用制,59%的人员签订了聘用合同。28个省区市的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了公开招聘。

记者16日于此间正在召开的全国人事厅局长会议上了解到,2006年,我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职称制度改革力度不断加大,聘用制推行工作取得新进展。

人事部部长张柏林表示:“2006年是人事人才工作改革发展不寻常的一年,各级人事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加快推进人才强国和科教兴国战略,狠抓公务员法实施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两件大事,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任务。”

人事部:我国事业单位全面实行公开招聘制度

人事部网站:2005年底,人事部第6号部长令发布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都要实行公开招聘。为什么要在事业单位全面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具有哪些主要内容和特点?记者专程走访了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司长刘宝英。

八部委负责人谈事业单位改革

新华网:事业单位如何通过改革,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公平、更便捷、更高效的公共服务?9月25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的“公益机构改革与发展国际研讨会”上,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文化部、卫生部等8部委负责人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他们的思考。

2023年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系统自主招聘全日制优秀毕...


大连市事业单位招聘图片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促进甘井子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现就大连市甘井子区2023年教育系统自主招聘全日制应届优秀毕业生(第二批)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中小学校事业编制教师235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大连市甘井子区2023年教育系统自主招聘全日制应届优秀毕业生岗位计划表(第二批)》(附件1)。
同一岗位识别码内多个招聘单位的,聘用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依次进行选岗。
二、招聘对象
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大连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师范类(音、体、美专业不限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各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指上述学校2023年毕业及择业期(2021、2022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优秀毕业生(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由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4.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其中,岗位专业条件参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
6.具备相应专业和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
7.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不予聘用。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定向生、委培生及辽宁省以外生源公费师范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在辽宁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等部分学校网站和甘井子教师教育网(templ/)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3日8:30―2月24日16: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3),报名网址为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审核材料原件的图片。
报名时须上传的材料及顺序为:
⑴《大连市甘井子区2023年教育系统自主招聘全日制应届优秀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本人填写并A4纸打印,签字后上传;
⑵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⑶教师资格证及网上确认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全网页截图);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提交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所有报考人员(含师范专业考生)都要上传手写并签名的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和等级的教师资格证承诺书(附件6);
⑷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学历认证(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港、澳、台地区及海外留学人员报考所用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且专业名称与应聘岗位专业名称一致;研究生还需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学历认证(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毕业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的,上传学信网学历认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同时上传手写并签名的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承诺书(附件7);
⑸最高学历已完成学期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
⑹本人简历(A4规格,包括考生自然情况、所获荣誉和社会实践等);
⑺《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8)政治面貌为党员或预备党员的报考人员须上传《学生党员证明》(附件4,加盖院系党支部印章、院系党支部书记签字);
⑼学生干部证明(附件5,加盖院系公章、 院系负责人签字);
⑽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证书和招聘岗位所需其它证明材料(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等各项荣誉证书、奖学金、能力等级证书、论文、课题、竞赛、其它获奖证书等),同一类型多个证书的,上传最高级别证书即可。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如实上传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对弄虚作假的考生,还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4.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与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一致,重复报名均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5.姓名、证件号码和个人照片一经注册,不得修改。
请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进行注册报名,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有效。
因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三)网上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上传的材料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进入综合评价环节。
报名完成后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查看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网上报名截止之前(即2月24日16:00之前)可更改、补充报名信息报考原岗位或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截止以后(即2月24日16: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报考原岗位,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初审不合格未更改完善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的,以及因距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过短导致审核单位出具初审不合格意见后无法在报名截止时间内进行补报或改报的,均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
(四)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包括“材料评价”满分60分(根据考生上传材料进行打分);“视频评价”满分40分(2023年2月27日上午9点在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新闻热点中公布“视频评价”题目,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上传3分钟视频),视频评价设置合格分数线为24分。
根据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2:1的比例(岗位数小于等于3个的,按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入围面试的最后1名人选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综合评价成绩和入围面试人选将在甘井子教师教育网发布。
(五)面试
1.形式:采取“试讲”的形式,其中音体美岗位面试另加才艺展示(注:才艺展示所需器材由考生自备,钢琴除外),以现场方式进行。
“试讲”备课时间为20分钟,试讲时间为8分钟。
音体美岗位才艺展示时间为3分钟。
各岗位面试试讲科目及教材版本详见《各岗位面试试讲科目及教材版本》(附件8),教材由考点统一提供。
试讲具体章节面试当日抽签确定。
2.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拟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并列的,综合评价成绩高者入围,综合评价成绩仍并列的进行加试。
面试成绩、入围考察和体检人选将在甘井子教师教育网发布。
(六)现场资格复审
入围考察和体检人选必须经过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甘井子教师教育网。
未按规定时限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方能确定为考察和体检人选。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
(七)签订就业协议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考察和体检人选,立即进行现场签约,签约与资格复审同一天进行。
放弃现场签约的,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并列者,按照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综合评价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
就业协议签订后,用人单位和个人均要严格履行相关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按协议约定执行,因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解约除外。
(八)考察和体检
结合招聘进展情况确定考察和体检时间,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入围人员还需出具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需要复检的,应在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复检时间和复检医院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确定。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考察和体检不合格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依次递补。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九)确定拟聘人选
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在甘井子教师教育网上公示。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完备用人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服务期限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机构无关。
2.请考生随时关注辽宁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和甘井子教师教育网,及时了解相关信息,确保联系方式畅通,以便用人单位沟通,因未及时关注网站或联系方式不畅通影响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疫情防控工作将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严格落实责任,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全力以赴保障全体考务人员和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相关通知通告,同时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4.招聘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局
2023年2月20日
附件:
附件1:大连市甘井子区2023年教育系统自主招聘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岗位计划表(第二批).xls
附件2:大连市甘井子区2023年教育系统自主招聘全日制应届优秀毕业生报名表.docx
附件3:网上报名操作指南.docx
附件4:学生党员证明.docx
附件5:学生干部证明.docx
附件6: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docx
附件7: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承诺书.docx
附件8:各岗位面试试讲科目及教材版本.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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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 - 百...


大连市事业单位招聘图片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第一条 为了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提高面试水平,保证面试质量,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面试。第三条 面试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规定程序进行。第四条 市人事行政部门是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的政策制定、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面试,由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面试,由各县(市)、区人事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第六条 面试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制定面试实施方案;(二)编制面试试题及相关测评材料;(三)成立面试考官小组;(四)培训面试考官;(五)实施面试;(六)公布面试结果。第七条 面试内容分为若干测评要素,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测评考生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价值观等方面要素。面试组织实施部门应根据岗位要求确定面试测评要素,必要时,可根据岗位要求增加其他面试测评要素。第八条 面试试题采取封闭式管理方式,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或人事行政部门组织编制。编制面试试题的基本程序:  (一)根据测评要素和测评对象,确定题目类型;  (二)科学、合理地取材;  (三)命题小组讨论;  (四)形成试题,包括题干、出题思路、参考答案、评分要点等;  (五)组合题目。第九条 编制面试试题必须贯彻以下原则:(一)政治思想性原则。试题内容健康,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二)科学性原则。试题编制要科学,评分标准要规范。要根据岗位的工作性质、职责任务、难易程度、责任大小对人员的要求,确定试题内容。根据不同测评要素的可测程度及与岗位要求的关联程度,确定其分数权重。(三)针对性原则。试题编制要贯彻“为用而考”和“因岗择人”的原则,体现测评要素的要求,避免与资格审查、笔试、考核等环节的测评内容重复。(四)灵活性原则。试题的设计、提问、追问、评分要点等要给考官和考生留有发挥的余地。第十条 面试测评方法主要有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及其他测评方法。(一)结构化面试法结构化面试是对面试过程、试题、测试要素、评分标准和场所进行精心设置的面试方法。菜单式。由主考官将事先编制的若干道面试试题,逐一向考生提问。抽签式。将事先编制的若干套具有同等水平的试题,在面试时由考生抽签,抽到哪组试题就回答哪组试题。自传式。由主考官向考生介绍报考岗位的性质、工作范围、工作环境、主要任务等方面情况,然后由考生根据自己的经历说明做好该岗位工作的优势和如果考取后的打算。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每一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二)情景模拟法撰写公文法。首先向考生提供素材,然后由考生根据这些素材和要求撰写公文。也可带考生到某一地区进行现场调查或采访,考生根据调查结果和所提供的材料,按要求撰写调查报告、请示、会议纪要等。现场操作法。*一个逼真的工作环境,在模拟工作中运用各种手段综合测评考生的专业技术操作能力,从而获得对考生实际工作能力的第一印象。考官依次评定考生操作能力以及适应工作的程度。无领导小组讨论法。将考生按相同相近的报考岗位分组,一般5~7名一组。按考前设计好的讨论题目向考生交代清楚,考官根据考生的讨论情况,对其组织能力、协调能力、人际交往、仪表举止、言语表达、阐述问题的逻辑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评定。讨论的时间一般为2小时。组织面试时应根据岗位的性质和特点确定面试方法。如采用两种以上面试方法,应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在面试前确定各种方法在整个面试中所占分数的比例。第十一条 面试由面试考官小组进行实施。面试考官小组一般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行政部门聘请不少于7名具备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组成。面试考官小组设主考官1名、考官若干名,考官人数应为单数,用人单位的考官占面试考官小组考官总数比例不得高于40%。第十二条 面试考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领导;(二)遵纪守法,严守工作秘密;(三)具有良好个人修养,公道正派,心理健康;(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五)一般应从事人事管理、相关业务管理或人才测评等工作3年以上;(六)了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制度和相关政策;(七)具有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和言语表达能力;(八)具备面试组织实施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三条 面试考官必须由取得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担任。面试考官需经本人申请或组织推荐、所在单位审核,经培训合格后,由人事行政部门确认考官资格。已取得大连市公务员录用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可直接担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考官。第十四条 面试考官应符合以下要求:(一)考官在提问时要态度和蔼,讲究语言艺术,要努力减轻应试者的心理压力;(二)考官在提问时要用词准确、简单明了,并适当地追问考生,使考生明确要回答的问题;(三)当考生对考官提的问题未听清或有疑问时,考官可做适当提示或重复提问一次。(四)考官要对考生回答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按评分标准认真打分;(五)考官在打分时不能互相商量或暗示,需向考生提问时要征得主考官的同意;(六)考官要对考生一视同仁,不得搞亲疏远近,不得打关系分、人情分。第十五条 选定面试考场应符合以下要求:(一)面试考场应选择光线充足,无噪音干扰的环境,室内布置要整洁、简单,以免分散考生的注意力;(二)面试时分别设立面试考场和侯考室。考场内要设考生席、主考官席、考官席、监督员席、核分工作人员席、记录计时员席;(三)侯考室与考场之间的距离要适当。考生要由引导员带入面试考场。第十六条 考生应符合以下要求:(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应事先征得面试组织实施部门同意,对无故不参加面试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二)考生要遵守面试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三)面试时,不准回答与考试无关的问题;(四)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得返回考场和侯考室。第十七条 面试中其他工作人员应配合考官共同创造良好的面试环境,服从安排,不得插话或闲谈议论。监督人员对面试如有意见、建议和要求,可中止面试,向主考官提出。面试考场内要保持肃静,任何人不得随意走动,以免影响考生回答问题。与面试无关人员不许进入面试考场。第十八条 面试成绩按下列要求评定:(一)考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评分表中测评要素逐项评分,填写简短评语,并签名;(二)面试考场核分工作人员负责核分并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成绩汇总表。面试分数的计算方法是每位考官评出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相加除以有效考官的总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三)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第十九条 面试考官及面试工作人员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第二十条 面试组织实施部门在面试工作中应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公开招聘监督巡视员的监督。第二十一条 面试考官、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在面试中有违纪行为的,按《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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