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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村事业单位招聘 2011年江苏徐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百度...

更新:2023年05月13日 07:10 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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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村事业单位招聘 2011年江苏徐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百度...

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聘时间

2月25日至3月2日在网上报名。江苏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联合举行的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新闻发布会,据了解事业单位应聘人员可于2月25日至3月2日在网上报名。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江苏泰州市事业单位2012招聘20人公告


江苏农村事业单位招聘 2011年江苏徐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百度...
为适应全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的需要,根据省委办公厅、省*办公厅《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办、市*办《泰州市事业单位进人管理办法》(泰办发〔2010〕98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考范围和人数
根据编制和职位空缺情况,按照从紧掌握、逐步补充的原则,今年全区招考计划总数为20人,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8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2人。具体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见《高港区2012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职位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考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26日至1994年8月25日期间出生);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受户籍(指社会人员,下同)或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下同)限制。其他报考人员应具有泰州市区(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户籍或为泰州市区生源,户籍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26日。
2.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 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配偶或父母户籍在泰州市区的亦可报考。
3.定向招聘选派到高港区基层服务三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的职位,招聘对象为:聘期已满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村(社区)任职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及高港区选派到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2009年1月1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含已辞职的、取消录用的);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报考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考工作由泰州市高港区2012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考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与资格复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8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考事项
招聘领导小组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分别通过指定网站及高港有线电视台等向社会公布本简章、招考职位计划等。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采用现场集中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相关证书原件办理报名手续,同时缴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费98元。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须同时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
2.报名时间
2012年8月25日-2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
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港区港城路34号)人力资源市场。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本简章规定,填写《泰州市高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可在指定网站下载);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身份证、报名表中提供的情况,对照规定条件审核后,办理报名手续。
报考人员于2012年8月29日下午3:00-5:30到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4.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自己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招聘单位依据报考人员《报名表》中提供的情况,对照规定条件审核,办理报名手续。报名结束后集中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4)专业参照《泰州市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试行6)》。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专业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系相近专业的,可向招聘领导小组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招聘领导小组将及时公布“专业添加目录”,报考人员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8月26日上午12时。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职位,经批准后,由招聘领导小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为:8月27日上午8∶30―9∶30。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报名费。
(三)笔试
笔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备知识,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为卫生、医疗相关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总分100分。
笔试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
(四)面试与资格复核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录计划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同分跟进)。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职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2.资格审核
对面试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核。届时,(1)报考人员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等;(2)按政策性安置条件报考的考生应提供相关证明;(3)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4)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5)考生所提供证件、证明均为原件及复印件;(6)面试费100元。对不能按上述规定提供有效证件或资格复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3.面试组织
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每个面试小组由7名考官组成。采取考官、考生双抽签的办法,确定考官分组及考生面试顺序。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形不成竞争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宣布。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数。
根据综合成绩,按职位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高港人事人才网公布。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参加体检的社会在职人员、已签订合同的应届毕业生,须在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能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职位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各招考单位在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组织实施。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
按照招考相关政策和本《简章》的有关要求,在考试成绩及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高港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后,由各招考单位填写《高港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一式四份)、政审考核表(一式三份)、毕业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职位所需证明材料,报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被聘用人员逾期不报到,视为被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考生在聘用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考生按招聘程序被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的,经区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解除聘用关系。
本次聘用人员均不列入参照公务员法事业单位管理范畴。如果所在单位符合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条件并获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本次聘用的人员将分流到相同经费渠道的事业单位,如不服从安排,则终止聘用关系,本人自谋职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考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泰州市高港区2012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
0523―86966546(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科)
监督*:
0523―86966163(*泰州市高港区纪委)
指定网站:高港人事人才网( http://www.gaogangjob.gov.cn )
高港*网( http://www.gaogang.gov.cn/ )
泰州市高港区2012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O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2011年江苏徐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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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江苏徐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徐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事业单位的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8名。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 招聘范围、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
市直部分事业单位(详见职位简介表)。
(二)报考对象:
1.大专学历及以上毕业生;
2.具有一定年限工作经历的社会在职人员;
3.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 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06年以来在公务员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职位(参照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学历、年龄及户籍等条件:
(1)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本市户籍;
(2)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除2010年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限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外,其余人员限本市户籍或本市生源;
(3)研究生学历的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
(4)面向省聘大学生村官的职位,招考对象为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的2007年、2008年本市在职大学生村官,可不受户籍限制。
5.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职位的身体条件;
6.同时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具体见职位简介表)。
7.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至报名日期之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二、报名办法
(一)招考职位查询:
2011年我市各事业单位具体招考人数、职位简介、开考比例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徐州党建网( www.xzdj.cn )
徐州人事人才网( www.xzrsrc.gov.cn )
(二)报名方式:
1.考试报名采用现场集中方式进行,同时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98元。
2.报考者在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2011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交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颊掌�4张。
3.报名时间:2011年1月15日―16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4.报名地点:徐州市体育中心(湖北路)。
(三)报考资格审核:
报 考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未就业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籍证明、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可在体检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招聘职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委托他人报名者,需出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和委托人报名所需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不能开考的职位,将通知考生对照条件重新报考其他职位。
2. 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在报名时可申请办理考试笔试费用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享受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 本人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五)获取准考证时间:2月17日―18日,从徐州人事考试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考试科目:《公共基础和职业能力》。
公共科目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范围参照《江苏省2010年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可到江苏人事考试网站查阅。
(二)专业科目笔试
市 中院警务大队法官助理职位加试法律专业科目;市总工会职位加试工会知识专业科目;市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速录员职位在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任计划8倍的比例确定人选加试专业技能测试,形式为听打速录,具体要求参照《江苏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第十三条。
(三)考试时间和内容:
公共科目考试时间:2011年2月19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8:30-10:30 《公共基础和职业能力》
10:40-12:40 专业科目(加试)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笔试成绩于2011年3月5日前在徐州党建网、徐州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三)面试人选确定:
笔 试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该职位公共科目考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加试专业科目的职位,按《公共基础和职业能力》科目笔试成绩占 4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60%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其中市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警 务辅助人员职位按拟聘任计划8倍的比例确定人选先参加体能测评,再从体能测评合格者中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不予调剂。
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形成竞争的职位,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形不成竞争的职位,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告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 试结束后,市中院警务大队法官助理职位和市总工会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2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市检察院司法警察 大队速录员职位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其余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 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面向省聘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考生如符合下列条件,总成绩相应加分:受到省级组织人事部门表彰的,加5分;受到省辖市党委、*或组织人事部门表彰的,加3分;聘期考核优秀的,加2分。各类加分不累计,以分值为准。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职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市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警务辅助人员职位体检标准参照有关规定进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对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的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考察(政审)工作由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
从 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徐州党建网、徐州人事人才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拟聘用单位、职位、考试成绩以及监督举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审批
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填写《徐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一式三份),附考察(政审)材料、体检表、《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申报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党群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拟聘用人员报市委组织部审批,*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批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该职位考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考聘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发现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聘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要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监督*:0516-83732486
八、本简章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考政策咨询:
市委组织部*:0516-83733169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6-83732198
考务技术咨询:
市人事考试办公室*:0516-85798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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