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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事业单位最新招聘公告 云南省2023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更新:2023年06月24日 13:11 好一点

好一点小编带来了凤庆事业单位最新招聘公告 云南省2023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凤庆事业单位最新招聘公告 云南省2023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年无锡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年3月3日9:00―2023年3月6日16:00
2、报名网址:无锡人事考试专栏(ztzl/wxrskszl/index.shtml)
3、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3月3日9:00―2023年3月7日16: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3年3月3日―3月8日的09:00-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3年3月3日―3月8日的09:00-17:00
4、缴费确认时间:
2023年3月3日9:00―2023年3月8日18:00
(二)考生可在报名24个小时后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咨询*”栏内获取。
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并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即报名成功。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0510-81880029)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各招聘单位在网上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4、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
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将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补报名的时间为:2023年3月9日9:00―12:00。
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对少数特殊行业、特殊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经市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3月29日9:00―2023年3月31日24: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联系*:0510-81880029。
四、笔试
笔试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1、笔试日期:2023年4月1日。
管理类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1:30;
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1:30;
工勤技能类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0:30。
2、笔试科目:
管理类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但考试内容各不相同。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笔试科目见附件一《2023年无锡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简介表》中的“岗位类别”。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卷面总分数的50%。
考试范围见报名系统内《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在1:3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在无锡人事考试专栏上查询。
五、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对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发出通知。
若在报考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和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的,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
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复审时,考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岗位招聘要求的其它材料等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
六、面试
1、根据资格复审结果,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2、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100元面试费。
七、总成绩计算方法
1、所有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若还同分则加试。
2、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无锡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
八、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前,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考察: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意见,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核准。
录取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
对拟录取者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录取和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一个月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已公示拟录用或录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为三年。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
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
十、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考生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招聘咨询
具体招聘岗位报名条件等政策咨询*详见岗位简介表中各主管部门(单位)联系*。
本公告由无锡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十二、监督举报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12388。
无锡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2023年2月24日
附件1.2023年无锡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xls
附件2.2023年无锡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报考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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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3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凤庆事业单位最新招聘公告 云南省2023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云南省2023 事业单位 招聘公告在此查看,云南事业单位参加全国事业单位联考,公告发布时间和联考同步,各单位发布在人力网站上,大家可以点击下方预约2023年全国事业单位联考公告,第一时间了解云南详情。

一、云南省2023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年云南省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暂未发布,云南事业单位一般是参加全国事业单位联考,2023年全国事业单位联考时间预计在3月中下旬,预计2月中下旬发布招聘公告,具体时间以官方发布的的时间为准。

云南事业单位一年考2次,因为云南事业单位参加联考,联考时间就是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但有的地区也只考一次,要以具体情况为准。

二、云南 事业单位考试 内容

云南事业单位考试科目是《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按照岗位分为ABCDE类,各类试卷题型有所差别,大家可以查看往年的考试大纲提前备考。

职测考试题型主要是客观题,单选和多选,涉及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等,综应主要是主观题,有4-5道题目。

云南省2023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苏州市事业单位2022年特选青年人才444人公告 - 百度...


凤庆事业单位最新招聘公告 云南省2023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苏州市事业单位发布公告,计划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444名,选聘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1月15日,详细的选聘介绍如下,下面是整理的“2022年度苏州市事业单位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公告”,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2022年度苏州市事业单位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公告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改善干部人才队伍结构,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人才源头储备,根据《苏州市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计划》,经研究,苏州市各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44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独立学院毕业生和在职研究生)。应届毕业学校属于第一轮“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附件2),或应届毕业所学专业属于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147所,附件3)相应学科(含一级学科涵盖的二级学科);且各学段(本科、硕士、博士)毕业学校均属于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147所)。应聘人员须为2023年毕业且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QS、THE、U.S.News、ARWU、CWUR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百名国(境)外高校(2022年榜单待官网更新后另行公布)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7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

具体选聘岗位、条件及另有要求的详见《苏州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专业化青年人才定岗特选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选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户籍不限。

2.大学本科生为1998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9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人员须以其2023年应届毕业学校、所学专业等资格条件报考。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

5.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登陆苏州定岗特选网站(http://dgtx.szrc.cn)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材料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时间: 自2022年10月18日9:00起,至2022年11月15日16:00。

3.资格初审:由各地选聘办组织资格初审。

4.报名程序:

(1)信息录入: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和选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详细填写在校期间的任职情况、获得的各类奖项荣誉以及实习实践经历等。

(2)照片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b)。

(3)材料上传:上传材料将作为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上传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5日16:00。证书材料扫描或拍照成电子图片后上传,要求清晰、位正。上传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照片及材料上传等具体要求以报名系统提示为准。材料主要包括:①本人身份证;②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回国人员国(境)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③研究生学历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④学生证、学信网中查验的各学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⑤全日制高等教育各学段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⑥全日制高等教育各学段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类奖励证书、资格证书、发表论文情况及实习经历等,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5.开考比例:各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选聘岗位。综合能力素质评价后,经选聘单位申请,可对报名阶段核减核销的岗位组织补报名,相关信息通过苏州定岗特选网站对外发布。

四、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各地选聘办组织对通过初审人员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同分者组织加评,对评价方式另有要求的详见《岗位简介表》。按选聘计划数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名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之比不超过5∶1的岗位,可直接进入面试。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排名及是否进入面试通过报名网站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苏州定岗特选网站公示。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主要是对面试入围对象是否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在苏州定岗特选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面试视情采用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专业技能测试等多种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组织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的岗位,面试同分者,以评价排名前者为先。直接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同分者组织加试。对面试另有要求的详见《岗位简介表》。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各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通过苏州定岗特选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资格复审、面试期间的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国家和省、市最新要求执行。来苏州参加面试的外地高校考生,可享受交通住宿补贴(江浙沪500元,省外其他1000元)。

六、体检、选岗、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及排名)从高到低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其中,统招岗位体检合格者,由各地选聘办统一组织选岗,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及排名)从高到低确定选岗次序,面试成绩(及排名)高者优先选择岗位。

各地选聘办组织实施考察(政审),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七、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通过苏州定岗特选网站对拟录取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各地选聘办审核备案。如需递补,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及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取资格的,不再递补。

录取前,经递补后岗位仍然空缺的,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经各地选聘办同意,可对进入面试未被聘用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调剂,组织综合能力素质评价、面试等考核,择优聘用。

2023年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百度...


凤庆事业单位最新招聘公告 云南省2023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适应我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4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0日至2005年3月20日期间出生),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年龄条件遵照本公告附件1招聘计划表所列岗位资格条件的规定。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3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3月2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本公告及招聘计划表所提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2022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含试用期);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二)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六)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和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方可报考。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3月2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通过贺州市人民*门户网站(xxgk/jcxxgk/rsxx/klzp/)
查阅招聘公告及《招聘计划表》等相关招考信息。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8�U30至3月26日17:00。
2.报名方式。
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通过贺州市人民*门户网站(xxgk/jcxxgk/rsxx/klzp/)访问“2023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3.填报要求。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的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4.相似专业符合要求举证。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此类考生须在报名时向所报考单位的审核机关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2),并须于拟聘用考核时自行举证,提供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3)。
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5.港澳台居民报名:取得祖国大陆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
报考人员报考时,先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4),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直接到相应资格审查单位报名,并附标准证件照片2张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招聘资格审查单位应当天完成资格审查,并将审查通过的考生情况报送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由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准考证并通知报考人员领取。
(三)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3月20日8�U30至3月28日17�U00。
2.资格审查方式。
各资格审查单位进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公告》和《2023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并通过报名系统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3.特别提示。
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考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
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如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责任自负。
(四)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至3月29日17:00。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缴交考试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交考试费。
考试费每科50元,两科共100元。
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岗位所涉及的考生,如改报不成功或放弃改报的,退还其考试费。
需减免笔试考试费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须于3月29日12:00前在报名系统中提交考试费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可直接免交考试费,具体减免政策和办理流程请在贺州市人民*门户网站查询。
(五)开考比例及改报工作
1.开考比例。
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应达到1�U3及以上方可开考。
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
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须按要求向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开考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考。
无人报考或未获核准开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或减少招聘人数,有关信息在贺州市人民*门户网站公布,时间为2023年4月5日前。
2.改报及相关工作。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成功缴费,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可于2023年4月7日8�U30至17�U00期间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岗位。
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报考。
改报岗位的人员不需重新缴费。
未在规定时间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人员,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将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其考试费。
(六)打印笔试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
打印时间:2023年5月1日8:30―5月7日8:30。
报考人员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分值满分150分。
笔试实行分类考试。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的考试类别分为四类,即: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
其中医疗卫生类(E类)的《综合应用能力》科目考试类别又细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六个小类。
各类别的考试内容参见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22年版)。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5月7日(星期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8�U30�C10�U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U00�C12�U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考点设在贺州市城区,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到直尺(应是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考生自行准备。
(三)考试方式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
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
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
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所有的发放资料。
(四)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在贺州市人民*门户网站公布。
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成绩查询时间:2023年7月上旬。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23年7月上旬。
四、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需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实操测试人选1:5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实操测试人选。
实操测试前,实操测试实施机关在贺州市人民*门户网站发布实操测试公告。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实操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实操测试资格。
因报考人员放弃实操测试或者实操测试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实操测试结果当天公布。
实操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实操测试时间:2023年7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实操测试实施机关另行发布。
五、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为7月底前,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将在贺州市人民*门户网站另行公布。
(一)公布面试拟入围人选
1.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告时间:2023年7月中下旬。
2.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招聘单位在笔试合格人选(需实操测试岗位在实操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照顾加分。
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拟入围人选。
3.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面试比例。
若无法通过核减招聘计划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单位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县区招聘岗位主管部门为县区的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二)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核
1.拟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7月中下旬。
具体时间以资格审核公告为准。
2.资格审核单位: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核单位。
3.资格审核材料:面试拟入围人选须提供以下报名申请材料的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审核(资格复审时要求出具原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
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 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
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证件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逾期未提供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2023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4)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及申请少数民族加分的人员须提供);
(5)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审批表(报考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的人员须提供);
(6)《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
面试资格复审时未提供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主管单位盖章),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7)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
材料提交方式和时间:面试拟入围人选可采取送达或邮寄的方式,将有关材料提交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并及时联系确认。
邮寄材料的报考人员请使用快递方式邮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并在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字样。
材料提交时间以资格审核公告为准。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面试入围人选递补。
2023年7月下旬。
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核,或是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是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递补由招聘单位或其人事主管部门*或短信通知报考人员。
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有误或是资格审核期间关机导致无法联系上其本人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备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然后取消该报考人员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
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
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期间向资格审查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四)发布面试公告和面试资格复审
1.发布面试公告。
经对面试拟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并在贺州市人民*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公告一般距面试前7天发布,暂定2023年7月下旬。
2.对面试入围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招聘单位要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
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一般在面试前3-5天内进行。
(五)实施面试
1.面试工作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组织开展工作以面试公告为准),同级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
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等程序。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1.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成绩
2.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级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左右完成。
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结果报告。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
经批准后进行复检。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三)考核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
成立2人以上的考核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核后,出具书面考核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招聘单位提出递补申请并通过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七、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招聘单位从综合成绩、体检、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贺州市人民*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规定管理。
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初任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相关政策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3分(其身份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九、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候聘库
将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合格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按岗位类别纳入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候聘库,自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若有我市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招聘,按管理权限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发布招聘公告,可直接接受候聘库人员的报名,免笔试直接面试。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不少于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审批,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十、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供招聘单位聘用考核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被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本公告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
(咨询*详见《2023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联系方式”栏)。
招考政策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附件1:2023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附件2: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doc
3.附件3:核心课程证明.doc
4.附件4:2023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港澳台报考人员).docx
5.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6.附件6: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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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苏盐城市中医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 百...

江苏的考生注意了,江苏盐城市中医院202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公告已经发布了,请各位考生做好考试报名的准备。下面是我整理的“2022年江苏盐城市中医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可供各位考生参考。

2022年江苏盐城市中医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在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https://wsj.yancheng.gov.cn/)及盐城市中医院网站上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盐城市中医院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表》中写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6.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社会人员”,指除2023年及之后毕业生外,已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人员。

7.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参照《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专业以高等学校实际开设的为准;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⑴现役军人和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⑵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⑶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⑷依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⑸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9日-2022年12月26日。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盐城市中医院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以“应聘岗位+应聘人姓名”命名,按照报名所需资料要求将原件正面扫描制定为PDF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按要求进行电子邮件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所需报名材料请勿以复印件扫描,否则视为无效材料。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⑴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⑵报考者报名时所需材料:①《盐城市中医院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②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③身份证扫描件;④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方向证明及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等扫描件,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⑤其它材料:岗位报名需要的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扫描件。

⑶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电子邮件提交报名信息后,招聘单位根据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并及时反馈。应聘人员在报名结束前没有收到审核结果的,应联系招聘单位了解审核情况。应聘人员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从收到审核结果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报名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⑷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符合《2022年度盐城市直卫生健康单位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中公布的紧缺专业岗位,经核准,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⑸应聘人员对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提供所有报名材料原件)。

四、考试科目、时间及实施办法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按目前疫情防控要求(附件3),在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

护理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实践技能操作考核及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他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及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确定实践技能操作考核、面试人选。护理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实践技能操作考核、面试的人员(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其他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实践技能操作考核、面试前,医院对相关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凡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实践技能操作考核及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实践操作技能考核:考核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考核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考核成绩当场公布。考试时,考生需自备白色工作服(无学校标识)、护士帽、口罩等物品。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风度、专业技能等,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结束后,护理岗位根据应聘者笔试、面试、实践操作技能考核得分情况,按笔试占40%、面试占40%、实践操作技能考核占2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他岗位根据应聘者笔试、面试得分情况,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笔试、实践技能操作考核及面试均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时间、方式、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中医院网站和医院院务公示栏内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第十五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卫健委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盐城市中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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