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好一点 > 大学排名 >一本排名 >正文

泰安企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山东省济南市考公务员的基本要求

更新:2023年05月19日 20:10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泰安企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山东省济南市考公务员的基本要求,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泰安企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山东省济南市考公务员的基本要求

专科报山东大学生村官

这是今年的招考简章,仔细看看,参考一下。据我所知08年是泰安历史上第一次招大学生村官。以后每年都会有的。
泰安市2008年选聘到村(社区)工作高校毕业生公告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公共基础知识。

作者:考试中心 来源:考试中心 发布时间:2008-10-17 11:09:36

根据泰办发[2008]18号《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今年面向社会选聘部分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
本次共选聘32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其中泰山区30名、岱岳区50名、新泰市60名、肥城市50名、宁阳县70名、东平县50名、泰安高新区8名、泰山景区2名。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选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基本条件是: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组织纪律观念强。
2.在校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3.自愿到基层工作,作风扎实,吃苦耐劳。
4.年龄在30岁以下(197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各县市区具体条件是:
报考泰山区的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父母一方或配偶工作单位或户籍在泰山区;本人工作单位在泰山区;在泰山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了人事代理。报考岱岳区、肥城市、东平县的须为所报县市区生源或具有所报县市区常住户口。报考宁阳县的须为宁阳县生源或父母一方户籍在宁阳县。报考新泰市、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的范围不限。
三、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从2008年10月下旬开始,11月下旬结束。
(一)报名、资格审查(10月20日-25日)
1.报考者于10月20日―10月23日到所报职位所在县市区报名。(各县市区报名地点及咨询*附后)
2.报考者应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及3套复印件(已就业签订劳动合同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5张。
3.每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县市区(高新区、泰山景区,下同)的村(社区)干部职位。
4.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的,随时取消选聘资格。报考人员与选聘职位数量达不到2:1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选聘职位数量。
5.报考者于10月29日持本人身份证到所报名县市区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11月1日)
1.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主要为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2008年11月1日上午9:00―11:30。
3.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4.笔试成绩一周后在泰安党建网( www.tadj.gov.cn )和泰安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www.taks.gov.cn )上公布。
(三)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11月上、中旬)
各县市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人选名单,并在各县市区人事考试网公布,请考生届时注意查询。面试、综合成绩确定、体检和考察、公示工作由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泰办发[2008]18号文件要求自行规定和组织。
(四)确定岗位、办理选聘手续(11月下旬)
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依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选聘毕业生具体岗位,经培训后安排到岗工作,试用3个月后,由乡镇(街道)与其签订聘任合同。
四、任职方向
受聘高校毕业生工作岗位和职务,由所在乡镇(街道)根据其素质能力安排。是*正式党员的,可安排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按照有关程序担任党组织委员或书记、副书记。受聘高校毕业生为*预备党员或非*党员的,可安排担任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社区)团组织书记或副书记。条件具备的,可依法选举为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负责人。
五、待遇
1.受聘高校毕业生由所在乡镇(街道)实行合同式管理,聘期一般为3年。在聘期内享受一定的生活补贴,其标准可参照所在乡镇(街道)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同等人员的工资待遇,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担任村(社区)主职干部的,所在村(社区)给予一定补贴。同时,按照有关规定,为受聘高校毕业生办理有关社会保险。3年期满后续签合同的,从第4年起,在农村工作的,生活补贴标准不低于1000元/人/月;在城市社区工作的,补贴标准不低于1200元/人/月。试用期内的标准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
2.受聘高校毕业生在村(社区)工作满2年后,3年内报考我市县级及以上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4分;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8分;参加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选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选聘到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被我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不执行试用期、见习期;其在村(社区)工作期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限可合并计算为工龄。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其在村(社区)工作的时间可视为到农村或基层服务年限,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审和聘任。
3.受聘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由所在县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户口也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或根据本人意愿迁往工作地。党团关系转到所在村(社区)。
各县市区可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其他政策待遇。
附: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报名地点及咨询*

*泰安市委组织部 泰安市人事局
2008年10月17日

附:
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
报名地点及咨询*

泰山区:泰山区委老干部局一楼大厅(东岳大街岱庙东邻泰山区委院内) 咨询*:0538-6261890
岱岳区:岱岳区委党校二楼(岱岳区选聘大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0538-8568703、8568524
新泰市:新泰市党员干部远教中心多媒体教室(新泰市交通大厦三楼会议室)
咨询*:13953830301 0538-7212098 、7222141
肥城市:肥城市人才交流中心(市委老干部局三楼)
咨询*:0538-3222995
宁阳县:宁阳县行政服务中心 咨询*:0538-5621605
东平县:东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县城东山路希望桥南30米路西) 咨询*:0538―2828903
泰安高新区:泰安高新区政务大厅(九路车终点站政务大厅) 咨询*:0538-8938256
泰山景区:泰安市红门路45号泰山管委人事劳动局(一楼106室) 咨询*: 0538-8066855、8066031

山东省济南市考公务员的基本要求


泰安企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山东省济南市考公务员的基本要求
2017年济南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明确规定了报考公务员需要的基本条件。规定如下:
2017年济南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一、关于报考条件
1. 报考公务员需要哪些基本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23日至1999年3月23日期间出生),2017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⑷具有良好的品行;
⑸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⑹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⑻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⑼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1) 现役军人;
(2)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3) 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4)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 在中央及各地公务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所在的同一机关或单位的招考职位,也不能报考录用后即形成公务回避情形的机关(单位)或相应职位。
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不得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机关,下同)、监狱、戒毒机关。

3.应回避亲属关系指的是什么?
根据《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是指:
⑴夫妻关系;
⑵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⑶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⑷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4. 2017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7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如定向或委培单位为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则不得报考。

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考的学员在校培养期间不能报考。

5.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对年龄有什么特别要求?
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戒毒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23日至1999年3月23日期间出生),2017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及报考公安机关法医职位和监狱、戒毒机关医疗技术、心理矫正职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3月23日以后出生)。报考公安特警的人员,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1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6. 报考公务员(人民警察)对身体条件有什么要求?
公安机关、监狱、戒毒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检验检疫、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报考人员除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以外,还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其中,报考人民警察(含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除具备录用公务员的基本身体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色盲,无嗅觉迟钝,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狱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和监狱戒毒单位财务管理、信息技术、监管信息管理、医疗技术、心理矫正等职位的,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等身体条件的要求。
特别提醒:对于录用公务员身体条件的要求,在报考公务员前,报考人员请参阅《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结合自身身体状况正确选报职位,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7. 为什么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目前已在面向社会考录公务员工作中明确,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能报考。近年来我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已经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畅通了基层公务员向上流动的渠道。为此,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我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不再面向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面向基层选调生考选省、市级机关公务员一并纳入公开遴选。
8. 招考职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应如何理解?

招考职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等以教育部最新版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为主要依据,以报考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对有专业方向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应证明。

9. 报考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资格(资质)条件的截止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2017年3月23日前取得。

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

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相关等级证书等)应在2017年3月23日前取得。

10.报考人员在报名参加招考时符合报考条件,但在招考过程中,自身的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报考条件,应如何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务员招考全过程。报考人员一旦发生被其他机关确定为拟录用公务员、成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取消学历学位以及其他失去报考资格条件等情形,应如实向招录机关报告情况,并停止参考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和拟录用人选。

11.本次招考中所指“应届毕业生”是如何界定的?

本次招考提到的“应届毕业生”,是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不含成人自考、远程教育、函授及其他形式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17年毕业的学生(非在职)。

12.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公务员的,除需提供现场资格审查时所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 http://www.cscse.edu.cn )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的有关证明材料,必须在2017年3月23日前取得,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递交审查。

13. 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可否报考?

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就读期间必须为现役军人,报考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当年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

14. 关于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理解?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入学前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

15.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⑴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⑵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⑶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⑷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⑸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2年”的计算方法是:截止到2017年3月,报考人员在基层工作的时间足年足月累计为2年。
16. 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毕业生可否报考?
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毕业生可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不限专业、最低学历要求为大专的招考职位。

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包括:山东劳动技师学院、山东工程技师学院、山东化工技师学院、山东工业技师学院、山东医药技师学院、山东技师学院、济南市技师学院、山东冶金技师学院、济南交通技师学院(原济南交通高级技工学校)、济南铁路高级技工学校、山东蓝翔高级技工学校、山东深泉高级技工学校、青岛市技师学院、青岛四方机车车辆技师学院(原四方机车车辆高级技工学校)、青岛海洋技师学院、即墨市高级技工学校、平度市高级技工学校、青岛市石化高级技工学校、淄博市技师学院、山东水利技师学院、山东煤炭技术学院、枣庄技师学院、山东枣庄矿业集团技术学院(原枣矿集团高级技工学校)、滕州高级技工学校、东营市技师学院、烟台市技师学院、烟台工贸技师学院、山东省城市服务技师学院(原山东省城市服务技术学院)、龙口市高级技工学校、烟台机械工程高级技工学校、山东龙口矿业集团高级技工学校、山东港口工程高级技工学校、山东黄金高级技工学校、潍坊市技师学院、潍坊市工程技师学院(原诸城市高级技工学校)、高密市高级技工学校、潍柴高级技工学校、潍坊北海高级技工学校、昌乐县高级技工学校、济宁市技师学院、山东兖矿技师学院(原兖矿集团技师学院)、济宁市工业技师学院(原兖州市高级技工学校)、济宁市第二高级技工学校、山东山推高级技工学校、泰安技师学院(原泰安市高级技工学校)、泰安市岱岳区高级技工学校、肥城市高级技工学校、新汶矿业集团公司高级技工学校、山东肥矿技师学院、威海技师学院、威海市文登技师学院、威海市技术学院、威海机械工程高级技工学校、威海市高级技工学校、山东华夏高级技工学校、日照市技师学院、莱芜技师学院、临沂市技师学院、鲁南技师学院、山东交通技师学院、山东煤炭技师学院、临沂市建筑高级技工学校、德州市技师学院、山东华宇技师学院、德州走四方高级技工学校、聊城市技师学院、滨州市技师学院、滨州市技术学院、鲁中高级技工学校、滨州市高级技工学校、菏泽技师学院、菏泽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菏泽高级技工学校、菏泽化工高级技工学校、山东公路技师学院、胜利石油高级技工学校、东平县高级技工学校、(原山东民族技师学院)。

17. 哪些人员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
我省统一实施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含2013年-2015年省委组织部选调的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聘用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职位。其中,报考非乡镇机关的“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职位的,必须为2013年-2015年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职位。

参加以上项目的人员报考的,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须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⑵“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须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上述由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团省委出具的考核认定证明材料,应明确说明其在“选聘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时的工作表现、思想政治表现,以及报到时间、服务期限(时间具体到月份),其中,因借调(帮助工作)到县级以上(含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1个月及以上的时间应单独标明,不计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年限。以上材料在考生参加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递交审核。

18. 2017年聘用合同或协议到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能否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聘用合同或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在2017年到期的,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职位。

19. 有的地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协议书)规定服务期为3年,而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实际服务期满2年时,有关部门即出具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能否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
未完成聘用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得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职位,但主管部门(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协议或其他形式约定报考公务员享受定向考录优惠政策服务期限的,可按聘用合同、协议或其他形式的约定报考。

20.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否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以外的其他招考职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职位以外的其他招考职位,但必须符合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21.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被借调到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借调期间是否计入服务基层人员的服务年限?
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被借调到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1个月及以上的,借调(帮助工作)时间不计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年限。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服务地服务时间累计不满一个合同期的,不享受定向考录优惠政策,不得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职位。

22.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研究生,或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是否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就读全日制研究生、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未经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长时间不在岗的,其在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服务地工作时间累计不满一个服务期的,不享受定向考录优惠政策,不得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职位。

23. 哪些人员可以报考“面向本土优秀人才”职位?

在招考单位所在县(区)近3年(2014年4月至2017年3月)连续在岗工作,具有招考单位所在县(区)户籍,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并由个人向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党组织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工)委提出报名申请,获得党组织推荐的人员,可以报考该招考单位的“面向本土优秀人才”职位。

在网上报名期间和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初审(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毕业)证及其他证明材料。⑴在职事业编制人员,须提交所在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推荐信;⑵村(社区)两委成员,须提交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出具的推荐信;⑶其他当地企业、民办个体经济组织、非企业单位(组织)等法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须提交所在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党组织或营业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出具的推荐信、履行期间的正式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以及省内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近3年(2014年4月至2017年2月)为其缴纳保险的证明材料(列明人员参保起止年月)。推荐信内容应当明确报考人员所在工作单位及驻地、工作时间,以及报考人员近3年的政治素质、品行作风、遵纪守法、工作实绩等表现情况。

24. 公安机关招考职位中的“公安专业”范围是什么?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关于“公安专业”资格条件的范围包括:公安学、公安技术一级学科下的各研究方向的研究生专业,治安学、侦查学、国内安全保卫、刑事科学技术、公安视听技术、经济犯罪侦查、警犬技术、公安管理学、涉外警务、安全防范工程、交通管理工程、警务指挥与战术、禁毒学、犯罪学、公安情报学、网络安全与执法、消防工程、消防指挥等18个本科专业,治安管理、交通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特警、警察管理、公共安全管理、警察指挥与战术、刑事科学技术、警犬技术、刑事侦查、国内安全保卫、经济犯罪侦查、禁毒、侦查、刑事技术等15个专科专业。

以上就是好一点整理的泰安企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山东省济南市考公务员的基本要求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请查阅好一点。

与“泰安企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山东省济南市考公务员的基本要求”相关推荐

每周推荐




最新文章

公司介绍  联系我们
  鲁ICP备2021028409号-10

好一点 淄博机智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警告: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