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点小编带来了浙江事业单位招聘财务管理 事业单位财会类考什么?,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2021浙江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教师招聘# 导语】2021浙江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日9时―2021年11月3日16时。 考 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批准,在原宁波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基础上组建的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为宁波市属高校,学校性质为全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学校现是浙江省“双高”建设学校,浙江省课堂教学创新校,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国家和浙江省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校,教育部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院校,浙江省高校示范性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校,浙江省示范性职教集团牵头单位、全国示范性职教集团培育单位,浙江省高职院校教师信息化教学发展中心校等。学校本部校区地处宁波鄞州高教园南区,新建奉化校区位于奉化城西文化教育园区。学校下设商学院、信息与智能工程学院、旅游学院、艺术学院、景观生态学院、财会金融学院、国际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及基础课教学部。学校现有教职工540余名,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万余名。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可凭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但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2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留学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毕业,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程序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21年11月1日9时―2021年11月3日16时。
网址: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https://bm.nbrc.com.cn/
),报考者在上述报名时间内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http://bm.nbrc.com.cn/
),选择进入“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11月4日9时―2021年11月7日16时。
学校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再对报考人员开放,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1年11月8日9时至16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4.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11月9日9时―2021年11月11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https://bm.nbrc.com.cn/
),选择进入“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除实际缴费报考人数不足导致岗位取消可申请退费外,其他情况均不能退费)。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人(浙价费[2018]21号)。
5.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具体时间将在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www.nbcc.cn
)通知公告栏另行公告,请予关注。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http://bm.nbrc.com.cn/
),选择进入“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
6.其他
若报考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须不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命题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会计财务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的综合知识和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
辅导员、教育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教师伦 理学、大学心理学和高等教育法规基础等专业知识。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在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www.nbcc.cn
)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前,将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应聘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属于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属于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和中外文课程成绩单,其他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和中外文课程成绩单)、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提供材料视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而定)。若因疫情需要,则还需提供健康申报表等疫情防控的相关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的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
3.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
(1)辅导员和教育管理岗位为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2)会计财务管理岗位为先技能测试后面试。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相关的实际操作能力,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总分为100分。“技能测试+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3)面试或技能测试参加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视作放弃。空缺的入围名额不递补。
4.成绩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和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学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或“技能测试+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www.nbcc.cn
);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nbhrss.gov.cn/
,“公告查询/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学院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纪委):0574―87415031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学校地址: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学府路9号邮编:315100。
咨询*:0574-88122236(联系人:陈老师)。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0月21日
会计考编制有什么要求
问题一:会计专业考事业编怎么考 200分 所谓的事业编,是说你想报考的单位是事业编制的单位,事业单位负责人编制的也有可能要会计的啊,这个同你的专业并没有什么 *** 。
事业编制,是从事专业技术岗位或者工勤等岗位,无论是事业单位还是行政单位,这些岗位的工作人员都是事业编制,晋升的路线,如果是 *** 里的专业技术岗位大概是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等等专业不同职称也有所不同,工勤岗位主要是指工人,如司机,职称主要有初级工、中级工等等。
一般来说,事业编制同公务员有一定区别,可能一起上班,但编制不同。呵呵~
考试的话应该可以参照公务员考试。
问题二:在事业单位从事财务工作,需要考什么证 会计从业资格证(包含会计电算,也叫会计上岗证),必须拿到的。
初级会计证或中级会计证,这是职称类的,最起码考个初级。
最难、最好的就是注册会计师证,不过一般的事业单位人员不用考这个。
问题三:事业单位招聘会计,请问要考哪些科目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一般事业单位会要求公共科目(各地方不一样),加上专业科目。你这个会计学就属于专业科目了,关键是你要查到你们这次招考的考试大纲,里面应该会有相关的考试内容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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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问题四:一般财会专业的人可以报考哪些事业单位? 金融企业就比较多,如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
金融事业单位就少了,想进去是难度是很大的,招的名额很少,竞争的人很多。
一般的事业单位都设有财务部门或报帐员,招的人相对多一些,但也不是每年每个单位都招,所以说进去还是有一点难度,你想报考的话,就要看每年发布的招考通知,才知道具体是哪个单位招财会人员。绝大多数的事业单位你都可以报考,但不是每年都招的。
问题五:看学校的编制,是做财务的,要考哪些内容呢? 这个一般都会出几个和学校财务有关的题给你做,出的话分录题可能性大,我出来面试的三个和财务有关的就是这样。 至于具体问什么,通常是和本岗位相关的问题以及个人的一些问题,像有关学校机构的账务处理、日常工作,自我介绍、工作态度、发展目标、薪水待遇等。 重要的一点就是,有所准备,自信。
问题六:事业单位考试会计专业考什么?? 公职无忧网是面向全国的公务员、事业单位、政法干警、选调生、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金融证券等类考试专业资讯服务平台。
问题七:参加事业单位考试,职位要求是会计师资格,请问会计师资格具体指的是什么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由于并不了解您所报考的具体岗位,因此无法给您明确的答复。一般职位要求是会计师资格,那您取得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复合条件的,具体还需要以招聘单位的信息为主,建议您向招聘单位进行咨询,得到的答案会更确切些。此外,相关考试公告可以到浙江事业单位考试网查看。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问题八:2016年事业编考试科目有哪些,我是会计专业的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专业阶段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一、熟悉会计和计算机的基础知识
本课程要求在基础会计、企业财务会计、计算机基础等课程开出后进行。学生进入本课程学习前已经了解了会计原理及实务、计算机软件操作及硬件使用等相关知识,并具备了文字录入的基本技能。如果学生对相关知识的掌握还有欠缺的话,可能会影响到本课程的学习。因此,要求学生在学习本课程前,一定要掌握好相关的课程,如:基础会计、财务会计、计算机应用基础,文字录入技能,计算机硬件使用,要具备一些计算机网络知识,能够完成手工会计模拟实训,只有掌握了相关的课程以及相关的操作技能,具备了比较扎实的基础,才能真正的把会计电算化课程学懂、弄通。
二、细心比较电算化和传统手工处理业务的异同
三、充分利用上机练习,提高操作技能
会计电算化是一门操作性强,实践动手能力要求高的一门课程,所以,科学合理的安排理论学习和上机实验,是十分必要的。要充分利用有限的上机时间,完成每一个功能模块的操作练习,而且尽量做到反复进行练习,以便达到不但会用,而且熟练地效果。
四、积累操作经验,学会简单的维护
会计电算化人才要求具有多元化的知识结构,这就要求,作为会计电算化从业操作人员是个多面手,不但要懂得会计制度规范、会计理论、会计实务,还要具备计算机软硬件、网络基础等相关知识。对于系统的使用,既能操作,又能进行简单的软硬件维护,排除故障,解决好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在实际工作当中,能够做到知识扎实、技能全面,能够胜任多个岗位,对学生就业求职会有更大帮助,能够得到更多的就业岗位和更大的发展空间。要练就一身过硬本领,要靠平时的用心观察、勤学好问,把每一次出现的问题、以及解决的办法都作为经验的积累,做好记录,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专多能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问题九:想报考事业单位的会计,要求专业是会计及相关专业,哪位告诉我“相关专业”有哪些呢? 本科会计及相关专业
11020300 会计学11020400 财务管理
11020800 审计学
11025600 财务会计
11025700 工业会计
11025800 会计电算化
11025900 涉外会计
11026000 会计与审计
11026300 注册会计师(专门化)
11026400 财经管理
11026900 国际会计
11027100 建筑财务会计
11028200 邮电财务会计
11028500 会计电算化
08315600 建筑会计与投资审计
07164200 电算化会计与统计
07164300 统计与会计
02015100 民航计划财务
专科会计及相关专业
620201 财务管理
620202 财务信息管理
620203 会计
620204 会计电算化
620205 会计与统计核算
620206 会计与审计
620207 审计实务
620208 统计实务
680402 部队财务会计
这是官方的资料,看有没有你学的专业,其实,也不是绝对的。加油吧
问题十:考会计从业资格证必须是有工作单位才可以么 没有工作单位要求,在哪里考都可以。但是在哪里考你的证书管辖地就属于该地区,你以后的职称考试都也要在那里考,或者把证书调转到要考征程考试的地方,如果换到外地去工作,如果单位要求的话也要把证书调转到工作地才可以。
事业单位财会类考什么?
问题一:事业单位会计岗位考什么内容? 考会计的专业知识、不考综合基础知识
问题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知识考什么? 主要是考会计知识和财务会计的一些基础知识、另外还有行政能力知识。
事业单位的会计内容比较少,所以即使是事业单位招考财会岗位,主要考的还是企业会计的内容,都是些基础性的东西。会少量涉及事业会计。
面试的题目可能是公务员的面试题
这个很广泛的 有应急类 有综合分析类 有沟通协调类。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法律法规、行政管理、时政方针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占30%)和专业知识(占70%)。
问题三:会计专业的考事业单位考试什么类 会计专业报考事业单位,只要符合基本的报考条件以及事业单位所规定的职位专业要求即可报考
问题四: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一般考什么科目内容啊?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事业单位考试目前在全国来说,甚至各个省份也是不统一的,具体的考试内容要看你所要参加考试的单位性质和所在地。一般分为综合类、教育类和医疗卫生类等等。
一、综合类
①行测
事业单位行测的考查方式有三种形式,一种形式是与国考、省考一样,一张试卷只考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种形式是,一张试卷中分为公基和行测两部分,一般各站一半的分值;还有一种形式是,一张试卷中包括公基、行测、写作三部分。
事业单位行测考查题型与国考、省考的题型基本一致,甚至在事业单位考试的真题中会遇到国考和省考的原题。主要包括的题型是数学运算、言语理解、判断推理、资料分析。但是事业单位题型本身也具有独特性:一是,数学运算中常考数字推理的题型,而且有的地方甚至考查10个左右的数字推理。二是,言语理解中常考病句、错别字识别、修辞方法使用的识别、成语使用、文章阅读等题型,当然每个地方常考的点还有更细致的区分。三是,判断推理中常考事件排序的题型。四是,在判断推理和言语理解中有时会涉及到用常识来解决的考题。
②申论、写作及其他主观题就目前而言,各地事业单位考试涉及主观题部分,考法主要有三种:
一是《申论》。类似与公务员《申论》科目,把《申论》作为单独科目考察,满分100分。但在材料篇幅、题目数量、题型设置上,难度低于公务员《申论》。如吉林、黑龙江、辽宁省以及山东、浙江、山西等省份,部分事业单位考试采取申论形式考查。
二是综合写作。与公共基础知识或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合成一张试卷,试卷名称常见为《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或《综合知识》等等,满分100分。其中写作占30分�D60分不等,其余为单选、多选等客观题。综合写作出题方式为给定简短材料,要求考生根据材料写1000字的议论文。
三是杂糅题型。一般称之为《综合应用能力》,上海市直、湖北省直、浙江温州地区及江西等地部分事业单位考试中常见,设为单独科目,满分100分。均为主观题,命题形式种类繁多,题型包括:案例分析、材料处理、公文写作、公文改错、论述、策划与应用、材料作文等。
总而言之,目前事业单位主观题考试,以申论、写作、案例分析(也称材料处理、材料分析、综合分析等等)、公文书写和改错等类型多见。考查内容上,侧重考查阅读理解、综合分析、语言表达、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③公基事业单位考试相对于公务员考试而言更简单,其中的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就相当于公务员考试中的常识部分,但难度明显降低了。从考试范围上来讲,一般涉及政治、经济、管理、公文、事业单位概况、道德、科技人文等知识。从考查方式上来看,绝大多数题目为识记性考题,考试题型上以客观题居多,所以考生如果提前复习,很容易得高分。
(2)面试①结构化事业单位的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核六大题型:
自我认知:
自我认知是事业单位的重点考核题型,侧重求职动机和能岗匹配的考核,往往是很多省市事业单位面试的第一题。
自我认知主要有两种考核题型,一种是求职动机,一种是能岗匹配。求职动机重点考核考生的考试动机,题目的设定主要为询问考生的优点、缺点、能力、经历、爱好、考试动机和自我评价等等,简而言之,求职动机题型侧重对于考生自身情况的考核;能岗匹配,顾名思义是指能力和岗位需求相匹配,正因如此,能岗匹配题型侧重考核考生工作层面的相关能力,比如执行力、敬业精神、职业道德、团队意识、组织文化等等,简而言之,能岗匹配题型侧重考核考生的能力是否与岗位相匹配。
综合分析:
综合分析题型是事业单位考试的必考题型,难度最大,选材最广。各个省市对于综合分析的考核偏重有所不同,所以,考生需要对所报省市的考......>>
问题五:会计专业考事业单位时,考会计专业内容主要有哪些? 省直事业单位涉及范围包括财务会计、成本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内容看似多,但并不复杂;市区级事业单位考试考的范围主要和初级会计考试差不多难度;县级的事业单位考试考的比较简单,多是基础会计内容
问题六:事业单位考试考什么啊,急.财务管理会计的岗位 要问招考单位才行专业界定比较严格所打电问人事部门比较权威
问题七:事业单位 会计主要考些什么内容? 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
会考和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息息相关的专业知识,比如会让你编织银行余额调节表,或者会让你解释什么叫做零余额存款账户等。你需要先熟悉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是有区别的),如果有条件的话,可以找正在事业单位从事财务工作的人了解一下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特有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比如上面提到的零余额存款账户,这是行政事业单位独有的,一般企业是不会有这种账户的。
但是具体要看考试公告。
问题八:一般财会专业的人可以报考哪些事业单位? 金融企业就比较多,如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
金融事业单位就少了,想进去是难度是很大的,招的名额很少,竞争的人很多。
一般的事业单位都设有财务部门或报帐员,招的人相对多一些,但也不是每年每个单位都招,所以说进去还是有一点难度,你想报考的话,就要看每年发布的招考通知,才知道具体是哪个单位招财会人员。绝大多数的事业单位你都可以报考,但不是每年都招的。
问题九:那事业单位会计岗位的考试有什么参考书,还考不考其他的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各级事业单位考试没有指定教材。所有报考者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侧重法律知识运用)、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主要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事业单位考试考核的内容极为繁杂,涉及到数量关系、言语理解、判断推理、常识和资料分析五大部分。无论哪个专业的考生,都很难同时擅长这五大部分的题目。因此,考生应该积极的从多方面的渠道深入了解事业单位考试的内容和形式,通过网络、讲座、看书、听取已考过事业单位考生的经验等多方面、多渠道掌握事业单位考试的总体情况。因为就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当然也就*这两本书了!由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李永新主编的书不错,可以拿来当做复习资料!祝你好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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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十:天津市事业单位财会类考试,都考什么内容 知名专家公考为你解答:天津市事业单位考试考察综合知识与其他岗位不同,在历年的大纲中曾明确指出:
五、综合知识(财会类)简介
(一)测试内容
会计基础知识主要包括会计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会计核算方法和会计处理程序,会计准则的有关基本内容。
财务管理包括企业筹资决策、股利决策和投资决策等方面的内容。
会计相关法律知识包括财经法规中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支付结算的相关规定,以及经济法基础知识。
(二)题型介绍
基本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和综合题。
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等客观题测查应考者对基础知识、基本概念及基本原理的理解和掌握。
计算分析题和综合题要求应考者根据给定资料的内容,准确理解给定资料的含义,完成相应的企事业账务处理和财务分析,对企事业的财务状况做出合理的推断或评价,并提出解决方案。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设20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秘、政务信息、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公开、政务督查、安全保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议、年度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负责厅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厅*门户网站;组织办理有关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委员提案;综合协调厅内重要政务、事务。
(二)政策法规处。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承担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组织办理厅外法规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负责普法工作,指导监督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承担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牵头厅调查研究工作,开展综合性政策研究,组织协调厅法律顾问和专家咨询事宜;承担国内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动态的收集、综合和研究工作;综合管理厅宣传工作,承担厅新闻发布工作。
(三)规划财务处(挂综合计划处牌子)。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工资增长的中长期规划和宏观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下达全省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监督检查人事计划的执行情况;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分类管理办法;负责审核省直纳入统发工资范围的人员和工资总额;综合管理全省人才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统计、分析工作,定期发布统计资料和发展预测报告;制定实施全省系统信息化建设的规划、规范和标准;组织拟订全省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组织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分析预警,拟订应对措施;承担厅内部审计和财务监督工作;牵头拟订中央和省财政各项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承担有关科技项目和国际援贷款项目管理工作。
(四)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拟订就业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创业带动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劳动保障基层工作平台建设,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和实施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入境就业管理政策;拟订全省失业保险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基本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失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使用、费率调整、稽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失业保险待遇项目计发办法和给付标准;拟订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稳定就业经费使用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管理办法、分配使用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五)人才开发和市场处。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人才工作宏观政策和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市县党政领导班子人才目标责任制考核;综合管理全省人才开发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编制发布人才开发目录;组织实施全省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项目;组织开展区域人才资源开发交流与合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口支援地区干部选派工作;参与全省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和企业人才的统计工作;承担厅人力资源市场方面的行政许可,指导和管理职业中介机构;拟订企事业单位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承办在杭省部属企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引进的审核和调配工作;承办有关省部属单位因公出国(境)人员的审查工作。
(六)军官转业安置处。拟订全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省部属在杭单位*干部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安置和随迁配偶、子女落户等工作;拟订全省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政策,负责指导各地、各部门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落实部分企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担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职业能力建设处。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指导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组织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和政策,负责管理企业在职职工、社会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工作;制定实施全省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综合管理全省职业技能大赛;拟订我省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综合管理全省技工院校,承担技工院校招生办公室的工作。
(八)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负责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高层次、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和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培养,以及享受*特殊津贴专家和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选拔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博士后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吸引留学回国人员来浙工作、创业、为浙服务政策的拟订和管理协调工作,归口管理留学人员创业园,承办来浙定居专家工作;负责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推行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管理协调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和资格考试工作;承担省博士后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省事业单位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政策,负责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负责推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拟订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竞聘上岗、培训、奖励惩戒、申诉控告等政策规定并指导实施,负责省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拟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省属事业单位招聘方案的备案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参与全省事业单位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统计工作;承担省属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农民工工作处。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农民工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牵头负责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工作;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承担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劳动关系处。拟订劳动关系协调和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政策;制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参与省级劳动模范的评定工作;承担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工作。
(十二)工资福利处。负责统筹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工作;牵头推行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拟订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福利政策和离休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全省公务员与企业相当人员的工资调查比较制度和政策;参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工作;负责监督省直工资统发的执行情况;指导、监督各地和部门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工作;参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十三)养老保险处。制定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和其他劳动者以及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基本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基金征缴和管理、个人账户管理政策;制定养老金计发的待遇项目、给付标准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办法;制定省级养老保险调剂金管理办法、分配使用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调整企业职工疾病、非因工死亡待遇及其供养直系亲属和非因工伤残职工的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负责调整企业精减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完善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及工龄、缴费年限计算政策;负责参加省本级职工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退休审批及视同缴费年限的核准;制定补充养老保险政策和办法,负责在杭省部属单位补充养老保险方案备案工作。
(十四)医疗保险处。拟订医疗保险规划、政策和标准,推进城乡统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负责制定基本医疗保险的用药和医疗服务项目的范围及支付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拟订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拟订并组织实施省级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省本级离休人员、医疗照顾人员和子女统筹医疗管理办法;负责省本级医疗机构和药店定点资格认定和考核。
(十五)工伤生育保险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工伤、生育保险规划、政策和标准,以及全省工伤、生育保险费率管理办法;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工伤预防、工伤认定和职业康复政策,指导全省执行工伤伤残等级、因病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组织拟订全省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负责在杭省部属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伤认定工作。
(十六)农村社会保险处。拟订全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的发展规划、基本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资金管理办法;提出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措施落实情况的审核建议。
(十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拟订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征缴、管理、调剂、运营、支付和保值增值等情况进行监督;建立健全基金监督网络和监督举报系统,查处基金管理的重大违纪案件;负责全省参保单位各类补充保险承办机构基金管理合同的备案,并对其运营情况实施监督;制定全省社会保险内部审计规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各项社会保险政策制度,牵头组织对综合性社会保险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十八)仲裁*处。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及其政策;负责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的资格培训、考核、认定工作;负责对全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行政机构的监督、检查、业务指导以及对乡镇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的工作指导;负责来信来访处理;指导开展系统的平安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十九)人事处。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厅机关、省公务员局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资、教育培训、职称评聘等管理工作;负责厅干部职工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
(二十)离退休干部处。负责厅机关、省公务员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厅机关、省公务员局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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